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制结汇政策是否有文章可做
强制结售汇制度:
是指除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可以保留外,企业和个人必须将多余的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必须把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头寸的外汇在银行间市场卖出。在这套制度里,央行是银行间市场最大的接盘者,从而形成国家的外汇储备。
自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强制性的银行结售汇制度。伴随中国连年巨额的贸易顺差,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金额也连续创出新高。
结汇是指外汇收入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按市场汇率付给本币的行为。结汇分为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等形式。
实行结汇制度的目的是将我国企业的外汇收入及时足额地汇人外汇储备,为进口支付外汇提供保障。
强制结售汇制度的评价:
强制结售汇的实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外汇储备,为我国经济增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在外汇市场上,强制结售汇制度使得企业必须将手中外汇按要求的比例到银行进行结汇,导致外汇市场形成无条件的外汇供给和有条件的外汇需求,夸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却隐瞒了人民币贬值的压力,造成了市场上供大于求的虚假局面。
2、从货币政策操作角度,在强制结售汇制度下,央行需要不断买入商业银行卖出的外汇,这带来外汇储备的不断增长,同时意味着基础货币的释放。为防止基础货币不断释放给国内经济带来流动性过剩问题和通货膨胀的压力,央行又需要不断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回收资金,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因而受到很大的牵制。
强制结售汇制度可以取消,也能达到控制通胀的作用,减轻了外汇占款带来的通胀压力。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新《条例》取消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的要求,从而有助于减轻国家外汇储备的压力。
原《条例》规定: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新《条例》取消了该强制性要求,境内机构可以保留外汇收入。同时,新《条例》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存放境外。
新《条例》鼓励资本流出,简化对境外直接投资的行政审批程序,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境内主体对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的管理原则。
新《条例》大大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新《条例》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具有真实和合法的交易基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和结汇资金应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和违法流向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2. 为什么外汇管理制度使中国外汇储备庞大
中国庞大的外汇储备迄今已超过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外汇储备的30%以上。
有人基于“藏汇于民”理念认为, 应当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民众。然而, 这一建议中国外汇管理局已经否定, 因为那将在中国引发通货膨胀。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著名经济学者温元凯教授表示,中国3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实际上正在被绑架在美国金融危机的战车上”,中国拥有最多一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就已最够所需, 剩余的两万多亿美元应该用来做以下几方面的事情:
“首先就是改善民生。尽快实行中国的全民教育和全民医疗的基本免费系统;第二是要把外汇储备拿出来到全世界去买资源。首先是买矿产资源、买发明创造、买专利、买高科技的公司、有核心技术的上市公司;第三个是买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第四有一个说法是利用大陆的经济实力和台湾发生进一步的合作,形成一个大中华的经济圈。让整个中华民族在全世界进一步的崛起。”
有人计算,如果中国想购买国家,中国三万多亿美元的巨额外汇储备能够买下意大利;如果购买大宗商品,三万多亿美元的巨额外汇储备购买可以满足中国近13年的石油净进口需求;如果买企业,中国可买下美国最大的10家上市公司。中国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近期曾表示,中国需要四五千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就足够了, 因为将外汇数额控制在六个月的支出水平已经属于合理范围; 中国要想控制住外汇储备的疯狂增长,有效使用和管理, 藏汇于民是必须要做的。
然而,,藏汇于民不等于说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民众:
“分给民众呢不恰当。实际上造福于民很关键。而且下一阶段我认为很大的问题是富民政策。而且让富民优先,尤其是政府不要与民争利,包括国企、央企。这是下一阶段改革的大问题。”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解释,将外汇储备直接分给百姓, 性质上相当于中央银行随意印发钞票, 扩大货币的发行量, 其结果就是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藏汇于民的障碍不在于政策, 而在于民众持有外汇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