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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中小金融机构突破系统瓶颈

发布时间:2021-07-25 18:08:54

㈠ 如何突破企业资金需求瓶颈培训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是新经济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
目前,中小微企业是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占企业总数99.7%,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60%。但有数据显示,这些小微企业平均寿命却不到3年。在业内专家看来,小微企业融资难是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

如何突破资金瓶颈,找到一条便捷高效的融资通道,是我省小微企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盛捷

创业路上的资金难题

关阳是我省一位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家,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创业,一手将一家只有两名员工的微型粮油收购站,发展到今天企业规模近亿元。但在他自己看来,企业能够做大其实是一件“小概率”事件。“在很多时候,企业能不能活到第二天,就看今天能不能拿到融资。”关阳向记者介绍他的企业近20年的发展历程时,多次提到资金问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资金瓶颈几乎是贯穿始终的。”

“对于正在创业的小企业来说,没有什么抵押物,因此从银行贷款成功率不高。找朋友筹措资金成了我在创业初期融资的主要途径。尽管有时利息很高,但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关阳说,他的企业在达到一定规模之后,银行贷款的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的融资成本,但银行的风控非常严格,手续十分繁琐。“小微企业需要的是比较简捷、灵活的融资渠道,而且市场机遇往往是稍纵即逝。及时的贷款才是小微企业能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

除了“融资难”,“融资贵”也是小微企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

记者从金融主管部门了解到,导致小微企业“融资贵”的主要原因并非银行贷款利率过高,而是“第三方收费”抬高了融资的成本。所谓“第三方收费”是指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审计费、评估费、担保费等诸多贷款前收费项目,这已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沉重负担。此外,如果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资产为贷款担保,即使与担保公司达成合作协议,企业还得支付20%的保证金以及2%至4%的担保费。以贷款100万元计算,扣除各种费用,实际到手的资金只有六七十万元。

因此,一个多层次的融资体系,对于企业成长来说,至关重要。

好生意不等“贷”

目前,众多小微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在千方百计寻找适合自身的融资方式。除了吸纳新股东,将未分派的利润再投入这两种内部融资方式外,传统银行贷款、信用担保融资、民间借贷等外部融资方式也是小微企业经常选择的融资渠道。

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出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利好政策,地方政府也在聚集当地的金融资源,通过金融工具、扶持政策等方式助力小微企业发展。随着一系列政策的逐渐落地,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正出现积极变化。

记者在走访兰州多家金融机构时发现,近一段时间,兰州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非常旺盛。为此,一些国有银行相继推出了专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部分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也搭建起更加灵活、简便的融资平台。比如长期支持我省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宜信公司,他们适时推出了“翼启云服”平台“商超贷”,客户在申请时不需提供担保和抵押,只需出示相关商务合同以及往来业务发票等真实贸易数据即可办理。而且客户融资、还款全在网上操作,到账速度快,申请的额度还能循环使用,非常灵活。

宜信公司翼启云服产业链金融总经理潘志田向记者介绍,“翼启云服”是一个基于全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融资、理财及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的金融云平台,这个平台上的“商超贷”业务,以“产业链+大数据+金融+互联网”的全新模式,构建起了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的小微金融业务模式。

据了解,很多小微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都遇到过这样一个难题:在产品销售最火爆的时期由于资金短缺,错过了销售热潮,后期筹措到了资金,但市场机遇已不存在。这种关键时刻“掉链子”经历,让人不免叹息。

潘志田介绍,客户在“商超贷”业务中获得授信额度后,就像办理了一张大额信用卡,可以在额度期限内根据市场需要灵活提取资金,解决旺季促销备货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在业务淡季,客户还可以在“商超贷”中将账户上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提升资金价值。“这种快速便捷、操作性强的融资模式,不同于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以及朋友借款等其他融资渠道,更适合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潘志田说。

需要更完善的服务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的一位教授介绍,现代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必须加强风险控制,衡量自己的贷款风险和收益,自然更愿意“保大放小”,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从创业者的角度来说,他们需要的是灵活、便捷的融资平台,以及能够帮助他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信用度的现代企业管理服务。

对此,宜信公司CEO唐宁也有同感,他认为,面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不仅仅是满足他们获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同时还要帮助他们做好管理,这是跟传统金融很不一样的。

“很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远不止贷款支持这么简单,闲置资金的升值、现金的管理都存在巨大痛点,而其自身通常没有实力进行相关的技术系统研发,金融能力薄弱。像‘翼启云服’这样的平台,可以对企业支付、理财、信贷延伸、内部管理等提供更加完善的延伸服务,为小微企业‘赋能’。”唐宁表示,如果是对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不需要教他们如何做生意。但是,如果服务的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主、个人、农户的话,就要帮助他们做好能力建设。据介绍,本月中旬,宜信公司“翼启云服”还将与兰州市部分商超企业、供应商一起,共同探寻融资模式,以进一步推动我省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普惠金融”实践一般分三个阶段,首先是小额信贷,即解决融资者资金获取、信用建立的问题;其次是微金融,拓展金融服务的范畴,如保险、支付、理财等;最后,便是面向未被传统金融服务所覆盖的中小微群体提供能力建设服务。

在当前的融资市场上,小微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要以中小微企业为中心,搭建便捷、安全、风险可控的开放式投融资金融科技服务平台,不仅能够有效解决企业投融资问题,而且能为小微企业整合各类金融服务,从资金端到财务管理端,帮助中小微企业管好生意、用好资金、提升企业金融力。

这种“授人以渔”的金融服务方式,或许能明显改善我省小微企业资金瓶颈的难题。

㈡ 村镇银行发展的初期应该怎样突破发展的瓶颈

村镇银行作为小型金融机构,是在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夹缝中求生存,谋发展。村镇银行在现阶段仍存在很多局限性和发展瓶颈,比如资本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面对农村市场,经营系统性风险较高;社会认知度低,业务拓展缓慢;与商业银行网点林立相比,机构网点少之又少;支付系统不畅,对外结算受限,等等。村镇银行要突破发展瓶颈、走出经营困境,急需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一,要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当前村镇银行处于经营初期,需要财税、央行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支持,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二,尽快解决村镇银行结算渠道不畅通的问题。目前,村镇银行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是结算渠道不畅通,客户的资金划转不能直接通过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进行结算,只能借助同业结算系统办理款项支付。在这样的结算环境下的村镇银行无法与同一市场竞争者开展公平竞争。

第三,在市场准入上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对于达到银监局监管要求、经营业绩好的村镇银行,可适度扩张网点,向中心乡镇和一些大村延伸,增加网点覆盖率。过于限制村镇银行网点设置,有失竞争公平。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点多,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四,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如果有了存款保险制度,村镇银行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存款人的利益也将得到保障,存款保险体系对于新生的村镇银行来说,是一招新招,也是一步好棋。

第五,拓展村镇银行新业务。其他金融机构的有些业务,如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理财产品销售,代理保险等,村镇银行没有开展。这些业务对于提高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增加农村储蓄,有着积极的作用。

㈢ 刘光溪:城乡统筹中三农金融服务瓶颈突破与创新

城乡统筹中三农金融服务瓶颈突破与创新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民生金融服务体系几点思考
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九年聚焦“三农”经济。党的十七大,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针对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南。可以说,“三农”兴,中国经济兴,“三农”强,则中国经济强。“三农”经济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三农”经济发展需要“三农”金融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垄断金融体制的影响,“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始终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多样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三农”经济难以突破的瓶颈,进一步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提升,“三农”问题依然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障碍。重新认识、理解“三农”金融服务的内涵,构建适应“三农”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成为一项长期紧迫、复杂艰巨的任务。
一、以“三农”金融服务助推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三农”金融服务长期薄弱,严重制约了“三农”经济的发展,导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难以实现均衡发展,二元经济结构并没发生实质性改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金融服务问题,“三农”问题很难实现突破,城乡统筹发展就难以实现。
(一)“三农”金融服务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之间内涵关系
“三农”金融服务概念与传统意义上普遍使用的金融服务“三农”或金融支持“三农”有着本质的不同。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谁是主体、谁是核心、谁是出发点和归宿点。金融服务“三农”强调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和核心,一切以金融机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和维护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服务“三农”仅仅是金融机构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三农”金融服务强调以“三农”为主体和核心,一切以“三农”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满足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凸显了“三农”金融的重要性。简而言之,“三农”金融服务就是要想“三农”所想、急“三农”所急,以“三农”服务为根本,千方百计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的提出既是一个重大理念上的突破、转向与创新,也是我们对当前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后而提出来的重要概念,这一新思维为如何建设农村金融服务找准了方向,有利于“三农”问题症结的根本破解,具有历史的、宏观的、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二)以“三农”金融服务全面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更多地注重于在农村内部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种思路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社会其它单元之间的有机关联,实现不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良性转换与互动。结果,中央惠农政策如沐春风,但“三农”问题依旧、城乡失衡依旧。“三农”问题必须在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城乡居民统筹发展中逐步解决,才能实现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农民致富奔小康。“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农村”,实行“城乡统筹发展”,是思维方式的重大调整。城乡统筹发展跳出“三农”抓“三农”,突破了把“三农”问题与社会其它单元人为割裂的思维定势,校正了把“三农”作为一个孤立系统单独研究处理的政策取向,把“三农”问题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它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外生型正规金融机构,也包括农村银行、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微型半正规金融机构,还包括各种地下银行、影子银行等内生型民间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较好解决了长期以来城乡金融割据、农村基层金融发展规模与结构严重失衡、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所造成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差异,树立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新思维,通过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等一系列创新,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促进、城市金融与农村相互协调,促进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制、转轨与转变,破解农村金融发展难题,实现城乡统筹全面发展,真正把金融服务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现行“三农”金融服务相关政策措施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深受大一统金融体制的影响,主要是外来的、外生型金融服务模式。随着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我国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集中,在广大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留下大量金融服务空白,农村金融资源缺乏进一步加剧。为了弥补农村金融资源不足,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金融发展政策措施。
(一)中央积极出台农村金融政策
从2004年至今,中央“一号文件”连续9年出台关于“三农”经济发展指导性意见,这说明了“三农”问题复杂性,也展现了中央从战略高度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与决心。从相关政策支持“三农”重点与难点来看,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三农”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更具体的要求,这种要求从宏观、体制方面逐渐向微观、机制方面转变,向具体政策要求转变,向惠农民生转变,政策措施越来越明确、实在。从深层次上看,是一种自上而下放权让利改革,行政性、政策性空间越来越大,民间性、自发性的农村基层金融组织开始受到普遍关注。
(二)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弥补农村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不足,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手段,提高其支付服务能力。吸收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批准设立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拓宽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渠道,增强结算功能;推行代理制,鼓励商业银行代理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广泛吸收农村信用社加入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业务,拓宽业务范围;协调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加快开发和健全省内农村信用社通汇系统,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服务。一系列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与农民能够真正享受与城市结算汇兑一样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对人们金融意识、意念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
(三)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建立小微型金融机构,成为“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和内蒙古5个省区试点,主要以服务“三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为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2008年,银监会正式发文允许设立“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民营资本规范发展,起到了较好示范作用。2006年年底,银监会发布《关于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意见》,允许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可以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四)实行有差别金融监管政策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流入农村和设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有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对农村信用社给予利率优惠和再贷款支持;发行央行专项票据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弥补历年亏损;改革扶贫贴息贷款方式等等。银监会积极试点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新型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社减税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小额农户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农村信用社获得减收营业税率优惠,实现了城乡金融机构在税收上的差异优惠政策。2012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监管政策。
三、我国“三农”金融服务存在瓶颈约束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发展迅速,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三农”发展的融资难题,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还很薄弱,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金融体制改革,是典型外生供给型的金融支持“三农”经济服务模式,与“三农”经济内生型金融服务需求相距甚远,对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成瓶颈制约。
(一)政策扶持不到位
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弱势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发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户数量庞大,居住分散,农户之间的结构性差别和地区差别大,城乡差距突出。农户收入水平低,单笔存贷款规模小,农户贷款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生产和经济“靠天吃饭”,这些问题决定了“三农”的“三弱”问题不可能完全靠市场手段解决,也不可能完全靠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同时,中央与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需求大,存在巨额缺口,仅靠市场化的金融手段难以解决。“三农”金融服务必须与财政、税收等手段相结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国家支农经济金融政策的功效。
(二)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难以满足快速增长需求
我国县级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但是大多分布集中在县城,只有农信社在乡镇一级设立了分支机构。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三农”对金融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基层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转换。同时,农村金融机构整体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规模较小,抵抗风险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三)“三农”信贷政策约束强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支农商业银行受到风险防范与商业化经营的约束,导致农村信贷受到手续复杂、门槛过高、办贷效率较低、风险抵补太弱等诸多因素制约,无法向弱势领域、弱势行业、弱势群体倾斜。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正规金融机构要求农户信贷必须提供抵押担保,由于土地、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要进行进一步改革存在诸多难度,这无疑增加了农户信贷资金可得性的难度。结果,涉农信贷产品不仅单一而且融资成本过高,主要以零售业务为主,农村资金需求尚未形成规模,并且存在金融资源配置错位、错配的现象,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及还款能力不匹配。
(四)“三农”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风险相对较大,利润较少,相应影响到信贷产品提供方式。同一笔贷款、同等额度的利润、同样资金的组织,下级分支机构同上级比较,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与成本,出现“多贷不如少贷、拿不准的不如不贷”等“惧贷”倾向。结果,农村基层银行面临贷款权利上收、上移、上沉等问题,信贷考核机制过于苛刻,正向激励不足而约束有余,严重影响了基层银行高管及信贷人员的营销积极性,消极的“惜贷”思维在“审慎”观念前就先入为主,以利润为中心的考核体系不尽科学合理。
(五)“三农”金融机构服务受到限制
我国“三农”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外来供给型服务机构,难以真正发挥支持“三农”经济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任务是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和强农惠农政策,并不对农村经济提供小额、分散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作为服务农村经济的商业性银行,2007年,中央对农业银行确立了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要求农业银行强化“三农”市场定位和责任。2009年,银监会要求农业银行建立适应“三农”金融服务的事业部管理机制。2010年,人民银行等部委要求农业银行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三农”金融服务行政化目标相冲突,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并没有强化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支持,而是对大部分乡镇营业网点进行大规模撤并,造成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缺失加剧。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对农村地区提供汇兑业务,只提供有限的农业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既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贷制度的职能,又要实行市场化运营,始终游离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
小贷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并且大多分布在经济条件较好地区和县级城市,除农村资金互助社外,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风险防范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缓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进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商业性保险不太愿意进入农村,使得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保费额度小,农业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缺失致使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
四、国外农村金融发展主要举措与经验启示
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推进过程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由于二元经济导致二元金融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等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内生型“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是推动“三农”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举措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全国划分为12 个农业信贷区,在每一个信贷区成立一家联邦土地银行和中间信贷银行,分别通过国民农业贷款协会和生产信贷协会形成全国性的农业服务网络,提供中期或者短期的动产抵押农业贷款。农业重振管理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长期优惠信贷资金。政策农业保险体系,对所有农场主提供保险。储蓄贷款协会、小企业管理局等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小额资金。多层次、全方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融通资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法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由法国土地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大众银行、法国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农业互助保险社等构成,形成了相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其中合作社与互助社性质金融机构占据主体地位。法国农村金融发展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具有垂直管理和运作、国有和民营相结合、中央与地方分层发展的特点。
日本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建立相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协是一种农业合作协同组织,主要采用农林中央金库、基层农协以及农业信用联合会 (信农联)三级组织结构,农民以自愿、自主登记的方式加入,协会遍布整个日本的农村。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际合作银行以及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向农民提供长期、低息的农业贷款。农业共济协会、渔业共济协会分别提供农业、渔业方面政策性保险。日本农村金融逐渐形成了以农协会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公库和农业保险为补充金融体系,它们共同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农民收入稳定。
印度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印度储备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地区农村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土地开发银行等,各金融机构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合作,较好地满足了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不同层次金融需求。政策性银行承担推进商业金融机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撑和引导职能。合作性金融机构由初级信贷合作社、中心合作银行、邦合作银行三级组成,主要向农民提供中短期贷款。土地开发银行向农民发放小型灌溉设施贷款、土壤改良、林果业种植等方面中长期贷款。国有大商业银行在各项政策引导下,利用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
孟加拉国注重发展小额信贷,其目标是传统金融业务不能覆盖但有强烈金融服务需求的低收入群体,提供无抵押和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目的在于使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
(二)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经验与借鉴
农村金融机构与农业经济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促发展、互融共进的关系,成为推动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换、转变的关键。一是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并存多元化、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需求,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二是坚持合作制原则,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在组织机构、民主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满足不同层次金融服务需求。四是高度重视政策性金融引导和开发作用,支持和保护农业生产。五是充分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形成银行资金与保险结合聚集效应。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我国“三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我们应立足于国内农村金融需求新变化和新特点,加快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与培育,最终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非正规金融并存,主体多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和合作制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不变原则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还原合作制本来面目,使之成为农村金融的支柱。农村合作金融在业务运作上引入市场机制,改进合作金融的微观经营机制,提高合作金融运行效率;在政策上加强政府扶持,强化有效监管,使之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独立发展的主力军。三是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对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引导力度,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五是大力推广发展小额信贷,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阳光雨露”。
五、我国“三农”金融服务建设的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多层次“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为“三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民间金融相结合金融服务体系,培育竞争适度、开放有序、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协调配合、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多层次、多形式金融市场,形成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共同参与金融聚集效应,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明确赋予县级政府对“三农”金融服务管理权
“三农”金融服务具有很强的内生性,鉴于目前我国“三农”金融服务是典型外生供给型金融服务体系,与“三农”经济联系不大,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多样化、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一是国家赋予省市县三级政府创办小微金融机构权利,建立适合“三农”经济发展的小微金融机构。二是赋予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微、草根型金融机构创办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三是赋予县级政府更多金融调控权和监管权,督导地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指导其加强自律性管理、防范和处置金融案件、维护良好信用环境,这样才能解决执法与维稳的关系问题。四是建立中央、省、县三级金融监管体系,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监管链过长的问题,县级政府对小微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填补地方金融监管缺失,与中央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合理地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更多实体经济,促进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
(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着力新型金融机构建设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先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和民间性金融为两翼的“鹰型”发展战略,树立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目标。一是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性金融相结合,通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紧密合作,形成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二是引入和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适度增强金融市场竞争,使政府资本、银行资本、民营资本、外资等都能投入到“三农”中来。三是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促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真正发挥农村民间潜藏着巨大的金融资源,从根本上激发出民间金融的爆发力,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四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积极组建村镇银行,促进农村多元商业性金融的合理竞争;引导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有效抑制农村资金外流;多途径支持农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五是鼓励正常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承认其合法性,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三)创新农村金融机制,激发“三农”金融服务活力
实行“鹰型”农村金融发展战略,用好用足各种政策,创新农村金融品种和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现有金融创新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六位一体”(农村信用社+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财政+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支农信贷服务模式,形成金融机构联动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满足农户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农民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环境。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担保制度改革,重点在农户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农户或集体林权、矿权、土地流转等方面做文章、想办法,以解决农村抵押物的范围太窄、价值太小的问题。四是健全农业保险间接补偿机制,降低系统性农村金融经营风险。五是通过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外部担保的经济补偿机制、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巨灾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农村金融的政策性经济补偿,对“三农”贷款不良贷款或损失进行适当补偿。
(四)创新农村金融政策,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发展
创新农村金融政策是推进“三农”金融服务的关键。一是实施优惠政策激励,促进各项政策及时落实,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机制,每年对投入进行统计考评,突出加大对“三农”贷款的单项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改进贴息方式,发挥贴息政策、补贴政策、减免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各路资金投入“三农”领域。三是加大财政转移支出中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比重。加大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利率补贴政策,建立农贷资金合理的配套机制。四是建立以财政、税收、货币和监管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农村资金回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涉农业务。
(五)探索实施“三农”金融服务综合配套改革
农村金融服务综合配套改革是推动“三农”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和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确权,激活农村潜在的巨额金融资产,为农户进行抵押贷款提供最大价值的金融支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户对生产发展的资金需要。二是向社会公开发行或私募方式设立各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三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完善信贷产品为主的业务,充分挖掘信贷资源,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与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三农”金融需求。四是建立城市金融帮扶农村金融的机制,在信贷资金上、人员素质培训上进行支持。在乡镇行政村设立“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室,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触角的延伸,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
(六)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外部保障机制。一是努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尽快推进各地适合“三农”金融发展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机制。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法制建设,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农村金融法》,修改《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促进农村金融规范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充分运用财政与税收两个杠杆,全方位加大投入,改善“三农”发展的物资基础和社会环境。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并实现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夯实农村金融发展的产业基础。五是鼓励、允许和支持农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或协会。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㈣ 中小珠宝公司怎样突破发展瓶颈

但这离老板们的理想还很远,看着国外的大珠宝品牌蜂拥而至,一统天下,而我们国内的大部分珠宝企业却在低端制造和严重的同质化和价格竞争中互相厮杀,面对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的中国,民族自有品牌却比例少的可怜,很多中国珠宝企业还在夹缝里苦苦求生存,停留在低附加值的中国制造,更莫谈“中国创造”和品牌化国际化,面对强大的对手,小企业几乎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虽然面对残酷的现实,但未来中国强大的珠宝市场潜力还是毋庸置疑的!珠宝公司发展瓶颈现状 很多人清楚知道一流的品牌要有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人才和团队和很多一流的配套的东西来支持,还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而公司的实力无疑是杯水车薪,横在中小珠宝公司面前的是两条路一:依靠自身的力量慢慢完成原始资本积累再去构建团队实现诸多的一流,这大概需要三十到五十年的时间甚至通过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优点是没有风险缺点是时间漫长。二:通过融资渠道和股份制,快速构建一流团队,依靠团队的力量来实现目标,优点是时间可以缩短到十年二十年,还可以带动一部分人共同富裕及力所能及的增加就业机会还可以加大回馈社会的步伐,缺点是难度高风险大。最苦恼的是不管什么好的想法遇到资金问题全都会卡壳,很多问题交织在一起,站在事业的十字路口,该如何突破发展瓶颈? 珠宝公司如何做大之指点迷津: 撇开香港四大品牌不说,目前内地珠宝业处于“战国时期”,很多品牌独霸一方却没有“始皇帝”之气魄。自古“穿戴”不分家,然而缘何内地的“穿”、“戴”行业拓展市场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内地珠宝品牌面临四个瓶颈。 一、体制 假如一个员工偷出几件首饰,那么这家公司则必定会追查。贵金属的特性决定了其产品的高昂价值,在那个朴实的年代就因为“信赖与忠诚”决定了珠宝企业早期的用人观—家族成员。 在内地珠宝市场发展初期,但凡有货就不愁卖。所以,在卖方市场上,对于珠宝企业来说,职业经理人是可有可无的。但是近些年,随着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家族成员受制于能力与视野,除了“忠诚”无法为公司贡献更多的价值,人才短缺就成了珠宝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那么有人说,挖人不就解决问题了。其实,就管理人才来看,内地珠宝企业基本上都处于短板状态—企业内掌握产品知识、拥有管理经验、具有营销策划能力和战略素养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可以说是无人可挖。另一方面,由于珠宝企业都是靠老板打拼打下基础的,其强人文化决定了珠宝企业老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抓权不放,自我意识强,财务与客户资源必须牢牢控制在家族成员手中。所以,即便引进了人才,这种异常保守的思维也会使其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观望与试探,在权力不下放、忠诚不被认可、老员工(家族成员)倾轧的多重压力下,引进的人才无法施展才干,最终外流。 二、货品 从2000年开始,内地钻石市场呈现为井喷式的爆发增长。在淡化了黄金的“保值”用途后,钻石逐渐成为珠宝商主推的新亮点。但是,就目前大多数珠宝商而言,其货品开发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产品定位与产品设计。 产品定位 毫无疑问,产品是珠宝品牌的灵魂!无论是珠宝品牌纵向定位高、中、低,抑或横向定位于“情感”、“技术”等,其产品都应该与其定位相符。但是,现实情况是,多数珠宝品牌都在模仿、照搬别人的畅销款。虽然,这种产品在大力促销下,会给珠宝品牌带来一定的效益,但却会导致品牌失去灵魂。其结局是,珠宝品牌沦落为单纯的“商标”,在高强度价格战中,混同于杂牌,使消费者对其丧失信任感。 产品设计 如果说产品是珠宝品牌的灵魂,那么产品设计就是珠宝产品的灵魂!原创为提高品牌价值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培养了专属于自己的忠诚客户群。 而就单纯的钻石(裸钻)而言,决定其价值的因素就是“4C”。如果不对贵金属进行后续设计,那么钻石就无法体现出独特之处与个性。而纵观内地珠宝业,则是一片山寨风情,天下款式一大抄。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有三:其一,内地没有专业的珠宝设计公司,也没有哪家公司肯拿出资源投入到设计领域;其二,即便某个品牌出了个设计天才,也会因为自己的作品在一两个月后被人疯狂模仿而丧失设计斗志;其三,原创款式风险较大,一旦批量生产有可能滞销。因此,既然有欧美或香港现成的畅销款,为何不抄近路呢?长时间抄袭的结果是,越抄品牌越没个性,品牌越没个性就越抄,产品无法为品牌加分,品牌在抄袭中不断贬值。 三、模式 无论是美特斯·邦威还是柒牌男装等,内地服装行业在连锁领域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模式。而珠宝企业则在跨区域作战方面屡屡受挫,结果是群雄割据,难以一统江山。 松散的加盟模式 内地有真正的跨区域珠宝品牌吗?显然没有!这主要是因为内地珠宝业的加盟模式过于松散。受制于经济发展程度、文化开放程度、区域市场发展程度等因素,各地对产品款式的要求区别太大。比如,南方喜欢款式精致、细腻的产品,北方喜欢款式夸张、突出钻石的饰品。比如,珠宝大省江苏、浙江早已过渡到18K金镶嵌饰品,而黑龙江、吉林卖得好的则是非常初级的-全球品牌网-钯金镶嵌饰品。基于这种情况,加盟商出于货品结构考虑,往往不敢只做一家的产品,为了满足各类顾客的需求,他们四处拿货,甚至挂着A品牌的羊头售卖B品牌的狗肉。 加上封闭的人才体制,落后的用人观念导致珠宝市场人才严重匮乏,珠宝企业很难对加盟商进行商圈选址、货品陈列、广告策划方面的指导。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珠宝企业仍为“坐商”,而其所谓的做市场也不过是打打电话开订货会而已。要知道,加盟管理是需要督导才能规范的,如果千家店千个样,还谈什么加盟管理? 难做大的直营模式 都说直营可以控制产品组合,能够掌握价格主动权,能够保证服务质量,能够保证品牌策略的有效执行。但是,一旦过了秦岭、淮河,到了北方,黄金所占的销售比例非常高。哪个店不铺黄金首先就失去了吸引消费者的基本条件。暂且不说房租、装修支出、水电费、人员工资、广告投入、税费等费用,单一个300平方米的店铺一下子铺10公斤的黄金饰品就要占用多少资金?暂且不说管理瓶颈与人才瓶颈,单单是资金投入这一项就已经让很多珠宝企业望直营而兴叹了。 另外,受制于管理瓶颈、人才瓶颈、营销瓶颈,直营店一旦开店亏损,珠宝企业将如何应对呢?培养一个优秀的店长至少需要3年时间,但很多珠宝企业的体制是不可能培养出优秀的店长的。培育一个区域市场每年不投入上百万元的广告费是不行的,但是很多珠宝企业根本就没有做广告的意识。更何况,内地珠宝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直营管理系统,即使是同一个品牌,在不同地区的直营店所呈现的形象,往往差别巨大。优秀的店长与优秀的营销策划人才,对于力求直营的珠宝品牌来说,一直是稀缺资源。 那么,如果采用“直营+加盟”模式,效果如何呢?采用这种模式,对珠宝企业的人才结构要求更高,因为这就需要直营管理人才和加盟管理人才。目前大多数珠宝企业连一种人才都不具备,更何况两种人才了。采用“直营+加盟”模式经营得相当出色,采用如此模式的业内品牌翘楚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珠宝品牌了。 四、品牌 世界有十大珠宝品牌,香港有四大珠宝品牌,但是,内地有几大品牌呢?为何各品牌跨区域作战取得成效如此之难?如果说体制、货品、模式涉及珠宝企业的硬实力,那么品牌则涉及珠宝企业的软实力。我在担任世纪缘珠宝集团市场总监时,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临沂开设公司的第一家旗舰直营店。为什么?因为市场调查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由于多年来山东省级媒体上进行推广,在临沂,在未提示世纪缘的情况下有45%的消费者知道该品牌,而在提示后则有82%的消费者知道该品牌。这种强大的品牌认知是世纪缘珠宝集团在当地第一家旗舰店取得成功的基石。 如果说打广告就是做品牌的观点过于狭隘,那么我可以肯定地说,在内地珠宝业,至少有50%的老板连打广告的意识都没有。目前内地珠宝企业对于品牌的认识,可以归为以下三类: 无品牌意识型 各地土生土长的传统金店,其老板基本上不会投放广告,年节期间或许会在报纸上做一些DM夹页,在街上派发一些海报,在店内做几个X展架……这就是他们每年所有的广告投放了。 品牌意识朦胧型 主要为各地地级市的霸主金店,以及深圳水贝珠宝城、广州番禺的大中型珠宝厂商。这类公司已经有了品牌意识,其特点是: 在品牌名称上走抄袭与贴身路线,品牌无独创性与个性。例如模仿香港周大福、六福等,为自己取名周大生、六六福、周六福、周大金、大福等。 认为做品牌就是投放广告,对品牌推广没有深刻的理解。广告投放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没有对媒体进行甄选,广告投放不精确,缺乏计划性、阶段性与系统性。 广告设计千篇一律,无非是美女加首饰;品牌核心价值、核心利益点缺失,广告诉求不是“情”就是“爱”;缺少科学的营销策划,难以将事件营销与品牌营销进行组合,完全靠那么一点点硬广告在宣导品牌。 对CIS缺乏全面了解,少数人仅对VI系统有些了解,但基本上停留在“VI=标志”的初级阶段,缺少视觉识别系统与店面设计工程模块。 没有系统的品牌工程概念。品牌建设不是简单的广告投放,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有完整的VI系统外,还应该在经营模式、加盟管控、营销策划、店面装修、店内布局、产品陈列、员工形象、对外说辞、店内设备等多方面进行完善。目前这一类公司尚不完全具备这些意识。 完善品牌意识型 此类公司在内地屈指可数。从地区影响力来看,此类公司在与港资珠宝品牌的较量中并不屈于下风,究其原因,与企业的经营意识与思路有着直接的关系。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类公司就没有问题,只是问题相对要小一些。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本地市场精耕细作,外地市场粗放经营。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它们无法照顾到所有的市场,鞭长莫及,尤其在加盟商的管控方面。另外,由于各个区域都有霸主型珠宝品牌,它们很难拿出挑战者的勇气与地头蛇展开殊死搏斗,结果是各自占山为王。 直营店、加盟店享受不同的待遇。比如,直营店可以享受精确的商圈选址、最好的广告设计与媒体组合、科学的营销策划、规范的店面装修等服务和待遇,而加盟店却是另一番情境—千篇一律的广告画面、照顾情趣式的高空广告、无人指点的店面管理、敷衍了事的员工培训。结果是直营店生机勃勃,而加盟店半死不活。 五、小结:一切取决于意识 21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对于内地的珠宝行业而言,目前最为匮乏的就是人才,而不是品牌与模式问题。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房地产业的风生水起还是汽车业的迈向国际市场,关键是众多企业大胆引进职业经理人,让他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㈤ 刘光溪《城乡统筹中三农金融服务瓶颈突破与创新》

城乡统筹中三农金融服务瓶颈突破与创新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民生金融服务体系几点思考
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2015 中国金融

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九年聚焦“三农”经济。党的十七大,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门针对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南。可以说,“三农”兴,中国经济兴,“三农”强,则中国经济强。“三农”经济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三农”经济发展需要“三农”金融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垄断金融体制的影响,“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始终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多样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三农”经济难以突破的瓶颈,进一步制约了农业现代化的提升,“三农”问题依然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障碍。重新认识、理解“三农”金融服务的内涵,构建适应“三农”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体系,成为一项长期紧迫、复杂艰巨的任务。
一、以“三农”金融服务助推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三农”金融服务长期薄弱,严重制约了“三农”经济的发展,导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难以实现均衡发展,二元经济结构并没发生实质性改变。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金融服务问题,“三农”问题很难实现突破,城乡统筹发展就难以实现。
(一)“三农”金融服务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之间内涵关系
“三农”金融服务概念与传统意义上普遍使用的金融服务“三农”或金融支持“三农”有着本质的不同。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谁是主体、谁是核心、谁是出发点和归宿点。金融服务“三农”强调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和核心,一切以金融机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和维护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服务“三农”仅仅是金融机构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而“三农”金融服务强调以“三农”为主体和核心,一切以“三农”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满足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凸显了“三农”金融的重要性。简而言之,“三农”金融服务就是要想“三农”所想、急“三农”所急,以“三农”服务为根本,千方百计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的提出既是一个重大理念上的突破、转向与创新,也是我们对当前现实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后而提出来的重要概念,这一新思维为如何建设农村金融服务找准了方向,有利于“三农”问题症结的根本破解,具有历史的、宏观的、重大的战略性意义。
(二)以“三农”金融服务全面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更多地注重于在农村内部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种思路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社会其它单元之间的有机关联,实现不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良性转换与互动。结果,中央惠农政策如沐春风,但“三农”问题依旧、城乡失衡依旧。“三农”问题必须在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城乡居民统筹发展中逐步解决,才能实现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农民致富奔小康。“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市带动农村”,实行“城乡统筹发展”,是思维方式的重大调整。城乡统筹发展跳出“三农”抓“三农”,突破了把“三农”问题与社会其它单元人为割裂的思维定势,校正了把“三农”作为一个孤立系统单独研究处理的政策取向,把“三农”问题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
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农”金融服务体系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它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外生型正规金融机构,也包括农村银行、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微型半正规金融机构,还包括各种地下银行、影子银行等内生型民间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较好解决了长期以来城乡金融割据、农村基层金融发展规模与结构严重失衡、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所造成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差异,树立了农村金融发展的新思维,通过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制度与政策等一系列创新,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促进、城市金融与农村相互协调,促进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制、转轨与转变,破解农村金融发展难题,实现城乡统筹全面发展,真正把金融服务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统筹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现行“三农”金融服务相关政策措施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深受大一统金融体制的影响,主要是外来的、外生型金融服务模式。随着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我国金融资源进一步向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集中,在广大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留下大量金融服务空白,农村金融资源缺乏进一步加剧。为了弥补农村金融资源不足,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金融发展政策措施。
(一)中央积极出台农村金融政策
从2004年至今,中央“一号文件”连续9年出台关于“三农”经济发展指导性意见,这说明了“三农”问题复杂性,也展现了中央从战略高度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与决心。从相关政策支持“三农”重点与难点来看,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三农”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更具体的要求,这种要求从宏观、体制方面逐渐向微观、机制方面转变,向具体政策要求转变,向惠农民生转变,政策措施越来越明确、实在。从深层次上看,是一种自上而下放权让利改革,行政性、政策性空间越来越大,民间性、自发性的农村基层金融组织开始受到普遍关注。
(二)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支付体系建设,弥补农村基层金融服务网点不足,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手段,提高其支付服务能力。吸收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批准设立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拓宽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渠道,增强结算功能;推行代理制,鼓励商业银行代理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广泛吸收农村信用社加入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业务,拓宽业务范围;协调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加快开发和健全省内农村信用社通汇系统,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础服务。一系列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与农民能够真正享受与城市结算汇兑一样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对人们金融意识、意念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
(三)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合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建立小微型金融机构,成为“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和内蒙古5个省区试点,主要以服务“三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重点,为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2008年,银监会正式发文允许设立“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民营资本规范发展,起到了较好示范作用。2006年年底,银监会发布《关于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意见》,允许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可以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四)实行有差别金融监管政策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流入农村和设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有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对农村信用社给予利率优惠和再贷款支持;发行央行专项票据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弥补历年亏损;改革扶贫贴息贷款方式等等。银监会积极试点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降低新型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出台农村资金互助社减税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对小额农户贷款利息免征营业税,农村信用社获得减收营业税率优惠,实现了城乡金融机构在税收上的差异优惠政策。2012年,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监管政策。
三、我国“三农”金融服务存在瓶颈约束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发展迅速,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三农”发展的融资难题,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还很薄弱,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金融体制改革,是典型外生供给型的金融支持“三农”经济服务模式,与“三农”经济内生型金融服务需求相距甚远,对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成瓶颈制约。
(一)政策扶持不到位
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弱势区域,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发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户数量庞大,居住分散,农户之间的结构性差别和地区差别大,城乡差距突出。农户收入水平低,单笔存贷款规模小,农户贷款缺乏必要的担保与抵押品,生产和经济“靠天吃饭”,这些问题决定了“三农”的“三弱”问题不可能完全靠市场手段解决,也不可能完全靠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解决。同时,中央与地方财政对“三农”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需求大,存在巨额缺口,仅靠市场化的金融手段难以解决。“三农”金融服务必须与财政、税收等手段相结合,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国家支农经济金融政策的功效。
(二)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难以满足快速增长需求
我国县级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但是大多分布集中在县城,只有农信社在乡镇一级设立了分支机构。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三农”对金融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基层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支持,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与转换。同时,农村金融机构整体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规模较小,抵抗风险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三)“三农”信贷政策约束强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支农商业银行受到风险防范与商业化经营的约束,导致农村信贷受到手续复杂、门槛过高、办贷效率较低、风险抵补太弱等诸多因素制约,无法向弱势领域、弱势行业、弱势群体倾斜。为了控制信贷风险,正规金融机构要求农户信贷必须提供抵押担保,由于土地、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要进行进一步改革存在诸多难度,这无疑增加了农户信贷资金可得性的难度。结果,涉农信贷产品不仅单一而且融资成本过高,主要以零售业务为主,农村资金需求尚未形成规模,并且存在金融资源配置错位、错配的现象,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及还款能力不匹配。
(四)“三农”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风险相对较大,利润较少,相应影响到信贷产品提供方式。同一笔贷款、同等额度的利润、同样资金的组织,下级分支机构同上级比较,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与成本,出现“多贷不如少贷、拿不准的不如不贷”等“惧贷”倾向。结果,农村基层银行面临贷款权利上收、上移、上沉等问题,信贷考核机制过于苛刻,正向激励不足而约束有余,严重影响了基层银行高管及信贷人员的营销积极性,消极的“惜贷”思维在“审慎”观念前就先入为主,以利润为中心的考核体系不尽科学合理。
(五)“三农”金融机构服务受到限制
我国“三农”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外来供给型服务机构,难以真正发挥支持“三农”经济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任务是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和强农惠农政策,并不对农村经济提供小额、分散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作为服务农村经济的商业性银行,2007年,中央对农业银行确立了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要求农业银行强化“三农”市场定位和责任。2009年,银监会要求农业银行建立适应“三农”金融服务的事业部管理机制。2010年,人民银行等部委要求农业银行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农业银行商业化经营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三农”金融服务行政化目标相冲突,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并没有强化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支持,而是对大部分乡镇营业网点进行大规模撤并,造成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缺失加剧。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对农村地区提供汇兑业务,只提供有限的农业贷款。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商业化运作金融机构,既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贷制度的职能,又要实行市场化运营,始终游离于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
小贷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并且大多分布在经济条件较好地区和县级城市,除农村资金互助社外,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风险防范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缓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进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商业性保险不太愿意进入农村,使得农业保险覆盖面低,保费额度小,农业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缺失致使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
四、国外农村金融发展主要举措与经验启示
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推进过程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由于二元经济导致二元金融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等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内生型“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是推动“三农”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举措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农村金融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全国划分为12 个农业信贷区,在每一个信贷区成立一家联邦土地银行和中间信贷银行,分别通过国民农业贷款协会和生产信贷协会形成全国性的农业服务网络,提供中期或者短期的动产抵押农业贷款。农业重振管理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长期优惠信贷资金。政策农业保险体系,对所有农场主提供保险。储蓄贷款协会、小企业管理局等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小额资金。多层次、全方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融通资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法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由法国土地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大众银行、法国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农业互助保险社等构成,形成了相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其中合作社与互助社性质金融机构占据主体地位。法国农村金融发展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具有垂直管理和运作、国有和民营相结合、中央与地方分层发展的特点。
日本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建立相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协是一种农业合作协同组织,主要采用农林中央金库、基层农协以及农业信用联合会 (信农联)三级组织结构,农民以自愿、自主登记的方式加入,协会遍布整个日本的农村。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际合作银行以及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向农民提供长期、低息的农业贷款。农业共济协会、渔业共济协会分别提供农业、渔业方面政策性保险。日本农村金融逐渐形成了以农协会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公库和农业保险为补充金融体系,它们共同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农民收入稳定。
印度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印度储备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商业银行、地区农村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土地开发银行等,各金融机构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合作,较好地满足了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不同层次金融需求。政策性银行承担推进商业金融机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撑和引导职能。合作性金融机构由初级信贷合作社、中心合作银行、邦合作银行三级组成,主要向农民提供中短期贷款。土地开发银行向农民发放小型灌溉设施贷款、土壤改良、林果业种植等方面中长期贷款。国有大商业银行在各项政策引导下,利用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
孟加拉国注重发展小额信贷,其目标是传统金融业务不能覆盖但有强烈金融服务需求的低收入群体,提供无抵押和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目的在于使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
(二)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经验与借鉴
农村金融机构与农业经济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促发展、互融共进的关系,成为推动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换、转变的关键。一是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并存多元化、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需求,推动“三农”经济发展。二是坚持合作制原则,推动农村合作金融在组织机构、民主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满足不同层次金融服务需求。四是高度重视政策性金融引导和开发作用,支持和保护农业生产。五是充分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形成银行资金与保险结合聚集效应。
国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我国“三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我们应立足于国内农村金融需求新变化和新特点,加快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与培育,最终建立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非正规金融并存,主体多元、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二是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和合作制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不变原则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还原合作制本来面目,使之成为农村金融的支柱。农村合作金融在业务运作上引入市场机制,改进合作金融的微观经营机制,提高合作金融运行效率;在政策上加强政府扶持,强化有效监管,使之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独立发展的主力军。三是加强政府财政资金对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引导力度,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法律制度,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五是大力推广发展小额信贷,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阳光雨露”。
五、我国“三农”金融服务建设的对策建议
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多层次“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为“三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提供支撑和服务保障,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民间金融相结合金融服务体系,培育竞争适度、开放有序、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完善、协调配合、布局合理、服务高效、监管有力”的多层次、多形式金融市场,形成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共同参与金融聚集效应,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明确赋予县级政府对“三农”金融服务管理权
“三农”金融服务具有很强的内生性,鉴于目前我国“三农”金融服务是典型外生供给型金融服务体系,与“三农”经济联系不大,难以满足“三农”经济多样化、多层次金融服务需求。一是国家赋予省市县三级政府创办小微金融机构权利,建立适合“三农”经济发展的小微金融机构。二是赋予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微、草根型金融机构创办权,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三是赋予县级政府更多金融调控权和监管权,督导地方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指导其加强自律性管理、防范和处置金融案件、维护良好信用环境,这样才能解决执法与维稳的关系问题。四是建立中央、省、县三级金融监管体系,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监管链过长的问题,县级政府对小微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填补地方金融监管缺失,与中央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合理地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更多实体经济,促进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的发展。
(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着力新型金融机构建设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为先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和民间性金融为两翼的“鹰型”发展战略,树立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目标。一是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性金融相结合,通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紧密合作,形成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二是引入和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适度增强金融市场竞争,使政府资本、银行资本、民营资本、外资等都能投入到“三农”中来。三是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条件,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促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真正发挥农村民间潜藏着巨大的金融资源,从根本上激发出民间金融的爆发力,使之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四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积极组建村镇银行,促进农村多元商业性金融的合理竞争;引导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有效抑制农村资金外流;多途径支持农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五是鼓励正常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承认其合法性,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三)创新农村金融机制,激发“三农”金融服务活力
实行“鹰型”农村金融发展战略,用好用足各种政策,创新农村金融品种和金融服务方式,推动现有金融创新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六位一体”(农村信用社+担保机构+保险机构+财政+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支农信贷服务模式,形成金融机构联动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满足农户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农民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环境。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担保制度改革,重点在农户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农户或集体林权、矿权、土地流转等方面做文章、想办法,以解决农村抵押物的范围太窄、价值太小的问题。四是健全农业保险间接补偿机制,降低系统性农村金融经营风险。五是通过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外部担保的经济补偿机制、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巨灾保险的经济补偿机制、农村金融的政策性经济补偿,对“三农”贷款不良贷款或损失进行适当补偿。
(四)创新农村金融政策,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发展
创新农村金融政策是推进“三农”金融服务的关键。一是实施优惠政策激励,促进各项政策及时落实,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机制,每年对投入进行统计考评,突出加大对“三农”贷款的单项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农村金融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加大财政贴息力度,改进贴息方式,发挥贴息政策、补贴政策、减免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各路资金投入“三农”领域。三是加大财政转移支出中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比重。加大贷款损失风险补偿、利率补贴政策,建立农贷资金合理的配套机制。四是建立以财政、税收、货币和监管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农村资金回流创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涉农业务。
(五)探索实施“三农”金融服务综合配套改革
农村金融服务综合配套改革是推动“三农”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和保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屋产权确权,激活农村潜在的巨额金融资产,为农户进行抵押贷款提供最大价值的金融支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农户对生产发展的资金需要。二是向社会公开发行或私募方式设立各类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三是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完善信贷产品为主的业务,充分挖掘信贷资源,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与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三农”金融需求。四是建立城市金融帮扶农村金融的机制,在信贷资金上、人员素质培训上进行支持。在乡镇行政村设立“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室,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触角的延伸,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
(六)打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是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外部保障机制。一是努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尽快推进各地适合“三农”金融发展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机制。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法制建设,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农村金融法》,修改《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促进农村金融规范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充分运用财政与税收两个杠杆,全方位加大投入,改善“三农”发展的物资基础和社会环境。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并实现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夯实农村金融发展的产业基础。五是鼓励、允许和支持农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或协会。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㈥ 中国汽车金融业如何突破瓶颈

汽车金融服务如何破瓶颈

  1. 加大国内汽车厂商、经销商、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相互合作,促进汽车金融服务主 体的多元化。

  2. 鼓励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和客户联手就汽车消费信贷签署协议,这是目前各 汽车经销商普遍采取的服务模式。银行选择实力较为雄厚的经销商开始进行更为紧密的合作 ,加之保险公司的介入,逐步形成了“经销商-银行-保险”三方联手并共同承担贷款风险 的信贷模式

  3. 鼓励银行撇开汽车经销商向客户提供车贷服务。商业银行资金雄厚,且银保联 合可以将车贷手续和成本大幅度地降下来

  4. 鼓励汽车厂商与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合作。 如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在长春与一汽集团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建行将对一汽集团重点项目 给予融资支持,并协助一汽集团进入汽车服务贸易领域,共同建立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双方 的合作既有助于一汽不断提高资金运作能力,又有利于建设银行的资金周转,双方的竞争能 力和经济效益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5. 重点扶持知名汽车生产商拥有自身独立的汽车金融公司,从而形成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 。专业化是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在美、德、日等汽车消费大国,向用户提供 金融服务最多的部门往往不是银行这样的综合授信机构,而是各大汽车厂商附属的金融公司 。像通用、福特、大众等汽车巨头,它们不仅拥有出色的汽车,而且拥有同样出色的汽车金 融服务。一般而言,汽车金融服务虽然在性质上和其他金融业务没有本质的不同,但由于利益动机、消费特点及风险评估的差异,往往更适合由专门的金融公司从事经营。和商业银行 相比,汽车厂商附属的金融公司当然和汽车厂商的利益关联度要紧密得多。正由于汽车商附 属金融公司和其母公司利益的紧密关联,迫使它们不断改善相关的金融服务,从产品设计、 风险评估到业务营运和催收系统,都已实现了高度的专业化,从而使汽车消费者能够真正享 受到高效和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6. 加强与国外汽车金融机构的合作。虽然中资金融机构的营销策略、贷款价格与外资相比 可能有较大差距,但在网点分布、筹资成本、人力成本方面略占优势。中外资各有优势,因 而在即将到来的汽车信贷市场争夺中,借用国外汽车企业的丰富操作经验和业务能力来给我 们“念念经”成了业内的某种共识。外资金融公司的最大优势是信用度高,有一整套完善的 经营管理经验。这种全新汽车价值理念,通过消费信贷、汽车租赁、日常保养维修、旧车置 换等方式,把一系列终身服务固定在产品上,从而培养出一批永远依赖企业提供服务的客户 群。不过作为一项庞大的业务,汽车金融的竞争某种程度上是营销体系的竞争。所以在经营 模式的选择上,大多数的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都倾向于选择和国内企业合作的模式,以共 享未来巨大的利润增长空间。

  7. 目前,包括通用和福特在内的大多数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思路都倾向于合作。但让 外资进入中国汽车金融领域的同时,我们也需考虑如何保护中国利益的问题。中国目前还没 有专业的汽车金融服务机构,因此现在有些外资机构想以独资形式来争夺市场,其实这种步 骤是超前了。但若让中资机构光凭自身力量在这个市场中角逐,因缺乏经验,而效果不佳, 所以以合资形式起步是比较合适的。据以上分析得出,入世后,选择合资作为汽车金融服务 的起步方式不失为发展我国专业化汽车金融服务的适时之策。

㈦ 汽车金融成红海,P2P平台如何突破发展瓶颈

P2P基本概况
作为舶来品,P2P的全称是Peer to
Peer(点对点关系),其实质是将有借款需求的个人或小微企业,通过信用模型、大数据分析等数字互联网技术,与有资金出借的投资者相连接,并最终促成债务关系的形成。
P2P网贷平台最早在国外出现,而后引入我国,我国的网贷平台最早出现在2006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自2014年开始,P2P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平台数量呈爆发式增长态势,一个月新增平台最高近300家。在行业繁荣的背后,还有包括资金链断裂、兑付困难、平台跑路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
国家一系列座谈会召开,种种释放的信号表明,国家对P2P行业强监管的姿态没有变,行业也仍然被视其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业内人士指出,P2P行业整体仍处于“汰弱留强”的良性发展阶段,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也将初步建立。
P2P行业整体仍处于“汰弱留强”的良性发展阶段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P2P网贷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P2P行业累计平台数量为6183家,仍在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1836家,累计问题平台数量2121家。从数据变化来看,P2P行业整体仍处于“汰弱留强”的良性发展阶段。
当然,平台“爆雷”的情况伴随着行业发展一直存在。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也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月均出现问题平台数为88家,其中2015年有10个月、2016年有8个月出现的问题平台数均超过了该平均值。进入2017年后,仅2017年4月和2018年6月出现的问题平台数超过该平均值。而2018年上半年出现的问题平台数为369家,也低于2017年同期382家的水平。
爆雷”并不可怕,P2P行业作为传统金融业的有益补充,能够覆盖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领域,有关各方应正确看待行业吐故纳新的发展过程。
优化资产配置,充分知晓投资风险
P2P不是刚性兑付产品,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必然存在相应风险。但是,一些投资风险是可以预见的,因此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踩雷”显得尤为重要。
1、不抱“赌徒心态”,不碰“庞氏骗局”。一些非法平台打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旗号,大行“庞氏骗局”的集资诈骗之实。这些平台并不真正撮合借款人和投资者,而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甚至通过“0元购”的方式让投资者尝到甜头,最后在灯枯油尽之时“清盘跑路”。此外,一些投资者抱着“赚了就走”的心态,明知是“庞氏骗局”却仍以身犯险,最终作茧自缚。
2、拓展信息渠道,不迷信平台宣传。一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刻意将自己包装为“国资控股”或“国企领投”平台,企图暗示投资风险将由其背后的国企“兜底”。事实上,这些平台所谓的“国资背景”并不可靠,一些宣传内容存在夸大造假成分。建议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平台进行背景调查,通过多信源交叉核实平台此前的经营情况。
3、优化资产配置,充分知晓投资风险。记者了解到,一些资金损失较大的投资者始终抱以“刚性兑付”的投资心理,甚至将养老钱、婚嫁金、购房款等资金投入网贷平台,大大提升了自身投资风险。业内专家指出,P2P投资的实质是发生债务关系,因此必然存在还款逾期甚至是借方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投资者需理性谨慎投资。
P2P行业未来仍被看好
近年来可以明显感觉到P2P行业正在积极向健康可持续的方向迈进,一些大型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了风险控制能力。不少平台已成长为依托科技手段的新型智慧型企业,相应的小微企业和投资者也获得了收益。
在国家监管部门和行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P2P行业正经历一段短暂阵痛的改良升级期,这也为未来行业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建议有关部门可继续将“小额分散”作为行业改造升级的着力点,进一步优化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职能。
国家有关部门在新一阶段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需兼顾一些已经“踩雷”的投资者利益,借助互联网法院等新技术、新手段,充分倾听投资者的合法诉求。同时,加快推进合规平台的备案审批工作,让积极的行业参与者有所获,让消极的行业搅局者有所困。

㈧ 中小企业如何突破发展瓶颈

7月10日消息,作为目前中国经济中最具朝气和活力的力量,中小企业一直以来备受各界关注。然而,与已经成功壮大的企业相比,中国的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都面临着一系列成长难题。所以,我们在看到中小企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的同时,更应该积极地帮助他们找到解决之道……

据有关资料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占现有企业总数的比例普遍达到90%以上,这些中小企业,诞生最快、倒闭也最快。正因为这样,中小企业更加引人注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直接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能量与活力。然而,因起步较晚、积淀较浅等因素,当前的中国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诸多难题,管理、资金、人才等方面都是企业持续发展中急需突破的瓶颈。针对此种境况,各行专家与组织机构纷纷展开深层的思考和大量的探讨,以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为目的的各式各样的培训也应运而生。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者出身、背景、经济实力、经营水平、市场经验千差万别,大而全的培训不能满足中小企业极具差异的问题与提供解决之道。

以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为使命,相关负责人指出,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理论对于经营灵活且极具创新性的中小企业而言,并不是最迫切的需要。只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帮助他们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才能进一步畅谈和规划发展远景。基于这样的认识,要安排各行业的专家现身说法,与企业主进行线上的互动交流,开展了系列“一大把中小企业讲堂”。

统计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平均在3年左右,并有加速缩减的趋势。如何在这种大批地倒下又大批地起来的环境中生存下去,才是中小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大把”的“中小企业讲堂”通过邀请活跃在实战中的行业专家,与中小企业关注者在线进行实际的问题解析,以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为企业解疑排惑、传递专家成功经验和背后的故事。

据了解,此次“一大把”的“中小企业讲堂”针对当前最为活跃的行业为样板,先期涉及装饰装修、家电、餐饮、玩具、服装等五个行业圈,围绕中小企业高度关注的投融资,人力管理,及销售技巧等方面展开。在讲堂活动期间,参与者可与专家进行充分的会前提问、会中互动、会后意见交流。这种方式,一改传统的通过宣讲去灌输专家的学识和经验,而是借助与受众之间的高度互动,切实具体地了解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从而给予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这也正是凸显了“一大把”网站的网络商圈的特点:给中小企业人士提供交流、学习、成长的园地。
从线上反馈来看,广大的中小企业对此次活动赞誉有加。毕竟,对于以生存为第一要务的中小企业而言,“实用”才是硬道理。

中小企业研究专家表示,针对帮助中小企业成长,“中小企业讲堂”是积极有效的尝试,同时,也为我们打开一个新的视角。线上讲堂的方式契合日益深入人心的互动交流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多方互动,相互借鉴成功经验的圈子和平台,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方面有很强的实际指导作用。

在中国企业信息化进程纵深发展的今天,借助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能够更加直接有效地发现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旨在帮助企业人士在“一大把”中寻找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圈子”,举办“中小企业讲堂”活动的初衷就是希望通过集合行业圈内的智慧,实现众多相关行业企业的共赢与发展。

㈨ 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突破技术瓶颈求答案

1. 改变客户定位
JP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智能水表中光电直读模块的研制与销售。由于技术领先,公司与业内大型智能表厂都有过生意往来,但近年销售陷入低谷,客户也严重流失。
笔者受邀任董事后,与创始人走访客户后发现,这些客户不希望核心模块长期被一家小型企业控制,故挟资本、技术、人才与市场等优势,反向研发,希望自己可以掌控核心技术,努力摆脱与公司的模块配套关系。
业内还有几百家传统水表厂,只懂机械,不懂电子。面对智能化大潮流,必须借“一颗智慧的芯”与系统解决方案的支持,才可免于淘汰,特别是水务集团下属表厂,自有市场,加上JP的技术,取长补短,就可大大降低水务集团的采购成本,下属表厂可实现智能升级且盈利倍增,JP也可借船出海,把技术优势最大化,通过“协建”模式,为有市场资源的传统表厂服务,JP产品也就另辟蹊径走进了竞争激烈的终端市场。时机成熟还可帮水务集团从无到有”协建“表厂,帮生孩子,再卖奶粉。
改变客户定位后,JP从红海跳到蓝海,竞争力上立即由弱变强,迅速获得了中国水务集团等几个市场主体的持续订单,客户迅速从个位数成长为十位数,业务呈现良好态势,改变了“傍大款,一夜情“的被动局面。
2. 渠道创新
ELETE是国内主打高端订制的女装品牌,因“设计时尚、制作精良,明星级订制与中产级收费“等特色而受好评。其最初通过创业者的人际圈子传播,后来以高端商场开店为主渠道。
一段时间后,由于定价相对较低,设计服务成本较高,特别是商场装修、租金、人工等费用较高,增长出现乏力,利润变得微薄。
经同学介绍认识后,笔者分析了该品牌的成本结构与收入来源,发现渠道成本太高,且客户质量不高,故建议其调整渠道,从高諯商场与临街旺铺等高成本渠道,改为与高端美容院合作,采取“院中店”渠道模式。由于美容院已有较大场地,不需另付租金,装修也到位,美容师经培训可以兼接待员,特别是拥有稳定熟悉的高消费顾客,只需给美容会所分成即可,大大降低了原渠道的高固定成本,又拥有了优质客源,生意日益红火。
3. 建立联盟
我党创业有三大法宝:武装斗争、统一战线与党的建设。对创业企业而言,就是技术、合作与管理。今天要做好技术工作,必须学会找伙伴“打群架”,单打独斗已经很难了。
同业联盟
某企业做书刊印刷,曾经风光过。互联网在线阅读与公司网站兴起,使书刊与企业宣传资料印量下滑。需求下降,供应过剩,行业出现洗牌。印刷业上市公司挟资本与技术优势,掌握了高端市场。作坊式小厂凭成本优势低价竞争,作为规模中等偏大的印刷厂生计困难,面临人工上涨、纸张与油墨等涨价、房租上涨、电费上涨等,而订单严重不足的局面。
此时考虑产品转型,从做书刊转做包装,涉及设备,技术投入不说,也没有客户基础。而开发大客户,争取大订单,也有关系建立的过程。如何解决燃眉之急,把订单迅速搞起来?咨询服务中,我们发现印前、印刷与装订、手工四个车间,有的车间忙,有的却很闲。淡旺季明显,旺季产能不够,淡季严重过剩。于是想到上市的大型印刷企业,也将面临咸淡不均的问题。如果能争取做其替补队员,则可拿到相对稳定的大额订单。同行上市企业的客户通常是优质客户,对验厂、品管与交期都很重视,不是八卦岭那些小厂可以承接的。此计一出,正好扬长避短,订单局面很快好转起来。
异业联盟
某美容连锁机构,为做店庆促销,准备请明星来演出助阵,但只有50万预算,如支付完我们策划咨询费,就剩不了几个钱了,而明星出场费就要港币80万,还不算场地费等其它各类费用。怎么办?
客户开玩笑说我们都把预算都拿走了,就必须拿出一个把成本几乎全部外包的方案,还要保证活动前后三天至少500万的销售回款。
通过对客户方资源的盘点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个基于异业联盟的联合促销方案。把明星演出冠以“中国银行之夜”,赠2000张门票给该行用于维护VIP客情,此项收入100万。给中国联通1000张票,凡预交电话费300元就送门票一张,又收回50万。安排明星到当地知名餐厅用餐,同意与老板与厨师长合影,并提供400张门票,采取消费满500元,加50送门票,又让海鲜酒家老板赞助20万。再加上婚纱影楼,花店等联合促销,算上美容机构的会员充值送门票,与明星合影,合唱等形式的促销,预算一分没花,还大赚一笔。
4. 尽量简单
对于资源不足的中小企业而言,做减法最必要,却又最难。对奉行生存就是最大战略的老板而言,抓进篮子里的都是菜,哪还想挑什么口味。于是什么客户都想要,什么能卖就卖什么,很容易就玩成了“小而全”,实质就是“小而弱”。
清华学员李良耀先生在论文《力的三要素在企业经营中的运用》中指出:
第一,力的作用点就是企业的产品市场定位,即专注为谁解决哪个问题。企业只有从自己最“牛”的地方站好位置,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只有瞄准特定客户群的核心需求,提供简洁有力的产品,企业才可以因专而强,因强而大。中小企业只有走“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小而强”的路线,才有机会做大。
第二,力的方向就是企业战略方向、目标与路径。劲往一个方向使,才能形成最大合力;
第三,力的大小就是企业的关键资源能力,包括人才、技术、资本等。在相对较弱的情况下,更须遵循压强原理,即:削减受力面积。也就是做减法,甚至是做除法。舍弃既需要勇气与魄力,也需要见识与智慧。
专注某一领域,收缩产品线,减少客户类型,聚焦销售手段,精简流程环节等,都是做减法做简单的思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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