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政专项资金的银行存款有利息吗
财政专户资金一般应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但也有部分专户资金财政部规定不计利息,如部分罚没收入。按活期利率执行
2. 哪些存款属于银行财政性存款
有财政金库款项和其他特种公款,包括国库存款和其它财政存款。
国库存款是指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其它财政存款是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项财政在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由总预算会计负责管理,统一收付,遵循下列原则:集中资金,统一调度;严格控制存款开户;根据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1985年1月开始实行“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把财政预算内外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行政事业单位存款,划由中央银行管理和掌握。
鉴于中央银行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业务,即委托专业银行代理,因此,专业银行对吸存的这项资金不得使用,应按规定日期金额划缴中央银行,县以下处所的则上报县支行汇并划交。
同时,对这项存款支付的垫付资金,亦从应缴(或已交)存款中轧抵(退回),故称“定期调整”。对这部分资金,各行均设置“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科目核算,以便帐务平衡和检査考核执行情况。
3. 财政部门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及购买理财产品,违反了那条政策法规
这个已经形成了挪用。
你可以查阅一下国务院财政监督处罚条例,适用第六条处理办法。
4. 哪些存款属于银行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的区别是:根据1985银发字第281号,银会计(1996)108号文规定:财政性存款业务。财政金库存款、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部队存款、基本建设存款、存款等财政性存款,属于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由人民银行委托办理,全额划缴人民银行。
自1997年1月1日起部队预算内、预算外存款作为商业银行资金来源。
过去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之前,一直是靠财政拨款,随着机构改革而不少的行政事业也改为企业,行政编制改为或企业编制,原财政拨款改为财政补贴,原差额补贴改为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因此原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单位的资金来源发生了新的变化。
5. 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金能做银行理财产品吗
不能,个人的钱可以。投资是有风险的。国家不会允许
6. 收到政府专项补助资金(财政拨款),可否做理财或投资有没有相应的法规支持,谢谢!
一定不行!
法规寻找中。。。。
7. 政府资金能否购银行理财产品
这个不可以哟!不过政府扶持的企业是可以做的,因为有些理财产品机构户也可以购买的。望采纳,谢谢!
8. 单位挪用财政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按规定怎样处
应立即追回资金,如不能追回的情况发生风险损失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根据严重程度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9. 财政拨款可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吗
我就是审计 部门的,刚审计出一个单位这个问题,属于挪用专款,财政违法处罚条例第六条,你看看怎么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