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在中国国内,企业从银行借入得外币贷款不能兑换成人民币来使用
你借的外币而不是你自己拥有的,如果每个人都用这些外币换回人民币那么就银行将没有这么多人民币给你就得印刷人民币,造成人民币太多引起通货膨胀。如果你用人民币换回的外币是可以的,因为银行可以将之前你用来换的人民币回流,你借就不同了,银行必须印出很多的人民币才能满足你们的需求。
② 人民币贬值的时候,为什么央行可以通过消耗外汇储备来稳定币值,怎么操作的
首先你要明白 外汇储备 不是 净资产。 你去银行存100美元,或者外国人来存100美元,都使外汇储备增加100; 但是这个储备可能是欠别人的,要还的。 中国自90年代以来,一直是进来1美元就增发相应多的人民币。 所以外汇储备多,人民币就多,所以贬值。 如果大家一起把人民币换回外汇,比如前面例子 外国人要离开中国就会换走。 那么人民币就会急速贬值,因为需要外汇的人多,大家都不要人民币。 这不是没发生过的事情,所谓的97金融风暴,印尼 韩国 都是本国币急速贬值, 然后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③ 再次请教外汇贷款用途的问题
用于货物贸易项下、服务贸易项下及其他经常转移,无须批准。如用于对外投资、对外放款等则应取得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相关的文件:汇综复[2012]6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中核财务有限公司购汇还贷等外汇业务的批复
④ 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可以贷款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债的宏观管理,提高地方和部门对使用外汇资金的决策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外债登记和统计监测系统。不论是直接从境外筹借,还是国内转贷款,均要列入国家的外债统计监测系统,进行登记”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外汇(转)贷款(以下简称转贷款)是指境内单位使用的以外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下列外汇资金:
1、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款和外国政府转贷款;
2、国际金融转租赁和国内外汇租赁;
3、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
4、其它形式的转贷款。
第三条国家对转贷款实行全面的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管部门)负责转贷款的登记、管理和还本付息的审批工作。
第四条凡使用转贷款的单位,应在每笔借款合同或转贷的议签定后的十天之内,持生效的合同或转贷协议副本,到所在地外管部门办理转贷款登记手续,领取转贷款登记证。
第五条支用转贷款后,使用单位应分别按下述情况及时填写转贷款登记证,并将其影印件于次日寄送所在地外管部门:
1、使用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贷款的单位,在收到贷款的支款通知书时填写;
2、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转贷款,在贷款支付后填写;
3、在国内开立周转金帐户的转贷款,在周转金存入帐户填写;
4、采用租赁方式的转贷款,在正式起算租金时填写。
第六条转贷款到期还本付息或偿付租金时,使用单位应持转贷款登记证和还本付息或偿付租金通知单,提前到所在地外管部门办理还本付息或租金支付核准手续。开户行凭外管部门开出的核准件办理还本付息或租金支付手续。
第七条还本付息或租金支付完毕后,使用单位应依据开户行付款凭证填写转贷款登记证,并将其影印件于次日寄送所在地外管部门。
第八条使用单位在办完每笔转贷款最后一次还本付息后,应在一周之内向所在地外管部门缴销转贷款登记证。
第九条直接用外汇现汇或额度偿还转贷款债务的中间转贷管理部门,同样需要办理转贷款登记手续,但可采用月报表形式。
第十条开户行要严格执行凭转贷款登记证和核准件办理转贷款的调入、偿还及租金支付手续的规定。在办理收付手续后,应将收付凭证及时寄送所在地外管部门一份,保证登记工作双线核对制的实施。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上述规定者,所在地外管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所涉借款金额3%以下等值人民币的罚款。
第十二条对本办理公布之日前未清偿的转贷款,应在公布之日起至今年底之前到所在地外管部门办理补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对使用国内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逐笔登记确有困难的地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委托债权人代理登记,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编制的转贷款月报表形式。
第十四条本办法于1989年11月15日开始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⑤ 本币币值高估导致不利于出口从而外汇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有钱多进口呢
这种情况下国家央行会采取降息 宽松的政策来压低本国货币以达到保证本国出口的竞争力,
其次该估值代表你的货币更值钱 能买到更多的东西
⑥ 人民币增发根据外汇储备,贷款,可是当美元撤离和人们还贷了多的人民币会被销毁么
答:继续流通,货币不会被销毁。 印货币本来就是资本家用来洗劫老百姓的手段,任何国家的钱在本国会变得越来越不值钱是永恒的话题。十年前买一个汉堡的钱到现在肯定买不了一个汉堡(改朝换代除外),因为你的收入也在增加,国家也在投资搞基建,搞发展。只需要控制好货币的流通就行。
货币的实际是“ 银行的负债”, 即银行发行了1亿货币, 其实就是一种债, 他需要老百姓来为这一亿买单,所以银行通过控制利率等手段来控制存贷比, 一直保持放贷比存款多, 放贷的利息经高过存款利息,所以银行就通过这样的手段赚到了钱, 弥补了这1亿的债, 老百姓的钱就被稀释了。
你所说的“多出来的人民币” 又会被拿来政府投资或者放贷,比如建高铁,搞基建, 扩大生产, 你每年的工资涨幅也从这些钱中来。
银行发行货币之后,需要控制钱在市场上的流通,防止通货膨胀, 就会有一些金融手段来解决。如果市场中的钱多了,会造成通货膨胀。 就会实行收紧的政策,提高存款利率,减少贷款,让资金回流银行,这样市场中流通的货币就会减少。
所以,如果美元撤离,我们常说的热钱出逃,意思就是别人抛售人民币,换回美元,市场上的人民币会变多,有可能会带来通胀压力。但只要政策出手及时,还是可以控制的。
⑦ 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进入什么账户
进入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国内外汇贷款还本付息的管理。债务人以自有外汇或以人民币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本息时,应向债权人提供外汇账户对账单和《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见附件5)等证明文件,由债权人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事后由债权人按月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见附件2)。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
为了方便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资金和金融机构进行债权管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国内外汇贷款的外汇登记及管理方式。
此次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由原来的国内外汇贷款债务人到外汇局逐笔登记,改为由债权人集中登记;由原来的外汇局审核债务人开立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和还本付息,改为由债权人自行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外汇局将通过对债权银行贷款登记及账户管理、还本付息操作的监控,实现对外汇贷款运作情况的管理。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的改革,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贷款的管理手续,便利了银行向国内企业发放外汇贷款,有助于银行对贷款的管理与回收,有助于提高国内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这也是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式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外汇局将监管重点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总体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