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貸款金融利息是多少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目前央行尚未發布新的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所以2018年應該還是根據2015年調整的版本執行。具體到不同貸款產品,利率可能上下浮動。
❷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二)建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規定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為上限,實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即人民幣存款利率下限為0,上限為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可根據其自身經營狀況,自主確定實行存款利率下浮的具體水平和時機,並報人民銀行備案。因此,貸款利率上浮、下浮已經成為一個合法制度。
在稅收實踐中需要釐清一個概念: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對利息費用扣除有不同政策規定,兩者不存在直接關系,納稅人分別按相應規定進行稅收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也就是說,只要該金融機構經過人民銀行、銀監會認定為合法金融機構,企業向其貸款利息均可按規定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這部分在實踐中主要執行貸款基準利率。
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❸ 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
貸款利率(抄1)貸款利率與貸款用襲途、貸款性質、貸款期限、貸款政策、不同的貸款銀行等相關。國家規定基準利率,各銀行根據各種因素確定差別貸款利率,即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或下浮。現行基準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調整並實施的,種類與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貸款六個月(含)6.10%;②六個月至一年(含)6.56%;③一至三年(含)6.65%;④三至五年(含)6.90%;⑤五年以上7.05%。(2)房貸為例:銀行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的信用情況等綜合評價的,根據信用情況、抵押物、國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評價良好,不同銀行執行的房貸利率有所差別,2011年由於資金緊張等原因,部分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或1.05倍。從2012年2月開始,多數銀行將首套房利率調整至基準利率。4月上旬,國有大銀行開始執行首套房貸利率優惠。部分銀行利率最大優惠可達85折。五年期限以上85折優惠後利率為7.05%*0.85=5.9925%
❹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1.2%
❺ 求歷年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表
調整時間 6個月 1年 1-3年 3-5年 5年以上
1991.04.21 8.1 8.64 9 9.54 9.72
1993.05.15 8.82 9.36 10.8 12.06 12.24
1993.07.11 9 10.98 12.24 13.86 14.04
1995.01.01 9 10.98 12.96 14.58 14.76
1995.07.01 10.08 12.06 13.5 15.12 15.3
1996.05.01 9.72 10.98 13.14 14.94 15.12
1996.08.23 9.18 10.08 10.98 11.7 12.42
1997.10.23 7.65 8.64 9.36 9.9 10.53
1998.03.25 7.02 7.92 9 9.72 10.35
1998.07.01 6.57 6.93 7.11 7.65 8.01
1998.12.07 6.12 6.39 6.66 7.2 7.56
1999.06.10 5.58 5.85 5.94 6.03 6.21
2002.02.21 5.04 5.31 5.49 5.58 5.76
2004.10.29 5.22 5.58 5.76 5.85 6.12
2006.04.28 5.4 5.85 6.03 6.12 6.39
2006.08.19 5.58 6.12 6.3 6.48 6.84
2007.0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7.05.19 5.85 6.57 6.75 6.93 7.2
2007.07.21 6.03 6.84 7.02 7.2 7.38
2007.08.22 6.21 7.02 7.2 7.38 7.56
2007.0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 5.76 5.94
2010.10.20 5.1 5.56 5.6 5.96 6.14
2010.12.26 5.35 5.81 5.85 6.22 6.4
2011.02.09 5.6 6.06 6.1 6.45 6.6
❻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發[2003]251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利率杠桿的調節作用。現就有關人民幣貸款利率及計結息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於人民幣貸款計息和結息問題。人民幣各項貸款(不合個人住房貸款)的計息和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二、關於在合同期內貸款利率的調整問題。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利率由原來的一年一定,改為由借貸雙方按商業原則確定,可在合同期間按月、按季、按年調整,也可採用固定利率的確定方式。
5年期以上檔次貸款利率,由金融機構參照人民銀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自主確定。
三、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四、對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後新發放的貸款按本通知執行。對2004年1月1日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仍按原借款合同執行,但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也可執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人民銀行發布的有關人民幣貸款利率的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中國人民銀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❼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財政部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襲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再設定上限,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貸款利率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對金融競爭環境尚不完善的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
❽ 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借貸利率是多少
全國都一樣
貸款利率表 利率(%)
一、各項貸款
六個月 4.86
一 年 5.31
一至三年 5.40
三至五年 5.76
五年以上 5.94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33
五年以上 3.87
存款利率表 利率(%)
一、城鄉居民和單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6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個月 1.71
半年 1.98
一年 2.25
二年 2.79
三年 3.33
五年 3.60
❾ 中國什麼金融機構利率最高,什麼機構借貸條件最嚴格
中國金融機構可以執行浮動利率,所以就上浮較高的金融機構一般為中小型金融機構。如地方性商業銀行。
借貸條件最嚴格的應當屬四大行(工、農、中、建),只要這幾個行審批通過借款的,其他銀行你可以隨便去準保借的金額又多利率也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