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币是外汇吗
外汇是可以用于国际结算的货币单位,人民币不是外汇..就算在月球它也不是外汇,它没有国际结算的能力.
2. 人民币兑美元如何计算
用汇率算,计算公式: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美元,比如现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人民币=0.1445美元 ,那10000元兑成美元就是,10000*0.1445=1445美元。
汇率(又称外汇利率,外汇汇率或外汇行市)两种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亦可视为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另一种货币的价值。汇率又是各个国家为了达到其政治目的的金融手段。汇率会因为利率,通货膨胀,国家的政治和每个国家的经济等原因而变动。
(2)外汇是怎么结算人民币的扩展阅读:
汇率的影响因素
(1)国际收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顺差,则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增加,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大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本币对外升值;如果为逆差,反之。
(2)通货膨胀率。任何一个国家都有通货膨胀,如果本国通货膨胀率相对于外国高,则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外汇汇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对于外汇汇率的影响是通过不同国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资金流动导致外汇需求变动。如果一国利率提高,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该国货币升值,则其汇率下降。当然利率影响的资本流动是需要考虑远期汇率的影响,只有当利率变动抵消未来汇率不利变动仍有足够的好处,资本才能在国际间流动。
(4)经济增长率。如果一国为高经济增长率,则该国货币汇率高。
(5)财政赤字。如果一国的财政预算出现巨额赤字,则其货币汇率将下降。
3. 中行手机银行中购得的外汇如何转成人民币
中行手机银行中购得的外汇转成人民币的方法:
(1)带上身份证直接去中国银行进行购汇即可,按照当时的牌价就可以用外汇兑换人民币,
(2)如果已经有中国银行的借记卡,可以直接在自助兑换机上选择购汇,更加方便(3)人民币是需要通过结售汇来结算的。售汇是用人民币买入外汇,结汇是用外汇买入人民币。在网上银行的外汇版块应该有结汇功能。
外汇兑换成人民币需要注意:
(1)汇钞有别:在我国,居民外币储蓄存款有两种账户:现钞户和现汇户。
(2)利用汇率波动获取更多兑换所得
4. 人民币境外结算如何操作
希望有帮助!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
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境内机构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公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便利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机构经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本办法所称前期费用是指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项目或企业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与境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费用。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本办法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实施管理。
第四条境内机构办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应当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在办理有关境外直接投资核准时,境内机构应当明确拟用人民币投资的金额。
第五条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或未发生过前期费用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递交以下材料,办理前期费用汇出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
(一)书面申请书;
(二)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或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的境外直接投资申请文件复印件;
(三)境内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境内机构所在地外汇局应当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之日起3天内完成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发生过前期费用汇出的境外直接投资,境内机构应当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3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有关信息。
第六条境内机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办理前期费用汇出或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后,可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或前期费用人民币资金汇出。
银行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当根据有关审慎监管规定,要求境内机构提交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等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银行可登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有关信息。
第七条审核境内机构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后,银行可以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境内机构累计汇出的前期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中方投资总额的15%。如确因境外并购等业务需要,前期费用超过15%的,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规定,通过境内机构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的结算,并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人民币资金跨境收付信息。
第九条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相关业务需要同时使用外汇资金的,境内机构和银行应当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汇出入手续。在办理外汇资金汇出入手续时,银行应当登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审核,确保相关业务的合规性。
第十条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的境外直接投资汇出的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之和,不得超过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
境内机构已经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前期费用,应当列入其境外直接投资总额。银行在为该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时,应当扣减已汇出的人民币前期费用金额。银行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币前期费用跨境支付信息。
第十一条自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境内机构应当将剩余资金调回原汇出资金的境内人民币账户。银行应当督促境内机构将剩余资金调回原汇出资金的境内人民币账户。对拒不调回的,银行应当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境内机构可以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以人民币汇回境内。经审核境内机构提交的境外投资企业董事会利润处置决议等材料,银行可以为该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利润入账手续,并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币利润汇回信息。
第十三条境内机构因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收支,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到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银行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四条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名称、经营期限、合资合作伙伴及合资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情况,境内机构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将上述变更情况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第十五条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通过本银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的,银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调拨人民币资金或向境外代理银行融出人民币资金,并在15天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在办理上述业务时,银行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六条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银行和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第十七条银行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与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各类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八条银行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预防利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应当收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目的地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信息,评估境外直接投资目的地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事后监督检查力度,有效监管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活动。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每日向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传输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每日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传输境外直接投资相关的外汇跨境收付信息。
第二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境内机构的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督促银行切实履行交易真实性审核、信息报送、反洗钱等职责,监督境内机构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银行、境内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依法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禁止银行、境内机构继续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第二十二条银行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违反有关审慎监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违反有关反洗钱、反恐融资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相关监管部门对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5. 美元外汇结汇银行怎么结算人民币汇率
在外汇结算中,银行外汇牌价都会有不同的价格显示,各大银行的人民币即期外汇牌价分别就有: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卖出价、汇买汇卖中间价,而且在不同的时间段会刷新一次,大概是几分钟左右就更新一次,从发布时间的更新频率就知道每个银行的汇率更新情况,有些银行还会有折算价、中间价等,不过也只是名称的叫法不同。很多没接触过外汇结算的朋友都不清楚这些名称到底有什么含义,为什么去银行兑换外汇或者结算外汇的时候,不是自己认为的那个高的汇率,而是另外一个低的汇率呢? 不仅是没接触过外汇结算的朋友不知道其中含义,实际上,即使是那些长期做外贸生意、进出口的工厂或贸易公司,有时候他们也都不太明白到底自己在做外汇结算的时候,银行是以哪个汇率来计算自己的外汇和人民币的兑换结算。 天捷国际长期操作进出口贸易,也经常需要到银行柜面做结汇、付汇等非现金业务,通过收汇结汇付汇的接触过程中,慢慢了解其中的含义。 下面就几个常用的名称做一些比较简单易懂的解释,这种简单易懂的解释也是我们经常对客户讲解的一个方式,客户一听就能明白其中道理。 首先,我们来研究什么是银行的“现汇买入价”、“卖出价”,这两个基础的搞清楚了,其他就没啥难懂的了。 我们来做个场景设定:把银行当成是一个卖家,而你是一个买家,银行和你进行一个交易,你们之间买卖的东西是——货币,货币可以是美金、人民币或其他货币。当你去找银行买货币的时候,银行作为卖家,他卖货币,他是需要赚取一定的利润的,所以是由银行制订的价格,是以银行为中心所制订的价格,不是由买家来制订的价格,所以这个时候,银行卖给你货币的时候价格,就是指“卖出价”,而当银行想买入货币的时候,他当然是低买高卖才能有利润,所以,当你将货币卖给银行的时候,实际上是相当于银行跟你买入货币,由于这个价格也是由银行制订的,所以,银行是以“买入价”向你购买货币,而不是说你卖出货币给银行,很多朋友就是被搞在这个地方,弄糊涂了,为什么每次去结汇美金或者欧元,都是那个低的“买入价”,而不是那个高的“卖出价”来结算外汇,归结起来就一句话,因为那个是以银行为中心制订的买入和卖出价格,而不是以你为中心来确定的,再举个例子,你要跟银行买外汇进行外汇支付到国外,这个时候,以银行为中心,他就是“卖外汇”给你,当然就是以卖出价跟你结算。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入价”。有人会问,为什么同样一种货币,“现钞买入价”会比“现汇买入价”低呢?其实,道理也简单,现钞是现实的货币兑现,而现汇是账面的兑现,现钞是实打实的货币体现,现汇则是看的见但摸不着的一个金额,且更显得虚拟化,银行提现或者兑换现钞给你,他就需要准备大量的现金给你结汇兑现,手续麻烦,操作繁杂,比起直接将钱划进划出你的银行账户的操作要复杂得多,这些都是要增加人工成本和操作步骤,而且,现钞你拿走就是你的了,而现汇毕竟还是放在银行,只要你的账户归银行管理,你的账户里面的钱也是归银行管理的,想得通就好。 至于“汇买汇卖中间价”,这个就简单多了,其实,这个基本和银行结算业务没什么大的关系,汇买、汇卖中间价就是银行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平均值,它一般是用来进行分析与研究外汇行情的,所以在外汇结算业务上,你基本不需要用到这个价格,银行也不会用这个价格和你做交易,在银行的货币买卖中,这个中间价毫无意义,只是作为一个标准参考数据而已,想通就好。有些银行还有“折算价”、“基准价”等名称,实际上也和“汇买汇卖中间价”一样意思,只是一个参考的基准。
6. 外汇结算成人民币的问题
会,因为他支付的是人民币,不会犯法,而你支付的是外币,这样会犯法。
7. 外汇到中国银行兑换成人民币时的汇率是怎么计算的是不是按照当时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吗
中国品牌认证委员会提示
根据外管局规定你是换不了100WHKD那么多的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中国银行可兑换18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计有:英镑、港币、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 、丹麦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 、澳门元 、菲律宾比索、泰国铢、新西兰元、韩国元和新台币。
可以直接用港币换的。。但是要提前预约,因为银行不一定会当时就有英镑,所以你先要准备换多少的英镑去告诉他们,一般是预约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就可以了
不过换之前你要先看牌价哦。。
8. 外币科目余额表如何折算人民币
折算方法有几种如:现行汇率法
资产负债表:所有资产、负债项目,都按照编表日的现行汇率(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只有所有者权益项目按收到时的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则为轧算的平衡数。
损益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应按确认这些项目时的汇率折算,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采用编表期内的平均汇率(简单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并逐年累积下去;或者计入当期损益。
二\流动与非流动法 :
资产负债表:按其流动性质,划分为流动性项目和非流动性项目两类,并分别采用不同的汇率进行折算。对流动项目类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期末现行汇率折算;对非流动项目类的资产和负债,按原来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按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为轧算的平衡数;
损益表:除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按相关资产入账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其他项目按当期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折算差额: 依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折算净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折算净收益,则应予以递延,列入资产负债表,用以抵消未来会计年度可能发生的折算损失。
三\货币与非货币法
资产负债表:是指将表中的项目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两类。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非货币性项目按其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实收资本项目按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为轧算的平衡数。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折算基本与流动与非流动法相同。
折算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四\时态法
资产负债表:现金、应收和应付款项(包括长期负债)等项目应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是按取得或承担时的货币金额计量的,在现行成本计量模式下,是按它们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货币金额计量的,因此应依据其特性,分别按历史汇率和现行汇率折算。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项目按形成时的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为轧算的平衡数;
利润表:收入和费用项目的折算,应按交易发生时的实际汇率折算,如果企业收入和费用交易经常且大量发生,也可以采用当期简单或加权平均汇率折算,对于折旧费和摊销费用应按取得该项资产时的历史汇率折算;
折算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在损益表中单独列示
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方法
第十二条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