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刑法八十条,《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 关于废止证券期货对证券股是利好吗
只是减少了一个交易品种,算不上什么对证券行业的利好,不要因为这两天证券股票上涨了,就瞎胡找理由。
3. 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意见
一、建设现代投资银行
(一)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承销与保荐等传统业务,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探索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开展管理创新,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二)完善基础功能。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拓展投资融资、销售交易、资产托管等基础功能,进行销售交易类产品创新,满足客户对非标准化产品的需求。鼓励证券经营机构为大宗交易、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各种金融产品开展做市等交易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推进统一证券账户平台建设,建立与私募市场、互联网证券等业务相适应的账户体系。规范证券行业支付系统,研究建设支付平台。
(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优先股、公司债,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证券经营机构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新型融资工具。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试点。
(四)发展跨境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境内企业跨境上市、发行债券、并购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承销、托管、结算等中介服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走出去”,在港、澳、台和其他境外市场通过新设、并购重组等方式设置子公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参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并依托上海自贸区等经济金融改革试验区机制和政策,为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
(五)提升合规风控水平。优化以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防范为核心的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自身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全员合规管理,强化合规队伍建设及履职保障。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坚持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严守道德底线与职业底线,履行行业责任、市场责任与社会责任。
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
(六)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证券经营机构要创新和改进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提升产品销售、产品设计、投资运作、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专业水平。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开发跨境跨市场、覆盖不同资产类别、采取多元化投资策略和差异化收费结构与收费水平的产品。研究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制度体系及相应的产品运作模式和方案。拓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允许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七)支持开展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加快债券产品创新,完善做市商交易机制。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法开展大宗商品和外汇的期现货交易。
(八)支持融资类业务创新。完善融资融券业务相关规则,扩大融资融券与转融通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开展约定购回、股票(权)质押回购等融资担保型业务创新,扩展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出资方范围。
(九)稳妥开展衍生品业务。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交易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利率互换、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完善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研究衍生品交易的集中结算、交易信息报告等制度。适应资本市场风险管理需要,平稳有序发展相关金融衍生产品。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使用期货衍生品工具。
(十)发展柜台业务。扩大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业务试点。加快建设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私募业务项目对接、在线转让等各项服务。稳步发展机构间市场,推动互联互通。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多方位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研究建立行业增信机构,规范管理融资性担保机构。
(十一)支持自主创设私募产品。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逐步实现对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设的私募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对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市场或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创设的私募产品,直接实行事后备案。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设立并购基金、夹层基金、产业基金等直投基金。
三、推进监管转型
(十二)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统一监管尺度,从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主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自主识别、判断并承担创新风险。加强事中监管与动态监测监控和以风险、问题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强化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机构、稽查执法部门和自律组织之间的监管执法联动机制。
(十三)深化审批改革。甄别清理证券经营机构类审批备案事项。进一步取消调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逐步予以废止;除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外,禁止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取消证监会系统各单位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前备案、报告事项,确有必要保留的,改为事后备案。所有审批备案事项,都必须公布标准、流程、期限和方式,不公布的不得实施。
(十四)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证券经营机构,进一步放宽证券经营机构外资准入条件。支持国有证券经营机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或设立专业证券经营机构。支持证券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完善“一参一控”政策。
(十五)实施业务牌照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前提下,支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鼓励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和托管业务牌照。适时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修改规章
二、修改下列规章
1、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征用”修改为“使用”,第十七条中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将《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第一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删除第三十二条中的“征用”,第四十七条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4、将《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55号)第七条第一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7、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8、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9、将《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0、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第一条、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1、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二十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将《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3号)第三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3、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的第十五项行政许可删除。
14、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5、将《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第一条、第十七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6、将《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第一条、第十四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 有人了解证券期货业协会的待遇吗
证券期货业协会的确实际一个自律组织,但待遇肯定要比一般的事业单位待遇好。在职能方面,由于协会具有监督检查各证券期货会员单位的职能,地位待遇也比想象的要高。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这些地方的在编工作人员是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差不多,工资是国家规定的,不会很高,但是福利还不错。
这些行业工资待遇正常水准,但福利不会差,金融行业这方面都会比别的好点。一般证券期货协会待遇还可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5)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十一批扩展阅读:
期货业协会主要职责:
一、根据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期货业行为准则、业务规范及其他自律性规则参与拟订与期货相关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二、为会员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中国证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三、开展行业资信评级和信用体系建设,表彰、奖励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个人。
四、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受理对会员的举报、投诉并进行调查处
理,对违反本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向中国证监会反映和报告会员执业状况,为期货监管工作提供自律组织意见和建议。
五、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期货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六、收集、整理期货信息,编辑出版期货业务书籍报刊;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组织开展期货研究,推动业务创新,为会员创造更大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
七、组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注册及自律管理工作。
八、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九、负责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自律性组织协调,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技术水平。
十、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一、开展期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会员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6.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 废止了吗 谢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于2001年发布,目前尚未废止,仍有效力。
7.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的介绍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8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八批)》(发布日期:2009年4月10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10日)废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 号现公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主 席 周小川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证券公司管理办
8. 中国国内有几种法律有没有分类请详细说明,谢谢~!
一.关于你所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有数以万计),根据法律效力来源不同,分为:
1.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及法律解释,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 (2008-10-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第五号) (2008-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 (2008-08-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08-02-2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八十五号) (2007-12-2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八十四号) (2007-12-2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2007-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主席令第八十二号) (2007-12-2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2007-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八十号) (2007-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2007-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2007-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七十六号) (2007-10-28)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七十五号) (2007-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2007-10-28)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七十二号) (2007-08-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2007-08-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007-08-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007-08-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2007-08-3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六十六号) (2007-06-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2007-06-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2007-03-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2007-03-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席令第六十号) (2006-12-29)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2006-10-3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八号) (2006-10-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2006-10-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主席令第五十六号) (2006-10-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2006-08-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06-08-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席令第五十三号) (2006-08-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2006-06-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2006-06-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主席令第五十号) (2006-0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006-04-3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2006-03-0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005-12-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05-12-2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四号) (2005-10-28) 等等。
2.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颁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解释,如:
·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 (2008-12-05)
·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 (2008-12-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 (2008-1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2008-1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2008-1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国务院令第537号) (2008-10-17)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 (2008-10-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 (2008-09-19)
· 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34号) (2008-09-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国务院令第533号) (2008-09-04)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 (2008-08-11)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2008-08-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008-08-06)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529号) (2008-08-04)
·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 (2008-07-29)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 (2008-07-28)
·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2008-06-09)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 (2008-05-30)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 (2008-04-29)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2008-04-24)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令第523号) (2008-04-24)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1号) (2008-03-13)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 (2008-03-1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9号) (2008-02-22)
·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2008-02-14)
·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 (2008-01-23)
· 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5号) (2008-01-13)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2007-12-16)
·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 (2007-12-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2007-12-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2007-12-06)
·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令第510号) (2007-10-30)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9号) (2007-10-29)
·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 (2007-10-15)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7号) (2007-09-30)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6号) (2007-09-24)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2007-09-21)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 (2007-08-31)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2007-07-27)
· 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2号) (2007-07-20)
· 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 (2008-12-09)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 (2008-12-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第3号令 (2008-12-03)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9号) (2008-11-28)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 (2008-11-25)
· 三峡水库调度和库区水资源与河道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5号) (2008-11-24)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5号) (2008-11-21)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 (2008-11-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7号) (2008-11-05)
· 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1号) (2008-10-28)
·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08年第16号) (2008-10-27)
·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民航局令第193号) (2008-10-23)
·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2008-10-22)
· 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59号) (2008-10-22)
· 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 (2008-10-22)
·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知识产权局令第48号) (2008-10-21)
·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知识产权局令第47号) (2008-10-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 (2008-10-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5号) (2008-10-06)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2008-09-28)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后)(商务部令2008年第12号) (2008-09-25)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109号) (2008-09-22)
·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 (2008-09-12)
·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 (2008-09-1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2008-09-05)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 (2008-08-27)
· 价格鉴证师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 (2008-08-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6号) (2008-08-15)
·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 (2008-08-13)
·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 (2008-08-05)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 (2008-08-04)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 (2008-07-30)
·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3号) (2008-07-30)
·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5号) (2008-07-23)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08号) (2008-07-14)
· 外国航空运输企业航线经营许可规定(民航局令第192号) (2008-07-04)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 (2008-07-02)
·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07号) (2008-06-27)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 (2008-06-17)
·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旅游局令第28号) (2008-06-10)
等等。(可以说行政性的法律文件最多的)
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11-26)
·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2008-01-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08-21)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7-08-0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09-08)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6-07-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01-2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12-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2005-12-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5-12-0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5-10-1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5-09-04)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08-29) 等等。
4.地方人大及其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当然不包括较小的市及区一级),如:
· 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 (2008-12-11)
·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2008-11-11)
· 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 (2007-12-26)
·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2007-12-26)
·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2007-12-19)
·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2007-12-18)
·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07-12-10)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007-12-05)
·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 (2007-12-03)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 (2007-11-14)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007-11-12)
·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007-10-23)
·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2007-10-09)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07-10-08)
· 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007-09-24)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2007-08-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2007-08-27)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 (2007-01-17)
· 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06-10-30)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2006-10-23)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10-20)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2006-10-20)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2005-12-22)
·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05-12-16)
· 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 (2005-12-15)
· 湖北省企业负担监督条例 (2005-12-13)
· 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 (2005-12-10)
· 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 (2005-12-10)
·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2005-12-10)
·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2005-11-07)
· 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2005-11-04)
·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2005-10-27)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10-24)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5-10-24)
· 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 (2005-10-24)
· 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 (2005-10-17)
·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005-10-13)
·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2005-10-13)
· 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 (2005-10-08)
·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2005-10-06)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 (2008-12-11)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2008-11-28)
· 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 (2008-11-26)
· 海南省海洋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2008-11-24)
· 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 (2008-11-21)
· 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 (2008-11-19)
· 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2008-11-17)
· 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2008-11-12)
· 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2008-11-11)
·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2008-11-10)
·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 (2008-11-04)
· 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008-10-14)
·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2008-10-13)
· 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2008-10-10)
·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2008-10-10)
· 天津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2008-10-09)
· 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2008-10-08)
·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2008-10-07)
· 山西省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退役安置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2008-09-27)
·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1号) (2008-09-18)
· 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0号) (2008-09-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6号) (2008-08-25)
·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 (2008-08-2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7号) (2008-08-11)
· 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 (2008-07-16)
· 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 (2008-07-09)
·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 (2008-07-07)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8件市政府规章中涉及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2008-07-04)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9号) (2008-06-23)
·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2008-06-17)
·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2008-06-11)
· 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2008-06-04)
·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7号) (2008-06-03)
·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2008-06-02)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2008-05-27)
·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 (2008-05-23)
·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 (2008-05-15)
·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2008-05-08)
5.自治区人大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 · 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08-02-13)
· 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08-02-13)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岩溶资源保护条例 (2008-02-13)
· 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2008-02-13)
· 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2005-08-29)
·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 (2005-08-29)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 (2005-08-29)
· 鄂温克族自治旗环境保护条例 (2005-08-29) 等等。
6.此外还有一些我国政府所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协定,(这部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
· 人大批准"中国和葡萄牙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 (2007-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7-08-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7-08-09)
·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 (2005-08-29)
· 上海合作组织特权与豁免公约 (2005-08-29)
·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 (2005-08-29)
·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 (2005-08-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2005-08-29) 等等。
二.一般研究法律是将其分类的,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上述法律文件都是归于某一类的)。
三.即便是法律工作者也不会知道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