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维持固定汇率的政策手段
一般用外汇储备来维持固定汇率
这个方法要分很多层次说
1 1利: 在资本流出的时候,把手中的人民币或者人民币存款,兑换成美元或者美元存款,造成大量资本流出的时候有足够的美元兑换就不会造成外汇恐慌导致人民币贬值。
2 决定汇率: 国 际收支状况。国际收支是直接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它的影响机制是:国际收支的差额如顺差或者逆差的状况会即刻反映在一国的外汇市场上,而这种外汇的供求关系又会影响到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形成。举例来说,如果国际收支顺差就意味着外汇的供给暂时大于外汇的需求,即外汇的供大于求,那么外汇汇率就应下跌(贬值),而与其相对的本币汇率就应上升(升值);而当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就必然对本币汇率有下跌压力,对外币汇率有上涨的需要。国家干预:
以国际收支顺差为例,如果这时该国的中央银行不希望看到本币升值的情况出现,那么,它就在外汇市场出现超额外汇供给的时候,将超额的外汇买进,同时抛出本国货币,从而平衡了当时过剩的外汇和缺乏本币的局面,使外汇供求基本平衡,汇率也就保持稳定。而这种稳定带来的变化是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增加和基础货币的投放。
3 弊 :在外汇统一管制,即在央行强购持汇的,央行必须买入大量的货币,这样就会增发货币,造成货币供应上升,可能会造成流动性过剩。
4 敝:央行固定汇率容易货币容易受攻击在热钱流入的时候,为维持既定的人民币与美元汇价目标,中央银行都必须通过发行本币来吸收“过剩的”外汇市场资金;这就形成国内货币供给持续性扩大并进而导致未来通货膨胀的局面或可能性。 在面对国内通货膨胀出现爬升倾向时,对汇率目标的顾虑又可能使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操作受到明显束缚,即难以充分地根据国内经济形势需要显著提高利率水平。这主要是因为,如果国际市场上的利率水平出现低落的同时,提高国内利率水平很可能会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流入,从而引起人民币汇率进一步上升的压力。
5 中国在以前是单一盯紧美元战略,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上升值时,人民币的国际价值随之升高;当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贬值时,人民币的国际价值随之下降。为了降低货币风险中国已经更多盯紧日元 欧元等发达国家货币。这次美国重灾区把中国也绑架了。
76改革: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每个国家货币都有他的优势,也有劣势,关键是怎么采取灵活应对的宏观调控手段。中国现有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防止冲击的稳点性还是蛮强的,但是太多外汇储备流动性不强也是在浪费资源。现在已经走出了固定利率的时代,采取灵活的利率调节,促进经济发展,计划时代已经过去了,靠人为的干预经济是没用的了,国家与国家贸易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固定汇率时代已经过去。
⑵ 实行浮动汇率政策和固定汇率政策有什么区别呢,初学者求教
固定汇率是指政府用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选择一个基本参照物,并确定、公布和维持本国货币与该单位参照物之间的固定比价。
浮动汇率是指汇率水平完全由外汇市场上的供求决定,政府不加任何干预的汇率
但是无论是在固定汇率制下,还是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中央银行或为保持汇率稳定,或有意识地操纵汇率的变动以服务于某种经济政策的目的,都会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这将影响外汇市场供求情况,对汇率的短期走向会有一定的影响。 通常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措施有四种:(1)直接在市场上买卖外汇;(2)调整国内财政、货币等政策; (3)在国际范围公开发表到猩猩言论已影响时尚心理预期; (4)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配合和联合,进行直接和间接干预。
我国目前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⑶ 维持固定汇率的政策手段
动用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
实行外汇管制
增加货币供应量
⑷ 固定汇率下的稳定政策有哪些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固定汇率下的稳定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有几个方面:
1、汇率稳定政策可以促进实际的外币交易的稳定,保证外贸经济的平稳运行。
2、汇率政策稳定对于国内的大宗交易有促进作用,可以降低汇率消耗。
3、直接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鼓励企业生产,繁荣经济。
4、投资与消费增加,有利于经济繁荣,加强国际货币地位。
⑸ 中央银行是如何维系固定汇率
是以某些相对稳定的标准或尺度作为依据,以确定汇率水平的一种制度。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现实汇率水平受平价的制约,只能围绕平价在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
人民币
固定汇率政策是指货币当局或直接干预外汇市场(通过买卖外汇)或间接影响外汇市场以把市场汇率维持在一个既定的狭窄目标范围之内的政策操作。
⑹ 通俗地解释固定汇率制度下的货币政策的几个概念
举个例子:
从前有一个叫H国,发行一种货币叫H元,执行固定汇率,采取与美元联系汇率,1H元兑换10美元。H国为外向型经济,国际贸易发达。由于该国商品在国际上较受欢迎,且市场环境较好,故在20XX年度出现贸易盈余。
一、由于H国经济发展趋势强势,提升人们对H币的信心,贸易额增加H币市场需求量就大。这种情况下H元就会顺应市场需求升值,与美元比率变成1:9并开始向1:8.5冲刺,如果H国是个浮动汇率国家,政府不对汇率进行干预,过一段时间,H国人民和其它H币的持有者发现他们手头的H元越来越值钱了,商家发现他们的商品价格越来越低,这样H国便会出现通缩预期,人民开始储蓄不肯消费,商家进一步降价却已然出现货物积存,实体企业发现用人成本和生产成本越来越高,利润越来越低,金融行业发现越来越少人投资,没有资金可供自己运作,于是H国便会出现经济萎缩、失业率上升,经济增长缓慢...一系列问题...
二、万幸,H国政府及时出手干预,采取了调控政策,既然市场上H元需求量太大造成本币升值,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执行宽松货币政策,说白了就是H国央行开始增发H元。物以多为贱,既然市面上流通的H元多了,那H元汇率重新恢复到一个合理的状态。而H国央行也可以通过购入海外资产、在外汇市场收购美元等外汇等手段,H国央行购入海外资产和外汇的同时以外汇储备和海外资产为支撑等价发行本币,国内货币供给增加,由于市面美元流通的相对减少和本币的相对增加,H元实际供应量按乘数增加,汇率走低。
三、而假如此时H国经济依然萎靡不振,于是H国央行持续增发货币、降低利率,H国老百姓发现物价有可能会越来越高,手头货币越来越不值钱,存款利息越来越低,于是纷纷转移资产,将手头货币变为投资资本或进行其他资产投资(比如地皮和房产),而企业则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贷到款,H国市场开始兴旺,但过度增发,继而市场泡沫出现(钱都投入市场、资本,推高资产价值),本币贬值,外部失衡。
时间问题,另两个问题稍后回答你,暂时希望能帮到你
⑺ 1. 货币当局可以采用何种政策,在国内利率变动的同时仍能维持固定汇率制度
不太清楚,记得汇率和利率变动应该是反向关系,在资本自由兑换情况下是由市场决定的,以前实行外汇管制和对应一揽子货币,甚至固定汇率制度,似乎是为了降低汇率变动风险的,
⑻ 放弃货币政策 维持固定汇率
不是政府“愿意”,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做法。
经济学中有一“三元悖论”理论,是保罗•克鲁格曼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一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资本的自由流动这三大金融目标不可能同时实现,最多只能同时满足两个而放弃另外一个。
当一国想要保持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同时又必须维持稳定的汇率时,就必须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这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选择。
若一国是出口导向型经济体,或国际贸易在经济总量中占用重要位置,则必须维持稳定的汇率水平,否则,该国的对外产业将会遭受重大打击。除非该国是主要的国际货币发行国,如美国。
请看清楚再评论。
⑼ 宏观经济学,关于固定汇率下的财政政策影响。
扩张性财政政策下,假设是浮动汇率机制,那么均衡汇率上升,而央行时刻以一个比均衡价格更高的价格购买外汇,套利者就会把外汇卖给央行。央行购买外汇是需要使用本币的,占款多了,货币不是就自动扩张了吗。
⑽ 固定汇率的汇率政策
是以某些相对稳定的标准或尺度作为依据,以确定汇率水平的一种制度。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现实汇率水平受平价的制约,只能围绕平价在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 固定汇率政策是指货币当局或直接干预外汇市场(通过买卖外汇)或间接影响外汇市场以把市场汇率维持在一个既定的狭窄目标范围之内的政策操作。
人民币汇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后,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各银行以此为依据,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行挂牌。
人民币从1949年到1952年用浮动汇率制度。
从1953年到1973年,以计划经济制度,人民币与美金有正式的挂钩,汇率保持在在1美元兑换2.46元人民币的水平上。但是在这时代中国大陆的外国贸易很少,所以人民币汇率意义不是很大。
1973年,由于石油危机,世界物价水平上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为了适应国际汇率制度的这种转变与现实中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人民币汇率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汇率浮动状况,采用“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为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973年的l美元兑换2.46元逐步调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对人民币贬值了39.2%,同期英镑汇率从1英镑兑换5.9l元调至3.44元,英镑对人民币贬值41.6%。
从1980年到1994年,中国大陆有双重汇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即除官方汇率外,另行规定一种适用进出口贸易结算和外贸单位经济效益核算的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该价格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币官方汇率因内外两个因素的影响,其对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调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复归单一汇率制度。汇率继续向下调整. 从1984年7月的2.30下调到1985年1月的2.80,之后又多次下调。这阶段虽然恢复了单一的汇率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调剂外汇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此名义上是单一汇率,实际上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
1991年4月至1993年底。这一阶段对人民币汇率实行微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度调低,但仍赶不上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的变化。到199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分别为5.7和8.7。可见,这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化与改革的特点是: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官方汇率逐渐向下调整。
人民币在1994年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
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突然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汇率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改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变相升值2%,并且不再与美元挂钩。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人民币汇率一篮子机制就是综合考虑在中国对外贸易、外债(付息)、外商直接投资(分红)等外经贸活动占较大比重的主要国家、地区及其货币,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并分别赋予其在篮子中相应的权重。具体来说,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自然成为主要的篮子货币。此外,由于新加坡、英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澳大利亚、泰国、加拿大等国与中国的贸易比重也较大,它们的货币对人民币汇率也很重要。
2005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扩大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
2005年12月29日,外管局批准13家银行开展做市商服务,包括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行、中信、招商、兴业4家股份制银行以及花旗、渣打、汇丰、荷银以及蒙特利尔5家外资行在内的总共13家银行获得了首批人民币做市商牌照。2006年1月4日,13家人民币做市商开始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同时保留撮合方式。
2006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规定,自2006年1月4日起,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引入询价交易方式(以下简称OTC方式),同时保留撮合方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银行柜台交易汇率的中间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
200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
美国财政部在《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报告》中以大量篇幅评论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报告称,人民币对美元的固定汇率政策“阻碍了价格指数的变动,妨碍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整,吸引大量风险资本流入,并对中国经济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中国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大幅度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以“有效改变其低估的市场价值”。 1946年12月18日,荷兰盾的含金量定为0.334987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等于2.65285荷兰盾。1949年9月21日,荷兰盾贬值30.2%,含金量减为0.233861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3.80荷兰盾。1960年11月1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签订的经济联盟条约生效,三国内部货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为1.5%。
1961年3月7日,荷兰盾含金量升为0.245489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3.62荷兰盾,波动的上下限为1美元等于3.5925~3.6475荷兰盾。1971年5月10日起,随西德马克一起,荷兰盾突破上限浮动,造成实质上荷兰盾的贬值;8月15日在美元实际贬值之后,自8月23日起荷兰盾与比利时法郎、卢森堡法郎仍同5月10日以前的汇率水平(即1荷兰盾等于13.81215比利时法郎)挂钩;对其它货币实行受控浮动,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将浮动限度控制在5月10日汇率水平的上下1.5%;9月6日,荷兰对非居民购买荷兰债券进行限制,因而导致了“0”类荷兰盾的产生;12月18日美元贬值;12月21日,荷兰盾的含金量提高2.76%,官方汇率调至1美元兑3.2447荷兰盾,同时制定了波动幅度为4.5%的实际汇率,即波动上下限为3.1719~3.3175荷兰盾。
1972年4月24日,荷兰宣布执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内部货币汇率波动幅度不超过2.25%的规定。比、荷、卢三国货币波恢复至7.1320~7.3490荷兰盾兑100比利时法郎。1973年2月12日美元贬值,2月14日,荷兰盾对美元的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2.92024荷兰盾,波幅在2.8545~2.9860荷兰盾之间;从3月19日起,荷兰盾对美元自由浮动,同时与比利时、丹麦、法国、西德、卢森堡、挪威、瑞典多国货币联合浮动,9月15日,荷兰盾升值5%,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2.781美元。1974年2月1日,非居民购买债券用的“0”类荷兰盾取消。
1976年3月15日起,欧共体成员国内2.25%的波幅取代比、荷货币联盟1.5%的波幅限制;10月18日,荷兰盾的含金量降低1.96%,官方汇率调至2.837荷兰盾兑1美元。1978年10月16日,荷兰盾贬值2%,官方汇率1美元兑2.895荷兰盾。
1979年3月13日,欧洲货币体系成立,成员国货币间的波幅上下为2.25%,同时确定了定期调整的固定汇率和干预限度。
现荷兰盾汇率固定为2.20371荷兰盾兑换1欧元,或者0.453780欧元兑换1荷兰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