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华泰证券的公司理财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低风险投资组合,遵循稳健投资原则,以研究为导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及逆回购等;投资于申购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华泰证券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间3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3个月以后,每1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1个月的6、7、8三天(遇节假日顺延)。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
目标规模20亿份。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5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设置特别分配条款,风险管理人先担。
本条款只适用于在推广期内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至补偿时尚未退出的计划份额,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计划满每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低于1.0225元,管理人有义务仅用自有资金出资所拥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的资产,通过金额补偿的方式补偿委托人,直到委托人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0225元或华泰证券持有计划份额的资产补偿完毕为止;
在集合计划满第一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委托人在推广期参与的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高于1.05元,华泰证券有权提取这部分计划份额资产超过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为报酬。
2、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每个月开放一次,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内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3%的计划份额,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并承担相应义务和享有约定的权利。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已经是华泰证券及招商银行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
(十四)推广期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无异议书面意见之日起不超过60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方案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主要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它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证券
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在本集合计划运作期间,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理念
本集合计划遵循价值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以研究为导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组合投资和量化管理,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最佳增值潜力。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新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范围为:
1、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2、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3、申购的新股。
投资组合比例:
1、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超过95%;
2、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5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1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2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0亿份(含管理人参与份额)。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本集合计划设有管理人特别参与条款,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并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提前退出。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
2、流动性强
本集合计划在成立1个月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满足委托人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
3、不设参与费
(十二)集合计划管理人的重要承诺
在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计划参与总份额,足额认购5%的份额,但最多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与委托人按照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比例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
(十三)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和兴业证券等。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广机构代理销售本集合计划,并及时在各推广机构通告并报注册地和推广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十四)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五)推广方式
华泰证券
主要通过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的营业网点和其他推广机构网点直接向客户宣传,配合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与其他推广机构的网站宣传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户详尽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一)集合计划名称
华泰紫金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集合计划类型
非限定性集合计划
(三)集合计划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投资目标是:为委托人谋求风险可控下的长期稳定回报。管理人将以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公司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把握各类证券资产相对价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会,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谋求资产的进一步增值。
(四)集合计划投资策略
以保本策略为内核的资产配置策略和严格而又细致的证券选择策略是获得稳定回报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计划将运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和收益管理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实现集合计划的投资目标。
1、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以资产的稳健增值为首要目标,在对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将致力于实现资产的安全性与增值性之间的平衡。为达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计划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国内还缺少足够多有效的避险工具和对冲机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和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TIPP)是应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导入有条件约束的限定量的风险敞口,对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风险敞口的意义所在,当市场机会出现时,管理人有机会为委托人果断把握机会创造一定的条件。
2、精选证券策略
本集合计划采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优选行业、精选个股”的选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气行业中优选出价值低估的企业,在精选企业的同时注重分析把握其未来成长潜力,进一步构建投资组合。
(1)优选行业
行业分析可为本集合计划提供详尽的行业投资背景,优选出价值低估的景气行业,从而确定行业投资范围和重点。
第一步寻找处于景气周期的行业
长期来看,金融资本的增值来源于产业资本的发展,而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带来的制度变迁又进一步密切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联系。主要的投资主题在于三个方面: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的需求,为中游制造业的发展以及竞争性行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充足的机会;人民币升值周期中,中国非贸易品价格必然看涨,升值将凸现资产重估机会;人口红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将促进消费升级,品牌消费和服务行业的增长将会提升相关上市公司价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优选景气行业
对于上述从宏观经济角度定性分析初选出的行业,本集合计划将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尤其是GDP增长率的分析及预测、对相关行业未来成长空间的分析及预测,利用下列标准进一步筛选出与宏观经济增长紧密相关且成长前景排名前十的行业。
①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显著高于GDP增长率;
②预期未来两年行业年增长率位于各行业的前列;
③预期未来两年处于行业周期的上升阶段;
④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或资本壁垒,国内外的市场规模很大。
(2)精选个股
本集合计划对个股的选择将延续“立足价值,兼顾成长”的筛选思路,深入研究优选出的行业,选择那些绝对估值水平偏低、相对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时细致分析考察其未来的成长性,构建核心股票池。精选个股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通过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问题个股
对优选行业中的所有个股进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证监会公布的ST股,考察剩余股票的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情况,剔除其中资产质量较差、存在财务隐患的个股,形成备选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选优——利用多种估值手段选取低估品种
在行业研究人员选取的重点研究公司当中,利用多种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选择出与市场以及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优中选强——遴选价值低估的成长性个股
对于优选出的价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投资人员共同建立专门的盈利预测模型,分析把握其未来的成长性,精选出未来两到三年内净利润复合增长率高、增长趋势明显、发展前景不确定性较小的企业构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运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技术(如方差、夏普指数、VAR等)对收益风险进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风险和锁定已实现的利润,将相对收益转化为实现收益,实现集合计划净值的增长。
对于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大类资产配置,及时降低风险类资产比重;对于股票投资,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据市场趋势和个股的市场表现,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或控制损失。
(五)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和资产组合比例
投资范围为中国境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票据、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以景气度持续增长或处于景气拐点,以及具有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对象。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投资组合比例:
1、股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80%。股权类资产包括股票、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其中权证投资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计划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0.5%;②本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③本集合计划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计划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20%-100%,其中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逆回购等。
(六)集合计划存续期
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开放期
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接受委托人的参与或退出申请。
(八)集合计划目标规模(总份额)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当集合计划接近最高规模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委托人的参与申请进行确认,参与时间以注册登记系统的确认结果为准;当计划达到目标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最高募集规模为35亿份。在存续期内,当计划达到最高规模后,管理人有权暂停接受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当分红日集合计划规模已达到最高规模时,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受最高规模限制。
(九)集合计划单位面值和参与价格
本集合计划单位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推广期内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在开放日,集合计划的单位份额参与价格为当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
(十)单个委托人最低参与金额
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十一)集合计划的特点
1、以保本策略追求绝对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以绝对正收益为目标,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转债申购、定向募集参与、可转债套利等较低风险产品的投资和套利;在正确判断市场走势与运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适当投资于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股票,谋求适度风险下的较高收益。并且,本集合计划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的两倍为比较基准,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数的涨跌作为投资业绩的判断标准,稳扎稳打,追求年年正回报。2、以景气周期和估值比较作为投资依据
本集合计划对股权类资产的投资依据为行业的景气周期判断和估值比较。具体策略是参考国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通过投研人员对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和定量的预测数据分析来寻找核心资产进行配置。
3、以持续现金分红锁定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在为投资者谋求稳健收益的同时,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锁定持有人的投资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分红次数最多可达12次,分红金额最少不低于集合计划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开放方便投资者进出
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的3个月为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的存续期为开放期。在开放期的任何一个工作日,投资者都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等业务。
(十二)集合计划推广对象及推广机构
1、推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且该投资者已经是推广机构的客户。
2、推广机构
华泰证券、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证券和联合证券等。
(十三)推广时间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具体推广时间以本集合计划推广公告为准。
(十四)推广方式
华泰天天盈、华泰天天发、华泰定存宝等创新型现金管理相继推出 。
Ⅱ 华泰证券2014年每股净利润到底为多少
华泰证券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还没有出来,要等财报出来才能知道。
华泰证券2014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时间为2015年3月9号,其实3月8号晚上就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看到了。
Ⅲ 华泰证券佣金怎么算
你买进和卖出不是要收佣金和印花税吗?
那些费用全都算在里面了。
Ⅳ 华泰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是一家公司吗区别是什么
不是一家公司,两家公司独立运营的,通道都是独立的,可以把它们看作是2家证券公内司,只是华泰容占据了联合大部分的股权。
两个公司中,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西、和福建的营业部称华泰联合证券,其它的营业部,主要是长江以北和江浙一带的营业部为华泰证券。
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成立时间不同:
华泰证券的成立时间:于1990年12月成立。
华泰联合证券的成立时间:于1997年成立。
二、两者的总部地点不同:
华泰证券的总部地点:位于南京。
华泰联合证券的总部地点:位于深圳。
三、两者的公司类型不同:
华泰证券的公司类型:国有企业。
华泰联合证券的公司类型:非银行金融企业。
Ⅳ 华泰证券的交易费分别有哪些
证券公司的交易费用内容相同,华泰证券的交易费具体如下: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
4、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1、不同的营业部的佣金比例不同,极个别的营业部还要每笔收1-5元的委托(通讯)费。
2、交易佣金一般是买卖金额的1‰-3‰(网上交易少,营业部交易高,可以讲价,一般网上交易1.8‰,电话委托2.5‰,营业部自助委托3‰),每笔最低佣金5元,印花税是买卖金额的1‰(基金,权证免税),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过户手续费(基金、权证免过户费),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3、每笔最低佣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在1,666.67元以上比较合算。(1,666.67*3‰=5元)
4.如果没有每笔委托费,也不考虑最低佣金和过户费,佣金按3‰,印花税1‰算,买进股票后,上涨7‰以上卖出,可以获利。
5、买进以100股(一手)为交易单位,卖出没有限制(股数大于100股时,可以1股1股卖,低于100股时,只能一次性卖出。),但应注意最低佣金(5元)和过户费(上海、最低1元)的规定。
Ⅵ 华泰证券现在佣金是多少
华泰证券的佣金得看具体情况。
华泰证券交易手续费主要是包括了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和其他费用等四大费用。
具体是:
第一部分:印花税
印花税指的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包括A股和B股)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特别要注意一点是只对卖方投资者按照归激动的税率收的税金。印花税的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
第二部分:佣金
佣金指的是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由证券公司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监管费等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是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
第三部分:过户费
过户费指的是指股民在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过户费仅是在上海交易所买卖股票才会收取,在深圳交易所进行买卖无需收取过户费。过户费的收费标准时此费用按成交股票面值(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第四部分:其他费用
华泰证券交易手续费除了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外,还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具体的收费情况在不同的代理证券代理公司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投资者的股票金额和具体的地区的分证券公司来决定。
Ⅶ 华泰证券交易佣金是怎么算的
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专取4.异地通讯费:属由各券商自行决定收不收。
印花税和过户费是由国家制定的固定的,佣金是由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每个人的佣金可能不一样吗,所以佣金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所以无法确定华泰证券的股票交易费用是多少
股票手续费通常是由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组成的。
(7)华泰证券3净利润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手续费算法具体如下:交易金额是100000印花税100000×0.001=100元。
买进费用:
1、佣金0.1%-0.3%,根据证券公司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买了1000元,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卖出费用:
1、印花税0.1%
2、佣金0.1%-0.3%,根据证券公司决定,但是拥挤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
Ⅷ 华泰证券网上开户只收取万分之3的佣金是不是真的,他的利与弊是什么
万三当然是真的,没有什么利弊,就是方便~
Ⅸ 国信证券和华泰证券相比较,哪一个实力更好一点
是国信相对好一些。它是排名第一的证券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AA级证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在全国38个城市拥有54家营业网点,法定代表人为何如,现有员工9443人,其中公司本部员工1167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0%以上。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公司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券保管和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IB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9.6亿元,净资产149.5亿元,净资本107.2亿元。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务实、专业、和谐、自律”,核心理念是“创造价值,成就你我”。2004年12月1日,国信证券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89.71亿元,净利润68.8亿元,排名行业第三,净资产收益率94.6%;2008年,国信证券在市场剧变中经受住了考验,实现利润总额24.07亿元,净利润20.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7.5%;2009年,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利润总额52.39亿元,净利润41.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31.6%,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排名行业第一,承销总金额排名行业第三。2010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71亿
华泰证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规范科学的经营管理、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人才荟萃的专业团队、独具特色的华泰文化形成了自己的品牌优势,成为国内知名、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全国性证券公司。 华泰证券以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为契机,在控股南方基金公司、合资组建友邦华泰基金公司的基础上,成功托管收购亚洲证券,控股联合证券、信泰证券和长城伟业期货公司,参股江苏银行,设立香港子公司,证券控股集团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并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我谨代表华泰证券全体员工,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华泰证券发展的各级领导、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谢意!
展望未来,我们更加充满信心。中国证券市场已发生根本性转变,正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华泰证券将继续坚持规范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做大做强步伐,力争尽快使公司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进入行业前列的证券控股集团。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华泰证券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追求卓越的有为气魄,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真诚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长期合作,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为共同创造中国证券市场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