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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发布时间:2021-09-27 10:39:02

A.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B.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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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说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有哪些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D.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对象有什么要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部,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也称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员。但住房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封存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因离职、停薪等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因调动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尚未在调入单位开立公积金帐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封存在原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责编:俊秀评论

E.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最高额度

现在的房价是越来越贵了,买了房以后,每个月的房贷也已经成为了每个人心目中的一件大事,就像是一块大石头压在心里面一样,所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成为了买房一族的救命稻草,那么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怎么办理呢,要享受这种政策应该具备什么样子的条件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政策性的委托贷款,并且,是专门为了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能够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在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一些员工,这些员工在自己所居住的城市购买房屋或者是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

首先,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的对象,第一种是在购买房地产开发出来的楼盘需要进行按揭贷款的。第二种是购买公有住房需要贷款的。第三种是在够烦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二手房权需要进行贷款买房的,还有一种是在自己本身工作所在的城市,对于自己已有的住房进行建造或者是翻盖需要建房贷款的人。还有就是为了能够配合政府推出的住房制度深化改革,从而经过了银行认可的购房贷款的项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额度是有限制的,按照现在的规定来说,使用基本公积金贷款的人,每一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不能够超过10万块钱的,而且,贷款的金额不能够超过本人账户总存额的15倍的金额,而且,关于公积金贷款的补充款每一户的金额不能够超过3万元,自身账户的2呗的金额之内。


关于两项公积金都已经缴纳过的员工,最高的款项金额不得超过十三万元,而且也不能够超过总房价的百分之八十。关于贷款的时间,最多不能够超过三十年的时间,而且,如果要是翻盖或者是大修的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上限不得超过总房价的百分之五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给很多的买房难,住房困难的在职员工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而且现在国家的政策不断的在放松,很多的人买房也已经不是难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会助您一臂之力的。

F. 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对象互相担保妥否

1、只要是夫妻,只要一贷款你们就同为借款人,而非同时贷款这一概念。按规定夫妻双方一方贷款后,再贷款没有还清前,另一方也不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2、担保人必须也是有公积金的人,且50岁以下,最多请两人担保,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公积金总额要达到借款金额的50%
3、如果你们互相担保,要看你们缴纳的公积金额度够不够,如果不够就不能互相担保。如果够,就可以担保多出来的那部分额度。 比如说你缴的公积金多,你贷了足够的款后还有公积金额度剩下来,那可以用剩下的这部分额度给你朋友做担保。

G. 夫妻一方已经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要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对夫妻而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因此,若夫妻一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另一方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就等于对同一对象实施了两次放贷行为,这种行为是禁止的。

而且,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双方贷款买房,如果其中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所以,夫妻不能分别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

(7)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扩展阅读:

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根据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

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刘洪玉说:“这些中间费用涉及不少中介机构和人员,现在一下子取消4项收费项目,可见政策力度很大。”

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为此,新政策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H. 请说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哪些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I.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对象指的是谁

若客户咨询的是农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可参考以下信息: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简称组合贷款)业务是指,经办行向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农业银行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的贷款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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