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汇公司这样违法么
嗯,这个问题我也遇到过,我以前待过一个投资公司,我感觉就是骗员工在他们公司开户,然后帮他们刷佣金的,我不知道这样做违不违法,但是肯定是不人性的,如果你实在替你朋友不平,可以去一些法律咨询的网站去看看,不过估计也没有什么可告性,这个哑巴亏只能自己吃了...
⑵ 听说外汇公司都是骗人的,是真的吗
外汇公司要客户出的钱是存在银行客户自己的户头上,客户自己可以去所开户的银行查的。目前国内炒外汇的公司给客户开户都是香港汇丰银行,只不过是公司替客户去开的户而已。客户的资金是绝对安全的,香港汇丰在资金转出的时候只会把钱转到客户开的另一个银行的账户上,公司提供的任何其他的人的账户资金转不出去的,所以绝对不存在骗。
客户资金入账的时候是自己去邮政银行或者中国银行把钱存到自己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上,所以资金绝对安全。目前国内只有邮政银行和中国银行经营外汇业务,会按每笔收取一定手续费。手续费包括国内90-200RMB,汇丰11-19美金。香港汇丰银行是世界最大的外汇银行,老牌的英国资本主义银行,美国佬都搞不赢它,所以不用担心资金安全。
如果某公司要你把钱打到不是自己的账户上的话,那才是骗人的,这个应该很好区分,汇款单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就不是自己的账户。
⑶ 做一名外汇操作员 有什么风险吗,万一公司客户什么亏欠 我会有什么责任吗
那要看公司和你是怎么说的了!一般的公司 不会把资金给你做的,看你这样提问 你也是新手,既然是新手 想想会有哪个公司敢放心把资金给你?!~在这个市场混 要么有客户 要么有技术!实力是一切的前提,自己有实力 有技术 怎么都能在这市场混下去!
⑷ 外汇公司倒闭客户之前投资的钱还能要回吗
国内炒外汇都是非法的,非法的公司都倒闭了,钱早就没了,想要回来,难啊
⑸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⑹ 我是在外汇公司上班的然后客户亏损了 现在公司要签订外汇协议要我承担风险 我是不是可以不承担这个风险
这样的情况,客户直接可以在法院起诉你,根据资金情况来对你量刑,因为国家是禁止代客理财的,就是你和客户口头商议 那试试还是你操作亏损的,顺便说一句,中国没有外汇平台,你们公司最多算是个皮包公司,做贵金属外汇这些只有稳亏不赚,你们操盘赚的钱不是国际市场的钱,
⑺ 我被老乡介绍到他的外汇公司做市场部经理,我用人脉拉我朋友进入我公司进行外汇交易,在进行外汇交易的时
这明显是金融诈骗,建议到本地公安经侦部门报案,尽可能的收集好相关证据,掌握相关人员的活动信息,以便能及时的找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