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⑵ 為什麼金融機構中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小
1、傳統金融機構的項目來源很多,所以會優先選擇金額大、資產足、國有或者上市公司,或者當地比較有影響力、比較有錢的公司。
2、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因為缺乏足夠的資產或者業內影響力,無法通過抵押或者信用貸款,因此得到支持也很小。
3、互聯網金融P2P的本意是為了中小微企業服務的,所以擔保居多,抵押較少。
信息來源:星理財。
⑶ 商業銀行與民營企業的發展前景如何
摘 要:本文詳細地分析了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各個原因,並對每一個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措施。
關鍵詞:民營企業 融資 信息不對稱
十五大以後,黨和國家提出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國策和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使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措施,為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的發展讓出了一條大路。這不僅為民營經濟放手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同時也為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地增長注入了強勁動力。中國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正在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民營企業在中國還是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在經濟的潮起潮落中,少數民營企業抓住機遇,決策得當,超過了初創期的艱難,實現了超常規的發展,躍升為企業明星。而多數民營企業還處於創業後的成長期,有待於在競爭中壯大和發展。與此同時,卻有不少民營企業成立後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雖一時赫赫有名,但並未逃脫曇花一現的命運;還有為數不少的民營企業在市場的夾縫中慘淡經營。政策環境的局限和民營企業的自身弱點阻礙了多數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有這些中,尤為突出的是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有前景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由於種種原因,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服務於政府項目和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的融資要求,不論企業項目如何,大多都為防範風險而較少介入。
一、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砝碼,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 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於禁止貸款類:
1. 欠息,無償債能力;
2. 貸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譽;
4. 企業管理混亂;
5. 經營無固定場所;
6. 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
8. 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它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二)民營企業稅負以外的亂攤派、亂收費等問題直接影響民營企業的盈利能力,間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民營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利潤和大企業無法比擬,但卻要承擔比大企業多得多的稅外費用,從而拖住了民營企業發展的步伐。給民營企業減負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銀行惜貸說到底是為了逃避風險,而風險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對稱。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後。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於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後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於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後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後,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於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願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於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願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
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四)民營企業貸款難與政府的扶持力度有關。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多年來民營企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是由於長期為趕超發達國家而重點發展資本密集型工業部門的結果,導致我國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壟斷想像較為嚴重。我國金融機構也以大銀行為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佔有70%以上的市場份額。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系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願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
(五)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願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後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
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
第一,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於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
第三,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後,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後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澱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範風險,必然採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於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
最後,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於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後,政府不可能再採取干擾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二、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為了能讓民意企業更健康地成長,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必須打破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一) 民營企業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要想通
過間接融資從而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這方面,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通常A級以上信用級別企業的各項指標為:資產負債率低於50%,利息支付倍數達到4倍以上,全部資本化比率在40%以下,資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貨周轉率在4次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營企業還應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並作為抵押。
信用雖然是一種主觀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觀性約束。即在金融系統,要建立起民營企業的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包括對民營企業進行分類,擇優建立信用等級檔案,建立完善區域物業和產權交易的二級市場,使銀行能將抵押品變現,解除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後顧之憂。
民營企業要構築信用體系,需建設好以下五個子系統:
1.信用體系法制保障系統。首先必須建立起各個方面、多種層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會的信用程序。
2.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包括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和企業資信。構築這個系統的基礎性要求是真實、完整、准確。完成這個系統的建立要靠統計、工商、稅務、法院、銀行、海關、房地產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業和個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門應依法開放信息。
3.企業信用評級系統。可以按照與國際接軌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評級的確定信用類別的理論和方法。加入WTO,它會強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體系,這是WTO最核心的價值。企業信用評價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考慮到評價的權威性、公正性、嚴肅性,可以採取逐步推進的辦法。第一階段,由政府有關機構主持;第二階段,政府機構由主持評價轉化為監督評價;第三階段,在前段運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標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區域企業信用評價中心。
4.信用激勵和失范懲罰機制系統。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統。信用服務作用於交易的全過程,可以幫助企業防範壞帳風險,降低成本,追收帳款。這類中介服務機構是信用體系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在這方面已有較成功的實例,如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的香港、台灣等地區的主要信用管理機構都是企業,有些已有百多年的歷史,他們通過提供作信用調查、欠款追收等服務在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業的稅費用,禁止向民營企業亂攤派、亂收費。
(三) 大力發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我國中小金融機
構是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步驟。中小銀行和民營企業具有不可替代的親和力,是天生的合作夥伴。
減少逆向選擇,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機制,創建市場化擔保機構。
目前,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機構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在地方財政支持下,組成的擔保中心。擔保企業資金來源可多家負責,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營企業出一些,社會中介組織自願者出一些等等。一般來講,能獲得擔保的企業應具有這樣的條件:企業具有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為本行業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主要產品有市場、有收益等等。
擔保基金可存入商業性金融機構,由商業金融機構協助管理。
搭建民間金融機構平台。盡快允許開辦私人銀行或民營股份商業銀行。建立私人銀行,最大程度為民營資本的流通與擴張提供舞台,同時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沒有傳統國有商業銀行那麼多的「毛病」與「官氣」,讓民營企業可以自愛相對心情愉快的狀態下平等地討論貸款等嚴肅問題。現在雖然有幾家所謂的「民營股份制銀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著國有資本的影子,甚至又有點回到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傾向。
盡快允許開辦私人投資銀行有限公司或財務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建立行業協會性質的資本流通管理與仲裁機構,規范民間拆借或借貸行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場經濟特色要求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多種形式的民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渠道。風險投資同產業直接投資和銀行信貸不同,這是一種集融資、投資、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為一體的全新的資金融通形式。風險投資具有風險排他性,其逆向選擇的程度較小。我國風險投資業務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營造出風險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有可能成為民營企業一種重要的融資形式。
(四)政府應鼓勵銀行積極地向民營企業貸款,給民營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外部環境。在民營企業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發揮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時加大政策執行力度。
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風險基金和公眾基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民營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因此,政府應該做的就是讓銀行與民營企業攜起手來。值得慶幸的是,最近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營企業的融資力度,且有關方面正在落實和完善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轉變觀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視,給民營企業以「國
民待遇」。
應減少民營企業貸款手續,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的合作關系。銀行是否貸款以企業項目的風險高低為標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質為標准。在銀行面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地位。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信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以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⑷ 大型金融機構和中小金融機構
我國的大型金融機構主要是指中農工建交五大國有控股銀行以及一些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等
⑸ 為什麼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逐年增加,但政府部門、中小企業感受不明顯
事實上,中小企業貸款難已成為了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中小企業普遍具有實力弱、規模小、財務制度不健全的特點,無法為銀行提供甄別風險所需的完整的財務數據,而且缺乏抵質押物。同時,銀行做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成本,和做大企業的單子的成本相比,差異不大,但收益卻差了十萬八千里。所以,中小企業不受銀行待見是情理之中的事。金融危機以來,國家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關注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央行、銀監會也在各個場合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作了不少動員。各家金融機構,也的確是做了一些工作,較過去發放了更多的中小企業貸款。
然而,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都是資信好,實力較強,或抵質押物足值的「紅名單」企業,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也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這些貸款在銀行貸款余額中所佔比例還是相對較少的。因為銀行畢竟是經營性企業,不僅要履行社會責任,也要考慮如何提高自身收益。
所以,中小企業貸款難,其實不只是銀行不待見的問題,中小企業自身也缺乏很多足以讓銀行規避風險的硬條件。中小企業要獲得銀行融資,需要政府、銀行和中小企業各方聯動解決!
⑹ 如何看待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進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並且有實際意義,具體表現在:
第一,一個健康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有利於高效率的配置資金,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第二,建立一個完善、有效運行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將對我國經濟建設和擴大就業起到戰略性的推動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業屬於民營中小企業,解決好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會促進我國的科技進步和競爭力的提升。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特點分析
(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融資渠道與方式
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前提。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制於經濟體制和資金管理政策,並與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密切相關。從現實來看,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
1)企業自有資金。企業創辦人的自有資金、家族成員和親屬的資金,不僅是企業初創時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且是企業實現發展的主要資金支撐。
2)金融機構資金。它指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資金,它包括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金融機構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主辦的,如科技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雖其資金實力不及商業銀行,融資額有限,但其資金供給方式靈活方便,可作為企業補充資本的來源渠道。
3)資本市場融資。目前民營中小企業還無法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但是還有多種間接的方式可以選擇。首先,可以採取成為大企業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業的力量進入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但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設立由政府財政牽頭,聯合大企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第三,設立科技開發公司或者組織行業控股公司,
通過它們進入資本市場。
4)商業信用融資。商業信用是隨商品交易而產生的信用,除了商業擔保以外,大部分商業信用都同具體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商業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為基礎,是企業獲得短期流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只能解決企業的貨幣需求,而不可能解決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資本來源,也不能解決服務業的融資為題。
5.民間資金。民間融資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最原始的方式,特點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關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關系良好的個人之間進行。民間融資一直是個人投資創辦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最基本的原始資本和創業資本來源,在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條件下尤其是這樣。
(二)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特點
1.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特點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比重過高,外源融資比重過低,尤其是經營規模小、經營產品單一的小企業更是依靠自身積累來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內源融資的比例很高,但內部資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即內源融資匱乏,自有資金不足,使得大量民營中小企業創立不久即消失。
2.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對外融資特點
1)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規模偏低
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條件不利於其間接融資規模的提高,間接融資困難。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機構是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民營銀
行,除了這三種金融機構外,近兩年各大中城市現已建立了地方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還沒有發揮主要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少。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機構貸款中所佔比重偏低。盡管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化了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但由於民營中小企業大多缺少貸款所必需的資產抵押或擔
保, 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
2)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抵押、擔保貸款的方式己經全面推開,其中抵押貸款的比重還會進一步上升。
3)企業法人貸款比重相對降低,自然人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新方式
由於企業法人的進入門檻過低,缺乏一定的社會信用和社會經濟基礎,一些銀行在為資金尋找出路時開始調整貸款方向,決定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法人尤其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增加對基礎設施和自然人貸款。自然人貸款使用個人財產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鎮居民住房為抵押,而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生產資金和生活資金是混用的,因此這部分貸款相當程度上可視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
4)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現行的證券管理原則和標准對企業已有規模和投資回報的要求把民營中小企業排除在資本市場之外。統計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營中小企業大約佔9%;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沒有向民營中小企業開放,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擔保,這些硬性規定使得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5)直接融資范圍有限,金融機構仍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對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限制,需要較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有時還要抵押或擔保,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資也比較困難,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尚為建立,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被拒於證券市場之外。因此以債券和股票融資為主的直接融資十分有限。另~方面,民營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仍是金融機構信貸,但各地之間也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由於當地多為民營企業,民間資金較為充裕,因此企業自有資金比重較高,來自民間的資金也較多,對銀行信貸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小。近幾年中西部地區民營中小企業雖然改制面有所擴大,但由於企業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上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會閑散資金也比較少,因此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
⑺ 與大企業相比 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的缺點是什麼
(一)內部原因
1.中小企業自身基礎薄弱
中小企業多數為鄉鎮企業,街道企業,經營規模小,發展渠道狹隘,自身資金有限,固定資產落後陳舊,技術含量也落後,在面臨眾多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完全沒有立足之地,直接影響企業信用,從而導致融資能力。另外,人員配備方面也是一個問題。許多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都不願意選擇中小企業,而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老闆原來是工人、農民、小商販等,文化水平都不高,缺乏經營管理的理念,使企業在經營管理上總是處於無序狀態,產前沒有市場調查,沒有認真進行成本核算,沒有質量控制,沒有制定營銷策略,產後沒有完善的售後服務。因此人力資本的短缺也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能力和融資能力
2.中小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欠缺
我國企業整體上會計信息都不夠完善,更不用說一些中小企業,為了逃避稅收或是爭取優惠政策,往往有意不真實反映經營與財務狀況,以致企業無帳可查,有的甚至長期同時准備幾本帳,用於應付稅務部門和國家各級檢查部門或者投資單位。帳目不清。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貸款給中小企業時持有一種過分謹慎的態度,從而大大提高了對中小企業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全面性和及時性的要求。而中小企業薄弱的會計信息基礎,使借貸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更加尖銳,加上缺乏可靠的抵押擔保,進一步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
3.中小企業信用不良
在中小企業現狀中也提到過,現在很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都不完善,信用度都不高這樣就打破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良好循環。企業會以千方百計的理由來逃避外債,總之,信用缺失已成為梗阻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原因之一。當然,信用問題不是企業一方面的事情,它與金融機構和政府,與整個社會的金融體系和制度供給都有密切關系。這些將在下文中仍將提及。
(二)外部原因
1.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制約
由於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贏利性是銀行貸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業存在過高的經營風險,使得銀行加強對企業的貸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難。國內外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失敗率,因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必然是高風險的,這不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在強化信貸資金管理後,對貸款更加謹慎,貸款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貸款的責任更加明確,貸款的環節越來越復雜,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成本越來越高,加重了融資難度。商業銀行也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在貸款方面力求效益最大化(商業銀行在為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經辦貸款業務時,所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相差無幾, 但產生的效益明顯不同)。中小企業貸款絕大部分都是流動資金貸款,項目本身不穩定因素多、風險大,貸款管理成本高。再加上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就是上面所說到的許多中小企業的信用缺失,在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中,企業靠信譽活著。然而,市場經濟的洗禮,讓人類在構造財富大堤的同時,涉世與交往的原則也發生著嚴重的水土流失,誠信隨著個人私慾的急劇升溫正在日漸汽化。國外的安然作假,施樂作假,世界通信作假……;國內的「鄭百文事件」,「銀廣廈事件」,「藍田事件」……。國際國內的大型企業及企業集團都面臨著信譽危機,更何況中小企業。故在大型金融機構對地方企業了解程度相對較差,銀行受評估正確性、銀行無法分擔和自身對商業化改革適應性的限制,不會願意過分冒險。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由於規模小、經營不確定性大、用於抵押的固定資產少、會計透明度差,銀行更是難以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盈利前景做出判斷。信息不對稱的加劇,使得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難以得到滿足。許多商業銀行、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將資金紛紛投入國有大中型企業,只有投入有保障的企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才有利可圖。
2.政府層面及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始終不夠,政府部門仍然保留著計劃經濟的觀念,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盡管近年來,政府出台了一些相關政策和措施,如由財政對中小企業實行創業資助,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還採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由於中小企業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本應享受的優惠政策往往最終無法實現。故這些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問題。
另一方面,國家對中小企業資本市場沒有有效的扶持政策,使得中小企業從資本市場融資幾乎不可能。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容量有限,因而對投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而中小企業一般規模不大,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條件。創業板推出遲緩,也使得我國的中小企業不能有效的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股票或債券的融資。
⑻ 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兩方面:一是自我結累;二是外部融資。外部融資主要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在外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由於缺乏規模效應、市場競爭力弱小、融資成本昂貴、無形資產稀缺等不利因素。
與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相關的外部團體主要有三個:政府機構、商業銀行、各類投資者。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各類投資者為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政府既可以對中小企業投資或借債,又可以通過擔保或監督的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與大企業比較,中小企業更需要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就直接融資而言,中小企業需要管理制度、市場機會的支持;就間接融資而言,它們則需要第**三方擔保和對口服務。政府作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紐帶,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政府支持、銀行信貸、直接投資**三方面的融資比例是相仿的,據對美國小企業金融抽樣調查,美國小企業的股權融資約占其總資產49.63%,債務融資則佔50.37%。就外部融資而言,以天使基金和風險基金為主的直接融資占總資產的12.86%,銀行信貸佔18.75%,非金融機構和政府擔保的商業信貸佔15.78%。可見,間接融資仍然是發達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間接融資中商業銀行自願型的貸款以及政府支持的信用貸款旗鼓相當。直接融資中的風險投資雖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重要渠道但並非全部。而且最為重要的是,風險投資由於追求高收益,一般喜歡選擇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而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畢竟只是中小企業中較少的一部分。本文主要從政府作用、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三個角度概括我們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觀點。
一、政府與中小企業融資
(一) 政府對中小企業的作用
發達國家設立專門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統籌管理的必要條件。我國目前是在經貿委下設立中小企業司,主要負責中小企業政策性研究、中小企業行為輔導等。相信以後中小企業司的作用會越來越大。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雖然也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但最主要的形式還是提供擔保支持
(二)政府在中小企業間接和直接融資中的角色
政府的作用可以在中小企業兩種主要融資形式中得以體現:
在間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都有相應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資金的對口銀行。;法國成立了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主要職能是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銀行的貸款擔保、小部分直接向中小企業貸款。發達國家的政府支持中小商業銀行的存在和發展,通過制定反壟斷法規、中小銀行優惠政策的形式保證中小企業貸款的獲得。在直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政府不僅鼓勵中小型投資公司參與投資中小企業,而且利用其高度有效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拓展直接融資空間。以美國為例,官方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
(三)我國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現實選擇
具體的介紹您參考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ttp://hi..com/cncapital/blog/item/8c22a618f491210735fa41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