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区别
你好,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工具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而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卖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3)履约保证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只需期权出售者开立保证金账户并缴纳保证金。
(4)现金流转不同。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而在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将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5)盈亏特点不同。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相反,期权出售者在交易中所取得的盈利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收取的期权费,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却是无限的。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避免价格不利变动造成损失的同时,也必须放弃若价格有利变动可能获得的利益。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B.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是什么
有以下区别:
1、定义不同。金融期货,英文名称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权,英文financial option,是一份合约,是以期权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的合约。
2、标的物不同。在实践中,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
3、作用不同。人们利用金融期权进行套期保值,若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可通过执行期权来避免损失;若价格发生有利变动,套期保值者又可通过放弃期权来保护利益。
(2)金融期货交易的履约扩展阅读:
二者相似的功能。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相似的功能。从一定的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续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C. 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请举例说明。。。谢谢
一、标的物不同
1、金融期货:只有金融期货期权,而没有金融期权期货,即只有以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权交易,而没有以金融期权合约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交易。一般而言,金融期权的标的物多于金融期货的标的物。
2、金融期权:一般地说,凡可作期货交易的金融商品都可作期权交易。然而,可作期权交易的金融商品却未必可作期货交易。
二、对称性不同
1、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的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称,即对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对方履约的权利,又有自己对对方履约的义务。
2、金融期权:金融期权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三、履约保证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均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只有期权出售者,尤其是无担保期权的出售者才需开立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履约的义务。
四、现金流转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时不发生现金收付关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实行逐日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将因价格的变动而发生现金流转,即盈利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增加,而亏损一方的保证金账户余额将减少。当亏损方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时,他必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追加保证金。
2、金融期权交易中,在成交时,期权购买者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向期权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约外,交易双方格不发生任何现金流转。
五、盈亏特点不同
1、金融期货交易双方都无权违约也无权要求提前交割或推迟交割,而只能在到期前的任一时间通过反向交易实现对冲或到期进行实物交割。
而在对冲或到期交割前,价格的变动必然使其中一方盈利而另一方亏损,其盈利或亏损的程度决定于价格变动的幅度。因此,从理论上说,金融期货交易中双方潜在的盈利和亏损都是无限的。
2、金融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购买者与出售者在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性,他们在交易中的盈利和亏损也具有不对称性。从理论上说,期权购买者在交易中的潜在亏损是有限的,仅限于所支付的期权费,而可能取得的盈利却是无限的。
D. 金融期权交易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1)标的物不同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的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E. 金融远期合约和金融期货的区别
金融期货与金融远期合约的区别。金融期货是在金融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二者最大的共同点是均采用先成交.后交剖的交易方式,但二者也有很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交易地点不同.期货与远期交易的第一个差别在于期货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内交易。期货合约在交易厅内公开、公平交易.交易所必须保证让当时的买卖价格能及时并广泛传播出去,使得期货从交易的透明化中享受到交易的优点。而远期交易的市场组织较为松散,投有交易所.也没有集中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也不是集中式的.
第二.合约形式不同。金傲期货合灼是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合约.对于交易的金触商品的品质、数最及到期日、交易时间、交荆等级都有严格而详尽的规定。而远期合约对于交易商品的品质、教最、交别日期等,均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没有周定的脱格和标准。
第三.保证金缴纳与结算时间不同。远期合约交易通常不级纳保证金,合约到期后才结算盈亏.期货交易则不同,必须在交易前欺纳合约金倾的5%-10肠作为保征金.并由清算公司进行逐日结算,如有盈余.可以支取.如有损失且账面保证金低于维持水平时.必须及时补足.这足避免交易所信用危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头寸的结束方法不同。结束期货头寸的方法有三种:一是由对冲或反向操作结束原有头寸,即买卖与原头寸数且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二是采用现金或现货交割;二是实行期货转现货交易(exchange for physicals).在期货转现货交易中.两位交易人承诺波此交换现货与以该现货为标的的期货合约。远期交易由于是交易双方依各自的需资而形成的协议.因此,价格、数峨、期限均无规格.倘若一方中途违约.通常不易找到第三者能无条件接杆承受该权利与义务.因此,违约一方只有提供额外的优感条件要求解约或找到第三者接替承受原有的权利义务。
第五.交易的参与者不同.远期合约的参与者大多是专业化生产商、负易商和金融机构.而期货交易具有更大众意义.市场的流动性和效串都很高。参与交易的可以是银行、公司.财务机构、个人等。
F. 论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期货市场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市场,为了保障期货交易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对期货市场的高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也就是“游戏规则”),所有交易者必须在承认并保证遵守这些“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期货交易。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FX168期货频道
G. 金融期货的买入方就是否履约具有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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