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那位大虾知道个人所得税怎麽算
深圳这边为1600元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所有收入总额-保险、公积金等可扣除合计)-1600
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率表如下) -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 率(%)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Ⅱ 土地流转概念股有哪些,土易网怎么说
1.广州浪奇
广州浪奇,证券代码:000523,公司全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1992 年经广州市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穗改股字[1992]13 号文批准,由广州油脂化学工业公司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发字[1993]36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3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公司的总股本为229,350,622 股,股本结构为:国家股135,163,87 7 股,占总股本的58.93%;人民币普通股94,186,745 股,占总股本的41.07%。本公司于1993 年12 月26 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1102208。
2.凤竹纺织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25日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福建晋江凤竹针织漂染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原有限公司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振兴实业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光大工贸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和三明市天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原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权。
3.好想你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源自1997年成立的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9月,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北京秉原创投与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展开全面合作,2009年8月18日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由河南省新郑奥星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凭借技术最先进、产品种类最多等优势已经发展成为国内红枣行业规模最大、销售网络覆盖最全的企业。
4.京投银泰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83;股票简称:京投银泰)前身为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首发上市,2002年11月更名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月,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成为公司第一、二大股东,并分别持股29.81%和24.83%。2009年7月公司更为现名。 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公司资产总额44.2亿。
5.世荣兆业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和专利试点企业,是国内较早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及中国医疗器械行业CMD认证的医疗器械企业,为国内医疗器械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以医学图像诊断设备为主导产品,同时涉及监护、治疗等产品以及医用洁净系统工程。公司已在全国设立了15个区域办事处和遍及全国的售后服务网点,产品覆盖除港、澳、台以外国内所有的省、市、自治区。
6.爱仕达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是以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核心控股子公司的大型国家级无区域企业集团,创建于1978年,主要以产业投资为主,涉及炊具、厨房小家电、汽车零部件等相关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2800万元,占地面积80万平方米,员工6000人,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
7.正邦科技
正邦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员工3万多人,300多家子/分公司,遍布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集团已经形成以饲料、养猪、动物保健、乳品、畜禽加工、农化(农药制剂和原药生产)等为主要产业的大型农牧企业集团。
8.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6日,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7〕164号文批准,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的焦化厂、炼铁厂、转炉炼钢厂、中型轧钢厂、热轧带钢厂等八个生产厂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部分管理部门等经营性资产投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11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杭钢股份”,股票代码为“600126”。
9.步森股份
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驰名品牌之一,专注于男士衬衫、西服、西裤以及茄克衫、T恤衫、职业装等服装服饰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1985年创建,步森持续稳定而快速地发展,奠定了步森服饰在服装领域的主导地位,成为优秀的大众化强势品牌。
10.万通地产
万通地产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07亿股。万通地产具备一级开发资质,下设10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子公司,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
11.洲际油气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此前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为现名。公司成立于1984年8月,是海南省最早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之一,公司股票于1996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中国宝安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集团)是一个综合类股份制集团公司,成立于1983年7月,主营业务是高新技术业、房地产业和生物医药业。
13.亚通股份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上海市崇明县轮船公司,经沪府交企(93)第184号文件批准,同意改组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并经沪证办(199)068号批准同意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为崇明地区第一个股份企业,也是全国第一家水上客货运股份制企业。
14.芭田股份
成立于1989年7月21日,前身为深圳京石多元复合肥厂,为一家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886号文批准成立的企业,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内法字00296号营业执照。 2001年7月6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股20013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5.景兴纸业
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景兴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浙计经企(1996)30号文批准,由平湖第二造纸厂改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11月1日取得由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1466849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7,800万元。
16.鲁泰A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系由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原淄博鲁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诚纺织")与泰国泰纶纺织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1993年2月3日经原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1993)外经贸资二函字第59号文批准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企股鲁淄总字第00006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拥有从棉花育种、棉花种植,到纺纱、漂染、织布、整理、 制衣的生产,直至双线品牌市场营销的完整纺织服装产业链,是全球产量最大的高档色织面料生产商和全球顶级品牌衬衫制造商。
17.海岛建设
海岛建设是一只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码是600515,总股本42277.41万股 。第一投资系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经1993年2月27日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3-31号文批准,于1993年5月,由一投集团以经评估的经营性净资产45,854,902.99元作为出资、海南川经协作贸易公司以现金200万元作为出资、海南光大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现金200万元作为出资、海南凤凰机场总公司以现金500万元作为出资,共同发起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号文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1996-34号文的精神,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同年12月,经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进行了重新登记。
18.九龙山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是一家纺织涉及印刷、地产、造纸、国际贸易为主营业务。公司创始人李勤夫先生自1983年涉足服装制造与销售,1988年开始从事外贸服装的加工制造,1990年与日本松冈株式会社携手合作一起开发国内、国际服装、和印刷市场,1998年共同发起组建了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9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1年A股增发,2006年公司更名为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19.大湖股份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000年6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唯一采用水面权益资本化方式上市的公司,被誉为“中国淡水养殖第一股”。公司坚持“能效渔业、生态养殖”的发展思路和“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坚定不移地发展水产养殖主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和全国新农村建设“百强”示范企业。水产品、水禽养殖、加工、销售及深度综合开发;生物工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酒店、餐饮、娱乐经营;食品、饮料、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及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矿产品的销售;包装材料的加工销售.
20.*ST大荒
*ST大荒经营范围: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精深加工、销售;化肥(尿素)、二氧化碳、液氨、氧气、液氧、液氮、甲醇的生产与销售;与种植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体系的开发、咨询和运营;种子引进、繁育、加工、销售;造纸,中草药材种植、加工和销售;自营进出口和投资兴办实业;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复合肥生产销售、化肥零售;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总承包及机电设备、金属门窗、建筑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专业承包;农药的采购与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等。
21.辉隆股份
辉隆股份 辉隆的前身是有着40多年光荣历史的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资经营是企业的传统经营业务,也是2003年完成改革改制的辉隆立足之本、生存之基和发展之源。这是因为,农业是第一产业,扶持和保护农业,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对于我们这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始终是迫切而长久的需要;农村市场广阔,以安徽为例,仅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一年就达200亿元左右;我国6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农民的安居乐业对于政权的稳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工业才有广阔的市场,城乡关系才能协调,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的保障。因此,服务三农,就是为社会稳定、社会进步做贡献,服务三农是“辉隆”的社会角色选择和企业定位,是“辉隆”的社会责任和神圣使命,是“辉隆”前进道路上高高飘扬的大旗。服务三农,以农为要,就是要坚持“辉隆”为农服务的方向,在“农”字上做文章、求突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作出新探索、新贡献。
22.华英农业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Z:002321)是2002年1月21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2]01号文批准,由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联合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辽宁省粮油食品边贸公司、潢川县康源生物工程有责任公司、杭州元亨饲料兽药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30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3.香梨股份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梨股份”)是以巴州沙依东园艺场为主发起人,联合库尔勒市库尔楚园艺场、库尔勒人和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硕新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哈密中农科发展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18日成立。2001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交所成功发行5000万A股,12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总股本16050万元,截止到2005年6月份公司的总资产5.85亿元,净资产4.69亿元。
24.新野纺织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3月,经河南省南阳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宛改股字[1994]第24号文)批准,在对原新野棉纺厂进行整体改制的基础上,原新野棉纺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经评估确认的与棉纺、棉织、动力、运输等纺织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3,669.6万元作价入股,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公司,公司于1994年4月24日在河南省新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5146万元。1996年12月,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河南新野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认的批复》(豫股批字[1996]89号文)对发行人的设立行为重新确认,认定发行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等文件的规定,并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进行了注册登记。2003年6月,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经贸委批复,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的分配方案,转送后注册资本为10292万元。
25.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6.大名城
大名县城总占地603亩,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由31栋高层、38栋联排、13栋双拼组成,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42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077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6000平方米的具有核五级防御功能的人防地下室,地下总停车数3857个。整个住区最大楼间距达115米,绿化面积达17万平方米。建筑形态最高有8栋38层超高层建筑。
27.罗顿发展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海口金海岸罗顿国际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金海岸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国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海南大宇实业有限公司于1998 年6 月11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8.朗源股份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朗源股份,代码:300175)是山东省首家农业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坐落在山东省烟台市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系由烟台广源果蔬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水果、蔬菜、葡萄干、坚果、果仁的种植、储存、加工、销售。朗源公司拥有水果基地80000多亩,拥有5.2万吨保鲜库(气调库、保鲜库)和厂区3处,占地面积380多亩。
29.罗牛山
海口市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年3月经海南省证券委员会琼证字19932号文批准,由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牵头,与海 南兴华农业财务公司,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海口天星实业公司共同发起,在对原海口市农工贸企业总公司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的基础上采 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2月,经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室琼证办199717号文批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500万股社会公众股。 本次发行以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4500万元,并将由定向募庥公 司转变为社会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
30.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兵团新兵函[1998]17号文批准筹建,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直属的国营企业新疆阿克苏农垦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独家发起,并将其下属的农业团场九团、十二团及十三团部分经营性资产折股投入,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1998年4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党政军合一的领导体制,是执行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特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组织,于1990年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兵团农一师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总公司是农一师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94年1月。
31.上实发展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简称“上实发展”,股票代码600748,上证180、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前身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由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上实集团”)控股收购并改名成立。2008年中报显示,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15.13亿元,净资产为24.72亿元,总股本为10.83亿股,上海上实集团占63.65%,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占4.31%,社会公众股东占32.04%。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信息服务等。
32.空港股份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空港油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北京空港广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00年3月28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注册资本25,2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和咨询;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土地开发,仓储,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33.康达尔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1979年,是集公用事业、房地产、现代农业等多种产业于一体的多元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交通运输、自来水供应;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肉猪、肉鸡养殖;饲料生产销售等。1994年11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为39,077万元。
34.广宇发展
公司是于1992年经原天津立达(集团)公司国际商场改制后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百货商品的零售及批发等,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居天津市商业零售行业的前列。
公司1997年底开始在国际商场原丙区南侧贴建的国际商场新厦工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营业面积21,000平方米)已于1998年12月落成开业,称为“A座”;1998年将国际商场原甲区房屋连同设备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出售转让,仍以租赁方式继续使用,改为“B座”。两座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营业面积25,000平方米。
35.大禹节水
甘肃大禹节水股份有限公司是立足高起点、高技术、高速度建设的以农业节水灌溉产品为主,集生产与科研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被国家经贸委列为国家重点高技术创新项目企业。
36.亚盛集团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亚盛集团)是一家以丰富的土地资源和矿产储备为基础,以高科技农业、盐业化工及生物工程为主体的大型实业集团。公司于1997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曾被评为180诚信指数企业,排名第34位,是西北农业第一大股。公司先后曾被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招商银行甘肃省分行评估为“AAA”级企业;被国家认定为“中国企业形象AAA级企业”和“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认定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跻身世界企业2001年度农业500强之列。
37.泛海控股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创立于1988年,集团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卢志强先生。集团核心企业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亿元人民币,公司以房地产、金融、能源、综合投资、资本经营为核心业务。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控股及参股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保险、证券、典当、能源、战略与创业投资、文化、资产管理和资本经营、物资贸易、消防电子、酒店、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公司业务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青岛、济南、南宁、太原、包头、呼和浩特、潍坊。温州等城市。
38.海南橡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9.31亿元,拥有胶园面积约353万亩,覆盖海南省17个市县,年产干胶能力21万吨,胶园面积和干胶产量分别占全国的30%左右,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橡胶资源拥有者和控制者,也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达到36万吨。
39.中华企业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中企企业公司改制而成立的上市公司。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四日正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房地产类。公司经营范围为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 2005年12月,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除公募法人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2005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股股份的对价。自2005年12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华企业”变更为“G中企”,股票代码“600675”保持不变。
40.中国武夷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独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1997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7700万股流通股,1997年7月15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000797)。
41.申达股份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26简称申达股份),前身系上海申达纺织服装集团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1992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1993年一月七日上市,是上海率先成立的以出口为主导的外向型上市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73亿元,2007年末资产总额达27.47 亿元,净资产达17.37亿元,是一个具有棉纺织、印染、服装、线带、业用纺织品、汽车装饰、内外贸、房地产等多种经营领域的跨行业、跨地区、外向型、多功能的综合型大型企业。
42.廊坊发展
1993年3月20日,由邢台冶金机械轧辊厂独家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邢台冶金机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5月26日,邢机集团在取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后作为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有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并行使股权。同时,股份公司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同比例缩股,即将总股本由15600万股按1.25:1的比例缩减为12480万股。1999年8月4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
Ⅲ 我是中国公民,买卖A股有所收益的,只需申报,而不需缴税,那么买卖美股与港股需要在国内缴税吗
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交易所35号文扩展阅读: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Ⅳ 南京 华侨路 35号 房产交易所 咨询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 鼓楼区华侨路35号 84710245、84710699
记得采纳啊
Ⅳ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人所得税里的哪类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股息收入,则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计算,如果是转让股权所得,则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交易所35号文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Ⅵ 请问各位朋友。全球艺术品交易平台是不是一个骗子平台
我感觉还好吧,因为我在他们平台卖过一个钱币,35万,前期只收958元,没有说过万啊。
Ⅶ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 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证券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4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5设置交易大厅。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6会员及本所认可的机构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须向本所申请取得相应席位和交易权,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申请开设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进行证券交易。7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可以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8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交易权限等管理细则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9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股票;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10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场休市。11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12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13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本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 14会员通过其拥有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相关的报送渠道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按本规则达成交易,交易结果及其他交易记录由本所发送至会员。15会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16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 16 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17市场证券交易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资者从事B股交易除外。18投资者应当与指定交易的会员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指定交易协议一经签订,会员即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本所交易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19本所在开市期间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该指令被交易主机接受后即刻生效。20投资者变更指定交易的,应当向已指定的会员提出撤销申请,由该会员申报撤销指令。对于符合撤销指定条件的,会员不得限制、阻挠或拖延其办理撤销指定手续。21指定交易撤销后即可重新申办指定交易。22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投资者即成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23客户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24 客户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25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客户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交易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26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27 客户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28 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客户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29会员向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30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31会员应当按照客户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本所申报。32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33根据市场需要,可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34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35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营业部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号、营业部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36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每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37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38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手。39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权证为“每份权证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40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元。41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各类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42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43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4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二)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45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二)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三)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46申报当日有效。每笔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47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48 集合竞价期间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连续竞价。49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50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51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52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53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55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交易所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四)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五)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56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57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58债券回购交易包括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59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 60债券回购交易的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如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结算。 61 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格。62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63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65 证券上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予以摘牌。66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67本所可以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并予以公告,相关当事人应按照本所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68证券停牌时,本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中无该证券的信息。69 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期间不揭示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70证券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的其他规定,按照本所上市规则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71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72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73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74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予以发布。75本所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76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77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78 首次上市证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 79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会员,会员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80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81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82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83证券指数设置和编制的具体方法由本所另行规定。84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基金);(二)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基金);(三)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基金);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85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86对下列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二)以同一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开立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三)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五)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六)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七)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证券市场成交价格; (八)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九)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十)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十一 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十二)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十三)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87会员及其营业部、投资者应当配合本所进行相关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88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可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口头或书面警示;(二)约见谈话;(三)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四)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五)报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六)上报证监会查处89 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本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一)不可抗力;(二)意外事件;(三)技术故障;(四)本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90 出现行情传输中断或无法申报的会员营业部数量超过营业部总数10%以上的交易异常情况,本所可以实行临时停市。91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交易纠纷,相关会员应当记录有关情况,以备本所查阅。交易纠纷影响正常交易的,会员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92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交易纠纷,本所可以按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交易数据。93 客户对交易有疑义的,会员应当协调处理。94 投资者买卖证券成交的,应当按规定向代其进行证券买卖的会员交纳佣金。95会员应当按规定向本所交纳会员费、交易经手费及其他费用。96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97会员违反本规则的,本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一)在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二)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谴责;(三)暂停或者限制交易;(四)取消交易资格;(五)取消会员资格。会员对前条(二)、(三)、(四)、(五)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所理事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处分的执行。 98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等品种的其他交易事项,另行规定。99本规则中所述时间,以交易主机的时间为准。100有关股票、基金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
深圳交易所交易细则大体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