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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

发布时间:2021-06-28 10:36:32

外汇贷款利息可以结汇吗

严格来讲,你关于先销户结息后还贷后不足的才从结算户划拨的做法是不对的( A1 E, P; `4 o0 h
125号文内件规定: 国内外容汇贷款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债务人该笔贷款收入及其划入的还款资金;支出范围为债务人偿还贷款、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还贷资金进入专用账户的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到期日或实际偿还日前5个工作日。一笔外汇贷款只能开立一个专用账户,贷款合同履行完毕后,应注销专用账户。
这份文件的几点理解,从账户收支范围看,贷款专用帐户存贷合一;贷款合同完毕指完成贷用还三个环节;专用账户的注销应在结清贷款后且结清后必须注销不得他用.
你清息销账了,此时贷款尚属于未还清状态.

② 凭出口信用证抵押获得的国内贸易融资外汇贷款,所得贷款可以直接结汇吗有没有什么要求

一. 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二. 出口押汇种类

1.信用证单据的押汇

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张远期银行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被银行承兑了,但还没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着张汇票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

三. 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5.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6.以下情况,在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将会受到限制

(1).信用证不再同一家银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因此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进行通知付款(或承兑)和议付。

(2).信用证为可撤销(或可转让)。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型信用证。

(3).信用证已用于抵押。抵押包括打包放款。

(4).申请押汇期限超过90天。因此企业要求对方开出远期信用证要低于90天。

(5).信用证为付款信用证。因此企业不要要求开出此类信用证。

(6).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不符点。企业一定要按照信用证的各项条款的要求制作单据。

(7).信用证的有效地点在国外。因此信用证的有效地点要求在中国。

(8).信用证交单期离有效期很近。因此一方面要求信用证的有效期长一点,另一方面企业制作单据时应抓紧时间做好。

(9).远期信用证已经寄出单据,还没有被承兑。因此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才能到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10).开证银行的信誉不佳。因此信用证开证时应选择一些大的银行进行开证。

(11).开证银行的国家政局不稳定、外汇管制教严、资信等级较低、战争多发地、开证银行处于经营危机。因此信用证开证时也要考虑该国的国家形势。

③ 请问为什么外汇局要规定除出口押汇外,其它国内外汇贷款只能对外支付,不能结汇

这是为了避免企业通过外汇贷款结汇的方式投机人民币升值。
简单的说,在预期人民币升值情况下,如果一个企业申请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并将其即期结成人民币(假设此时人民币兑美元为6:1),然后在归还贷款时以人民币购汇还贷(假设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到5:1),每1百万美元贷款,不考虑其他因数情况下,企业就可以获得100万人民币的汇率收益。如果大量企业如此操作,将对人民币汇率产生极大压力,所以正是考虑到有此可能,外汇局才规定不允许外币贷款结汇。
至于出口押汇,是由于归还押汇的资金来源于出口收汇,基本不存在购汇还贷,金额有限且有银行控制贸易背景真实性,所以外汇局允许其结汇,同样的如保理、包买等贸易融资均允许结汇。

④ 为什么外债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归还境内贷款

禁止外债结汇归还境内贷款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一致性债务置换行为,避免国际收支波动加剧。
因为企业都在境外资金利率低的时候借债还国内贷款,1、会加大外债资金流入,影响国际收支平衡;2、结汇导致国内外汇占款增加,影响宏观货币政策;3、影响国内银行的业务稳定和持续性,

⑤ 外汇贷款结汇是什么意思

结汇是指企来业或个人按照汇率将自买进外汇和卖出外汇进行结清的行为。进出口专业公司,根据进口业务需要,以本国的货币按照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向外汇专业银行购买外币汇往国外,或将出口所得外币,按照牌价售与外汇银行而折合成本国货币,在对外贸易中,均称为结汇。我国外汇牌价,规定由中国银行逐日公布,外汇管理,亦由中国银行进行。牌价有买价和卖价。卖价要高于买价,其间的差额为银行兑换的手续费,或称兑换收益。
人结汇是指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按照银行提供的即时牌价将客户的外币兑换为人民币的业务。强制结汇是指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允许保留外汇;意愿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结汇与否由外汇收入所有者自己决定;限额结汇是指外汇收入在国家核定的数额内可不结汇,超过限额的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在我国,过去是实行强制结汇制的,在2008年8月1日 新《外汇管理条例》出台之后,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实行意愿结汇制(willingness exchange settlement system)。

⑥ 能否用境内美元借款偿还人民币外债

除出口押汇等允许结汇的贸易融资之外,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所以不存在后续的归还人民币外债之说。

⑦ 外汇开户:从管制到管理 中国汇市自由化还有多远

从年前中国外汇储备跌破3万亿大关之后,对于中国外汇发展走势的讨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在“人民币贬值和国内资本外流严重”的作用下,中国外汇已经打开的门会不会关上,重新走向外汇管制的老路。
首先,我们来看看今年以来出台的一些列外汇管理制度吧:
2015年9月9日
外汇局下发文件,加强“蚂蚁搬家”式购汇管理,要求对个人购汇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时拒绝购汇申请。
“蚂蚁搬家”式换汇包括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在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第二种是,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帐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第三就是,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帐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
这三种对外汇的操作行为都被界定为是“蚂蚁搬家”式的换汇行为。一但被认定为实施了“蚂蚁搬家”式的换汇行为,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两年的10万美元的换汇额度。
2015年10月1日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国境内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金,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每卡每年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依据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现不超1万的规定,年累计总额从300多万缩减到了10万。外管局发函称,此次限额出台,是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额取现,防范洗钱风险。
2015年10月2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拟于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须于2016年1月1日前通过外汇局验收并接入个人外汇系统,方可继续开展个人结售汇业务以及外汇兑换业务。
2015年12月28日
为进一步规范外币现钞收付,防止个别机构以虚构交易等方式骗取外币现钞收付,逃避外汇监管,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的条件。
《办法》规定,在无法使用银行渠道等特殊情况下,允许境内机构以外币现钞办理部分经常项目收付。但应按规定在经办银行办理结汇,不得存入经办银行转为现汇。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6年4月2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加强单证审核,规范管理。一是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二是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明确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审核要求。三是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制度。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的企业提示风险。
2016年5月2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内容为:一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2、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不需要到外汇局进行核准或审批。3、要求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2016年6月15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包括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外汇局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2016年7月6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称,将加强境外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宏观审慎管理。自8月1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远期卖汇业务产生的头寸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后,应按月对其上一月平盘额交纳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利率为零。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严控资本外流,要求资本项下500万美元或以上资金的汇出报外管局审批,并加大对大型海外并购交易的外汇审查,包括此前已获得外汇额度的交易。监管层将对六类特殊性质的对外投资业务实施规范监管,除非有相关部门批文,否则原则上不予备案或核准。
被限制的业务包括:国有企业境外购买或开发中方投资额在10亿美元及以上的大宗房地产;中方投资额在10亿美元及以上的非主业大额并购和对外投资;以及中方投资额在100亿美元及以上的特别大额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额在10亿美元(含)以上非主营项目大额并购投资项目。
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2016年12月3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答记者问表示,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没有变化,仍为5万美元。境内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购汇需求申报后,直接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之内的购汇;便利化额度之外的经常项目购汇,凭有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不存在任何障碍。
外汇局表示,2017年将加强对银行办理个人购付汇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加大对个人购付汇申报事项的事后抽查和检查力度,提高对个人申报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监测、分析、筛选、审查频率。
2017年1月3日
2017年1月3日,外汇管理又出新政。
从1月1日起,无论是在银行柜面还是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购汇,均需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填写购汇用途,且必须填写“预计用汇时间”。如因私旅游,要填写预计停留期限,是跟团还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学,要填写学校名称、留学国家、年学费金额和年生活费金额。而此前,一般情况,个人因旅游等去银行购汇,柜面工作人员会口头询问购汇用途,然后在银行系
统内录入,并不需要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另外,最新个人购汇说明书中,还明确列出了购汇“六不得”,包括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等。如违规购汇,相关信息将依法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2017年1月2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简称“3号文”)。3号文除了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外,还强调了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包括3方面9项措施。
包括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包括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方面,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将境内银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境内运用比例从50%调整为100%,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包括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明确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外汇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及签注要求等,明确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等。
包括近期外汇局在监测和核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出口不收汇或少收汇、进出口报关主体和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等情况,扰乱正常外汇收支秩序。为此,《通知》再次强调,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
从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定的频率上看,外汇管理局自“811”汇改以来对外汇市场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外汇市场随时可能重新回到管制时代呢?答案是否定的。4月20日,中国外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言称:中国会继续审慎有序推动资本账户开放。中国外汇管理政策是连续的一贯的,不会再走回外汇管制的老路。
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介绍2017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从我国跨境资本转向流出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王春英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外汇管理方面,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
王春英表示,外汇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始终坚持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王春英指出,基于上述两项原则,外汇管理政策有几个基本内涵: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账户开放。资本账户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以及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应该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账户开放重点、节奏和步骤等。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第四,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
关于外汇管理,王春英表示,从我国跨境资本转向流出以来,外汇管理部门未对汇兑和跨境收付等采取新的措施,但要求银行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与之前相比,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连续一贯,没有任何变化。
开放外汇并不是外汇完全自由化
我不反对中国资本市场有序开放,但前提是,中国必须具备强大的、与开放相适应的监管能力,而不是一放了之的“绝对自由化”。绝对的自由化,会导致中国金融市场乱象从生,自“811汇改”以来,外汇管理局之所以对中国外汇市场频频发力就是为了让外汇市场避免出现中国金融市场习惯性的乱象从生。

⑧ 国内外汇贷款中,银行可以直接办理结汇的是

这个要看在什么银行,一般的银行都不能直接兑换外汇的,只能在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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