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服務有哪些補救的策略
1.重視客戶問題:客戶認為,最有效的補救就是金融機構一線服務員工能主動地出現在現場,承認問題的存在,向客戶道歉(在恰當的時候可加以解釋),並將問題當面解決。金融機構應做到使客戶始終處於知情狀態。一般情況下,客戶希望看到金融機構承認金融服務失誤,並希望知道金融機構在採取措施解決這一問題。如果不能當場解決金融服務失誤,就應坦誠地告知客戶,金融機構正在努力,需要一段時間。當問題得到解決後,應告知客戶解決的結果和金融機構從這次服務失誤中所得到的經驗教訓以及將來如何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2.建立金融服務補救預警系統:有效的金融服務補救策略需要金融機構不僅能通過客戶的抱怨和投訴來確定企業服務失誤產生的原因,還能查找那些潛在的金融服務失誤。
金融服務失誤和金融服務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和地點發生。這需要通過對服務過程、人力資源、服務系統和客戶需要的詳盡分析,尋找金融服務失誤的「高發地帶」,預測補救需求和採取措施加以預防。有時一個金融服務失誤會引發一系列反應,對這一類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做好預防工作。復雜的IT系統是引發服務失誤的另一「危險地帶」,因為從目前的技術水平來分析,智能化程度再高的機器也不能和人相比。當然,通過引進新系統可以較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尋找金融服務失誤的「高發地帶」並採取相應措施,可以使金融服務補救取得更好的效果。
3.測算補救的成本和收益:金融服務失誤會導致客戶流失,這樣就需要金融機構獲取新的客戶來彌補客戶流失所造成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客戶流失會給金融機構帶來「壞口碑」。獲取新客戶的費用通常比維系老客戶的費用要高出好幾倍,而「壞口碑」會使金融機構獲取新客戶更加困難。良好的服務可以有效地避免因服務失誤而付出的額外費用,但金融機構很少能意識到金融服務失誤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因此,較為准確地測算這筆費用有利於提高金融機構的質量意識。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就是客戶終生價值,即金融機構在客戶整個生命周期里從客戶那裡獲取的全部價值。當某一客戶的終身價值遠低於為了彌補金融服務失誤所增加的服務成本時,就應該重新思考是否有必要採取金融服務補救措施。
4.積極鼓勵客戶抱怨和投訴:調查顯示,在那些不滿的客戶當中,只有4%的客戶會向公司投訴,96%的不滿意客戶不會採取投訴,而會將自己的不滿告訴16~20個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果客戶不滿,他們不投訴比投訴更可怕,因為這樣將會嚴重影響公司的形象和口碑。因此,對於客戶投訴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的歡迎或是過於被動地「坐等」,而應積極地採取措施,為客戶創造更加便利的投訴渠道。
(1)鼓勵投訴。要在金融機構內部建立尊重客戶的企業文化,並通過各種渠道告知客戶他們擁有投訴的權利,更重要的是要讓全體員工認識到客戶的投訴可為金融機構提供取得競爭優勢的重要線索,而不是給工作帶來麻煩。那些直接向金融機構投訴的客戶是金融機構的朋友和忠誠的用戶,而對金融機構「沉默」的客戶會給企業造成更大損失。他們最容易轉向與金融機構競爭的對手交易,而且還會散布對企業不利的信息。為鼓勵客戶直接反映情況,金融機構應制定明確的產品和服務標准及補償措施,清楚地告訴客戶如何進行投訴及可能獲得的結果。
(2)培訓客戶投訴。在鼓勵客戶投訴的基礎上,金融機構還要採用各種方式培訓客戶如何投訴。如通過促銷材料、產品包裝、名片等客戶能夠接觸到的媒體,告知客戶投訴部門的聯系方式和工作程序。
(3)深化金融機構質量文化,降低失誤發生概率。深化金融機構的質量文化,引導員工對自身或他人的工作進行評定與反思,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同時,運用標桿管理,對員工的工作質量進行審評,根據客戶的滿意程度制定相對的激勵及懲罰措施,給員工的工作設置基本的底線,從而有效地降低失誤發生的概率。
(4)提高員工素質,樹立金融服務失誤及補救的正確觀念。大部分的失誤是由於員工的金融服務不當造成的,因此,從企業的一線員工到經營管理者都要樹立對待金融服務補救的正確觀念,把每一次金融服務補救都當成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的機會。正確觀念的樹立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平時的積累中完成的。可以通過人力資源部招聘培養一批擁有可塑性的員工,對其正確地灌輸金融服務觀念。
『貳』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來區分這自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叄』 發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務的什麼課和可得性滿意度滿意
普惠金融就是讓金融回歸服務業的實質,從高高的殿堂走向民眾,從金融業自娛自樂走向為企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為民眾的投資消費服務。
『肆』 什麼是金融服務專業
金融即貨幣的資金融通,是貨幣流通、信用活動及與之相關的經濟行為的總內稱。包括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容銀行的存款與貸款,有價證券的發行與流通,外匯買賣,保險與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支付與結算等。
金融涉及到金融主體、金融客體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金融主體就是在金融活動中的人和單位,包括投資者和融資者;金融客體就是人們參加交易的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金融關系就是哪些人有資格發行股票等有價證券,哪些人有資格可以購買相應的金融產品。
『伍』 金融服務領域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由於競爭激烈,金融機構多以延伸服務來爭取更多客戶。
1.客戶需求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的服務只限於滿足金融業務的現實需求,而現在金融機構開始研究和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如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除了滿足客戶融資這個需求之外,還可以通過該業務顯示客戶的信用度,滿足其將來獲得更多資金支持等潛在需求。銀行可以通過公開信用評級結果、頒發信用等級證書、追加授信額度等方式滿足客戶的這種潛在需求。
2.金融服務內容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僅限於金融業務范圍,但個性化營銷提倡銷售人員像交朋友一樣與客戶相處,對客戶在金融業務以外的某些需求也應盡力滿足,以密切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3.金融服務場所的延伸: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一直習慣於櫃台服務,在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過程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場所逐漸延伸到客戶的工作場所。而現在的金融服務則延伸到更廣的范圍,金融機構的主動營銷方式及服務手段的電子化,使社區、家庭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的場所。
4.金融服務種類的創新如果金融機構的服務種類單一,即使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的營銷能力十分強,客戶也會棄之而去。所以,豐富的金融服務種類是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營銷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之外,紛紛增加金融服務的種類。如理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擔任中介、項目融資等中間業務,漸漸成為金融機構的新寵。
『陸』 金融服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
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6)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指標擴展閱讀:
就金融服務業而言,與其他產業部門相比,金融服務業同樣具有一些顯著的特徵,比如:
1、金融服務業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傳統金融服務業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業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金融服務業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業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人力資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資源的多寡在現代金融服務業中已經成為決定金融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業生存和發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4、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業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國內學者莫世健在《WTO與金融服務業的國際化問題研究》一文中提到對金融服務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第一,一成員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質的服務,這是《服務貿易總協定》框架下廣義的金融服務。
第二,保險、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行業提供的服務,該意義上的金融服務指現有的主要的金融服務方式和內容,是狹義的概念。
金融服務業是先進服務業中相對獨特和獨立的一個行業范圍,是一個重要部門。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由一成員放的金融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關金融方面的服務,包括保險、再保險、證券、外匯、資產管理、期貨期權以及有關的輔助性金融服務。
『柒』 什麼叫一次性金融服務
一次性金融服務指的是金融機構在以開立賬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為不在本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單筆人民幣1 萬元含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
現在的人越來越追求便捷,在金融服務的辦理上面也是不斷的追求速度效率,而因此也出現了企業對應的提供越來越多的一條龍服務,也就是一次性金融服務。一次性金融服務推出的優點之一就是能有效地為人們提高金融業務的效率。
(7)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指標擴展閱讀:
應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一次性金融服務指:
一、應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一次性金融服務是指為不在本銀行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交易 金 額單筆人民幣1萬元以上或外匯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 等一次性金融服務。
二、客戶識別對象包括客戶和代理人。
三、辦理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該查看客戶的身份文件包括:
1、可證明該客戶依法設立或者可依法開展經營、社會活動的執照、證件或文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授權他人辦理的,還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權委託書和授權經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