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场外交易的交易形式
(一)我国场外交易的实践 我国证券交易主要采取场内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也以调整场内交易为主。这种状况使人们忽视了场外交易的客观存在,忽视了对场外交易的法律调整。
我国证券交易的最早形式是场外交易或柜台交易。1987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布《证券柜台交易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本暂行规定所称的柜台交易又叫店头交易或直接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证券的转让买卖活动”,“凡章程规定可以转让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公司股票和大面额可转让存款证(亦称大面额存款证),均可在批准经营证券转让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柜台交易”。1987年3月27日《国务院企业债券股票管理暂行条例》允许经批准的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办企业债券的转让业务;1987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股票、债券的转让,须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行的股票、债券的转让,应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企业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转让业务的机构,目前仅限于独立核算的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转发《关于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报告》,在允许国库券转让的同时,特别提及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可以办理国库券转让中介业务;1990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跨地区证券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设立证券交易代办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营业部管理暂行办法》更是明确规定证券交易业务部可以办理“证券的签证、登记过户”,“证券代保管”等业务。上述规章、规定说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前,我国就存在证券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
1990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建立全国金融市场报价交易信息系统的通知》并据此筹办全国证券自动报价系统(以下简称STAQ),STAQ系统于1990年12月5日开始运作;1993年2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了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该公司交易系统简称NET,承担着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这两个场外交易市场虽然逐渐消亡,但它们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的历史性代表及其显示的场外交易,则是无法否定的。
(二)我国场外交易的证券形式 我国现有场外交易证券,至少包括以下类型:
1.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我国曾批准设立了近万家定向募集公司。除少数定向募集公司增资转变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当数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会法人发行的股权证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属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规限制,但依照协议办理转让依然是实践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我国历史上的两个证券交易系统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发行之法人股股票作为主要交易对象。该两个交易系统已停办,法人股通常以协议方式转让。
2.公司发起人股股票。从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直至1994年《公司法》实施,我国法律都认可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只能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同样存在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在3年期限届满时,发起人股可以协议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有些还有待上市的职工股。其中,除社会公众股属于流通股并应进行场内交易外,其余股份均属于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进行转让。根据现行法律,转让发起人股应当符合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其他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仅得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转让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职工股时,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发生股份转让的效力。可见,转让上市公司发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样采取场外交易形式进行转让,而不能按照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规则流通。
4.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债券的独立法律地位。就已发行公司债券来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尚属少数,大多数公司债券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此类转让在性质上,也属于场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债券可以依法办理质押。证券质押虽未形成证券的现实流通,但却使得公司股票或债券具有了发生转让的潜在可能性,同样有赖于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6.不记名证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有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两种。记名证券应由证券持有人背书转让;不记名证券则因证券交付而发生转让。从实践情况看,公司股票多属于记名证券,公司债券则多属于不记名证券。在理论上,非上市证券的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也属于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确实存在着某些现实特点。它不同于证券交易所,甚至没有类似STAQ和NET了那样相对集中的市场形式,有的学者甚至明确否认证券公司可以办理柜台交易。在此情况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表现形式十分零乱,有时是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交易场所,有时是以股票发行人营业地作为交易场所。在证券公司挂牌收购非上市证券时,甚至无法否认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具有场外交易市场的性质。无论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存在形式如何变化,我国存在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事实,属于不争之理。
2. 什么是市场途径
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思路和实现该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途径的基本前提 通过市场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市场途径的相关因素 市场途径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主要有参照物和可比指标。 参照物是运用市场途径的必备条件,没有参照物就没有市场途径,有参照物还要保证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具有良好的可比性和参照物的数量。 运用市场途径及其方法评估单项资产应考虑的可比因素主要有:资产的功能;资产的实体特征和质量;市场条件;交易条件。
3.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方式各是什么求高手指点
场内交易: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买卖活动。证券交易所是设有固定场地、备有各种服务设施(如行情板、电视屏幕、电子计算机、电话、电传等),配备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集中进行股票和其他证券买卖的场所。在这个场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就称为场内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国,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转让交易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因此,证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场的核心,场内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组织方式。场内交易也指正常交易时间场内喊价交易,也是交易量比较大、交易活跃的交易时间。
场外交易: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 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场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或供销会上某些规定不合理的情况下产生的。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甚至为投机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机。要杜绝场外交易,从根本上说要建立和保持商品供求比例的协调。
4. 消息交易方式有哪些
a. 马鞍式交易法
马鞍式交易是非常容易进行的,几乎不用思考,但它风险性较高。马鞍式交易方法就是两面下单,比如说在一个突破行情到来之前,在价位上方做多,在价位下方做空。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就是市场的突破总是真的。那么该怎么设置这个交易的订单呢?
在数据公布前,在现价之上的某个关键位置上方,也就是离现价最近的一个“阻力点+5点以上”的位置设定一个买进订单,同时在现价下方最近的一个“支撑点-5点以上”的位置设定一个卖出订单。当然这些订单必须设定止损单,以防最坏的情况发生。如果公布的数据创造了足够的市场波动性,那么你的订单就会被触发进场。但是如果市场两头剧烈波动,那么你可能面临“两头死”的局面。所以马鞍式交易比较适合期权,对于外汇需要慎重使用。
其实,这个方法听起来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如果两面订单都被触发就会带来损失,所以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正确设定进场订单和出场订单,出场订单包括止损和止盈订单。所以使用这个方法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数据行情类型进行分析。比如①单一重要数据公布时的马鞍式交易;②连续两个或者多个重要数据公布时的马鞍式交易;③数据公布加官员讲话时的马鞍式交易。
b. 数据价值交易法
这个方法是由你来决定一则数据是否有交易的价值,听起来非常有吸引力。这种方法比马鞍式交易的风险要小很多。
首先,你必须判断即将公布的数据报告的重要性。并不是每个公布的数据都是值得交易的,要么就是数据本身对市场影响不大,要么就是这种影响让我们觉得过于疯狂。问问你自己最近的市场环境如何,是什么因素在驱动着市场?例如,美联储最近非常担心通货膨胀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任何通货膨胀方面的数据都会受到美联储的高度关注,比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所以这些数据都会影响美联储未来的货币政策走向。因此,美联储在关注什么,我们就应该关注什么。
一个市场在一段时间之内肯定有一个基本面的因素在驱动着它,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市场焦点”。如果你能找到市场焦点,并且运用基本面分析方法来把握这个市场的关键驱动因素,再结合技术分析判断市场群体行为,那么你将无往不胜。
基本面,涉及驱动因素分析;技术面,涉及群体行为分析,两者配合,天下无敌!任何与市场焦点有关的数据报告都是最大的交易机会,但前提是你要充分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其次,观察数据发布,看看发布的实际值与市场的预期值是否一致。这些预期值在数据公布前在各大金融网站都会给出,国内的主要外汇站点也会在数据公布时刻表中列出。如果数据值与预测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且数据公布前市场运动并没有体现或者没有完全体现出这种变化,那么市场在数据公布后会有大的波动。
数据行情的发动和运行取决于实际值、预测值、提前消化程度三者之间的关系。
实际值=预测值+提前消化程度
假定提前消化程度为0,也就是在数据公布前市场并没有呈现出与实际值同向的变化,那么市场的变动将取决于实际值和预测值的差异;假定预测值和实际值完全相同,那么数据公布后的市场运动将取决于提前消化的程度。所以,判断市场在数据公布后的运动方向不光是看实际值和预测值的差别,还要看市场是否提前变化而消化了数据,如果消化得过分的话,数据出来后会走反向行情;如果没有完全消化,数据出来后,市场还会持续运动下去。
5. GDP是市场价值,而非市场交易价值,如何理解求大神帮忙,多谢~
比如 你有5块钱 我有5块钱 我买了你5块钱东西 而你又买了我5块钱东西 市场交易值就是这个 而gdp是国内生产总值 你第一点就搞错了
6. 世界市场交易方式有哪些
对等贸易
7. 市场途径 的名词解释,求解
A、市场途径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思路和实现该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B、通过市场途及其方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C、市场途径中涉及到的相关因素主要有参照物和可比指标。
参照物是运用市场途径的必备条件,没有参照物就没有市场途径,有参照物还要保证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具有良好的可比性和参照物的数量。
运用市场途径及其方法评估单项资产应考虑的可比因素主要有:资产的功能;资产的实体特征和质量;市场条件;交易条件。
8. 销售渠道有哪些
做好销售工作,首先要有好的销售渠道,选择销售渠道的时候也有很多因素,同时也要掌握好渠道销售技巧 ,以下资料可供参考。 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者传送到用户手中所经过的全过程,以及相应设置的市场销售机构。正确运用销售渠道,可以使企业迅速及时的将产品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达到扩大商品销售,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动费用的目的。任何一个企业要把自己的产品顺利的销售出去,就需要正确的选择产品的销售渠道。选择销售渠道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选择销售渠道的类型,而是选择具体的中间商。 影响销售渠道选择的因素有:产品因素,包括单位产品的价值量的大小,产品重量和体积的大小,产品的式样和时尚,产品的腐败性和易腐性,通用产品核定制产品,产品的技术服务程度,新产品的使小;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面的大小,用户的购买习惯,市场销售的季节性和时间性,竞争者的销售渠道等;企业本身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规模和声誉,管理的能力和经验,销售渠道的控制程度等。 1.销售渠道的类型选择 (1)直接式销售策略和间接式销售策略。按照商品在交易过程中是否经过中间环节来分类,可以分为直接式和间接式销售渠道两种类型。直接式销售渠道是企业采用产销合一的经营方式,即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间接是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手中要经过若干中间商的销售渠道。直接式销售销售及时,中间费用少,便于控制价格,及时了解市场,有利于提供服务等优点,但是此方法使生产者花费较多的投资、场地和人力,所以消费广,市场规模大的商品,不宜采用这种方法。间接销售由于有中间商加入,企业可以利用中间商的知识,经验和关系,从而起到简化交易,缩短买卖时间,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用于发展生产,以增强商品的销售能力等作用。 一般来讲,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直接式的销售策略:①市场集中,销售范围小;②技术性高或者制造成本和售后差异大的产品,以及变质或者以破损的商品,使商品,定制品等。③企业自身应该有市场营销技术,管理能力较强,经验丰富,财力雄厚,或者需要高度控制商品的营销情况。 反之,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间接式的销售策略:①市场分散,销售范围广,例如大部分消费品。②`非技术性或者制造成本和售价差异小的商品,以及不易变质及非易碎商品,日用品、标准品等。③企业自身缺乏市场营销的技术和经验,管理能力较差,财力薄弱,对其商品和市场营销的控制要求不高。 (2)长渠道和短渠道策略。销售渠道按其长度来分类,可以分为若干长度不同的形式,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用户的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销售渠道就越长;反之就越短。消费品销售渠道又四种基本的类型: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或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工业品销售渠道有三种基本的类型:生产者--工业品用户;生产者--代理商或者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生产者--代理商--工业品经销商--工业品用户。企业决定采用间接式销售策略后,还要对适用渠道的长短做出选择。从节省商品流通费用,加速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要求出发,应当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选择短渠道。但是也不要认为中间环节越少越好,在多数情况下, 批发商的作用是生产者和零售商无法替代的。因此,采用长渠道策略还是短渠道策略,必须综合考虑商品的特点、市场的特点、企业本身的条件以及策略实施的效果等。一般来讲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短渠道销售策略:①从产品的特点来看,易腐、易损、价格贵、高度时尚、新潮、售后服务要求高而且技术性强;②零售市场相对集中,需求数量大;③企业的销售能力强,推销人员素质好,资历雄厚,或者增加的收益能够补偿花费的销售费用。反之,在以下情况下适合采取长渠道策略:①从产品特点来看,非易腐、易损、价格低、选择性不强、技术要求不高;②零售市场较为分散,各市场需求量较小;③企业的销售能力弱,推销人员素质较差,缺乏资金,或者增加的收入不能够补偿多花费的销售费用。
9. 书中说”非上市证券不能在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这个交易市场指哪里有实例吗
“非上市”是指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意思,也就是“场内”市场;“其他证券交易市场”指所有的“场外”市场,如常见是“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三板市场)”等。这些都是证券类的场外交易市场。楼上说的柜台交易只是一种交易的方式,不是楼主说的市场,举个例子,股票买卖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柜台委托买卖的。各地各类产权交易中心这个说法很广,不一定是证券类。例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房地产权交易市场(俗称房管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