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如何交易
转让平台:大宗交易系统
转让时间:每交易日9:00-11:30,1:00-3:00
参与人:本所认可的会员和拥有本所可进行债券业务专用席位的机构可开展该产品转让业务;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进入大宗交易,目前我所该业务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转让方式:询价交易。转让数量和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转让单位为手,1手等于10份,最低交易金额为100手及10万元
清算交收: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非担保DVP交收,钱券T+1交收,T+2可用
信息披露:本所外部网站-服务与支持-资产支持证券业务
㈡ 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月费是什么意思
上市月费。上市月费由发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于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纳。上市月费的费用一般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01‰,起点为100元,上限为500元。凡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月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的上市月费,按逾期的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起点为1元。
㈢ 邮政储蓄银行理财产品:财富债券2013年第70期,何时到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3年第70期收益起始日期2013-07-02 ,收益结束日期2013-12-29 。
预期最高年收益率:5.00%。
适合评定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发售渠道: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期限:180天
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资金到帐日: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
认购起点金额:个人客户5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保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产品保管费:0.05%。
㈣ 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求大神解释一下
有一抄个前提是A认为B到期无法还清这笔欠款,所以以较低的价格70美元将债务转给了C,降低了损失,收回了70美元的投资。C接受这笔交易是预期B到期有能力还清这笔100美元的欠款。C获利的前提是B能正常还清,如果不能还清C有可能产生最大70美元亏损的。
A购买资产支持证券就相当于将现金借给B,A获利的前提是底层的资产评级没有变化或评级提升,如果A预期评级下降或者底层资产大幅度贬值,此时A会将风险转移给与A预期不一致的C。
A做这笔赔钱买卖的原因是因为A预期如果不把这个债权转移,到期可能一分钱也收不回,或者收回的金额小于70美金。C接受这笔交易的原因是因为C预期B到期有能力偿还这笔借款,即使无法全额也可以偿还大于70美金,是有利可图的。如果A预期错误了,C预期对了,那么A就是亏损30美金,C获利30美金。
㈤ 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如何交易
转让平台:大宗交易系统
转让时间:每交易日9:00-11:30,1:00-3:00
参与人:本所认可的会员和拥有本所可进行债券业务专用席位的机构可开展该产品转让业务;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进入大宗交易,目前我所该业务不对个人投资者开放
转让方式:询价交易。转让数量和价格由双方自行商定。转让单位为手,1手等于10份,最低交易金额为100手及10万元
清算交收: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非担保DVP交收,钱券T+1交收,T+2可用
信息披露:本所外部网站-服务与支持-资产支持证券业务
㈥ 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版证券应当面向合格投资权者发行,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单笔认购不少于100 万元人民币发行面值或等值份额。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且由相关金融机构实施主动管理的投资计划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㈦ 资产支持债券是什么怎样理解谁简单解释一下
资产支持债券,也称资产支持证券,资产证券化,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市场国家在80年代金融创新中涌现的金融品种,是以某种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的债券。1985年3月,美国的斯佩里金融租赁公司(Sperry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现改为Unisys)为了融通资金、改善经营,以1.92亿美元的租赁票据为担保,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资产支持证券,随后,马林·米兰德银行(Marine Midland)于5月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以汽车贷款担保的资产支持债券。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浪潮。 到目前为止,能够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可以有以下几类: (1)住房抵押贷款, (2)应收账款, (3)消费贷款,包括汽车贷款、学生贷款、房屋建造贷款等, (4)设备租赁贷款: (5)信用卡。 一般来讲,资产支持债券发行过程是这样进行的:(1)上述资产的拥有者,一般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资产支持债券的发行者——特设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真实出售”需要证券化的资产,(2)SPV将购买到的资产重新包装,根据质量不同,将资产按不同等级分类(有时还通过担保提高其信用等级),以这些资产为信用基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㈧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展现状
根据证券业和金融市场协会(Securities In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SIFMA)统计,截至2008年1季度末,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含MBS,下同)余额为9.88万亿美元,占美国债券市场余额的32.34%,是第一大债券品种;欧洲资产支持证券余额为1.21万亿欧元,主要集中在英国、西班牙、荷兰、意大利等国家。2007年,美国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95万亿美元,占当年美国债券发行总额的47.58%;欧洲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4537亿欧元。2007年,资产支持证券中标准化程度最高的美国机构MBS(Agency MBS)的日均交易额约为3201亿美元,远低于国债的日均交易额5671亿美元,换手率相对较低。
我国于2005年12月由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首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根据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计,截至2008年7月底,我国共发行各类资产支持证券531.18亿元,7月末余额为434.4亿元,基础资产类型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优质信贷资产以及不良贷款等。交易方式包括现券买卖和质押式回购,截至2008年7月底累计成交158.65亿元。
㈨ 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的操作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支持证券交易行为,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7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提供报价、交易、行情和信息服务。
第三条同业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批准文件办理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的具体手续。
第四条经批准交易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受托机构应及时向同业中心提交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公告。
第五条同业中心收到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公告后的次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向市场投资者公布以下信息:
(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的文件;
(二)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公告。
第六条同业中心在收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传送的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要素公告后的次一个工作日办理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并通过中国货币网向市场投资者公告。
第七条资产支持证券应以现券买卖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第八条资产支持证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和点击成交的报价交易方式。
第九条资产支持证券按每百元面额对应的本金进行报价。
第十条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数额最小为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面额1万元。
第十一条资产支持证券交易达成后,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通知单及交易双方订立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是确认交易成立的合同文件。
资产支持证券成交通知单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姓名、交易双方名称、交易方向、证券代码、每百元本金额、净价、应计利息、全价、成交金额、结算金额、应计利息总额、结算日、结算方式、交易双方人民币资金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证券托管账号、手续费等。
第十二条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截止交易流通日。
第十三条受托机构应按《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向同业中心提交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一)发行说明书;
(二)评级报告;
(三)承销团成员名单;
(四)发行结果公告;
(五)信托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
(六)受托机构报告;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四条受托机构应在本息兑付日前的第五个工作日向同业中心提供受托机构报告,同业中心于本息兑付日前的第四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向市场投资者公布,并于本息兑付日开市前完成对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流通要素的调整。
第十五条本规则第五、第十三、第十四条规定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文件均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格式为PDF,签章为JPG图片格式;
(二)电子版文件的文件名应包含受托机构全称。
第十六条受托机构应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同业中心发送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文件,并电话确认文件发送情况。
第十七条同业中心按照《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告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八条同业中心负责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的日常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十九条受托机构未按《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提供信息披露文件的,同业中心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十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算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5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00]25号)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急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00]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同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