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在网上看到上海黄金交易所里面有个叫T+D的,好像除了手续费之外有个递延费,什么是递延费啊
递延费是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递延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递延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递延费支付。 递延费=持仓量×当日结算的价格×万2。
也就是说递延费有时你可以得到,有时是需要你支付,长期来看,可以相互抵消的。当天买卖的话,是没有这个费用的,所以这个费用是次要的, 交易费用的高低才是最最重要的, 交易费率一般是万8,不过,我们可以帮助你调到万6的,交易多的话,还可以更低的,可以打对折
❷ 上海航运交易所的基本功能
“规范航运市场行为,调节航运市场价格,沟通航运市场信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上海航运交易所从事着: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航运公约的宣传与推广;航运政策的研究与建议;航运业务的沟通与交流;航运交易的经纪与鉴证;航运实务的咨询与代理;航运文本的制定与示范;航运市场的规范与服务。
自1996年11月28日成立以来,在交通部、上海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关心支持下,上海航运交易所一路寻觅、一路探索,年年都有进步,岁岁均有收获。八年来的积累,使上海航运交易所主要取得了以下八大主要成果:
❸ 上海航运交易所的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上海航运交易所的管理,维护航运交易秩序,促进水路货物运输业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航运交易所(以下简称航运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航运业务提供交易场所、设施、信息的事业法人。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对航运交易所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航运交易所应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和便利的交易条件,保证航运交易的正常进行。 组 织 机 构
第五条航运交易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
第六条理事会是航运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理事会由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和理事5~7人组成,总人数为单数。理事会应当有2~3名会员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共同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航运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二)审议航运交易所的工作计划和工程报告;
(三)决定、处理航运交易所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聘任、解聘航运交易所总裁、副总裁;
(五)决定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由其指定的副理事长代为召集。 理事会会议的决议必须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同意。
第九条航运交易所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由理事长从理事中提名,理事会聘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理事会聘任。总裁是航运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航运交易所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会员
第十条取得会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船舶代理业务和港口业务的企业及其他有关企业;
(二)遵守航运交易所章程;
(三)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外国企业申请取得会员资格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取得会员资格,应当经航运交易所审查批准,并按照航运交易所章程办理入会手续。 会员退会,应当按照航运交易所章程办理退会手续。
第十二条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临时会员。会员资格期限三个月以上的为正式会员,会员资格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为临时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航运交易所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推荐会员理事和被推荐为会员理事;
(三)在场内进行交易;
(四)使用航运交易所提供的设施。
(五)获取航运交易所提供的信息。
前款第(二)项规定不适用于临时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航运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如实向航运交易所提供本企业与航运交易有关的价格及其他信息;
(四)不得向新闻媒介及公众泄露或者传播从航运交易所获取的航运信息;
(五)在航运交易中接受航运交易所的管理和监督。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信息,不包括会员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会员可以通过会员会议对航运交易所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经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会员会议。
第十六条会员在航运交易所内从事交易的人员为出市代表,出市代表须经航运交易所培训。 交 易 管 理
第十七条航运交易所的交易范围:
(一)水路货物运输;
(二)港口业务;
(三)船舶租赁;
(四)船舶买卖;
(五)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允许进场交易的其他航运业务。
第十八条会员的出市代表,只能代表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船舶代理业务的会员除外。
第十九条非会员企业可以委托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或者船舶代理业务的会员代表本企业进场交易。
第二十条会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者利用从航运交易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场外交易;
(二)制造或者散布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手段扰乱交易秩序;
(三)超越经营范围交易;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以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和以协商方式进行船舶买卖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当向航运交易所提供信用保证。 第二十二条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的会员应当将本企业的运价报航运交易所备案。
第二十三条交易双方成交后,应当向航运交易所缴纳手续费。手续费的标准由航运交易所提出方案,报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物价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航运交易所内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决定。航运交易所可以制定交易指导价格;在交易价格暴涨或者暴跌时,航运交易所可以限定最高价或者最低价,必要时可以宣布暂停交易。
第二十五条航运交易所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会员发布航运交易信息。
第二十六条航运交易所工作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得以任何方式从航运交易所会员或者其他有关单位获取利益,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第二十七条因突发事件导致航运交易所停市时,理事会应当及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会员和出市代表违反本规定、航运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航运交易所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视情节给予警告、暂停进场交易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争议处理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航运交易所调解,也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会员有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会员有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三)、(四)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将运价报备案或者不执行报备案的运价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令停开航线,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航运交易所违反本规定,接收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企业入会的,随意开除会员的,或者明知会员超经营范围从事交易而不予制止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航运交易所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擅自扩大交易范围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航运交易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停市时不报告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航运交易所违反本规定,给会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10月03日(中央法规)
❹ 请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贵金属延期交易合约的延期费收付方式有哪些
你好~
延期费有逐日收付和定期收付两种收付方式: Au(T+D)合约和Ag(T+D)合约的延期费按自然日逐日收付,节假日按节假日前一交易日确定的方向提前收(付)延期费; Au(T+N1)合约和Au(T+N2)合约的延期费为定期收付,其中,Au(T+N1)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单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2)合约的延期费支付日为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我们是各大银行的客户服务商,为开户签约机构客户提供后续免费的专业操作指导和行情分析软件,我们有专业庞大的分析团队,对黄金市场趋势有很好的把握。我们公司目前和银行合作,是银行的授权服务商。也就是说,投资黄金白银T+D是通过银行的平台,我们公司只是为签约客户提供后续免费的操作指导服务,服务包括:
1:免费提供行情分析系统。行情比银行快1-3秒
2:早晚各两条黄金操作建议。每日早报,下单通知;
3:手机看行情黄金价格(免费)
4:免费模拟操作指导(培训)。
5:享受同行业最低手续费,量大更优;
6:强大的投资经纪人团队为你解答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❺ 上海航运交易所的介绍
上海航运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我国唯一一家国家级航运交易所, 是我国政府为了培育和发展中国航运市场,配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❻ 上海航运交易所的会员意识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转变、改变管理模式,需要以信息掌握行业动态、以法规管理市场行为、以政策引导企业发展;企业转变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呼唤有规范的航运市场、有透明的市场环境、有畅通的航运信息。上海航运交易所应运而生、顺势而为。在政府相关政策研究阶段,上海航运交易所作为企业的喉舌,反映行业呼声;并主动开展专项调研,为政府制订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在政策实施阶段,上海航运交易所积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并组织专家、学者举办各类讲座。上海航运交易所作为各国政府与航运企业了解中国航运市场的重要渠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引入国外的航运经验与管理模式,引导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并不断沟通政府与企业间的航运信息,使之对内成为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对外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航运市场的窗口。
上海航运交易所客观上在为政府、为市场服务的同时,始终贯彻“竭诚为港、航、货、代单位服务”的宗旨,主观上全心致力于为会员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政策研究,倾听会员呼声;信息采集,与会员共享;搭建平台,为会员开放;资信评估,为会员号脉;咨询培训,提高会员能力;交易鉴证,保障会员权益。
❼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跟上海航运交易所是怎样的一个关系
上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双双排名全球第一,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而今迈上3000万标箱的台阶,使上海港成为全球首个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3000万标准箱的港口。这些有力的证据都是说明上海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决策是多么的英明。
上海航运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我国唯一一家国家级航运交易所, 是我国政府为了培育和发展中国航运市场,配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采取的重大举措。简单的说,他是一个实体,位于北外滩杨树浦路那里,非常繁忙热闹。“规范航运市场行为,调节航运市场价格,沟通航运市场信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上海航运交易所从事着: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航运公约的宣传与推广;航运政策的研究与建议;航运业务的沟通与交流;航运交易的经纪与鉴证;航运实务的咨询与代理;航运文本的制定与示范;航运市场的规范与服务。
❽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递延费是什么、递延费怎么收取
递延费是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递延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递延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递延费支付。 递延费=持仓量×当日结算的价格×万1.75
也就是说递延费有时你可以得到,有时是需要你支付,长期来看,可以相互抵消的。当天买卖的话,是没有这个费用的,所以这个费用是次要的, 交易费用的高低才是最最重要的, 交易费率一般是万8,不过,我们可以帮助你调到万6的,交易多的话,还可以更低的,可以打对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