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哪些跨境结算风险
港股通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跨境结算风险:
1.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收
2.香港结算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3.香港结算发生破产而导致其未全部履行对中国结算的交收义务的,中国结算协助向香港结算追索,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㈡ 港股通的交收规则
沪港通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交易结算法律法规和运行模式,主要制度要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1、适用的交易、结算及上市规定。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2、结算方式。中国结算、香港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3、投资标的。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4、投资额度。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5、投资者。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㈢ 港股通什么情况会有特殊的交易安排
你好,香港市场是台风和黑色暴雨的多发地,对此香港市场有一套既定成熟的做法。遇特定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况,香港市场会在交易、清算、交收方面作出特殊的安排,届时中国结算与证券公司的交收安排会相应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情况一:
若当日因八号风球和黑色暴雨天气确认为香港结算的非交收日(9点前发布讯号/预警,且在12:00时仍未解除)。则当日10:30的资金交收暂停(若12点前解除,则开始交收处理)。12点时仍未解除,确认当日为非交收日的,中国结算做以下处理:
对于交收日为当天(S日)的交易应收应付资金、证券组合费应付资金、公司行为类资金及相关证券,交收日均调整为次一港股通交收日(S+1日)。风控资金调整为次一港股通工作日。
对于交收日为S+1日的交易应收应付资金及证券,交收日均调整为S+2日。当日日终清算处理照常进行。
若香港结算调整后的交收日为非港股通交收日的,中国结算对当日港股通交收不做延迟交收处理。
情况二:
若八号风球讯号/警告在9点之后发布,且12点前仍未解除的,香港结算当日将进行证券交收,但资金顺延至下一交收日处理,该日为资金非交收日,但不属于非交收日。该种情况下:
当日证券交收正常处理。
10:30交收批次的交收视情况确定。若讯号/警告在9:00-10:30之间发布,则该批次暂停交收;若讯号/警告在10:30点之后发布,则该批次正常处理。
12点进行交收日历调整,将18:00批次的资金交收期调整为T+1日。
当日日终,清算处理照常进行。
投资者可根据具体情形,向证券公司咨询特殊天气情形下,自身具体结算安排。
(注:港股通工作日为港股通交易日或港股通交收日。)
㈣ 港股通公司行为的业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香港上市公司在联交所的披露易网页公布公司行为信息。香港结算主动从披露易取得公司行为讯息
2.香港结算进行处理后将讯息发布在CCASS终端机上,中国结算在CCASS终端机得到相关数据
3.中国结算再将公司行为讯息发送结算参与人(即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4.由结算参与人将上述公司行为讯息转发给港股通投资者
5.投资者发出指示给结算参与人
6.结算参与人申报给中国结算
7.中国结算将投资者指示汇总再转发给香港结算
8.香港结算汇总后转发给香港过户处
9.香港过户处代上市公司处理有关公司行为,发放权益给香港结算
10.香港结算代其参与者收取权益后,发放给中国结算。如权益涉及股份,香港结算从过户处收取股份后,将权益证券记增到中国结算的证券账户
11.如权益涉及资金,香港结算会将权益资金派发到中国结算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结算完成换汇后,将人民币资金从香港汇款给中国结算在国内的结算银行
12.中国结算将权益资金发放给内地券商及/或将权益证券记增到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13.由结算参与人将权益资金发放投资者
㈤ 港股通公司行为的业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香港上市公司在联交所的披露易网页公布公司行为信息。香港结算主动从披露易取得公司行为讯息
2.香港结算进行处理后将讯息发布在 CCASS 终端机上, 中国结算在 CCASS 终端机得到相关数据
3.中国结算再将公司行为讯息发送结算参与人(即投资 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4.由结算参与人将上述公司行为讯息转发给港股通投资 者
5.投资者发出指示给结算参与人
6.结算参与人申报给中国结算
7.中国结算将投资者指示汇总再转发给香港结算
8.香港结算汇总后转发给香港过户处
9.香港过户处代上市公司处理有关公司行为,发放权益给香港结算
10.香港结算代其参与者收取权益后,发放给中国结算。如权益涉及股份,香港结算从过户处收取股份后,将权益证券记增到中国结算的证券账户
11.如权益涉及资金,香港结算会将权益资金派发到中国结算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结算完成换汇后,将人民币资金从香港汇款给中国结算在国内的结算银行
12.中国结算将权益资金发放给内地券商及/或将权益证券记增到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13.由结算参与人将权益资金发放投资者
㈥ 在港股通公司行为的时间安排方面,投资者需注意哪些事项
香港市场的公司行为发生频率高,形式做法较A股多样。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股东权利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香港市场发生的公司行为,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后再向香港结算进行意愿提交,所以,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资者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
2.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没有权益登记日,此时以投票截止日的证券持有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
3.在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包括含选择权的红利派发业务)中,由于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中国结算要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多项业务处理,港股通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实际到账日要略晚于香港结算公布的派发日。此外,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红利资金可能是美元、港币等外币,但中国结算派发给投资者的红利资金均为人民币
4.送股业务及含股票股利选择权的红利业务派发的红股上市时间可能较香港市场延后。港股通股票发行人派发红股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在处理日的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这样,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可能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㈦ 沪港通结算是用人民币,但是港股是以港币报价的吗那这其间怎么算投资者是否在汇率上也有风险呢
长线来讲有汇率风险,短线差不了多少.由负责结算的登记结算公司进行实时结算
㈧ 港股通的开通条件有哪些
(1)已经开通上海或深圳A股证券账户;
(2)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证券市值和资金可用余额合并计算,含融资融券净资产);
(3)完成风险测评问卷(风险测评等级C4及以上级别);
(4)通过港股通业务知识测试(80分以上);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问题,近3个月未被上交所进行过异常交易警示;
(6)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情形。
(8)在港股通对内证券清算过程中扩展阅读
交易时间上交所和深交所在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上相同,下面以深港通为例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
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申报;16:00-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16:08-16:10之间随机收市),16:01开始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撤单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㈨ 港股通业务权益证券该如何处置
港股通业务权益证券处置有以下几种情况:
1、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不得买入;
2、股票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3、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受权益,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