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有哪些
1.外汇分账制
外汇分账制又称分币记账制,就是在外币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按外币记账,期末再将各种外币账户的余额和发生额折合成本国货币,然后编制会计报表。
2.外汇统账制
外汇统账制又称统一货币记账制,分为两种,一种是本国货币统账制,一种是外国货币统账制。在我国会计上对外汇的核算主要采用本国货币统账制,也就是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记录所发生的外汇交易业务,发生多种货币的经济业务,均折合为人民币加以反映,外币在账面上只作辅助记录。
『贰』 金蝶财务软件中,凭证分账制是什么意思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有外汇业务的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可以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以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及企业财务公司对外汇业务普遍采用外汇分账制进行核算。 在外汇分账制下,各种外币业务均以原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对涉及不同货币的业务则通过设置一个过渡科目(如“货币兑换”或“外汇”科目)进行处理,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账务之间的联系均通过该过渡科目。在会计期末各外币账户及上述过渡科目的余额均按国家规定的会计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货币兑换”或“外汇”科目中由于汇率变动所产生的余额则转作为汇兑损益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实际操作当中一般仅对大币种如美元、港币等单独建立账簿核算,对于一些小币种,如泰国铢,就不另设账簿反映了,而是作为外币录入到某一大币种账中。 因此金融企业除了人民币账簿外,还需要为主要外汇大币种设置不同的账簿进行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所有账簿必须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这些不同的账簿不分主从,相互独立。 本书中对外币分账制模式主要分析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两种模型。
『叁』 采用外汇分账制核算时银行汇兑损益的形成过程
汇兑损益帐务处理方法
不同性质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不同的会计报表,影响财务报表上的不同内容。
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
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
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
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
总之,对于交易损益而言,只有当其实际发生时,才会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应当计入损益表。此外,某些与取得长期资产或产生长期负债有关的汇兑损益,如果数额较大,则应当在长期资产的使用期或长期债务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换算损益由于不涉及不同的会计期间,所以不存在递延与否的问题。
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肆』 什么是外汇分账制简述外汇分账制的具体做法
外汇分账制也称为原币账法,是指在外汇交易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平时不进行汇率折算,也不反映记账本位币金额,如果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则用“货币兑换”账户作为两种货币账务之间的桥梁,分别与原币的有关账户对转,期末,应将所有以外币记账的各账户全部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金额,并汇总确认汇兑损益。有外币业务的金融企业采用这种方法。在分账制记账方法下,为保持不同币种借贷方金额合计相等,需要设置“货币兑换”账户进行核算。实务中又可采取两种方法核算:
1. 所有外币交易均通过“货币兑换”账户处理
在这种方法下,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同时涉及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外币金额同时记入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账户,同时,按以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记入非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
(2) 企业发生的交易仅涉及本位币以外的一种货币反映的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币种金额入账,不需要通过“货币兑换”账户核算;如果涉及两种以上货币,按相同币种金额记入相应货币性项目和“货币兑换(外币)”账户。
(3) 期末,应将所有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货币兑换”账户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余额相比较,其差额转入“汇兑损益”账户:如为借方余额,借记“汇兑损益”账户,贷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如为贷方余额,借记“货币兑换(记账本位币)”账户,贷记“汇兑损益”账户。
(4) 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
2. 外币交易的日常核算不通过“货币兑换”账户,仅在资产负债表日结转汇兑损益时通过“货币兑换”账户处理
采用这种方法,在外币交易发生时直接以发生的币种进行账务处理,期末,由于所有账户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列报,因此,所有以外币反映的账户余额均需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余额,其中,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所有账户借方余额之和与所有账户余额之和的差额即为当期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外汇分账制核算外汇分账制又称原币记账法。它是指商业银行处理外汇业务所采用的一种专门记账方法。它是在外汇业务发生时,对有关外币的账务,从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到编制报表,都直接以外币核算,各种外币都自成一套独立的账务系统,互不混淆。外币分账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各种外币分别设账。
在外汇资金核算中,银行应当将本币和外币严格分开设置账户。一般按照经营的主要外汇币种分别设置外汇账户,填制外币凭证、登记账薄、编制报表形成独立的外币账务体系。以反映各种外币情况。
(2)划分现汇和记账外汇。
按照银行与国外银行清算方式划分,商业银行要将外汇进一步划分为现汇账务体系和记账外汇账务体系。
(3)设置“外汇买卖”科目。
在外汇核算过程中,当涉及到两种不同种类货币交易时,必须通过“外汇买卖”账户核算,使其各自保持账务系统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4)年终编制各种货币合并的决算报表。
年终决算时,为了全面反映本币和外币的资产负债情况,各商业银行应将按照原币反映的各种分账货币按照年终决算日汇价折合为本币,与本币核算的决算报表的相同科目对口合并,汇总编制各类货币合并的本币决算报表,汇总反映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伍』 保险公司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
保险公司的会计处理基本方法和一般的工商业会计处理相同,科目与业务处理如下:
保险公司基本会计处理: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
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
(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
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三、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四、外币业务核算
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会计报告方法。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陆』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
一、记账本位币及记账汇率
(一)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即用于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表示计量的货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记账本位币都是企业所在国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与外币相对而言的,凡是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都是外币。
(二)计账汇率
记账汇率亦称现行汇率是指企业发生外币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所采用的汇率。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相兑换的比率,是一种货币单位用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我们通常在银行见到的汇率有三种表示方式: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其他货币的价格,卖出价指银行出售其他货币的价格,中间价是银行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银行的卖出价一般高于买入价,以获取其中的差价。
1.即期汇率及即期汇率的选择
无论是买入价,还是卖出价均是立即交付的结算价格,都是即期汇率。即期汇率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远期汇率是在未来某一日交付时的结算价格。为了方便核算,准则中企业用于记账的即期汇率一般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但是,在企业发生单纯的货币交换交易或涉及货币交换的交易时,仅用中间价不能反映货币买卖的损益,需要使用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只涉及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港元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及其汇率进行折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只涉及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折算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发生的外币交易涉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进行折算。
2.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当汇率变动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在外币交易日或对外报表的某些项目进行折算时,也可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加权平均汇率需要采用外币交易的外币金额作为权重进行计算。
确定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方法应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如果汇率波动使得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适当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至于何时不适当,需要企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计算近似汇率的方法等进行判断。
二、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
外币业务的记账方法是指企业登记外币业务账户的方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法,各单位可根据外币业务的繁简选用其中一种方法。
(一)外汇统账制
又称本币记账法,即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时,即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采用外汇统账制记账,在会计账簿上虽然也反映外币,但仅作为补充资料加以记录。无论外汇现金、银行存款,还是债权债务等外汇账户,在账上均以人民币金额为准。这种方法适合于涉及外币币种较少、外汇业务不多的单位。(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地勘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其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记账,这说明地勘单位外币业务是采用统账制记账法进行外币业务核算。)
(二)外汇分账制
亦称原币记账法或分别记账法。是指企业在日常核算时分别币种记账,资产负债日,分别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资产项目进行调整: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非货币比项目按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只有银行等少数金融企业由于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无论是采用分账制记账方法,还是采用通胀制记账方法,只是账务处理的程序不同,但产生的结果应当相同,即计算出的汇兑差额相同,相应的会计处理也相同,即均计入当期损益。
『柒』 外汇统账制和外汇分账制各有何特点
一、外汇统账制的特点是记账简单,所有币种都以即期或当期汇率折算,便于加总核算,适合普通企业采用。
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来记录所发生的外汇交易业务,将发生的多种货币的经济业务,折合成人民币加以反映,外币在账上仅作辅助记录。
二、外汇分账制的特点是记账复杂,所有币种都以原币核算、数据准确,便于分类核算,适合有多种外汇业务的金融企业。
在外汇交易发生时直接用原币记账,平时不进行汇率折算,也不反映记账本位币金额,如果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则用“货币兑换”账户作为两种货币账务之间的桥梁,分别与原币的有关账户对转。
(7)外汇分账制英文扩展阅读:
采用外币统账法对企业外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将外币换算成记账本位币 的折合率,即其入账时的记账汇率,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也可以是外币业务发生当月一日的汇率。因此,外币统账法又可以分为“逐日折算法”和“月终调整法”两种方法。
逐日折算法,对每一笔外币业务在发生时均按当日汇率换算成记账本位币入账。由于此法平时要采用每日汇率入账,故入账汇率变动频繁,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