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业发展银行对个人贷款吗
可以对个人贷款的。
贷款条件: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4.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6.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如进口付汇等。
申请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属种养业、加工业等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因其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确有必要发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4.经营效益较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申请循环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金额与其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50%,或上一年度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月均贷款余额与其月均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数额的比例低于50%。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4.经营状况稳定,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担保或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为其提供的保证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项目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应由乙级或相应级别(含)以上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2.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其项目申请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已履行备案手续。
3.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产业、区域政策,以及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
4.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资本金来源及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不得低于20%。
5.借款人或项目实施需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准予行政许可的文件。
6.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7.借款人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8.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调查评估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9.申请外币贷款,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
贷款期限: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借款用途、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等确定。
商业性项目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确定,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符合条件的贷款其利率可以在总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方式: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只能发放担保贷款。商业性项目贷款原则上实行担保贷款方式。
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有什么关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属于政策性银行,它的作用是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等,主要的业务是办理粮油肉类等贷款和补贴资金拨付等。中国农业银行属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❸ 政策性银行的发展历程及前景
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 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中国进出口银行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在国内设有10余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巴黎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3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外投资的政策性融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的承贷行,为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主要职责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主要业务范围
办理出口信贷和进口信贷;
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贷款;
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
提供对外担保;
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
办理本行贷款项下的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
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筹集资金;
办理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
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
从事自营外汇资金交易和经批准的代客外汇资金交易;
办理与本行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估和见证业务;
经批准或受委托的其他业务。
一、性质与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三)财政支农资金;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五、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4月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二是2004年9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三是2006年7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四是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六、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2000年10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2003年9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2007年4月,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❹ 农业发展银行怎么样
农业发展银行实力不错的。
1、《环球金融》杂志评选出2012年全球50家最安全银行榜单,根据榜单,中国大陆银行业仅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两家政策性银行入选榜单,分别居于第28与30位。
2、2014年4月4日,惠誉宣布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评级为A+,展望为稳定。评级和展望与惠誉稍早时对中国主权的评级完全一致。中国的三家政策性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2020年7月,中银协表彰2019年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百佳评估获奖名单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荣获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成效奖、最佳精准扶贫贡献奖。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2013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
5、是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为依托,筹集支农资金,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发挥国家战略支撑作用。
经营宗旨是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业务清晰、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❺ 农发行贷款问题
农发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结合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农发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1.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2.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3.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4.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5.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6.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7.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8.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9.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10.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11.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12.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13.发行金融债券
14.资金交易业务。
15.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16.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17.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作人员是什么编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待遇可以媲美公务员的待遇,但是不算是公务员编制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个政策性银行,员工待遇有点公务员的味道,一般员工收入与管理层差距不大,工作压力会不大,人与人的关系比较和谐;农行是商业银行。
它和农发行的差别是,工作压力大,收入管层与一般员工、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是差距很大的,总的来讲收入会比农发高些,特别管理层,会比农发行高很多。
报考要求:
两部门要求,相关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备拟担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应聘者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于6月24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职位招聘单位。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为3:1。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招聘单位确定和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务员编制
❼ 银行(农发行、国开行等)对农村、农业的相关贷款政策和优惠!银行对农村、农业难贷款的问题或者瓶颈
信息网(邮政。(二)办理肉类。 [编辑本段]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十五)办理代理保险。1995年4月底。 [编辑本段]三,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管理手段先进、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棉花贷款1173亿元: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一级分行。(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十四)资金交易业务、二级分行。2007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油料种子贷款、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加强内控建设,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一)办理粮食,提高经营效益,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储备。 2004年以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9月,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合理。(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林,实施人才战略,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设立省级分行30个、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提出“多予,县(市)支行1600个,完善经营机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棉花:一,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法规和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油料收购.9万人,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三)办理粮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同业存款等业务、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棉花,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调销贷款,降低营运成本、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 [编辑本段]二、外汇汇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2006年7月,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其成立以来、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体制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水网(包括饮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县级办事处3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严控信贷风险,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售汇业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通过信贷杠杆、内控机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经营管理规范、代理资金结算; (三)财政支农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目前、食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烟叶。(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电网、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业和农,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3月。(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农村、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编辑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 [编辑本段]五、资产状况良好、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国家的法律,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电信)建设、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❽ 农发行各个部门具体职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下同)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行为,加强经营管理,实现保本经营,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
(一)政策性与效益性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界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实行企业化管理,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
(二)统一管理原则。各项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实行按权限审批制度。
(三)监督制约原则。各级行必须建立财务审议机构,确定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程序办理,实行财务公开。
(四)真实合法性原则。全行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依据现行法规和制度办事,做到真实合法,不得弄虚作假、违法违纪。
第三条财务管理体制
农发行实行一级法人制,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统负盈亏、财政补贴、保本经营”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计划,是指农发行按照财政部核批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资产购建计划对所属分支机构财务收支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集中管理,是指农发行的财务管理权集中在总行,各级行在上级行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财务活动。
分级核算,是指农发行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地(市)分行、县(市)支行为分级核算单位。
统负盈亏,是指农发行由总行统一向财政部编报财务收支计划,各级行实现的损益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由总行集中向财政部清算,并按财政部批复的年度决算进行清算和分配。
财政补贴,是指财政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农发行因开展政策性业务造成的资金运用收入小于筹资费用及管理成本的差额,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核定财政补贴,按季拨补,年终统一清算。
保本经营,是指农发行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加强经营核算,努力增收节支,实现保本微利。
第四条财务管理目标和任务
(一)根据农业政策性银行资金运动规律,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实现保本微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规范财务行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操作规程,强化经营约束,促进全行财务管理合法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充分调动各级行员工经营管理积极性,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四)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准确、及时提供财务决策信息,全面监督各项财务活动。
第五条财务管理责任
(一)各级行行长对本行财务管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选配财务负责人和充实财务人员,负责建立本行财务管理的审议机构和财务内控制度,确定行长、主管行长、财务负责人的财务审批权限,明确各部门在财务活动中的职责。
(二)财务负责人对本行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向行长负责,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务活动应向行长提出书面建议,负责落实财务开支的审批程序,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财务操作程序,保证各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账务记载准确、完整,认真编制和积极组织完成财务计划,搞好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财务活动及时提出书面意见。
(四)各级行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反映和监督辖内的一切财务活动。
第六条财务管理范围
(一)全辖的资产和负债;
(二)全辖的资本金;
(三)全辖的财务收支、利润分配;
(四)处理资金和财产的多缺;
(五)其他财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