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详情
一、本通知所称境内银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二、境内银行涉及下列境外直接投资的,应在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后,持《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要求的材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代表处除外);
(二)在境外设立附属机构;
(三)依法购买境外机构股权;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直接投资项目。
第一款所涉交易需提供已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营运资金拨付计划。
三、境内银行应按以下方式填写《规定》所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根据被投资机构的经营范围具体填写“投资性质”项,若被投资机构属金融类机构可选择“其他”,并备注说明被投资机构的具体金融类别(银行、保险、证券或其他)。
(二)若以自有外汇或购汇出资的(包括从境内和境外账户汇款),出资方式应选择“境内现汇出资金额及币种”填写;若境内银行以从其他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分得的利润或红利等进行此次境外投资,应选择“境外解决出资折合金额及币种”填写。
(三)若以外汇资金直接对外支付的(包括从境内和境外账户汇款),可在“外汇资金来源”项下选择 “境内汇出”填写。其中,不涉及购汇的,选择“自有外汇资金”填写;涉及购汇的,选择“购汇”填写。
四、境内银行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有关材料及信息无误后,应在相关业务系统中为境内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并为首次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境内银行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五、境内银行对外直接投资汇出外汇资金,可根据登记有本次境外直接投资信息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直接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银行在办理购付汇手续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办理反馈手续。
六、境内银行应按照《规定》第九条前两款及第十条的要求,就已进行的境外直接投资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境内银行应就已登记境外机构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不涉及资本变动的重大事项,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备案手续。
七、境内银行可直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未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境外直接投资核准的境内银行,应自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1年内将剩余资金调回。若原汇出资金以人民币购汇的,可凭原购汇凭证自行办理结汇。
八、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产生的利润不得单独结汇,应纳入银行外汇利润统一管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汇。
九、境内银行因所投资境外机构减资、转股、清算等取得的资本项下外汇收入,以及本通知第七条、第八条所涉及的外汇收支等均应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在外汇收支发生日后3个工作日内逐笔进行反馈。
十、境内银行若将所投资境外机构减资、转股、清算等取得的资本项下外汇收入结汇的,应按照银行自身资本与金融项目结售汇相关管理规定,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所在地外汇分局(含外汇管理部)核准后办理。境内银行应在结汇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业务系统逐笔进行反馈。
十一、境内银行将其境外直接投资获得的境外机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境内其他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股权出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或注销手续,股权受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受让股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十二、境内银行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进行的境外直接投资,应于2010年10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补办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境内银行应将按每笔投资情况填写的《申请表》及逐笔信息汇总清单一次性报送所在地外汇局,由所在地外汇局为其补录入相关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信息。
境内银行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上述补登记手续的,外汇局按违反外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中对于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未予明确的外汇管理事项,境内银行应参照《规定》办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各分支机构、外资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贰』 中小银行如何发展国际业务
当前,中小银行开展国际业务有五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第一,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存在对外渠道狭窄、国际认可度不高、代理行建设困难、对外出具的信用文件(信用证、保函)接受度差等问题。
第二,国内中小银行业务系统庞杂,营运成本和资金成本相对偏高。银行国际业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业务体系,需要电讯、清算、交易等若干个子系统的支撑,随着业务扩大还需建立一个外汇资金补给和供应渠道,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出。
第三,监管条件较高。城市商业银行外币营运资金一般为500万至2000万美元,在人民币持续升值、外汇存款增长乏力而自身吸纳国外低成本资金渠道有限以及严格的外汇管理新政等限制下,城市商业银行外汇资金补给主要靠国内同业之间拆借,直接导致资金紧张和成本增加。
第四,缺乏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和风险预警机制。城市商业银行在国际惯例的理解与运用、境外金融形势的研究与判断等领域与大型商业银行存在差距,同时在专业人才储备和信息对称性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存在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导致中小银行难以获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无法为客户提供增值和避险服务。
第五,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有待改进。一方面,国际业务的筹建缓慢而辛苦;另一方面,按条线分割事务,只要国际业务上的问题,全部需要国际业务部门解决,按效益考核,致使上下部门之间难以沟通,最后很多银行认为国际业务不赚钱,极大地影响了国际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趋加快的形势下,城市商业银行开办国际业务,改革是唯一出路。
具体来说,从部门架构和职责看,本外币一体化的确是实现地方性商业银行规模迅速扩张、突破“小”银行制约瓶颈、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的一条捷径。徽商银行和江苏银行等绝大部分中小银行沿用国有银行的做法,进行机构重塑与重合。但就国际业务而言,这种合并能够实现代理行、账户行等渠道共享,能够实现电讯、信息、外汇资金等资源共享,也能够建立起一个自上而下的政策研究和风险预警机制,并且通过对外信息披露,增强国外银行和客户的认可程度,仿佛能够解决目前制约地方性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的所有问题。但这种深层次的机构重塑与整合,也会出现一些负面影响。纵观全国发展势态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无一不是靠差别化的市场定位和鲜明的经营特色来取胜,层次的增加必然导致决策链的延长,如果合并之后的“大”银行在决策、授权机制方面不够到位,会使原有的机制优势弱化,重蹈全国性商业银行“一把尺子量全辖”的机制覆辙。这显然不是首选的发展模式,银行国际业务部门只办理国际结算,作为一个技术部门,看不到利润和收益的增长,显然重要性不如业务营销部门。这样看来,中小银行开展国际业务,建立自己的一套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第一,建立独立的组织架构体系。总行国际业务部设置外汇会计团队、贸易融资审批团队、单证中小团队、外汇资金团队、产品创新及营销团队,对应总行各部门。分行国际业务部设立单证团队、贸易融资营销团队。在银行总的风险控制原则下,建立独自的融资审批标准和流程,总行国际业务部负总责,把控贸易融资审批。
第二,要有科学的考核指标设置。
目前中小银行按国有银行的标准设置考核办法显然不科学。中小银行的国际结算、结售汇基本是依靠大幅度手续费优惠开展的,如果按此计算,一年做到200亿美元的国际结算量,其收益相对其他业务还是很低,因而得不到重视。而带来的其他收益没有计量,因此设置科学考核是一个方向。
第三,创建新的销售模式。本外币一体化的销售模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但原来的客户经理不熟悉国际业务,学习愿意不强,客户又有国际业务需求,因此逐步建立独特的营销模式是必须面对的。这就需要建立由国际结算技术人员参加的营销团队,国际结算人员要参与到营销当中去。加强客户经理的培训,建立起自己的产品团队。国际业务产品多,而且有多种融资解决方案,银行要根据自己的客户和风险偏好,开发、设计自己的融资解决方案。
第四,加强银行产品整合,更好地服务客户。进出口客户不仅有贸易融资需要,也有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需求,人为隔断严重妨碍业务办理的效率,因此应将国内贸易融资并给国际业务部门办理,以体现客户为“中小”的理念。此外,中小银行还需抓好实施的步骤。由于各家银行基础不一样,招聘的人员素质不一样,忌一步到位,主要分为三步:招聘人员、业务开办;业务培训、初步开办;形成自己特色阶段,进入大力发展阶段。
『叁』 银行营运资金
看上去你在用企业经营的角度看银行.从你的问题看你想了解银行的经营.银行相对其他企业有特殊性,因为它经营的是货币.
回答问题:
1.银行是负债经营,负载对于银行来说就是吸收的存款,以及从其他同行业借来的资金,也就是说银行必须先有负债,才能够去经营,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主的原则
,这些负债都可以认为是流动负债.
2.银行资产则指的是:现金/存放央行及同业款项/购买的国债/拥有的各类债券/贷款等等,其实这些都可以认为是流动资产,因为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获得等价现金,虽然有风险.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
『肆』 中国外汇储备六连升说明了什么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末,中国外汇储备规模30807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239亿美元,外汇储备实现了“六
连升”。分析人士指出,“外储连升”从表面上看与美元走弱等汇率折算因素有关,但背后则折射出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势头日益向好、国内民众和企业购汇更趋理
性、海外投资者积极布局中国市场等基本面上的重要积极变化。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尽管外汇储备本身仍可能上下波动,但国际收支结构有望进一步优化,跨境资金
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会更加坚实。
以上海为例,2017年上半年,日本商工中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阿联酋联合国民银行公开合股公司上海分行、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泰国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获批在沪开业,瑞典银行、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和埃及国民银行则分别增加了在华机构的人民币营运资金。
中国香港中环资产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蔡礼键在谈及中国内地金融行业商机时表示,中国银行业的存款总额是美国存款总额的10倍,而中国资产管理规模仅为美国的1/10,这意味着未来中国资管市场会有相当大的成长空间。
“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吸引的外资也在不断转型。如今,外资来华时正越来越多地在中高端生产和服务领域布局,从而体现出其对中国经济转型成绩和潜在机遇的认可。这种认可,有助于中国外汇储备保持在合理规模。”
『伍』 请问商业银行表内会计科目中的“运送中外币现金”以及 拨付营运资金“是什么意思谢谢
就是银行正常的营运费用啊。属于银行特别的费用。
就是每天在大街上看到的运钞车的费用项目。
『陆』 外汇营运资金属于头寸吗
头寸(position)也称为“头衬”就是款项的意思,是金融界及商业界的流行用语。如果银行在当日的全部收付款中收入大于支出款项,就称为“多头寸”,如果付出款项大于收入款项,就称为“缺头寸”。对预计这一类头寸的多与少的行为称为“轧头寸”。到处想方设法调进款项的行为称为“调头寸”。如果暂时未用的款项大于需用量时称为“头寸松”,如果资金需求量大于闲置量时就称为“头寸紧”。
简单点,就是持仓数量就是头寸大小
『柒』 美元拨入外汇营运资金是个资产类账户吗
应该是个外汇类账户,一开始是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资讯FX678
『捌』 银行营运资本包括哪些内容谢谢
银行营运资本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资产等。如购买的国债、拥有的各类债券、上市流通股票,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贷款和一年以内期限的短期贷款等等都是流动资产。
"营运资本"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的解释。
广义营运资本的意义就是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是指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具体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这个概念主要在研究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周转状况时使用。
狭义的营运资金是指某时点内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称为净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