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三个方面。
证券市场参与者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发行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证券发行可以由发行人直接办理,这种证券发行称之为自办发行或直接发行。自办发行是比较特殊的发行行为,也比较少见。20世纪末以来,由于网络技术在发行中的应用,自办发行开始增多。证券发行一般由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又称承销,或间接发行。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证券投资者类型甚多,投资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1)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能影响某个证券价格波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方向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资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可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对市场影响大等特点。
(2)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居民,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主要投资目的是追求盈利,谋求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视本金的安全和资产的流动性。
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人的桥梁,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活动。通过它们的经营服务活动,沟通了证券需求者与证券供应者之间的联系,不仅保证了各种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还起到维持证券市场秩序的作用。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购并、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证券公司一般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财务顾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4.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行业协会。
(1)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中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证券监管机构
在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它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业性法规的起草,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证券市场。
交易工具
证券市场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来实现,这就是证券交易工具,也即证券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证券等。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形式。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这是证券交易场所的规范组织形式;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它包括柜台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等形式。
Ⅱ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
简介
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三个方面。
证券市场参与者
1.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证券发行是把证券向投资者销售的行为。证券发行可以由发行人直接办理,这种证券发行称之为自办发行或直接发行。自办发行是比较特殊的发行行为,也比较少见。20世纪末以来,由于网络技术在发行中的应用,自办发行开始增多。证券发行一般由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又称承销,或间接发行。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证券投资者类型甚多,投资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证券投资者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1)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拥有资金、信息、人力等优势,能影响某个证券价格波动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投资目的、投资方向虽各不相同,但一般都具有投资的资金量大、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强、注重投资的安全性、可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对市场影响大等特点。
(2)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居民,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主要投资目的是追求盈利,谋求资本的保值和增值,所以十分重视本金的安全和资产的流动性。
3.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人的桥梁,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中介机构的活动。通过它们的经营服务活动,沟通了证券需求者与证券供应者之间的联系,不仅保证了各种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还起到维持证券市场秩序的作用。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购并、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证券公司一般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财务顾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
4.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行业协会。
(1)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中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5.证券监管机构
在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它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管理监督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业性法规的起草,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为等依法实施全面监管,维持公平而有秩序的证券市场。
交易工具
证券市场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工具或手段来实现,这就是证券交易工具,也即证券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工具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企业)债券、股票、基金及金融衍生证券等。
证券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种形式。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这是证券交易场所的规范组织形式;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它包括柜台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等形式。
Ⅲ 股票市场参与人有哪些
股票市场的参与者划分为消费者、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和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
消费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需求方,且不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
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供给者,可同时参与现货于期货市场的交易,且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或资金借贷成本可忽略不计,因此在任何时刻它都可以以极小的成本持有大量的股票现货;
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由于自有资金缺乏,且借贷成本较高,因此只参与高杠杆的期货交易,而不持有股票现货。
从上述假设,我们可以发现模型定义的消费者类似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中的散户投资者,而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类似于机构投资者。同时还需要说明的,上文关于市场参与者的分类只是根据参与者交易行为的分类,如某个散户投资者既购入股票现货又投机股指期货,则其前一交易行为被归入消费者,而后一交易行为则被视为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
Ⅳ 股票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股票市场是由控股大股东、一般小股东、场外其他新投资者的三方参与者来共同参与的一个极端高级复杂的投票机制。三方参与者每一方都有二元的投票意愿选择方式,控股大股东“卖出”或“持有”,一般小股东“卖出”或“持有”,其他新投资者“买入”还是“不买”。而且可以随着“意愿选择”的执行,相互之间的身份也可以进行置换,甚至可以同时具备多重身份。这种多方相互制衡的复杂机制就形成了股票的市场价格,才使得股票市场被称为是经济的晴雨表。不过,这是西方国家的全流通类型的股票市场。由于我国存在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股票市场的投票机制与制度结构都存在重大缺陷。股票价格的形成没有控股大股东的参与,不具备三方制衡机制,所以我国的股票市场不能被称为是经济的晴雨表,更不能将得股票市场当作现代金融体系的中枢神经和经济控制器。
股票市场的参与者划分为消费者、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和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消费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需求方,且不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供给者,可同时参与现货于期货市场的交易,且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或资金借贷成本可忽略不计,因此在任何时刻它都可以以极小的成本持有大量的股票现货;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由于自有资金缺乏,且借贷成本较高,因此只参与高杠杆的期货交易,而不持有股票现货。从上述假设,我们可以发现模型定义的消费者类似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中的散户投资者,而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类似于机构投资者。同时还需要说明的,上文关于市场参与者的分类只是根据参与者交易行为的分类,如某个散户投资者既购入股票现货又投机股指期货,则其前一交易行为被归入消费者,而后一交易行为则被视为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
Ⅳ 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寻找资本者即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
提供资本者即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他们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除了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者之外,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还包括: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
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商(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等。
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在各国,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名称各异,自我管理职能发挥程度也各不相同。
监管机构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观望者"并在发生违法行为时采取行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的监管机构。
本市场的概述
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金融市场三个组成部分之一。进行长期资本(即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市场。长期资本指还款期限超过一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务和股东权益——股票。与调剂政府、公司或金融机构资金余缺的资金市场形成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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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参与者
资本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为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
资金的需求者主要为国际金融机构、各国政府机构、工商企业、房地产经营商以及向耐用消费零售商买进分期付款合同的销售金融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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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类型
资本市场上资本出让的合同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这是资本市场与短期的货币市场和衍生市场的区别。
资本市场可以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在一级市场上新的吸收资本的证券发行并被投资者需求。
在二级市场上已经发行的证券易手。
假如一个市场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则这个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一般来说通过时间和地点的集中这样有组织的市场可以提高市场流通性、降低交易成本,以此提高资本市场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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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特点
与货币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特点主要有:
1、融资期限长。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长达几十年,甚至无到期日。
2、流动性相对较差。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的资金多用于解决中长期融资需求,故流动性和变现性相对较弱。
3、风险大而收益较高。由于融资期限较长,发生重大变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场价格容易波动,投资者需承受较大风险。同时,作为对风险的报酬,其收益也较高。在资本市场上,资金供应者主要是储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各种基金和个人投资者;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其交易对象主要是中长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等。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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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构成
我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市场包括四部分:
(1)国债市场。这里所说的国债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的发行与交易市场。
(2)股票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3)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
(4)中长期放款市场,该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主要是不动产银行、动产银行;其资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扩建和新建;资金借贷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等作为担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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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新制度新变化
1、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市场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纠正,全流通机制形成,资本市场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时期。
(1)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12月30日,沪深两市已完成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比达98.55%;
(2)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板块。
2、新《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资本市场发展和创新消除了诸多限制。
(1)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
(2)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提高了知识产权在公司资本构成中的地位;
(3)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
(4)取消了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额50%的限制。
3、IPO新政:辅导期取消、发行条件更细化、程序简化、预期明确。
(1)明确财务指标,企业自己能做出是否能上市、多长时间上市的判断。
a、净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为正且累计大于3000万元。
b、营业收入或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
c、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
a、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市盈率不得超过20倍;
b、辅导期一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
c、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
(3)发行方式与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机构投资者投标询价及上网定价发行。
4、新的再融资政策:更加便利的再融资方式。
(1)根据各种融资方式,分设不同的盈利条件,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a、增发和可转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b、配股:连续三年盈利,取消6%的要求;
c、定向增发:无盈利要求。
(2)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确定了再融资定价与市价之间的比例关系。
a、增发: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b、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c、配股:无要求;
d、定向增发: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5、股权激励:股票或期权可作为激励手段。
(1)《公司法》:允许公司收购不超过5%的股份用于奖励职工。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a、激励对象: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自主确定,独立董事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b、激励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6、 创新融资工具: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灵活、多样化的手段。
(1)认股权证:
a、 由权证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发行,然后再行使认购权以获得标的股票;
b、长江电力的权证正在上市交易,存续期12个月,预计在2007年5月行权后募集67亿资金。
(2)定向增发:
名流置业:公司非公开发行1.2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105%。
Ⅵ 股票市场的参与者具体有哪些呢
股票市场是由控股大股东、一般小股东、场外其他新投资者的三方参与者来共同参与的一个极端高级复杂的投票机制。三方参与者每一方都有二元的投票意愿选择方式,控股大股东“卖出”或“持有”,一般小股东“卖出”或“持有”,其他新投资者“买入”还是“不买”。而且可以随着“意愿选择”的执行,相互之间的身份也可以进行置换,甚至可以同时具备多重身份。
这种多方相互制衡的复杂机制就形成了股票的市场价格,才使得股票市场被称为是经济的晴雨表。不过,这是西方国家的全流通类型的股票市场。由于我国存在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股票市场的投票机制与制度结构都存在重大缺陷。股票价格的形成没有控股大股东的参与,不具备三方制衡机制,所以我国的股票市场不能被称为是经济的晴雨表,更不能将得股票市场当作现代金融体系的中枢神经和经济控制器。股票市场的参与者划分为消费者、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和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消费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需求方,且不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构成股票现货市场的供给者,可同时参与现货于期货市场的交易,且拥有大量的自有资金或资金借贷成本可忽略不计,因此在任何时刻它都可以以极小的成本持有大量的股票现货;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由于自有资金缺乏,且借贷成本较高,因此只参与高杠杆的期货交易,而不持有股票现货。
从上述假设,我们可以发现模型定义的消费者类似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中的散户投资者,而持有股票现货的投资者类似于机构投资者。同时还需要说明的,上文关于市场参与者的分类只是根据参与者交易行为的分类,如某个散户投资者既购入股票现货又投机股指期货,则其前一交易行为被归入消费者,而后一交易行为则被视为纯粹买卖股指期货的投机者。
Ⅶ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1发行人:政府、政府机构、公司(企业)
2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
政府机构:中央银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门机构。
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
3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4自律性组织: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5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Ⅷ 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人
主要有机构投资者与散户。
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共同基金与对冲基金或换一种说法,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QFII(Qui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券商;保险资金;社保资金;企业年金等
散户主要是个人投资者
Ⅸ 证券市场有哪些人参与
证券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发行人
(2)投资人
(3)中介机构
(4)自律性组织
(5)证券会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