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这份股东协议书否有效高人解答。股东是否一定要到工商部门备案法律才认可应该怎么签
1,该份协议中第四项中的第二部分的叙述是无效的,没有退股一说。原因在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论是基于出资或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实物等所拥有的股份,在出资后转化为公司资产,而股东的权益体现在股权与对公司决策事宜的表决权上,股东不抽逃出资,依据《公司法》第36条。
2,股东若要从公司股东身份中抽身,那么向公司内部股东转让所持股份要么向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而对于公司回购股东所持股份只有发生法定三种情形才可以。依据在于《公司法》第72,73,74,75条之规定。
3,公司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其中有一项就有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应当在设立前准备要该份协议及内容,并不存在违法情形。
4,其他的内容还可以,是有效约定。
5,《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❷ 股东内部协议有效吗
公司股东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为最基本的商事主体,其本身的状态-----包括股东结构、运营模式、资产构成等----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还对与之发生法律关系的其他单位及个人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司是否可以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股东进行经营,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没有统一认识。
公司内部承包经营是指公司或股东与承包股东通过订立承包合同,将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股东,由承包股东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承包股东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向发包方支付承包金,并承担承包期内相应经营风险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承包股东交纳的承包金额、承包范围、责任承担、承包期限等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发包方旱涝保收地收取承包股东的承包金,承包期内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承包股东最终承担责任。
从法律性质上来分析,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实际上是变更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将本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的职权集中给承包股东一人行使。
而我国《公司法》倡导现代公司治理模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前提下,尊重公司自治原则,公司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而在内部承包经营模式下,却不可避免出现“三权合一”以及股东承担一定程度上无限责任的现象。
笔者认为:从实务角度出发,对此类承包合同的效力原则上应予以维持。
第一、公司是企业法人之一,在我国企业是允许承包的。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民法原则,应肯定公司承包合同的效力;
第二、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违反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指在公司对外法律关系中,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承包股东对承包期内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属于公司或其他股东与承包股东的依据承包合同的内部约定,其实质是基于承包合同而产生的,而非基于公司经营产生。同时,对于公司外部而言,仍然是公司股东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单个股东。因此,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并不违反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第三、《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规定可知,公司的红利分配是可以由公司股东进行自由约定的。而公司内部承包关于承包费及经营利润的约定,完全可以视为公司股东就红利分配达成的合意,在本质上是符合该条规定的,该约定合法有效;
第四、“三权合一“现象”可以“概括授权”予以规避
由于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与承包股东订立的,完全体现了公司的意志或者其他股东的意志,因此,对于出现的一些“三权合一”现象,可以认为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承包股东进行了授权;
第五、认可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合法有效,有助于防止发包方或承包方罔顾诚信、根据公司业务状况提起否决合同效力的诉讼,维持商事活动稳定;
第六、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约定应为无效。比如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修改章程、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公司处分重大资产、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必须由股东会讨论决定,承包合同如果对此进行授权,应视为无效。从防止承包人恶意损害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角度出发,应认为承包人拥有的权利限于与公司业务经营直接相关的范畴。超过此限的应为无效;
第七、违反法律效力性规定的承包合同条款应属无效。如承包合同约定承包股东将承包金上交后,剩余盈利全归个人所有即属无效,因为该约定违反了公司应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当然,这种认识应该是一个常识,在此不再赘述。
同时,还应注意到:公司内部承包应仅限于有限公司,而不应扩大到股份公司。 这是因为有限公司相对闭合,公司治理往往更多涉及的是公司股东利益;而股份公司由于其开放性,公司治理往往牵涉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于公司内部承包是否合法,还应考虑公司类型因素。
❸ 公司股东增加公司资产与新股东无关法律问题
合法。
因为,公司财产是你的,你愿意送给谁这是你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对于起草法律文件,你可以请当地律师事务所代书并协助执行。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❹ 朋友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合作协议怎么写:
一,双方投资各多少。
二,如何分成。(这一点很重要)多长时间分一次。
三,谁管账,谁管钱。
四,出现意见分歧怎么处理,听谁的,以谁为主。
五,如果一方要参加工作另一方拿不拿工资。
六,如果以后不想再合作了怎么处理。
七,如果以后其中的一方想要退出怎么处理。
帮不上忙就是名义股东了。
对方入股三万不能和你手里现有的钱比。要评估你现在企业的总资产然后除以他的三万,也就是如果你的企业总资产10W,那么他入3W那么一共就是13W,3W除以13W,也就是百分之23的股份。以后每年如果企业赚入10W的话,那么你每年就要分给他百分之23的钱给他也就是每年分他2.3W块钱。 而且既然他帮不上忙,而且你现在也不缺钱的话,他要入你可以和他协商,比如不用他帮忙如果他占了百分之23的股份的话你可以跟他讲到百分之20.这要看你口才了。
卖专利不是好不好卖的问题,这是断自己路的问题了。两项专利你有两条腿,以后遇到什么不好的政策一条腿走不了,还有另一条,不推荐你卖专利,而且小企业禁不起费吹雨打的,除非你不干这一行了。如果真想卖,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出租专利,也就是准许别人使用你的专利,但只有使用权,而且是有年限的。
算多少资产这要去工商部门,好像是,去相关部门进行评估,不过一般小企业评估的话花的钱对于你来说也不会少的,最好自己能够评估,比如你的小企业你投入了多少,这些年一共投入进去多少钱,厂房厂地现在能卖多少钱,设备设施值多少钱,估计你是没有股市的了,就这样自己评估一下自己的企业有多少资产,然后才能知道他入股了之后占多少股。
还有就是入股不是随便让人入的。如果你的企业暂时没有太大的开销,或者没有什么新项目的研究,不需要和别人同分一碗羹,那就婉言拒绝。不然以后你的企业真的做大了,那这个别人手里的股份权就是一个包袱。今年赚10W可能给他几万,过几年赚几百万,几千万,那分人家的可就不是这个数目了。
关于合同怎么签,不要想一些别的东西,特别是做生意的人,讲究的是和气生财,信誉至上的,就算你们没签合同,他入股了,10年后你也可以做到承认他是股东,这是令人敬佩的,前提你们应该是好朋友或者亲密的关系。
(4)新股东对公司资产认可协议扩展阅读:
个人入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 %
2)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资金的_____ %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合伙人共设银行账号:
二,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甲方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担任公司事项,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liuxue86.com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五、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❺ 急求请问:新股东对入股前的公司的固定资产有否分配权
享有分配权 股东按挂有比例享有公司的资产和净资产的分配权,同时承担公司的债务 新股东入股时,应按公司的净资产来计算公司的每股股权份额,按每股股权分额来计算投入资金所挂比例。 即应该是新股东益价购入公司的持股权,所以享有公司以前资产和净资产的分配权。 比如: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公司的净资产合计为500万,那么每股价值为500/100=5元 新股东入股后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所持比例为50%,那么新股东应投入资金100万*5元=5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实收资本,另400万元为资本公积,其他股东亦享有资本公积400万元的分配权。 如果新股东是以原价购入股权,新股东亦享有以前资产和净资产的分配权。
❻ 通过股权转让成为新股东,公司进行了名称变更,请问新股东对旧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何不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6)新股东对公司资产认可协议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❼ 请教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名下的某些资产不归新法人)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首先在公司的转让合同中就应该在有关条款中明确进行约定,“交易价格中的资产不包括公司的股票投资、车辆等等”,建议在合同中的约定不要用“等等”,而是要逐样说明。这是第一个要注意的地方。
另外,可以就这个事项单独再与新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以上所列的这些资产的产权手续转移的方式和期限,并要在协议中声明,在这些资产办理转移手续的期限内,新的公司和股东有义务配合原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办理一切的相关转移手续事宜,并且不得非法处置这些资产,包括这些资产在转移期间所产生的相关收益。其他的资产还好,那个股票投资可能是会产生收益或者亏损的,这个一定要在协议中特别说明,无论何种结果都与新的公司和股东无关。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满意还望采纳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