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具体解释一下:不良资产,呆账,坏帐
不良资产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不良资产是不能参与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资产,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款项,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以及不良投资等。呆账dāi zhàng
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
对于呆账,企业应预提坏账准备金。预提方法有:
1.账龄分析法。按应收账款账龄长短,分别按不同比率计提坏账准备金;
2.比例法。按应收账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核算方法有:
1.核销法。即将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2.坏账备抵法。企业先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金,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
坏帐的概念坏帐是指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于发生坏帐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帐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编辑本段]坏帐损失的核算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帐时,确认坏帐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帐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帐款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帐款以后又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同时:
借:应收帐款
贷:管理费用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帐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记入管理费用;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反映扣减估计坏账后的净值。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已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采用备抵法核算时,计提坏账损失的三种方法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据此提取取坏账准备。会计期末,企业应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的百余额的,按其差额提取;企业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其差额冲回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虽然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以及能收回多少,不一定完全取决于时间的长短,但一般来说,账款拖欠的时间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
销货百分比法
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我国现行行业制度规定,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编辑本段]坏帐的原因 坏帐的发生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者诚信准备抵赖此笔货款,从而使债权人发生呆帐的。这是从债务人方面来看的。但是如果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发生呆帐主要有如下原因:
1)销售管理不当
许多企业以销售量而制定业务人员的提成,造成业务人员一门心思搞销量。没有很好地调查对方的诚信程度、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同时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差价,制定的价格过高,造成积压。在此情况下,企业把回款问题当成相对次要问题了,久而久之、日积月累,从而形成企业的呆帐积压。
2)调查过程过于草率
有些销售人员仅仅听过别人说过对方资金和诚信如何如何好,而没有采用进一步的调查措施,如亲身观察、与对方尽可能多的相关客户交流等,就开始了销货措施。
3)合同内容不严谨
由于合同知识的欠缺,致使对于合同内容过于草率和疏忽,从而导致合同漏洞,为对方抓住把柄。同时对财务票据也没有必要的知识,特别是支票的处理上没有知识或经验,没有预防空头支票、虚假帐票等知识,就开具相关的无余地的认可收据,从而导致追索不能,造成呆帐。
4)质量问题引起纠纷
对方在接货后,可能提出质量借口,致使因为质量问题而买卖双方各不相让,导致局面的僵持,日久天长造成呆帐。
其次,我们从债务人的角度再看一下呆帐发生的原因
1)存心讹诈
这是债务人的品质问题。
2)不良债务过多
由于对方不注意呆帐管理,从而引起不良债务过多,最终偿还无力。由于债务企业其自身不良债务过多,或者金融政策收紧,企业贷款困难,造成企业资金运转不畅,产能不足、费用加大,从而获利能力低,市场萎缩造成恶性循环。
3)行业萎缩与经营方针失误
由于行业竞争激烈导致市场销售利润率降低。同时公司的经营方针上出现偏差或错误,如过多资金投入到基础建设中,造成资金周转不灵。 [编辑本段]坏帐的处理 一、建立客户信用制度
根据客户信用管理的5c制度,即资金(capital)、品行(character)、能力(capacity)、担保(collateral)、现状(condition)五个方面建立相应的客户信用制度。
1)确定信用等级制度管理方法;
2)实施信用调查程序,包括对于相关客户组织、历史、销售现状、资本结构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等方面进行直接与间接的调查;
二、注意客户方的相关迹象
根据在业务联系过程中,相关客户所表现的各种迹象进行判断,以便防止可能发生的呆帐行为:
1)经营者状况:能力如何、精神状态如何、公款处置是否公司分明、董事会权利是否过于集中等;
2)组织状况:组织是否冗员过多、工作情绪是否低落、责任是否分明;
3)销售管理:是否管理严格、回款状况如何、市场竞争力如何;
4)库存状况:是否采购没有章法、库存是否超量、采购价格是否过高、下脚料如何处理的;
5)财务状况:资金状况如何、现金流量如何、负债率如何、是否投资过大、资金是否没有恰当运用、是否经常有催讨资金现象;
6)劳动力状况:是否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原料浪费是否严重、是否没有品质概念。
根据以上内容的调查,然后综合分析出其目前的客户信用度状况。
三、把握呆帐的预兆
除非储意的恶意破产与卷逃行为,对于一般企业可能经营每况愈下,出现呆帐的行为的预兆有如下一些内容:
1)经营者是否心情恍惚;
2)财务人员是否急匆匆处理有关银行帐务;
3)上层人员是否突然辞职;
4)是否工资拖欠太久;
5)有关人员是否意见很大;
6)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地大批进货;
7)是否货物转移至其他场所;
8)是否突然另成立一股份公司,而没有很好的业务与市场;
9)是否低价抛售;
10)是否连原料都没有理由地出售;
11)是否外来催款人员很多;
12)是否出现经营违规行为等等。
四、做好债务与坏帐催讨工作
根据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定期进行必要的考核和修正,一旦以上第二、三现象发生则需要即时做好债务催讨准备。 [编辑本段]坏帐准备和坏帐损失的审查 我国对坏帐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就是在实际发生坏帐时,作为期间费用核销;
一种是备抵法,就是按期估计坏帐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建立坏帐准备帐户,待坏帐实际发生时,冲销坏帐准备帐户。
对坏帐准备的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是否准确;
二是要审查坏帐准备的列支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有无任意列支。
对坏帐损失的审查也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要确认坏帐损失的核销是否符合规定,列支金额是否正确;
二是要确认坏帐损失后又收回的应收帐款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吞、挪用。
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应收帐款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作为坏帐损失: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除上述情况外,不能任意列支坏帐损失。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及其他上市公司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其区别。
B. 与贷款五级分类相对应的呆帐准备金制度应是什么
目前现行呆账准备、核销的金融、财政与税务规定如下:
1.央行的相关规定。
2002年,人民银行在《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规定,银行应当按照谨慎会计原则,合理估计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及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2.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及时、足额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专项准备金,对特定国家发放贷款在当期损益中计提特种准备金,商业银行也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一般准备。
2005年6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明确将贷款损失准备划分为: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规定一般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并将一般准备的计提基准从原来的不低于期末贷款余额的1%调整为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
3.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局在自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本年末允许提取的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1%-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这是一种对一般准备金进行所得税税收减免的税务处理方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国税发〔2003〕73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决定的事项、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清理的跨省区的呆账损失和单笔5000万元以上的呆账损失,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审批。除以上情形外,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由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审批。《金融企业呆账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还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损失,按规定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应先冲抵已在税前扣除的(按1%比例计提的)呆账准备,不足冲抵部分可据实税前扣除。
从我国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贷款损失准备制度不断完善,计提范围逐步扩大,计提比例逐步提高,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的要求日益严格,说明央行和财政部门越来越关注贷款损失准备对银行抵御风险的重要性。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银行计提的专项准备不能获得税务减免,严重制约了金融企业及时、足额计提特殊准备。
C. 在金融机构贷的款,机构破产了钱没法还,征信显示有呆账如何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诉
都是南北方的人们。
D. 贷款风险分类逾期180天划入次级的规定有哪些
贷款风险分抄类逾期180天划入次级的规定是由《贷款通则》规定的。
根据《贷款通则》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人应当及时催收逾期的贷款。对项目贷款和公司贷款根据逾期天数将贷款分为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个档次进行统计,并作为贷款质量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零售贷款应比照上述规定对逾期天数作更细致的划分。
(4)金融机构呆账制度问题扩展阅读:
《贷款通则》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发放担保贷款时,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以及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担当保证人,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第三十八条发放担保贷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需要交付的,应依法交付。
E. 呆账损失是什么
呆账损失是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是有收回的可能, 呆帐指:
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否能收回的往来账,应该确定为呆帐。它作为一项资产反映在各年的资产负债表上,而且也不需计提坏账准备。呆帐,专用于我国金融企业;
坏账,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判断
F. 金融机构核销贷款到底应用哪个文件是国税局2011年第25号公告还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谢谢!
金融机构核销贷款,国税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及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两个文件都版是要权执行的哈,两文件侧重点不同,前者重在抵税方面的规定,后者重在制度方面规定,首先是管理规定,先要符合然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入核销程序,然后才是税务方面的一些做法
如果帮到你,请及时采纳
G. 呆帐和坏帐的区别
实践中,呆账一般是指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无法收回的往来账,并且不能确定将来是
否能收回。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呆帐,专用于我国金融企业。
坏账,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判断。
呆帐的风险小于坏账,因为呆账存在收回的可能。
企业由于发生呆账、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就是呆账、坏账损失。但从法规制度的规定来看,税务上与会计上相关损失的含义及其认定(确认)有一定的差别。
税务方面沿用了会计规范中的术语,且为了完整而列举了各种存在分行业制度差别的称谓,即
呆账损失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债权损失(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部分)和股权损失,而坏账损失主要是指非金融企业的应收款项损失及空融企业的一般往来业务损失。
从税法原理上说,无论是会计上所称的坏账损失还是呆账损失,都需要按税法标准予以衡量,只有符合税法扣除原则的才能扣除。
至于坏账损失与呆账损失的概念区刺并不重要。如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企业按制度确认为呆账损失或坏账损失,并取得了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方面就可以税前扣除。
而对于企业计提的损失准备项目,未经核定不能在税前扣除。
(7)金融机构呆账制度问题扩展阅读:
坏账是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对企业影响很大,应该怎样防范坏账的发生?要注重客户的信用,还要掌握呆账的预兆。
注意客户方的相关迹象,根据在业务联系过程中,相关客户所表现的各种迹象进行判断,以便防止可能发生的呆帐行为:
做好债务与坏帐催讨工作,根据公司的信用评级制度,定期进行必要的考核和修正,即时做好债务催讨准备。
H. 什么叫银行呆帐准备金提取制度
银行对于放款都要根据要求计提呆帐准备金,一旦发生收不回来的贷款损失,就用呆帐准备金冲消。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具体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计提多少,其决定权并不在财政、税务部门,而是由商业银行参照监管当局的指引和同业惯例自主决定,并单列在营业利润之后作为减项反映。对呆帐核销也由银行自身确定。如,在美国各家银行根据过去若干年(一般为4-5年)呆帐贷款的历史数据、借款人的财务及经营管理状况、贷款的行业和地区集中程度以及贷款逾期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计提,各家银行也可以对其认为必须核销的资产进行主动核销,但均应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一套较为严格的内控机制,以备来自各方面的核查。
国外金融监督当局对银行呆帐准备金政策行使较大的监督权,如制定准备金计提的监管指引和最低参照比例等,虽然指引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监督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提取准备金的方式是在充分考虑谨慎经营和真实评价贷款质量的前提下。如果认为准备金的提留不符合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则采取“道义劝告”或强制性的措施促使该银行加以改进。如,在加拿大,检查总署要对各银行的准备金水平及其评价、测量和控制方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确保每家银行都有健全的准备金制度,从而可以对一些潜在的贷款风险进行及时的控制。
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呆帐准备金政策最早是1986年确定的,同国外成熟的经验相比,我国银行业现行呆帐准备金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提取比例偏低。二是提取方式单一。三是提取范围过窄。四是银行对贷款呆帐准备金计提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
I. 会计方面的问题呆账和坏账分别指什么有什么区别吗
呆账是指债务到期后,本金或利息经过至少一个月后仍未偿付,处于呆滞状况但尚未确定为坏帐的应收、暂付款项。
坏帐是指经认真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包括因借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经清算后仍无法还清的贷款。
呆账和坏账的区别如下:
1、呆账不确定金额是否能收回来,坏账已经明确金额无法收回。
2、呆帐,专用于我国金融企业,也就是说适用于任何贷款逾期三年不还的人。坏账则是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判断,并且只适用于企业。
3、呆账多是欠款或需缴纳的费用,坏账是借款或贷款,一般数额较大。
(9)金融机构呆账制度问题扩展阅读: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如超过3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坏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呆账
J. 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怎么区别呢
逾期呆滞和呆账的区别如下:
呆滞: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呆账: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