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入期权合约,是否会因为市场行情的剧烈变化而触发强制减仓
期权合约买方拥有的是权利而非义务,持仓不需要冻结保证金,因此不会因保证金不足而触发强制减仓;期权合约卖方履行的是义务,因此持仓时需缴纳持仓保证金,并且有维持保证金的要求。 若由于市场行情的异动,卖方目前的账户余额低于持仓仓位所需的维持保证金,账户将触发强制减仓,当减仓至账户风险足够低时,会停止减仓操作,账户状态恢复正常。
在强制减仓过程中:
a) 用户无法在该账户中进行主动交易,但仍可以往该账户转入保证金以降低账户风险,尽快脱离强制减仓状态;
b) 若账户中有多个期权合约仓位,系统会优先选择降低风险效果最好的仓位进行减仓操作;
c)每一次减仓单的成交,都会向该账户收取一次减仓惩罚费,作为账户风险管理不当的惩罚,该项费用将会全部注入风险准备金;
d) 当减仓至账户风险足够低时,会停止减仓操作,账户状态会恢复正常,用户可以继续操作该账户;
e) 若市场进一步向着对账户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动,导致用户的账户权益低于强制平仓线,账户已资不抵债,此时账户将触发强制平仓。
2. 强制平仓
在强制减仓过程中,若市场进一步向着对账户持仓不利的方向变动,账户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那么账户将触发强制平仓,以帮助用户及时止损。
强平条件:当账户的权益极低时,即低于账户所有持仓平仓所需要支付的手续费、惩罚费、滑点损失*,将为用户强平所有仓位。
2. 沪深300股指期货限价指令最大下单数是多少手沪深300的基本知识谢谢!
19日,中金所就《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已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多项交易所业务规则修订稿外,证监会将继续统筹期指上市前的各项工作,预计将于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者开户。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道富投资认为,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交易时间与股市开盘时间同步,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3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3. 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交易时间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4. 何时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被取消
基本不会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规则
(一)熔断机制启动的必要条件
从目前的规定看,沪深300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启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每日开盘后至收市前三十分钟。原征求意见稿规定: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而如果熔断机制在收市前三十分钟之前已经启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但是,在3月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培训中,已经明确把熔断机制的启用时间修改为: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继续执行。也即是说,每日收市前三十分钟内我们将不会看到熔断机制的影子,这段时间内只有涨跌停板发挥作用。
2.非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而其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理论上,市场套利者的存在使得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收敛于其标的指数的价格,偏差不会过大,同时为了给这一收敛过程足够的自由空间,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此时的涨跌停板幅度也将调整为正常情况下的两倍(即20%)。
3.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当股指期货某合约出现熔断价格的申报价时,即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这一分钟内合约的申报价要一直触及熔断价格才能正式启用熔断机制。如果合约申报价格只是一次或数次并没能持续一分钟触及熔断价格,是不能启用熔断机制的。
(二)熔断机制启动后
1.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
此时的合约撮合成交价格既可以是熔断点价格,也可以是在熔断点价格范围内的某个值,并不是唯一值,这在当前的仿真中是经常出现的。2007年2月8日下午13点45分,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的IF0706合约申报价格较其上日结算价的2291.6点上涨6%,触及熔断点上限2429.0点并持续一分钟,成功启动了熔断机制,但是之后的十分钟内成交价格并没有一直持续封在2429.0点位,在13点53分就跌至2402.0点。
2.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这里市场暂停交易的情况笔者认为既包括11点30分上午盘休息时间,也应该包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由于技术故障等导致的市场交易暂停。例如,在上午11点25分成功启动熔断机制后,11点30分休息,此时熔断机制只成功启用了5分钟,但是在下午13:00重启交易后,熔断机制将不能再启用,此时涨跌停板价格生效。但是对于一些意外事件导致交易所出现一些技术故障,此时熔断机制的启用恰是在暂停交易前的10分钟内出现的,那么在这些故障获得解决、交易重启后,熔断机制是否再启用,涨跌停板价格是否生效呢?虽然后一种情况现实中出现的概率极小,但理论上是存在的
5. 强行减仓制度
您指的是强制减仓制度吧!
强制减仓制度是风险控制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停(跌)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中金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即,中金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具体到沪深300股指期货,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在收市后,将已在交易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当日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价。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希望提供的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6. 沪深300股指期货,在标的指数(hs300)上下振幅5%的情况下,期货不被强制平仓,100万资金最多可以做几手
按前一日沪深300最新的2012.4.27日收盘点位2626点来计算,百分之五的振幅就是131.3点,浮动一个点是300,也就是一手需要131.3*300=39390元的浮动空间;
那么,100万资金,一手需要保证金2626*300*%12=94536元,
全仓杀进去,那就是下10手,需要用945360元;
账户还剩下54640元,
再除以300元,除以10手,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100万,满仓杀进去10手,最后,只可以抗18点的浮动。
这是比较笼统的一种算法,具体的,还有不懂的,可以跟帖提问,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答案,谢谢。。
7.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如下图
(7)沪深300股指期货强行减仓扩展阅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从这里不难看出,交易保证金依保证金比率和合约价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证金是被合约占用的资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资者期货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超过交易保证金的那部分为可用资金,投资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资金不可为负,否则意味着交易保证金不足,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补足,将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因此,投资者必须随时关注自己期货保证金账户中资金余额的情况。
这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是,15%是最低交易保证金要求,并非今后实际交易中的保证金比率。实际交易时保证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货公司还会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率基础上再上浮几个百分点。保证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会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保证金比率。
8.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交易所设定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涨跌停板幅度,并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通过制定涨跌停板制度,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能够锁定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
沪深300股指期货涨跌停板的具体规定为:
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0%.
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0%。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0%.
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申报,或者一有卖出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且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这里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两点:其一,与股票交易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的计算依据是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而非收盘价。这是因为,通过设置涨跌停板可以控制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仓合约的最大盈亏,而计算盈亏的依据是结算价。其二,涨跌停板幅度不是固定不变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9. 沪深300指数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关系
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文本 (暂定)
交易品种
沪深 300 指数
英文代码
IF
中文简称
沪深 300 期货
合约价值
300 元 * 沪深 300 指数
最小波动价位
0.2点( 60 元)
价格限制
熔断价格: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 6% ,每日一次,最后交易日不设
涨跌幅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 10% ,最后交易日不设
连续 2 个涨跌停板(商品期货为 3 个)
当日结算价
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 / 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 / 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价格的,结算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 一 ) 收盘时刻有双边报价,取市场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的平均价为结算价;
( 二 ) 收盘时刻市场无买方报价,取市场最低卖价为结算价;
( 三 ) 收盘时刻市场无卖方报价,取市场最高买价为结算价;
( 四 ) 收盘时刻买卖双边均无报价,取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最近合约作为基准合约,该合约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昨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如果该合约为新上市合约,则当日结算价计算公式为:合约结算价=该合约挂盘基准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 五 ) 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结算小组有权另行决定当日结算价。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交割月份
交易当月起连续的二个月份,以及 3 、 6 、 9 、 12 月中二个连续的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 9 : 15~11 : 30 下午 1 : 00~3 : 15 3 : 30~5 : 30 (正式交易取消此段)
最后交易日 上午 9 : 15~11 : 30 下午 1 : 00~3 : 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
最后交割日
同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现金交割
交割结算价
最后交易日沪深 300 指数最后 2 小时的算术平均价
交易结算手续费
20 元 / 张(交易、结算费各 10 元)
交割手续费
20 元 / 手
交易指令类型
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取消指令,均当日有效(商品期货仅限价、取消指令两种)
每次下单数量( X )
1 ≤ X ≤5 00 (手)
限仓数量(按单边计算)
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单边持仓 5000 手
结算会员:当某一月份合约市场总持仓量超过 40 万手 ( 双边 ) 时,结算会员该合约持仓总量不得超过总量的 25 %
熔断制度:
每日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 一 ) 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价格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 10% 的涨跌停板生效。
( 二 ) 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熔断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并对超过熔断价格的申报给出恰当提示。
( 三 ) 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 四 ) 熔断机制启动后不到十分钟,市场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重新开始交易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 10% 的涨跌停板生效。
( 五 ) 每日收市前 30 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 六 ) 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涨跌停板
第一个涨跌停板( D1 )
保证金
? ↗ 10%
涨跌停板
10%
第二日( D2 )未出现涨跌停板
保证金
恢复
涨跌停板
10%
第二日( D2 )出现反方向涨跌停板
(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
保证金
10%
涨跌停板
10%
第二日( D2 )出现同方向涨跌停板
D2 为最后交易日
直接进行交割结算
D2 非最后交易日
一种或多种风险控制措施:
1 、暂停交易
2 、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3 、提高交易保证金
4 、暂停开新仓
5 、限制出金
6 、限期平仓
7 、强行平仓
8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强行减仓:
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 , 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 , 则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对锁持仓自动对冲。具体强制减仓方法如下:
( 一 ) 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
在第 D2 交易日收市后 , 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第 D2 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的所有持仓。
若投资者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可在收市前撤单 , 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
( 二 ) 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
投资者该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是指投资者该合约的单位净持仓按其净持仓方向的持仓均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净持仓方向的持仓均价是指投资者该合约净持仓方向的所有持仓的实际成交价按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 三 ) 净持仓盈利投资者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投资者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的所有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 四 ) 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交易所把申报平仓的数量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如果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数量大于或等于申报平仓的数量,则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数量的比例 , 将申报平仓数量向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
当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 , 则根据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投资者分配实际平仓数量。若还有剩余则不再分配。
( 五 ) 强制减仓的执行
强制减仓于 D2 交易日收市后由交易系统按强制减仓原则自动执行,强制减仓结果作为 D2 交易日会员的交易结果。
( 六 ) 强制减仓的价格
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 D2 交易日的涨 ( 跌 ) 停板价。
( 七 ) 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 八 ) 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
沪深300指数简介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的沪深300指数将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
沪深300指数简称:沪深300;
指数代码:
沪市000300
深市399300。
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
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www.qhlt.info
10. 沪深300股指期货只要门槛50000是骗人的吗
骗人的。
沪深300股指期货保证金,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50万元以上资金。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
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10)沪深300股指期货强行减仓扩展阅读: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报出的价格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与维护,成份股票有300只。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的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编制而成。中金所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二、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8%,当前点位单手合约保证金需15-20万元左右。
四、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当前点位账户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