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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调查表第十二项利润表指标

发布时间:2021-03-10 01:43:01

Ⅰ 利润表主要有那些分析指标

杜邦分析体系最管用了: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权益乘数
总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净利润=营业收入-全部成本+其他利润-所得税
全部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当然,杜邦分析体系不仅包含利润表数据。
单就利润表数据来说,最常用的指标有: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另外,各利润表组成项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也是重要指标,该百分比可以与同行业数据和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Ⅱ 所得税调整主要要调节利润表哪些项目呢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包括对收入确定的原则以及具体金额的调整、各项成本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的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意义

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有利于实现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法的适当分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附表一)的格式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申报所属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计算机代码: 申报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电话: 缴款书号:
经济类型 行业 入库级次
行次 项 目 本期累计 行次 项 目 本期累计
1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1=2+16+27)
19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2 1、超过规定标准项目(2=3+4..+15) 20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3 (1)工资支出 21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4 (2)职工福利费 22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5 (3)职工教育经费 23 (7)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6 (4)工会经费 24 (8)粮食类白酒广告费
7 (5)利息支出 25 (9)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的支出项目
8 (6)业务招待费 26 (10)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9 (7)公益救济性捐赠 27 3、应税收益项目(27=28+29+30)
10 (8)提取折旧费 28 (1)少计应税收益
11 (9)无形资产摊销 29 (2)未计应税收益
12 (10)广告费 30 (3)收回坏帐损失
13 (11)业务宣传费 31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31=32+33+34+35)

14 (12)管理费 32 1、联营企业分回利润
15 (13)其他 33 2、境外收益
16 2、不允许扣除项目(16=17+18+..+26) 34 3、管理费
17 (1)资本性支出 35 4、其他
18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6
企业公章: 企业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税人员: 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所: 受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录入人: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的填报范围

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实行定额(定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以及实行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按照税法规定按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纳税时,均应首先填报本表。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具体项目的填写

第1行 纳税调整增加额 :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超过规定标准项目+不允许扣除项目+应税收益项目。即1行=2+16+27行。

第2行 超过规定标准项目:是指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而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包括税法中单独作出明确规定的扣除标准,也包括税法虽未单独明确规定扣除标准,但与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为本表计算所得,即:2行=3+4+…+15行。

第3行 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其具体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为月人均扣除最高限额 960元,年人均 11520元。计税工资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②工效挂钩效益工资:指企业当年经过劳动部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批准的提取数列支后,由税务部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工资清算政策允许扣除的工资总额和新增效益工资。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同级财政、人事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④经批准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的纳税人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支出额;高新技术企业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

第4行 职工福利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4%)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5行 职工教育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5%)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第6行 工会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7行 利息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含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从集团公司取得使用的金融机构借款支付的利息)。超过扣除标准部分填写在此行中。

第8行 业务招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按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的有关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记录或单独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 1500万元(含 1500万元)以下的5‰;1500万元以上的3‰。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提取的部分填写在此行中。

4、第9行 公益救济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①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性组织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②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③纳税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列举的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及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在此行中。

第1O行 提取折旧费:根据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具体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集体企业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此处填写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提取的折旧额。

第11行 无形资产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此处填写纳税人未按“细则”规定而摊销的部分。

第12行 广告费: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第13行 业务宣传费: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

第14行 管理费:按规定,纳税人支付给主管部门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按批准的比例或额度在税前予以扣除。此处填写纳税人未按上述规定标准或额度支付的管理费及主管部门超过审批范围和额度收缴的管理费。

第15行 其他:指上述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项目中未包括、但纳税人超过税法有关政策规定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各种支出。

第16行 不允许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按财务制度规定已作为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但税法不允许扣除而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按本表计算所得填写,即16行=17+18+…+26行。

第17行 资本性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属资本性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填写在此行中。

第18行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可作为支出准予扣除,已形成的无形资产不得直接扣除(须按直线法摊销),填写在此行中。

第19行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填写在此行中。

第20行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种罚款,属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填写在此行中。

第21行 灾害事故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包括意外事故损失)而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填写在此行中。

第22行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未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和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填写在此行中。

第23行 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填写在此行中。

第24行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指不得在税前扣除的粮食类白酒广告费。

第25行 为其他企业贷款担保的支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为其他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填写在此行中。

第26行 与收入无关的支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列举的各项支出以外的、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填写在此行中。含已在本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中调整的以前年度应计未计、应提未提项目。

第27行 应税收益项目:填写本表计算所得:少计应税收益+未计应税收益+收回坏账损失。即:27行=28+29+30

第28行 少计应税收益:填写纳税人应记而少记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用“-”号表示。”

第29行 未计应税收益:填写纳税人应记而未记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

第30行 收回的坏账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人收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在此行中。

第31行 纳税调整减少额:根据本表计算所得,即31行=32+33+34+35行。

第32行 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填写纳税人对外(境内)投资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额。含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投资收益。当纳税人当期既有投资收益又有损失时,只填写投资收益,不含投资损失。此行的填写不含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第33行 境外收益 :填写纳税人向境外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含劳务收益)。

第34行 管理费:按规定,主管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未超过税务部门批准其收缴的额度或比例的,作全额调减;超过部分不作纳税调减。

第35行 其他:填写上述纳税调整项目中未包括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须作纳税调减的有关收入。含纳税人通过税务检查而调增的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本年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中反映项目数据。

Ⅲ 2016税收调查表怎么填

2017(2016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调查填表说明
一、填报基本要求
1、填报对象。全国税收调查信息表(00表)企业表(01表)和货物劳务表(02表),应以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为填报对象,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以不纳入调查。
2、数据来源。01表和02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14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会计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3、指标范围。法人企业需填写本法人(含其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指标(01表第2-271行及02表各行,下同)、财务和其他指标(01表272-427行,下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财务和其他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不填写财务及其他指标。
4、填写要求。00表和01表应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关系式的须填写审核说明。
二、2016年度税调01表(企业表)的填写说明
2、本年一般项目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F2)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并核算销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不包含第5行即征即退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3、本年一般项目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F3)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申报表中“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也在此填写。
4、本年免税销售额(F4)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按税款所属时间确定,下同)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货物或劳务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5、本年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F5)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给予即征即退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即征即退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年实际扣除金额(F6)
指适用差额征税的营改增试点企业,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实际扣除的金额。
7、本年销项税额(7=8+9+10+11)(F7)
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营改增试点企业,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8、其中:1.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F8)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7%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7%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9、2.适用13%税率的销项税额(F9)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3%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3%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0、3.适用11%税率的销项税额(F10)
仅限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纳税人填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1%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1%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1、4.适用6%税率的销项税额(F11)
仅限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纳税人填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6%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6%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2、本年进项税额(12>=13+17+20+21+22)(F12)
指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栏合计数填写。
13、其中:1.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F13)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17%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14、其中:采购国产设备进项税额(F14)
指纳税人当年在国内采购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额,按年终累计额填写。
15、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7%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F15)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
16、其中:进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F16)
指纳税人当年进口设备时向主管海关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进口设备规模,按年终累计额填写。
17、2.适用13%税率或扣除率的进项税额(F17)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进项税额”栏适用13%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累计数填列。
18、其中: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3%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F18)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
19、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F19)
填写以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普通发票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
20、3.适用11%税率的进项税额(F20)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11%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1、4.适用6%税率的进项税额(F21)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6%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2、5.适用5%、3%和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税额(F22)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5%、3%征收率及减按1.5%征收增值税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3、本年进项税转出额(F23)
根据企业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项税额”栏各减项(即“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正常损失”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和“其他”)的“合计”栏数据之和填列。
24、期初留抵增值税额(F24)
指上年年末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指标“本月数”填写,留抵税额挂账的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指标“本月数”+“本年累计数“填写,也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栏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
25、本年应抵扣税额合计(生产企业=12-23+24-55)或(外贸企业=12-23+24)(F25)
生产企业按公式25=12-23+24-54,外贸企业按公式25=12-23+24。
26、以期末留抵税额抵顶欠税额(F26)
指纳税人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抵减的欠缴增值税和欠税滞纳金,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实际审批数填写。
27、本年实际抵扣的税额(F27)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实际抵扣税额"行的合计数填写。本项目包含本期实际抵扣的期初留抵增值税税额,但不含出口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
28、本年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F28)
反映一般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和小规模纳税人依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9、本年应纳税额减征额(F29)
指当年纳税人销售货物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按2%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以及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填写。
30、本年应纳税额合计(30=7-27+28-29)(F30)
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31、本年应交查补增值税额(F31)
按纳税申报表要求填写,是指本期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按规定在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应补征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
32、建筑服务、出租房地产、出售房地产按2%、3%和5%税率预缴(F32)
填写2%、3%、5%税率(预缴)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第6行第4列。
33、年初未交增值税额(F33)
指当年初企业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应按照“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如果“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34、其中:年初逾期未缴增值税额(F34)
指当年初企业逾期未交(含缓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税额。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列。
35、本年已纳增值税额(35=36+39)(F35)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当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增值税额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36、其中:1.本年就地已纳增值税额(F36)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机构所在县(市)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上一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度的增值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分析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分析填写。
37、其中:(1)本年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额(F37)
指当年纳税人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而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38、(2)本年已纳查补增值税额(F38)
指当年纳税人根据查补开具缴款书已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39、2.本年异地已纳增值税额(F39)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非机构所在县(市)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当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度的增值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分析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分析填写。
40、年末未交增值税额(40=33+30+31-35-26)(F40)
反映企业当年末未交的增值税税额,指纳税人当年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1、其中:年末逾期未缴增值税额(F41)
是指当年末企业逾期未交的增值税的欠税数额,包括以前年度的欠税数额。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写。
42、本年查补增值税抵顶留抵税额(F42)
指纳税人本期在税务查补中,查补税额按规定抵减的留抵税额。应根据税务检查处理决定书和有关帐务处理分析填写。
43、年末留抵进项税额(43=25-26-27-42)(F43)
指纳税人当年末应抵未抵的进项税余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4、本年收到的内销货物先征后退、货物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F44)
指当年纳税人内销货物按先征后退、货物或服务即征即退政策规定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额。
45、本年出口货物销售额(F45)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6、其中:本年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F46)
指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具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47、其中:本年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销售额(F47)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外贸企业、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当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且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8、本年出口劳务销售额(F48)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劳务的销售额。
49、其中:本年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劳务销售额(F49)
指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具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劳务的销售额;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劳务销售额。
50、其中:本年申报退(免)税的出口劳务销售额(F50)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外贸企业、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当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且申报退(免)税的出口劳务的销售额
51、本年出口服务销售额(F51)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服务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服务的销售额。
52、本年按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额(52=53+54)(F52)
反映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经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审核受理的免抵退税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53、本年免抵退税抵减额(F53)
对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指标反映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与出口货物退税率的乘积,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对有加工贸易业务的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指标反映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保税进口的原材料按规定应抵减的税额。只从事一般贸易出口的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54、本年(免抵)退税额(54=55+56)(F54)
反映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口货物发生的已申报抵减进料税额后的免抵退税额净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55、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应退税额(F55)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出口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劳务而发生,已申报抵减进料税额后的应退税额净额。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劳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指标本年累计数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免抵退货物已退税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写。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填写。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56、本年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劳务的免抵税额(F56)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口货物劳务,经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审核批准的发生的免抵税额,可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免抵税额”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写。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57、年初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应退未退税额(F57)
反映企业上一年底以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的应退未退税额结转到当年的累计数。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专业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填写。出口自产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58、本年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实际收到的退税额(F58)
指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收到的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税额。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实行“免、退”办法出口货物的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填写。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出口烟草产品的卷烟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填写此项目。
59、年末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应退未退税额(59=55+57-58)(F59)
反映企业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应退未退的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累计的税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60、本年收到的出口货物实退消费税额(F60)
指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出口免税的货物除外),由税务机关审批并实际收到的退还消费税额。
61、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人民币按到岸价填报)(F61)
企业当年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时,以保税方式进口的料件总额,根据海关报关单上申报的到岸价折合人民币填报。
62、加工贸易保税直接出口到境外的金额(人民币按离岸价填报)(F62)
企业当年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时,保税直接出口到境外的货物总额,根据海关报关单上申报的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填报。
63、加工贸易保税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的金额(F63)
企业当年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时,保税出口到境内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的货物总额,根据海关报关单上申报的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填报。但不包括出口到境内保税区的货物。
64、加工贸易转入货物的金额(F64)
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当年从其他加工贸易企业以保税方式转入的货物(料件)总额,根据海关加工贸易手册有关指标折合人民币填报。
65、加工贸易转出货物的金额(F65)
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当年以保税方式转出到其他加工贸易企业的货物(料件)总额,根据海关加工贸易手册有关指标折合人民币填报。
66、加工贸易转为内销的货物金额(F66)
企业当年经商务部门批准后,保税货物因故国内销售时的货物金额(折合人民币填报)。
67、加工贸易转为内销的补税和利息金额(F67)
企业当年因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由海关按规定补征的保税料件的进口环节税收及相应利息。
68、加工贸易采购国产料件的金额(F68)
企业当年从事加工贸易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的国产料件(不包括设备)的金额。
69、来料加工收取的工缴费(F69)
企业当年从事来料加工业务收取的加工工缴费金额全额。
70、本年货物进口额(不含加工贸易保税进口)(F70)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报关进口的金额,不包括从事加工贸易发生的保税货物进口额。根据进口货物报关单汇总填列。
71、本年已纳进口环节增值税(71=15+18)(F71)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全年盖有银行收讫章的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汇总填列。
72、本年已纳进口环节消费税(F72)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根据全年盖有银行收讫章的海关代征消费税缴款书汇总填列。
73、本年已纳进口关税(F73)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进口关税,按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全年进口关税缴款书汇总填列。
74、本年已纳出口关税(F74)
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缴纳的出口关税,按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全年出口关税缴款书汇总填列。
75、本年内销货物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F75)
是指纳税人本年国内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指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先从量、后从价定率征收的烟、酒),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全年汇总的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该项目不包括仅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76、本年内销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F76)
是指纳税人本年内销按规定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货物的销售额。按全年汇总的纳税申报表中有关项目分析填写。该项目不包括仅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77、本年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的销售额(F77)
是指纳税人本年销售出口按规定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出口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指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先从量、后从价定率征收的烟、酒)。
78、本年按规定的税率(或税额)计征的应交消费税额(F78)
是指纳税人本年销售的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征的应交消费税额与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的应交的消费税额。
79、本年准予抵减或抵扣的消费税额(F79)
是指纳税人本年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扣除的消费税额。按“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写。
80、按政策规定减免的消费税额(F80)
是指纳税人按规定减免的消费税额。

Ⅳ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季度所得税为零。
二季度,现在才4月份嘛,报表中所得税也是零。等到6月份的时候,按二季度的所有收入与核定的所得率相乘,得出应税所得,再乘以所得税率,就是应交的所得税,把这个数字填在报表中所得税栏就可以了

Ⅳ 利润表 主要 有 那些 分析指标

杜邦分析体系最管用了: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权益乘数
总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净利润=营业收入-全部成本+其他利润-所得税
全部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当然,杜邦分析体系不仅包含利润表数据。
单就利润表数据来说,最常用的指标有: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另外,各利润表组成项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也是重要指标,该百分比可以与同行业数据和历史数据进行对比。

Ⅵ 如何下载2016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表(信息表)

一、“B0(企业表):货物劳务表填报的货物劳务比重较小,应填报大部分的货物劳务!”这一疑点提示表示,企业表与劳务表的收入不一致,劳务表上的收入比企业表的收入总额小了。请对照企业表检查两表收入不一致的原因,是否有漏填、错填?是否有应征营业税的收入?如有营业税的应税收入,在劳务表上应与增值税的相关指标分开、作两行来填列。操作方法:在劳务表第一行上点右键——“增加行”,劳务代码就选择相应的营业税项目名称(如代理、租赁或建筑安装等),把营业税的相关指标数据填列完整即可。二、“B1至少有一行变长表数据没有通过审核!”这一疑点提示表示,劳务表的数据表间或表内审核发现有其他疑点。解决法:点击货物劳务表有数据的行次——点右键——审核当前行,然后所有的疑点信息就会显示出来,按照上面的公式提示,逐行逐条核实修改即可。

Ⅶ 请问 利润表 各个分析指标 的 意义谢谢

利润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1.一般根据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由于该表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动态报表,因此,该栏内各项目一般根据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所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等。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当期利得和损失。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一”号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和“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利润的构成分类项目根据本表有关项目计算填列
利润表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项目,均根据有关项目计算填列,此处不再赘述。
内容来源:网络

Ⅷ 利润表中各项利润指标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付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净利润=利润总额*税率

Ⅸ 通过查利润表就可以算出来的一个指标是什么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付费用,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净利润=利润总额*税率

Ⅹ 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收,在企业利润表中具体反映在哪些项目上

主要计入这几个科目: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管理费用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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