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服务费是什么
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中并没有对“金融服务费”的明确定义,其通常是发放贷款者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手段,即在通过宣传低息吸引客户的同时为了获得高收益,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费用。
买车办贷款、租房办贷款、整容办贷款、上学办贷款……五花八门的贷款充斥于我们的生活中,由此产生的金融服务费,算得上销售行业按揭贷款的“潜规则”、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金融服务费实质上被看作是一种贷款。消费者要注意的是主体资质问题。依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可以看出,对于未获得经营许可资质进行金融放贷的,法律是予以否定性评价的。
(1)金融信息服务佣金收取协议扩展阅读:
对于金融服务费,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参照民间借贷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贷款加上金融服务费合计超过了法律规定受保护的利率,对于超过部分,法律通常不会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
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了信息服务费,
那么,该信息服务费不具有合理性,属于变相提高民间借贷利率的行为。因此,利息与信息服务费合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能获得支持,已经给付的超出部分应视为偿还借款本金。
B. 关于贷款的时候金融中介收取的手续费问题!
很遗憾的告诉楼主,严格来说,金融中介费本身就是类似于回扣的灰色收入,在我们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中也会经常采用这种方式收取中介费,但是实际上,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很明显,借款人已经认知到中介费是非必要支出了,因此借款人对不支付中介费也可以进行贷款,有了清晰的认识。
我们公司处理这类事件的流程上,是这样的,先签署代理中介协议,协议上承诺中介服务费如果因贷款手续审批未通过可予以全额退还,在办理贷款之前,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作为服务定金,然后再去办理业务。
我觉得楼主可能是处于信任等原因,造成了对方赖帐这种情况,只能通过有效协商来进行解决了,可以尝试携带委托协议书去寻求警察的帮助,更多时候,是公司这边选择吃哑巴亏,只能下次注意了。
C. 我在银嘉(上海)金融信息服务贷款,客服说我个人资质问题需要交贷款额度8%的担保费由他们公司担真的吗
这是骗子,我这亲身经历的被骗了,现在钱没到手还要还钱,我已经不还了成黑户了。大家可别相信。谁信谁会后悔。找大平台正规的安全。
D. 金融服务机构,收取服务费,帮理财客户收到利息,收多少为合法
信托资管定增契约基金产品一般客户拿到手都是扣除中收佣金的 一般在千几至百一不等 要看具体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