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抽检方案(100,15)什么意思初学者请教
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或抽样检查
什么是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它与全面检验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对整批产品逐个进行检验,把其中的不合格品拣出来,而抽样检验则根据样本中的产品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批产品的质量。如果推断结果认为该批产品符合预先规定的合格标准,就予以接收;否则就拒收。所以,经过抽样检验认为合格的一批产品中,还可能含有一些不合格品。采用抽样检验可以显著地节省工作量。在破坏性试验(如检验产品的寿命)以及散装产品(如矿产品、粮食)和连续产品(如棉布、电线)等检验中,也都只能采用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是统计质量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实际问题中,常要求设计一个抽样方案,使它具有所需要的抽查特性。例如,若以批不合格品率p为质量水平,根据生产方的生产水平和使用方对产品的要求,可以确定两个质量水平p0,p1(p0<p1),而要求所设计的抽样方案有如下性质:当p≤p0时,以高概率(大于或等于1-α)接收整批产品;而当p≥p1时仅以低概率(小于或等于β)接收整批产品。通常称α为生产方风险,β为使用方风险;p0为生产方风险质量,p1为使用方风险质量。除此之外,也可以根据其他形式的要求来设计抽样方案。例如,挑选型抽样方案中要求经检验后的平均质量水平(称为平均检出质量)达到一定的数值。
基本概念
1.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指从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单位产品组成样本,然后对样本中的所有单位产品按产品质量特性逐个进行检验,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判断产品批合格与否的过程。
2.单位产品:构成产品总体的基本单位。
3.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一般用n表示。
4.单位产品的质量表示方法:计数、计量
5.不合格和不合格品
(1)不合格: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偏离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即不符合规定的。
按单位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某些行业可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
A类不合格:单位产品极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重要的质量特性极不符合规定。
B类不合格:单位产品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C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而某些行业可分为A级不合格、B级不合格、C级不合格和D级不合格。
A级——非常严重——不合格分值100分
B级——严重——不合格分值50分
C级——中等严重——不合格分值10分
D级——不严重——不合格分值1分
(2)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按不合格的重轻程度可划分为A类不合格品、B类不合格品、C类不合格品。
6.检查批及批量
(1)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回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2) 批量: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即提交检查的一批产品中所包含单位产品的总数,以N表示。
抽样检验方案及其特性
抽样检验方案(简称抽样方案)是一套规则,依据它去决定如何抽样(一次抽或分几次抽、抽多少),并根据抽出产品检验的结果决定接收或拒收该批产品。在确定了一个抽样方案后,可以计算具有指定质量指标(例如批不合格品率 p)的一批产品被接收的概率,接收概率L(p)是p的函数,称为抽查特性函数,简称OC函数,其图形称为抽查特性曲线(OC曲线)。
抽样的方法
抽样的方法有以下三种: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
1.简单随机抽样
简单随机抽样是指一批产品共有N件,如其中任意n件产品都有同样的可能性被抽到,如抽奖时摇奖的方法就是一种简单的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时必须注意不能有意识抽好的或差的,也不能为了方便只抽表面摆放的或容易抽到的。
2.系统抽样
系统抽样是指每隔一定时间或一定编号进行,而每一次又是从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出的产品或一段编号产品中任意抽取一个或几个样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无法知道总体的确切数量的场合,如每个班的确切产量,多见于流水生产线的产品抽样。
3.分层抽样
分层抽样是指针对不同类产品有不同的加工设备、不同的操作者、不同的操作方法时对其质量进行评估时的一种抽样方法。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逐批验收抽样检验方案是最常见的抽样方案。无论是在企业内或在企业外,供求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对交付的产品验收时,多数情况下验收全数检验是不现实或者没有必要的,往往经常要进行抽样检验,以保证和确认产品的质量。验收抽样检验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从交验的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预定样本容量的产品项目,对照标准逐个检验样本的性能。如果样本中所含不合格品数不大于抽样方案中规定的数目,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即为合格批,予以接收;反之,则判定为不合格,拒绝接收。
抽样方案的分类
1.计量型抽样检验
有些产品的质量特性,如灯管寿命、棉纱拉力、炮弹的射程等,是连续变化的。用抽取样本的连续尺度定量地衡量一批产品质量的方法称为计量抽样检验方法。
2.计数抽样检验
有些产品的质量特性,如焊点的不良数、测试坏品数以及合格与否,只能通过离散的尺度来衡量,把抽取样本后通过离散尺度衡量的方法称为计数抽样检验。计数抽样检验中对单位产品的质量采取计数的方法来衡量,对整批产品的质量,一般采用平均质量来衡量。计数抽样检验方案又可分为:标准计数一次抽检方案、计数挑选型一次抽检方案、计数调整型一次抽检方案、计数连续生产型抽检方案、二次抽检、多次抽检等。
①一次抽检方案
一次抽检方案是最简单的计数抽样检验方案,通常用(N,n,C)表示。即从批量为N的交验产品中随机抽取n件进行检验,并且预先规定一个合格判定数C。如果发现n中有d件不合格品,当d≤C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当d>C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例如,当N= 100,n=10,C=1,则这个一次抽检方案表示为(100,10,1)。其含义是指从批量为100件的交验产品中,随机抽取10件,检验后,如果在这 10件产品中不合格品数为0或1,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如果发现这10件产品中有2件以上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
②二次抽检方案
和一次抽检方案比,二次抽检方案包括五个参数,即(N,n,n;C,C)。其中:
n1— 抽取第一个样本的大小;
n2— 抽取第二个样本的大小;
c1— 抽取第一个样本时的不合格判定数;
c2— 抽取第二个样本时的不合格判定数。
二次抽检方案的操作程序是:在交验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n,件品进行检验。若发现n,件被抽取的产品中有不合格品d,则:
若d1≤C1,判定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
若d1>C2,判定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
若C1<d1≤C2,不能判断。在同批产品中继续随机抽取第二个样本n2件产品进行检验。
若发现n2中有d2件不合格品,则根据(d1+d2)和C2的比较作出判断:
若d1+d2≤C2,则判定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
若d1+d2>C2,则判定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
例如,当N=100,n1=40,n2=60,C1=2,C2=4,则这个二次抽检方案可表示为(100,40,60;2,4)。其含义是指从批量为100件的交验产品中,随机抽取第一个样本n1=40件进行检验,若发现n1中的不合格品数为d1:
若d1<2,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
若d1>4,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
若2<d1≤4(即在n,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为3,4件),则不对该批产品合格与否作出判断,需要继续抽取第二个样本 ,即从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0件进行检验,记录中的不合格品数 :
若d1+d2≤4,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予以接收;
若d1+d2>4,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予以拒收。
③多次抽检方案
多次抽检方案是允许通过三次以上的抽样最终对一批产品合格与否作出判断。按照二次抽检方案的做法依次处理。以上我们讨论的是计数抽样检验方案,计量抽样检验方案原理相同。
按抽取样本的方式
按抽取样本的方式,抽样方案又可分为一次、二次、多次及序贯抽样方案。若事先指定一个正整数n,从批中抽出n个产品进行检验,称之为一次抽样方案。一次计数抽样方案中,接收或拒收整批产品,取决于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x,若x不大于事先指定的с(с也称为接收数),则接收整批产品,否则拒收。这种一次计数抽样方案可用两个参数(n,с)来描述,其实施程序如图2。抽样检验k次抽样方案是:指定正整数n1,从批中抽出n1个产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决定终止抽样(作出接收或拒收的结论)或继续抽取n2个产品,其中n2可以事先指定也可与已抽出产品的检验结果有关。再根据这两次n1+n2个产品检验的结果,决定终止抽样或者继续抽样;依此类推,最多进行k次就必须作出是否接收的决定。例如,有一种道奇-罗米格方案是二次计数抽样方案,可用四个参数(n1,n2,с1,с2)来描述。第一次抽样取n1个产品,若其中不合格品数x1不大于с1或大于с2(с1<с2),则终止抽样,并分别作出接收或拒收该批之结论;с1<x1≤с2,则再抽出 n2个产品,若这n1+n2个产品中的不合格品总数x2不大于с2,则接收该批产品,否则拒收。序贯抽样方案相当于k次抽样方案在 k→抽样检验的情形,即可能的抽样次数事先不加任何限制。
瓦尔德的序贯概率比检验(见序贯分析)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根据应用的场合不同,抽样方案又有标准型、挑选型、调整型和连续型等区分。标准型抽样方案适用于孤立的一批产品的检验。挑选型抽样方案用于以下情况:对不合格的批可以进行全面检验,并以合格品替换所有检出的不合格品后,再进行交付。调整型方案则要根据最近检验过的若干批的质量变化,采取适当的调整措施,例如,在正常情况下采用一个正常的抽样方案,当批质量明显变劣或确有提高时,则分别换用一个加严或放宽的抽样方案,等等。所以,调整型抽样方案不是一个孤立的抽样方案,而是用一组调整规则联系起来的几个抽样方案的组合。
抽样方案的标准化
除了根据抽样检验方法制定适用于各种特定情形的抽样方案外,抽样检验方法的标准化是一个重要的趋向。这就是制定各种类型的抽样标准,其内容包括抽样方案程序及图表。生产方和使用方只要商定出关于批质量的某个(或某些)特性值,根据抽样检验标准(简称抽样标准)即可得到所需的抽样方案。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通过并颁布的两个国际标准:ISO2859-1974:《计数抽样程序及表》和ISO3951-1981:《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程序及图表》。这两个国际标准的蓝本是美国军用标准MIL-STD-105D和MIL- STD-414。其他国家或直接采用这些标准,或在它们的基础上修订出本国的抽样标准。中国也颁布过几个标准,如关于计数抽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28-81》。此外,一些国家还制定了适用于连续生产线上的抽样检验的连续抽样标准。
近年来,从经济角度来研究抽样检验的问题也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向。比如,在制定抽样方案时,考虑检验一个产品所需的费用,被检验批的某个质量参数(如不合格品率、单位产品的平均缺陷数等)的先验分布(见贝叶斯统计),接收不合格批所造成的损失,及拒收合格批所造成的影响等因素,从原则上导出一个使总费用(总检验费用与各项损失的总和)为最小的最佳抽样方案,也即所谓的贝叶斯抽样方案。A.霍尔德对最佳抽样方案进行过一些研究,他的工作有一定的代表性。
『贰』 急求一篇英文的关于银行学或金融学的论文
现代金融学的发展
一、金融问题中的不确定性研究
在21世纪以前的经济学研究中,研究者大多关注的是企业中的投入产出效率问题,由于当时资本市场化程度低,很少有人专门研究与资本决策有关的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研究成果对以后金融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其中最大的贡献是资金时间价值概念的提出。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不确定性概念的认识,进入30年代以后产生了大量对金融决策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这些成果又积极推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在本文以下部分简要概述与评价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不确定性研究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1.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整个金融分析的框架中,不确定性概念的引入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最早Kenes(1936)和Hicks(1939)提出了风险补偿的概念,认为由于金融产品中的不确定性的存在,应该对不同金融产品在利率中附加一定的风险补偿。随后,Von Neumann(1947)应用预期效用的概念提出了解决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选择的方法,在此基础上Markowiz(1952)发展起了证券组合理论,他认为投资者选择证券组合时关注的只是未来现金流的均值与方差。他假设投资者的预期效用符合二次分布或者是多项式分布。Markowiz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最优的投资决策是分散化持有。Tobin(1958)认为投资者出于自身流动性偏好的不同选择收益与风险的均衡。这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
在资产定价领域另一著名的理论模型就是资本定价模型(CAPM),Sharp(1994)和Lintner(1995)用公式简明地表述了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无风险利率以及资产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Black(1972)推出了即使在不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情况下,Sharp和CAPM公式仍然成立,只是无风险利率被包括整个市场上所有资产的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代替。与CAPM模型同时代出现的资产定价模型还有Ross(1977)的套利定价模型(APT)和Lucas(1978)典型代理资产定价模型。
以CAPM为代表的资产定价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了一个简洁的计算方法,并且得到了一些在实证方面的研究的支持(Fama and Macbeth,1973),但是对现实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仍然缺少有效的解释能力,Brennan(1989)认为CAPM是建立在所有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与风险都具有共同的估计与判断,并且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一致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与现实不一致,这是导致CAPM对一些现实问题缺少解释力的根本原因。以后正是对这些假设的质疑,推动了信息不对称概念的提出与研究。
2.市场有效性假说
市场有效性假说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不对称信息与市场摩擦,影响未来平均收益的只是投资风险的不同。在20世纪60年代有大量研究工作者对市场有效性假说进行了检验,Fama(1973)通过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成立的,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发现了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市场有效性假说或者CAPM模型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例如,Basu(1977)发现资产的平均收益除了与CAPM中的β系数有关外,还与资产的价格盈利比率(P/E比率)有关,在相同β系数下,价格盈利比率高的股票(成长型股票)的市场价格好于价格盈利比率低的股票(价值型股票);Benz(1981)发现股票的市场价格还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有关;Stattman(1980)发现股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P/B比率)也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Fama和French(1993)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模型,即在影响资产价格的β因素外,加入了P/E比率和P/B比率因素。
另外,许多研究人员从时间序角度研究也发现了一些市场有效假说与CAPM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Pozeff和Kinney(1976)发现的所谓“一月效应”;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在一月期间的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月份的现象;还有就是Cross(1973)和French(1980)发现存在类似的“星期一效应”,以后许多研究人员在世界范围内验证了这两种现象的存在。
对这些异常现象的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显得无能为力,有人曾经试图将“一月效应”解释为到年末税收流出的影响,但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税收年度不在12月份的国家,仍然存在“一月效应”就无法解释了。有些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例如,Dreman(1982)将股票价格的P/E比率效应解释为,由投资者总是过高估计具有高成长性股票的成长性,导致市场中具有高P/E比率的股票的价格被高估了,这是导致股票收益率低的原因。
3.连续时间模型
在资产定价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证券市场总是在连续过程中,在这一假设前提下,Merton(1969,1971)将CAPM发展为瞬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同样在信息对称、无摩擦的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化符合Ito过程,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的价格与投资者的效用偏好无关。在随后的研究中Merton(1973)和Black(1973)应用以上连续时间模型成功地得到了期权定价公式,这一公式后来被大量的实证研究所证实,并且被广泛在实践中应用。
(二)不确定性研究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金融分析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司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公司在投资决策中的有关负债与权益比例选择、公司的红利政策等问题。最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Modigliani和Miller(1958)作出,他们的研究显示,在完全市场中(没有市场摩擦与信息不对称存在)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比率无关(M-M定理)。类似的研究结论还有,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显而易见,这些研究结论与现实中的事实不符。依据M-M定理的结论,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由于派发现金红利会有现金流出,公司将更愿意选择股份回购的政策,而不是红利政策,而在现实中,许多公司更愿意选择分红而不是股份回购,这一现象被Black(1976)称为“公司红利的困惑(Dividend Puzzle)”,对此Miller(1977)所能给出的解释是,M-M定理的结论之所以与现实不同在于税收与所谓的破产成本对财务结构的影响,是由于一定的负债可以使公司达到税收减免的作用,另外由于对高负债率公司存在着破产的风险,所以负债率对公司股票价值存在影响,Miller以及其他的学者对这些财务问题做出的解释总体来说都不很令人满意,直到后来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后,似乎才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取得了突破。
二、金融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
正如前文所述,对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很难单纯用不确定性(风险)来得到满意的解释,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关注,加上在20世纪60年代以博弈论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研究方法的突破,使得许多学者在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中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用不对称信息可以完美地解释许多有关财务结构方面的问题。以下仍然分两部分概述这方面的成果,首先是在财务决策方面的成果,接下来是在资产定价方面的成果。
(一)不对称信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红利信号模型
关于公司红利决策的困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更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愿意将利润用于股份回购的异常现象之外,Lintner(1957)还发现公司在进行红利决策时,由于受累进税制的影响,更愿意使各年的红利平滑些,所以公司每年的红利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值波动,有关税收减免的理论解释较为理想,并且在以后被许多学者用实证方法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Fama and Babiak,1968)。但是税收效应并没有很好解释公司为什么更愿意支付红利的困惑。
最早Miller(1961)注意到红利可能是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号,但是直到Bhattacharya(1979)才应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了红利模型,Bhattaeharya成为第一个将博弈论引入金融分析的学者,Bhattacharya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景与其他普通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管理者通过公司的尽可能高的红利向普通投资者传递信息,如果公司红利水平高意味着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前景好,而对于无法支付高额红利的公司将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从而担负过高的财务成本。以后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又进行了一个改造(Miller and Rock,1985;John and Williams,1985)。但是仍有学者质疑认为,按照以上模型认为只有在公司需要为新项目向市场融资时,才有积极性支付高水平的红利,但事实上模型的红利支付水平并不受公司是否有新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说,上面的信号模型不能很好解释红利的平滑性。为此,Kumar(t988)发展出了一个粗糙信号(Coarse Signaling)模型,其结论认为公司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会支付同样水平的红利,直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超出了这一范围,公司管理者才会调整红利支付水平。红利信号模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为什么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是股票回购。Ofer和Thakor(1987),Barclay和Smith(1988)用逆向选择原理解释了这一现象,他们认为公司更愿意在市场上自己股票被低估时回购股票,所以回购股票行为向市场传达了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所以会引起股票价值的上涨,从而使公司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而用红利分配利润不存在这一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结构
正如上文提到的,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在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前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应用博弈论描述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过程,大大推动了对公司基本结构决策研究的发展。
最早Ross(1977)建立了一个公司负债决策的博弈模型,其中公司通过负债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息,由于高负债率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加大,而一旦公司破产将为公司的经营者带来损失,所以只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收益乐观时才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选择贷款,提高负债率。而前景乐观的公司提高负债率的决策是前景悲观的公司所无法模仿的,所以对资本市场来说,高负债率是公司发展前景乐观的信号。随后在Myers(1984)的模型中,认为如果管理者在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融资时,如果管理者认为目前市场上自己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高估了,会选择通过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方式,而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就会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所以说公司增加发行股票向资本市场传递的是公司目前股票价值被高估的信号。Myers认为经营者在面对新项目需要投资时首先选择的是用自身盈利积累完成投资,其次是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最后才会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这被称之为“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 order theory of finance)”。
在金融分析中应用博弈论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就是所谓的代理问题的研究,Jensen和Mecking(1976)指出公司中存在两类代理问题,其一是债权人与股东的代理矛盾,其二是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代理矛盾。债权人与股东间的矛盾表现在股东总是扩大公司投资风险,因为项目成功了超额收益全部是股东的,而如果公司经营失败,破产的成本由债权人与股东共同负担。Diamond(1989)通过研究认为,在长期重复博弈条件下,股东的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股东和债权人间的矛盾。股东与管理者间的矛盾是由于股东不能有效控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因而管理者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
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出现了有大量关于代理问题的研究成果,Hart和Moore(1989,1994,1998)研究发现当企业家计划投资新项目而需要向外融资时,与投资者签订贷款合同是最优合同,得到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虽然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未来进展的各个时期都可以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情况,但是第三方(例如:法官)无法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此时贷款合同是最优融资合同,并且Hart认为由于贷款人在企业家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控制公司的资产,所以企业家有积极性偿还贷款。
3.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概念最早是由Manne(1965)提出的,他认为为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现代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在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中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收购、兼并、股票的发行以及委托代理关系的变化等手段。在传统的完全竞争、无摩擦的资本市场假设下,很少考虑公司所有权转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而事实上每次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直到进入80年代以后非对称信息概念的引入,使得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内在机制。
Crossman和Harl(19803研究了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Free Rider Problem)”,他们认为当收购方发现一个目标公司的运营效率低下,而决定收购目标公司时,面对外部的标购,原有的股东知道收购者通过收购后公司在新的经营者经营下,效率会提高,所以会自发抵制收购,等待收购价格的升高,直到收购价格升高到在新经营者的经营水平下的合理的价格时,原有股东才会出售手中股票。考虑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搜集信息、组织收购是有成本的,所以采用标购行为实际上为收购方带来了损失。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如果收购方在标购目标公司以前就已经持有了目标公司的一定股票,可以解决上述“搭车问题”的困惑,收购方可以用自己手中股票的增值弥补收购带来的损失。然而Sh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并没有在实证中得到证实,反而Desai和Kim(1988)的实证结果认为大多数的收购方在标购前并没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研究方面的另外一个困惑就是收购行为往往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上涨,例如:Jennings和Mazzeo(1993)发现收购发生时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首次出价,大多数高于收购前10天的股票价格的20%。Fishman(1988)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有潜在竞争者随时会加入收购,较高的出价是为了阻止竞争者加入。
4.新股发行(IPO)
在1963年在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一项研究中,首次发现在新股上市后的短期存在着明显的超额回报的现象,以后许多学者在许多国家发现了这一现象,例如:Ibbotson和Ritter(1995)统计得出美国纽约证券市场1960-1992年发行新股的首日的超额回报是15.3%。在许多年中IPO现象成为挑战市场有效性假说的又一个证据。
对IPO现象最早的解释是由Rock(1986)作出的,Rock认为IPO现象实质是个逆向选择问题,新股上市时市场上存在着两类投资者,一类是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一类是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只是在新股定价低于其真实价值时才购买,而当定价高于其真实价值时只有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才会参加购买,所以平均来说,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购入了较大比例的被过高定价的股票,为了在市场中留住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公司在初次发行新股时常常有意低定价。类似Rock对IPO超额回报问题的解释,许多研究人员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其他合理解释,例如:Allen和Faulhaber(1989)以及Grinblatt和Hwang(1989)将新股发行低定价解释为公司未来前景良好的信号;Hughes和Thakor(1992)认为公司新股发行低定价是为了规避诉讼风险;Ruud(1993)认为新股上市后的短期高回报是由于承销商的价格稳定活动造成的。
在IPO领域中的另外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不好。Ritter(1991)研究发现,在1975-1984年间发行的新股在发行后3年间的回报比正常股票的回报至少低15%。以后Loughran(1993,1995)再次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Shiller(1990)用所谓“主持人效应”解释新股长期回报不好的现象,他认为新股上市的初期承销商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会创造短期超额需求的假象,随后随着承销商从市场的退出,导致了新股长期回报不佳的现象。
(二)不对称信息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Grossman和stiglitz(1980)最早将非合作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引入资产定价领域的研究中,建立了所谓资产定价的理性预期均衡理论,他们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获得信息(所谓的学习过程),并且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在80年代初期这一理论成果主要用于解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直到Kyle(1985)以及Kyle和Milgrom(1985)研究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成果出现以后,不对称信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才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以后在Kyle Milgrom框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于在这一框架下的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Modigliani Miller的市场均衡机制,是通过研究具体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常常将这部分研究成果称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Kyle研究了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Kyle的模型中,市场由三类参与者构成:风险中性的做市商、噪音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音交易者出于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进入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者根据自己的信息交易,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信息交易者选择自己在市场上的交易数量。与Kyle不同之处在于,Milgrom建立的序贯交易模型(Sequential Trade Model)中交易者每次交易的数量都是固定的,即每次都只能买入或卖出一个单位的资产,做市商根据交易指令的类型来设定买卖价差,在均衡条件下,由于有竞争做市商的存在,买入报价是做市商收到卖出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卖出报价是做市商收到买入交易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因而交易者的交易指令将促使做市商调整其买卖报价,这种调整从本质上是一种贝叶斯学习过程。
Easley和O'Hara(1987)在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交易规模对做市商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结论是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会依赖指令的规模,数量比较大的指令往往以比较差的价格成交。以后Easley和O'Hara(1992)又考察了交易时间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发现交易时间会影响价格,并且交易间隔影响交易价差的大小。
现代金融理论方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难题得到解释。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至今对许多问题的解释还很难令人满意,例如:对P/E比率和P/B比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对IPO以及基金中的折价现象的研究结果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另外市场中是否存在信息操纵问题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释,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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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学的发展
一、金融问题中的不确定性研究
在21世纪以前的经济学研究中,研究者大多关注的是企业中的投入产出效率问题,由于当时资本市场化程度低,很少有人专门研究与资本决策有关的问题,尽管如此,还是有些研究成果对以后金融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其中最大的贡献是资金时间价值概念的提出。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不确定性概念的认识,进入30年代以后产生了大量对金融决策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这些成果又积极推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在本文以下部分简要概述与评价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不确定性研究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1.证券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在整个金融分析的框架中,不确定性概念的引入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最早Kenes(1936)和Hicks(1939)提出了风险补偿的概念,认为由于金融产品中的不确定性的存在,应该对不同金融产品在利率中附加一定的风险补偿。随后,Von Neumann(1947)应用预期效用的概念提出了解决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选择的方法,在此基础上Markowiz(1952)发展起了证券组合理论,他认为投资者选择证券组合时关注的只是未来现金流的均值与方差。他假设投资者的预期效用符合二次分布或者是多项式分布。Markowiz的主要研究结论是在不确定的前提下,最优的投资决策是分散化持有。Tobin(1958)认为投资者出于自身流动性偏好的不同选择收益与风险的均衡。这进一步完善了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框架。
在资产定价领域另一著名的理论模型就是资本定价模型(CAPM),Sharp(1994)和Lintner(1995)用公式简明地表述了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无风险利率以及资产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关系。Black(1972)推出了即使在不存在无风险资产的情况下,Sharp和CAPM公式仍然成立,只是无风险利率被包括整个市场上所有资产的证券组合的预期收益率代替。与CAPM模型同时代出现的资产定价模型还有Ross(1977)的套利定价模型(APT)和Lucas(1978)典型代理资产定价模型。
以CAPM为代表的资产定价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了一个简洁的计算方法,并且得到了一些在实证方面的研究的支持(Fama and Macbeth,1973),但是对现实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仍然缺少有效的解释能力,Brennan(1989)认为CAPM是建立在所有投资者对投资的预期与风险都具有共同的估计与判断,并且所有投资者的效用函数一致的假设基础之上,这一假设与现实不一致,这是导致CAPM对一些现实问题缺少解释力的根本原因。以后正是对这些假设的质疑,推动了信息不对称概念的提出与研究。
2.市场有效性假说
市场有效性假说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不存在不对称信息与市场摩擦,影响未来平均收益的只是投资风险的不同。在20世纪60年代有大量研究工作者对市场有效性假说进行了检验,Fama(1973)通过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实证检验,认为有效市场假说是成立的,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发现了在市场中,存在着许多市场有效性假说或者CAPM模型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例如,Basu(1977)发现资产的平均收益除了与CAPM中的β系数有关外,还与资产的价格盈利比率(P/E比率)有关,在相同β系数下,价格盈利比率高的股票(成长型股票)的市场价格好于价格盈利比率低的股票(价值型股票);Benz(1981)发现股票的市场价格还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有关;Stattman(1980)发现股票的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P/B比率)也是影响股票价格的重要因素。Fama和French(1993)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模型,即在影响资产价格的β因素外,加入了P/E比率和P/B比率因素。
另外,许多研究人员从时间序角度研究也发现了一些市场有效假说与CAPM解释不了的异常现象,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Pozeff和Kinney(1976)发现的所谓“一月效应”;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市场的指数在一月期间的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月份的现象;还有就是Cross(1973)和French(1980)发现存在类似的“星期一效应”,以后许多研究人员在世界范围内验证了这两种现象的存在。
对这些异常现象的解释,有效市场假说显得无能为力,有人曾经试图将“一月效应”解释为到年末税收流出的影响,但是在英国、澳大利亚等税收年度不在12月份的国家,仍然存在“一月效应”就无法解释了。有些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这些异常现象,例如,Dreman(1982)将股票价格的P/E比率效应解释为,由投资者总是过高估计具有高成长性股票的成长性,导致市场中具有高P/E比率的股票的价格被高估了,这是导致股票收益率低的原因。
3.连续时间模型
在资产定价理论中的另一个重要假设是:证券市场总是在连续过程中,在这一假设前提下,Merton(1969,1971)将CAPM发展为瞬时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同样在信息对称、无摩擦的市场中,资产价格的变化符合Ito过程,在这种条件下,资产的价格与投资者的效用偏好无关。在随后的研究中Merton(1973)和Black(1973)应用以上连续时间模型成功地得到了期权定价公式,这一公式后来被大量的实证研究所证实,并且被广泛在实践中应用。
(二)不确定性研究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金融分析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领域是公司财务管理,主要研究公司在投资决策中的有关负债与权益比例选择、公司的红利政策等问题。最早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Modigliani和Miller(1958)作出,他们的研究显示,在完全市场中(没有市场摩擦与信息不对称存在)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比率无关(M-M定理)。类似的研究结论还有,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无关。显而易见,这些研究结论与现实中的事实不符。依据M-M定理的结论,公司在利润分配时,由于派发现金红利会有现金流出,公司将更愿意选择股份回购的政策,而不是红利政策,而在现实中,许多公司更愿意选择分红而不是股份回购,这一现象被Black(1976)称为“公司红利的困惑(Dividend Puzzle)”,对此Miller(1977)所能给出的解释是,M-M定理的结论之所以与现实不同在于税收与所谓的破产成本对财务结构的影响,是由于一定的负债可以使公司达到税收减免的作用,另外由于对高负债率公司存在着破产的风险,所以负债率对公司股票价值存在影响,Miller以及其他的学者对这些财务问题做出的解释总体来说都不很令人满意,直到后来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后,似乎才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取得了突破。
二、金融中的不对称信息问题的研究
正如前文所述,对现实中的一些现象很难单纯用不确定性(风险)来得到满意的解释,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关注,加上在20世纪60年代以博弈论为代表的信息经济研究方法的突破,使得许多学者在对金融问题中的不对称信息的研究中取得了很多成果,特别是用不对称信息可以完美地解释许多有关财务结构方面的问题。以下仍然分两部分概述这方面的成果,首先是在财务决策方面的成果,接下来是在资产定价方面的成果。
(一)不对称信息在公司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红利信号模型
关于公司红利决策的困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更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愿意将利润用于股份回购的异常现象之外,Lintner(1957)还发现公司在进行红利决策时,由于受累进税制的影响,更愿意使各年的红利平滑些,所以公司每年的红利波动要远远小于股票价值波动,有关税收减免的理论解释较为理想,并且在以后被许多学者用实证方法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Fama and Babiak,1968)。但是税收效应并没有很好解释公司为什么更愿意支付红利的困惑。
最早Miller(1961)注意到红利可能是向投资者揭示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号,但是直到Bhattacharya(1979)才应用博弈论方法建立起了红利模型,Bhattaeharya成为第一个将博弈论引入金融分析的学者,Bhattacharya认为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前景与其他普通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管理者通过公司的尽可能高的红利向普通投资者传递信息,如果公司红利水平高意味着公司投资项目的未来前景好,而对于无法支付高额红利的公司将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从而担负过高的财务成本。以后许多学者在此基础上对模型又进行了一个改造(Miller and Rock,1985;John and Williams,1985)。但是仍有学者质疑认为,按照以上模型认为只有在公司需要为新项目向市场融资时,才有积极性支付高水平的红利,但事实上模型的红利支付水平并不受公司是否有新项目的影响。也就是说,上面的信号模型不能很好解释红利的平滑性。为此,Kumar(t988)发展出了一个粗糙信号(Coarse Signaling)模型,其结论认为公司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会支付同样水平的红利,直到公司的利润水平超出了这一范围,公司管理者才会调整红利支付水平。红利信号模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公司为什么愿意支付红利,而不是股票回购。Ofer和Thakor(1987),Barclay和Smith(1988)用逆向选择原理解释了这一现象,他们认为公司更愿意在市场上自己股票被低估时回购股票,所以回购股票行为向市场传达了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所以会引起股票价值的上涨,从而使公司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而用红利分配利润不存在这一逆向选择问题。
2.资本结构
正如上文提到的,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在引入不对称信息以前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论。应用博弈论描述公司资本结构的决策过程,大大推动了对公司基本结构决策研究的发展。
最早Ross(1977)建立了一个公司负债决策的博弈模型,其中公司通过负债率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息,由于高负债率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的风险加大,而一旦公司破产将为公司的经营者带来损失,所以只有公司管理者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收益乐观时才会在资本结构决策时选择贷款,提高负债率。而前景乐观的公司提高负债率的决策是前景悲观的公司所无法模仿的,所以对资本市场来说,高负债率是公司发展前景乐观的信号。随后在Myers(1984)的模型中,认为如果管理者在公司项目发展需要融资时,如果管理者认为目前市场上自己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高估了,会选择通过发行股票的直接融资方式,而如果管理者认为公司股票价值被低估了,就会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所以说公司增加发行股票向资本市场传递的是公司目前股票价值被高估的信号。Myers认为经营者在面对新项目需要投资时首先选择的是用自身盈利积累完成投资,其次是选择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最后才会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这被称之为“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 order theory of finance)”。
在金融分析中应用博弈论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就是所谓的代理问题的研究,Jensen和Mecking(1976)指出公司中存在两类代理问题,其一是债权人与股东的代理矛盾,其二是股东与公司管理者的代理矛盾。债权人与股东间的矛盾表现在股东总是扩大公司投资风险,因为项目成功了超额收益全部是股东的,而如果公司经营失败,破产的成本由债权人与股东共同负担。Diamond(1989)通过研究认为,在长期重复博弈条件下,股东的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改善股东和债权人间的矛盾。股东与管理者间的矛盾是由于股东不能有效控制管理者的经营行为,因而管理者会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可能会损害股东利益。
在80年代末与90年代,出现了有大量关于代理问题的研究成果,Hart和Moore(1989,1994,1998)研究发现当企业家计划投资新项目而需要向外融资时,与投资者签订贷款合同是最优合同,得到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虽然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在项目未来进展的各个时期都可以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情况,但是第三方(例如:法官)无法观察到项目的收益,此时贷款合同是最优融资合同,并且Hart认为由于贷款人在企业家不能偿还贷款时可以控制公司的资产,所以企业家有积极性偿还贷款。
3.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
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概念最早是由Manne(1965)提出的,他认为为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是必要的,现代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的存在。在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中所有权的转移方式是多样化的,包括:收购、兼并、股票的发行以及委托代理关系的变化等手段。在传统的完全竞争、无摩擦的资本市场假设下,很少考虑公司所有权转移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而事实上每次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公司股票价值的大幅波动。直到进入80年代以后非对称信息概念的引入,使得人们认识到了公司所有权控制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的内在机制。
Crossman和Harl(19803研究了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存在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Free Rider Problem)”,他们认为当收购方发现一个目标公司的运营效率低下,而决定收购目标公司时,面对外部的标购,原有的股东知道收购者通过收购后公司在新的经营者经营下,效率会提高,所以会自发抵制收购,等待收购价格的升高,直到收购价格升高到在新经营者的经营水平下的合理的价格时,原有股东才会出售手中股票。考虑到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搜集信息、组织收购是有成本的,所以采用标购行为实际上为收购方带来了损失。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如果收购方在标购目标公司以前就已经持有了目标公司的一定股票,可以解决上述“搭车问题”的困惑,收购方可以用自己手中股票的增值弥补收购带来的损失。然而Shleifer和Vishny的结论并没有在实证中得到证实,反而Desai和Kim(1988)的实证结果认为大多数的收购方在标购前并没有持有目标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行为研究方面的另外一个困惑就是收购行为往往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上涨,例如:Jennings和Mazzeo(1993)发现收购发生时的收购人对目标公司的首次出价,大多数高于收购前10天的股票价格的20%。Fishman(1988)将这种现象解释为是由于有潜在竞争者随时会加入收购,较高的出价是为了阻止竞争者加入。
4.新股发行(IPO)
在1963年在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组织的一项研究中,首次发现在新股上市后的短期存在着明显的超额回报的现象,以后许多学者在许多国家发现了这一现象,例如:Ibbotson和Ritter(1995)统计得出美国纽约证券市场1960-1992年发行新股的首日的超额回报是15.3%。在许多年中IPO现象成为挑战市场有效性假说的又一个证据。
对IPO现象最早的解释是由Rock(1986)作出的,Rock认为IPO现象实质是个逆向选择问题,新股上市时市场上存在着两类投资者,一类是具有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一类是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信息投资者只是在新股定价低于其真实价值时才购买,而当定价高于其真实价值时只有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才会参加购买,所以平均来说,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购入了较大比例的被过高定价的股票,为了在市场中留住不具信息优势的投资者,公司在初次发行新股时常常有意低定价。类似Rock对IPO超额回报问题的解释,许多研究人员给出了这一问题的其他合理解释,例如:Allen和Faulhaber(1989)以及Grinblatt和Hwang(1989)将新股发行低定价解释为公司未来前景良好的信号;Hughes和Thakor(1992)认为公司新股发行低定价是为了规避诉讼风险;Ruud(1993)认为新股上市后的短期高回报是由于承销商的价格稳定活动造成的。
在IPO领域中的另外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后长期表现不好。Ritter(1991)研究发现,在1975-1984年间发行的新股在发行后3年间的回报比正常股票的回报至少低15%。以后Loughran(1993,1995)再次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Shiller(1990)用所谓“主持人效应”解释新股长期回报不好的现象,他认为新股上市的初期承销商出于对自身声誉的考虑会创造短期超额需求的假象,随后随着承销商从市场的退出,导致了新股长期回报不佳的现象。
(二)不对称信息在资产定价领域中的应用
Grossman和stiglitz(1980)最早将非合作不对称信息的概念引入资产定价领域的研究中,建立了所谓资产定价的理性预期均衡理论,他们认为资本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从市场价格的变化中获得信息(所谓的学习过程),并且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不会对市场价格构成影响。在80年代初期这一理论成果主要用于解释公司财务方面的问题,直到Kyle(1985)以及Kyle和Milgrom(1985)研究做市商制度下的价格形成机制的成果出现以后,不对称信息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才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关注,以后在Kyle Milgrom框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由于在这一框架下的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Modigliani Miller的市场均衡机制,是通过研究具体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常常将这部分研究成果称为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Kyle研究了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Kyle的模型中,市场由三类参与者构成:风险中性的做市商、噪音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音交易者出于自己的流动性需求进入市场交易,信息交易者根据自己的信息交易,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信息交易者选择自己在市场上的交易数量。与Kyle不同之处在于,Milgrom建立的序贯交易模型(Sequential Trade Model)中交易者每次交易的数量都是固定的,即每次都只能买入或卖出一个单位的资产,做市商根据交易指令的类型来设定买卖价差,在均衡条件下,由于有竞争做市商的存在,买入报价是做市商收到卖出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卖出报价是做市商收到买入交易指令时关于资产价值的条件期望值,因而交易者的交易指令将促使做市商调整其买卖报价,这种调整从本质上是一种贝叶斯学习过程。
Easley和O'Hara(1987)在Milgrom模型的基础上考察了交易规模对做市商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结论是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会依赖指令的规模,数量比较大的指令往往以比较差的价格成交。以后Easley和O'Hara(1992)又考察了交易时间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发现交易时间会影响价格,并且交易间隔影响交易价差的大小。
现代金融理论方法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金融难题得到解释。但是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至今对许多问题的解释还很难令人满意,例如:对P/E比率和P/B比率对资产价值的影响的现象至今还没有合理的解释,对IPO以及基金中的折价现象的研究结果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另外市场中是否存在信息操纵问题也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与解释,将进一步推动金融理论的发展。
『伍』 懂 韩语的请进
给你 发短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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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目前常用的C-C、B-C电子商务网站的综合分析方法
一、理解的误区,实践的泥淖
Business Model,以19世纪的手工作坊为滥觞,随着美国铁路的延伸而逐步完善,最终被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作出精确的规范。斯隆模式针对简单的大众化市场而设计,被视为传统经营模式的典范。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和信息经济的飞速发展,Business Model发生全新的变化。其内涵的模糊和外延的宽泛,使我们难以对其准确定义。B-B、B-C、C-C、以及被称为电子商务模式新突破的B-B-C等模式最为大家所熟悉。但我们发现,这两个英文字母的各种组合实质上都反映的是某种交易形式。然而,从交易方式的角度来概括“商业模式”并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从传统企业到YAHOO、AOL等企业的运作,以及思科所倡导的“生态系统”商业模式来看,商业模式的内涵更着重于企业的生产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和发展战略等方面。
国外的风险投资家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值得投资主要考虑三点,其一便是“Business Model”,在另外两项中,“企业领导团队”是Business Model的保障,“赢利”则是Business Model要达到的目标。风险投资家承担风险的巨大,使他们不得不从经营方式这个更广泛的视角来考察Business Model的赢利可能性。因此,Business Model,无论从字面上来看,还是从其实际意义来看,其含义更接近于“经营模式”。
把Business Model翻译或理解为一种“商业模式”,是在有意和无意间把人们带进了形而上的误区,而基于这种理解去探讨和实施某种“商业模式”无疑是自欺欺人,从而陷入形而下的泥淖。因为我们都知道,B-B、B-C、C-C诸模式的实质是传统交易形式在网络上的体现,而在生产、管理和营销等方面尚无创新意义可言:B-C企业需要投入巨资建立仓储及配送中心;B-B在信息流之外也需要物流的畅通和资金流的安全;各种模式下的企业都需要控制成本、降低风险,需要巨额广告投入来树立品牌,刺激营业额增长。因而,这些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与传统企业并无二致。
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就可发现企业经营模式之间的相关性不是很强。同一个模式,对于有的企业可能会赢利,但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则会不适用,即使它们属于同一行业,同等规模。这说明,“模式”不是“模子”,每个经营模式具有特定的内涵,不可以简单套用。企业经营模式取决于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和特定的经营环境,因具体的实施而产生不同的绩效。
何况,现在有创意的“商业模式”也就那么几个,而绝大多数电子商务企业不是模仿就是套用已有的这些“模式”。然而,在网络经济领域第一个“吃螃蟹者”能否成功还是未知数的情况下,后继的模仿者和跟进者的前途又在哪里呢?
二、“薄利多销”与“免费模式”
“商业模式”也好,“经营模式”也罢,以至于各种具体的运营模式,其名字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一个模式能否在可预期的时间内赢利。探讨网络经济模式的赢利能力,首先必须从把握本质着手,才有可能掌握网络经济的脉搏,找到切实可行的、能赢利的经营模式。
赢利来自收入,收入则由销售单价和销售量决定。这是一个经济常识,在传统经济中大家都能很好把握这个道理,但在新经济中则出现了问题。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经济和传统的实体经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这主要表现在:实体产品的生产与复制都必须花费相当的成本,而信息产品的生产成本很高,但产品出来后几乎可以零成本地被复制,因而实体经济往往是边际回报率递减的,而信息经济往往是边际回报递增的。
信息的生产成本很高,但复制成本很低这个特点,决定了新兴的信息产业只能以规模求生存。也就是说,信息企业需要在初始生产时投入巨资,由规模产生高质量的信息产品,而在以后则靠“薄利多销”的方式收回投资,进而获取利润。
目前网络上流行的“免费模式”是“薄利多销”的一个特殊例子。其实,“免费”的经营模式我们早已熟悉,广播和电视就是典型的“免费模式”。现在很多网站就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广告收入。传统的广播、电视是在一定的领域来提供服务。所谓“一定的领域”,指的是具有相同特征的受众范围,如广播、电视等媒体基本上是以地区和语言特征来划分领域。而在世界日愈一体的互联互通时代,网络媒体以什么来确定自己领域呢?显然,地区概念将被淡化,语言和其他特定需要将会被网络媒体用来定位。但是,无论是广播、电视,还是网络,作为媒体存在都只是在一定的领域内有那么一两家。这也是规模使然。
如果“免费模式”是为了培养自己的顾客群,那未免不现实。互联网上各种“免费”产品的竞争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企业培养一批忠实顾客并非易事。而当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笼络了一批忠实的顾客时,却有可能因你一个偶然的错误或失误使他们离你而去!这种现象的出现还是因为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这个特性。如何保持并稳定发展一群忠实顾客确已成为新经济企业的一大难题。
不过,信息经济虽然有自己的特点,但在基本原理上还是与传统经济相通的。无论是“免费”还是“薄利多销”,为了获得足够多的顾客和销量,企业提供的信息产品必须有差别的。“差别”可以理解为一项独特的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产品中某项特别的功能,简而言之,你的东西要和别人的不一样。当然,“差别”对于消费者的意义越大,其价值也就越高。
三、风险与收益
投资不一定会有收益,这就是风险。在信息经济里也不例外。在信息生产中,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还具有特殊的结构:其固定成本的绝大部分是沉没成本(Sunk Cost)。所谓“沉没成本”,指的是因生产停止,或研发不成功,就无法挽回的成本(无法挽回的可能性还由于你的研发成功晚于竞争对手)。这是西方经济学家从时间上纵向决策与序贯博弈的角度来定义的,以我们通俗的说法就是“拿钱买教训”的代价。
以网站为例,小到一个栏目,大到整个网站都有可能“沉没”而无法收回投资。一个网站有A、B、C、D等诸多栏目,过一段时间后发现好几个栏目访问量很低,且还要花费一定代价去维护,最后只能将这几个栏目撤下。
遗憾的是,热衷于网络经济的创业者和投资家并没有重视甚至注意到信息生产中巨额而又比率极高的沉没成本,因而赶上新经济这趟车也只能“花钱兜兜风”,最后还是要“下车”。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大多数网络公司要倒闭的原因之一。
除沉没成本外,因管理的不善和成本控制的缺乏而导致网站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浪费极大,人为地提高了建设成本,加大了经营风险。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追求收益时,怎能忘记成本和风险呢?
信息经济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全新的事物,上述几点也许根本未触及其本质,仅仅摸着点皮毛。不过,针对上述问题,现在的网络公司还须从以下几点来考虑完善自己的运营模式,改善经营管理:
1、在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时,应考虑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以确保在发展过程中保持稳定的顾客群;
2、在每个项目进行前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和分析,在项目实施前要有详细的费用预算和成本控制方案,以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3、加强管理在各个环节上都是必不可少的;
4、企业需要不断创新来保证产品的差异性。
『柒』 94年以来中国财政政策的调整
民主财政论--公共财政本质的深层思考
内容摘要:
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存在本质联系的。市场经济的分散决策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民主性质。公众通过同政府订立契约,实际控制着政治决策权。民主财政论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以及财政资金效率的提高等问题有着重要的启示。
近年来有关公共财政的讨论已经由理论探讨上升到政策选择层次。各方人士畅所欲言,对公共财政的概念和框架设计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为在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是,仍然存在着某些基本问题尚未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对公共财政本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人们并没有多少认识。这样,对公共财政的讨论就常常显得过于浅薄、流于形式。本文无意对当前的讨论作出评价,只想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各方作进一步研究的兴趣。
一、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
要探究公共财政的本质,离不开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因为公共财政作为财政范畴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的产物,与市场经济有着本质联系。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制度特征就是决策主体的多元化,或曰分散决策。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告诉我们,如果市场是竞争性的和完全的,且没有外部性,那么分散化均衡就是帕累托有效率的。按照西方经济学的最基本假定:经济中存在无数个厂商和消费者,那么通过消费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分散决策,可以达到整个社会福利最大化(当然,进一步的拓展中包括了政府主体,而其目标函数也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的)。
从政治学意义上,市场经济中分散决策就是民主决策,因而市场经济也是民主经济。在得到这一结论之后,本文转向分析市场经济中政府存在的价值和动因。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是在分散决策基础上的集体选择的产物。在一个极端,私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主要依赖于市场的自愿的分散决策。而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的存在,则要求有更强、更复杂的政府,对私人物品的偏好可以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所表露,而公共物品的偏好难以在市场上表现出来,结果,一些物品可能生产的太少(比如:教育和对穷人的收入再分配),而另一些物品又可能生产得太多(如污染和犯罪)。这些公共物品都需要由政府来提供。
有人也许会提出质疑:我们可以通过不同形式的自愿行为处理公共物品问题,产生更有效率、更为平等的结果。例如,我们可以合作修一条公路,使几个人获益,也可以通过改变污染量的自愿市场,合作降低污染水平。但自愿行为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公共物品的性质问题,比如公共服务可能招致“搭便车”行为,如果合作者修了路,但无力监测和控制这条路的使用,那么其他人就可以不付成本地使用它;二是达成和实施市场交易的交易费用可能太高。两个问题相互关联,修路的合作者或许能够达协议,但如果排除其他人的成本过高,就不可避免“搭便车”行为。
上述难题使得自愿行为可能、但总体上并不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客观上要求组成一个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拥有强制课税和颁布法令的权力。但必须清楚,市场经济的分散特征不可能容忍一个专制政府的存在,而只能产生一个民主政府。因为政府的强制性权力是由社会公众赋予的,是在分散决策基础上集体选择的结果,用来解决分散决策难以解决的各种问题。脱离了集体地民主决策,政府的权力就失去了根基。如果政府行为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则政府倒台的日子也就为期不远了。这一点在引入契约概念之后便会更加清楚。
二、民主财政的核心是契约安排
前文分析表明,政府是民主决策基础上集体选择的结果。那么,民主决策是通过何种机制来支配政府政策的呢?更进一步的,政府是如何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的呢?这就回到经济学中的基本概念--契约。
契约是一个或一组承诺,当事人双方都以契约的履行为义务,取得行为权力。就契约产生的根源看,第一根源是由于社会创造的共同需求和爱好,社会的结构和稳定等;第二根源在于劳动的专业化和交换;第三根源在于选择性。契约的实质在于规划未来交换过程所发生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契约经济,市场经济下的各种交易行为都是通过契约来完成的。在私人物品部门,生产者和消费者通过订立契约来实现交易。根据契约,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并取得消费者支付的价款;消费者从产品的消费中受益,但要支付报酬。如果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质次价高,则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并选择其他生产者。市场价格机制保证了契约的履行。
同样,公共物品生产部门也存在着政府(生产者)与公众(消费者)之间的契约。根据这种契约,政府要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此需要向公众征税来筹集资金;而公众从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中受益,但要付出纳税的代价。如果政府不能为公众提供满意的公共服务,就会失去公众的支持,如果该政府是一个独裁专制的政府,还可能维持一个时期(但也有限度),如果是在民主政体下,该政府将会在选举中被选民所抛弃。因而,可以说投票机制保证了公共契约的履行。
如果对公共契约作进一步深入的分析可以看出,它与私人契约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首先,公共契约的订立者一方是公共集体,单个个人无法改变政府决策过程,但是,公众作为整体,就可改变政府税收和支出水平,甚至可以改变政府财政制度。在民主制度下,个人在所有时候都是一个潜在参与者,不论他是否实际参与。更进一步,由于偏好不同而造成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投票规则加以解决,使政治选择能够符合多数人的利益。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私人契约通常是完全信息的契约,订立双方对私人物品的信息都是很清楚的;而公共契约则不同,政府会比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有更多的了解,比如,政府更清楚修建一条公路的拨款是否得到了有效使用。
这就存在着一个序贯博弈(信息不对称下的动态博弈):
第0阶段,公众通过投票选择了一个政府;
第1阶段,政府实施一项政策,比如拨款修建一条公路。政府更清楚这笔拨款是否有效。而公众或者无法得到这一信息,或者有些人虽然可以得到这一信息,但却需要花费很大成本,与其个人得到的收益相比并不合算(这也可以算做是一种外部性)。
第2 阶段,在年度财政报告制度下,公众通过政府财政报告最终得知了修建公路的拨款使用情况,并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判断该项拨款是否有效使用。
第3阶段,公众根据对政府能力的信息决定是否继续支持本届政府,或者选择新的政府。
新一轮博弈又开始了。
在第1阶段,政府在执行财政政策时,势必要考虑:如果这项政策不能有效执行,那么公众在第2阶段得知这一信息后将在第3阶段对自己投不信任票,而且如果隐藏这一信息,则会面临被揭露出来的更大危险(可能永远失去改过机会)。因此,虽然存在着短期的信息不对称,但是政府的最优选择仍是努力有效率地执行财政政策。通过这种重复的博弈过程,更有能力的政府被挑选出来,这就为政府引入了竞争机制,进而提高了效率。
这里还要强调法制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是契约实施的保证。对公共契约来说,法律制度是公众制定出来,用以保证公共契约得到贯彻的工具。法制并非是由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因为政府也必须遵守法律。在上面的博弈过程中,如果没有政府财政报告制度的规定,对政府行为的约束机制就难以发挥作用。
至此,我们已经完成了民主财政决策过程的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公共财政的决策主体,在表现上是政府,而在本质上是公众。政府只是在执行决策。公众通过选举制度和投票机制掌握着公共决策的实际控制权,并通过法律制度保证这一机制的运行。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公共财政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了。所谓本质,应当是同主体紧密相关的。国家分配论认为财政主体是国家,因而财政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而笔者认为,公共财政主体在民,因而公共财政的本质是民主财政,是以人民为主体进行公共决策的活动。
三、民主财政在公共财政中的表现
民主财政作为公共财政的本质,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体现在公共财政的各个方面。我国要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在学习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的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应该抓住公共财政的本质,用民主财政的眼光来重新审视公共财政。这样才能真正学到公共财政的精髓,在实践运用时也才能把握住正确方向。
民主财政的表现大体有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财政民主决策
民主财政要求政府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任务只是执行公共决策,而不能越俎代庖,自己为公众作出什么决策。政府不但要每年向公众公布其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而且遇到重大事件时要向公众说明,让公众了解情况,并遵照公众的决策。
在我国,财政决策的效率问题一直是困挠着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的一大难题。人们提出了许多指标体系,希望建立对公共政策效率的约束机制,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种财政资金的浪费以及由此滋生的腐败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主要是决策主体的缺位。
财政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公众缴纳的税收,而财政资金投向的决策权却由政府把持,公众没有发言权,而政府官员缺少有效使用资金的激励,这就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只有还政于民,还权于民,重大事项由公众直接决策,并接受公众监督,这一问题才能根本解决。可喜的是,我国已经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比如,三峡工程的决策过程就是通过人代会几次讨论才得以最后通过。又如现在正广泛开展的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民主决策的改革尝试。
2、财政分权:
财政分权是实现财政民主决策的必要条件。倘若决策权仍主要集中于中央,地方民众何谈对地方事务的决策权?从这个意义上,分税制的核心不在支出权限划分,更不在税权分配,而在于决策权的转移,即由中央政府决策转向地方民众决策。
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央政府向地方下放了支出决策权和部分税收管理权,但遗憾的是,这种决策权的下放没有真正到位,即没有落实到地方民众手中,而只停留在地方政府手中。这就加剧了权力的滥用。虽然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了解本地民众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但如果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民主财政意识,那么它又如何会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呢?结果是中央政府又不得不重新收回决策权,这也未尝不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如果这样就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94年就不必进行这项改革了。这也可以作为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体制“放乱收死”现象的一种解释。
3、财政竞争
在财政民主决策和财政分权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财政可以展开竞争,进而提高政府财政效率。由于各地政府能力不同,提供地方公共物品的水平也不同,各地民众就会对政府能力加以比较,然而通过用手投票(选举)和“用脚投票”(迁移)来选择最好的地方政府(最有效地提供最多公共物品的政府),这就在各地政府之间形成一种竞争机制,促使其提供质优价廉的公共物品,进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打破公营部门垄断
以上分析主要集中于纵向分权上,而在横向上,对公营部门的垄断也要减少到最低限度。公营部门的垄断权力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由于公共需要才具有存在价值。如果这种公共需要已经消失,则垄断权力也应当消失。
根据这种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公营部门的垄断权力许多都在可取消之列。现在日益发展的私人邮政服务及日益强烈的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的呼声都体现了公众对取消公营部门垄断的要求。政府必须清醒地认识:虽然公营的垄断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功绩不能成为其继续存在的理由。必须积极致力于打破垄断,鼓励民营。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这些部门的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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