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光大证券应为“乌龙指”事件赔偿股民损失吗
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证监会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法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指光大董秘回应误导公众。
证监会同时对相关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为证券史上最大罚单。另外,证监会还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
证监会同时表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是我国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因交易软件产生的极端个别事件,对市场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新型案件,证监会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组织外部专家对问题进行论证咨询,目前调查审理已终结,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将作出处罚决定。而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光大证券“8.16”事件发生之后,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主承销业务也被暂停。同时,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也被停职,而总裁徐浩明也于8月22日辞任。
㈡ 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造成的损失怎么计算 直接了白的说明
这个没办法计算的。只有他自己的损失可以计算出来。人家的损益其实是零和的。有损失的当然也有赚的。就是你只看到损失的哇哇叫要他赔偿;赚了钱的偷着乐不响了。那天这么多股票一下打到涨停板成交量巨大。那些卖掉的不笑得合不拢嘴啦?像我这种小打小闹的,那天午后在股指期货开了3口空单(总共30多万保证金)。到收盘看看赚了10多万呢。嘿嘿~ 这两天心里开心得不得了。
㈢ "光大乌龙指"内幕交易案落幕结果是什么
昨天(10月27日)下午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历时四年的“光大乌龙指”内幕交易终于有了结果。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近期裁定,驳回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当事人之一杨剑波提起的再审申请。这意味着“光大乌龙指”内幕交易案历时四年,正式落槌。
据了解,此案一审、二审及再审听证均围绕本案的错单交易信息是否构成内幕信息、信息是否已在光大证券交易前公开、光大证券的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豁免情形以及处罚幅度等问题展开。证监会在庭审过程中向法院充分说明了案件事实、相关证据与法律逻辑,在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后,最终得到了司法的认可。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定推进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对危害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从严惩治,筑起风险防范的底线,更好地服务保障金融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此案再次表明,对扰乱市场、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证监会绝不手软,严厉惩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㈣ 求光大乌龙指期间2天左右 股指期货的高频数据
这个应该简单吧
㈤ 关于这次光大的乌龙指问题
按新闻来看 他貌似损失了几个亿吧,但这里面有好多蹊跷啊 比如他的董秘 在中午明明知道了 自己系统的问题后 还对外说 自己系统没有问题 然后就是多出了那7000多手空单,2100X7000X300, 50多亿 上下100个点他光 新增这7000多手空单 就赚了2个多亿 ,而且估计明天还要暴跌,所以我真的宁可相信 这是一次精心 安排的阴谋。。
㈥ 光大乌龙指事件过程如何发生的没在原因是什么如果你是负责人你该怎么办
2013年8月16日上午11时05分,上证指数一改死寂沉沉的盘面,指数曲线直线拉起,三分钟内上证指数暴涨超过5%。因为这一天是周五加之是8月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一时间,场内“利好消息说”和“阴谋说”传的纷纷扬扬。“利好消息说”有传优先股政策实施的,有传蓝筹要实行T+0的,也有传降低印花税的。阴谋说有大资金企图干扰期指交割日结算价的等等。几分钟后,有媒体指出,指数异动是由于光大证券乌龙指引起的,但市场并不相信,指数继续上涨。中午,光大证券董秘声称“乌龙指”子虚乌有,使得该事件更加扑朔迷离,这严重干扰了市场部分人士的判断。午后开市,光大证券停牌,同时发布公告称,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至此,此次指数异常波动被确认为光大证券“乌龙指”所导致。[2]投资者在得知真相后,人气涣散,指数逐级回落,至收盘,上证指数收跌0.64%。[
㈦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是怎么回事,我不懂股票,看不懂
8月16日沪指盘中惊天逆转,权重股瞬间暴涨,多只股票涨停。盘中沪指一度飙涨愈5%逼近2200点,史上未见,这些都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上交所确认是光大系统问题,驳回光大交易作废申请。
【乌龙指是什么?】
股票中的“乌龙指”是指股票交易员、操盘手、股民等在交易的时候,不小心敲错了价格、数量、买卖方向等事件的统称。
【“乌龙指”是否可以撤销?】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微博“上交所发布”发出重要公告:“本所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的交易将进入正常交收环节。”
上交所发布的今日交易正常交收公告,意味着即使光大证券存在“乌龙”操作,但交易的盈亏结果已具有不可逆传的有效性。
民事行为的有效与否主要是考察的是行为的行为后果(除了法律规定的无效或者可撤销),比如买卖行为指令是否发出;不像刑法有时候打击的思想活动,比如盗窃,可能盗窃前的准备工作也是刑法打击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也有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条: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的交易,不得改变其交易结果。对交易中违规交易者应负的民事责任不得免除;在违规交易中所获利益,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光大证券的乌龙指是不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