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金融 > 公司金融代理人理論

公司金融代理人理論

發布時間:2021-06-02 05:54:51

A. 有效市場假設,理性經濟人假設和代理理論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有效市場的假設概述 在有效市場上,存在著大量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投資者,他們積極參與競爭,每一個人都試圖預測單個股票的未來市場價格,每一個人都能輕易獲取當前的重要信息.這表明,在有效市場上,股票的內在價值通過其市場價格表現出來. 為判斷市場的行為類型和具體的運動特徵,提出了市場有效的三種形式1.弱有效市場:凝聚了所有歷史記錄的信息 2.半強式有效市場:不僅反映過去信息,而且反映所有公布於眾的目前信息. 3.強有效市場:包含弱有效和半強有效市場的內容,還包含了內幕信息.此時,投資者不能支配和影響價格的形成,只能根據給定的價格作出自己的行為選擇. 其關系是根據證券價格的信息程度來看的. 法馬採用公平博弈模型來描述有效市場假設:其前提是:在任何一時點,有關某種證券的所有信息都已經充分反映在股票價格中.此模型表明,如果市場均衡價格是由充分反映現有信息的預期收益來決定,那麼試圖利用現有信息來賺取收益是不可能的.意味著股票幾個充分反映了所有信息並與其所包含的風險保持一致. 有效市場假設的含義 ABC公司推出新產品的信息發布在周一上午,在一個有的資本市場上,ABC公司的股票價格將迅速根據這一信息做出調整,如果一個投資者想在周一下午買如股票,然後以較高價格在周二賣出,並從中獲得超額利潤,這個想法是不能實現的.因為市場很快就消化了這一信息,這就是有效市場假設的含義. 在有效市場里,信息產生和公布以前,下一時刻的股票價格的變化是隨機的,不可預測的.股票價格的隨機性,不表示市場的無效,而恰恰說明了市場的高效運行. 有效市場理論的假設前提 1.信息公開的有效性. 2.信息從公開到接受也是有效的. 3.投資者對信息做出的判斷是有效的.{每個投資者都根據所獲得的信息做出正確的,及時的判斷,每個投資者對某種資產的價格判斷都是一樣的. 4.投資者都能有效地根據自身的判斷進行投資,每個投資者都能做出及時准確的投資行為. 只要證券市場是有效的,那麼任何人都不能獲得超額收益,而且無論投資者投資哪種證券,他們只能獲得和該證券的風險相適應的均衡收益. (也就是我們平時理解的投機行為獲得超額收益實際是解釋的通的,因為在現實中有效市場並不是存在的,大家並不是同時獲得相同的信息,並作出相同的判斷,所以才有了各種投機和套利的機會) 順便說一句,他是現代金融分析理論的基礎,也是技術分析流派的理論基礎

B. 急求公司金融理論中文版的下冊 PDF 願意分享人大經濟論壇的VIP賬號

實話說,我是急切求人大經濟論壇的VIP,也只能幫你找到這么一點內容。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在我國的研究現狀
目前,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在我國的研究現狀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公司融資行為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成果較多,主要包括:資本成本分析、融資偏好分析、資本結構的決定、資本結構與公司績效的關系等方面。在資本成本分析的研究中,主要採用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的資本資產定價法、Modigliani and Miller的平均成本定價法等來計算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在融資順序和資本結構的研究中,多以實證研究為主,而且大多依據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模型來探討可能的經濟影響變數,進而確立要進行計量檢驗的模型,在有關實證結果的分析中,重點也是判斷我國上市公司的金融決策行為是否符合經典公司金融理論的結論。主要的研究結論有: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成本呈下降態勢。上市公司存在強烈的股權融資偏好。關於資本結構的影響因素方面,除了資本成本、行業因素以外,還包括企業規模、盈利水平、企業成長性等方面的因素。但是在上述研究中往往忽視了企業經濟性質和外部經濟環境的制度約束,沒有控制外部因素的影響,這很有可能影響研究結論的准確性。
公司投資政策研究
主要包括企業並購的績效和動機研究,公司投資的「融資約束」現象的研究,而對實際的研發投資、庫存投資等實物投資范疇研究得較少。在並購績效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兩種方法:一類是基於並購行為的市場反應;另一類是比較並購前後企業經營業績的變化,但是實證研究結果對並購雙方的總體並購績效是否得到改善並無統一的結論。有關並購動機的研究結論認為: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的協同效應、多元化效應並不能解釋我國上市公司的並購行為。在投資的「融資約束」 研究方面,主要應用了Fazzari 和Habbard的「融資約束模型」來對我國上市公司的投融資行為進行檢驗,初步的結論是大公司的投資對現金流量的敏感性要高於小公司。
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現狀;公司股利政策的影響因素;股利是否具有信號傳遞效應,以及什麼樣的信號效應。此類研究主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考察:企業特徵、持久盈利和代理問題與股利政策之間的關系,總的研究結論認為代理問題和公司治理結構是影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 目前海內外學者基於中國資本市場的公司金融研究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已經取得了較大的發展,但是以往的中國上市公司的金融研究存在著不少缺陷。在理論研究上,沒有結合中國轉軌經濟背景建立一個統一的理論分析框架,並且在研究上存在兩個重大的缺陷:一是缺乏對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全面和深層次的理解,特別是對上市公司有關利益各方的決策影響力和利益配置情況分析不清,不了解背景的復雜性,而是簡單照搬西方的公司金融理論;二是國外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隱含的前提是有效資本市場,而我國的資本市場目前還不具備弱式有效性,股價操縱和投資者的短視使得股票價格嚴重背離了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價值。由於以上原因,致使我國目前的公司金融研究要麼不能解釋實際情況,要麼解釋得非常牽強、片面。 西方公司金融理論的前提與我國研究情況的差異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是以歐美市場導向型的公司治理模式為背景,其主要的理論假設和制度背景與我國的實際情況有重大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股權結構不同
西方資本市場中上市公司的股權分布極為分散,由此造成公司的主要經營決策權掌握在經理人手裡,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經理層和股東之間的矛盾;在我國,大部分的上市公司股權較為集中,一股獨大的現象較多,公司管理層的人事任命掌握在大股東的手裡,所以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大股東對小股東的侵害,而不象英美資本市場那樣,代理成本主要來自於經理層和股東之間的矛盾。
債權約束制度不同
在西方,債權約束是一種硬約束,在公司面臨金融困境時,債權人將會獲得「相機治理」的控制權,企業是進入破產清算還是進行債務重組,債權人擁有一定的決定權,即債務契約是與破產機制相聯系的。在我國,上市公司的債務約束是一種軟約束,公司的破產機制中非經濟因素較多,政府的行政干預對破產機制影響較大,而作為債權人的貸款銀行往往被排斥在破產清算工作之外,對企業的財產清算沒有表決權。由於有政府財政的擔保(免掉壞賬),所以債權銀行既無能力也無動力去進行對金融困境企業的相機治理。
投資者的理性程度不同
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雖然考慮到信息不對稱和不完全合同因素的影響,但是認為在給定的信息前提下,投資者是完全理性的,市場是有效的。在我國,由於資本市場發展時間較短,投機行為和股價操縱的現象較多,對投資者的保護程度也較弱,所以投資者並不能根據有關的金融信息正確地甄別出企業質量的信號。
公司控制權市場不同
在西方經典的公司金融理論中,認為投資者在市場上具有用腳投票的權利,當公司現任的管理層在經營上無效率時,原有股東或者新的收購企業會收購足夠股票,以獲得公司的控制權,產生了新的接管者。雖然近年來美國的法律對公司接管有了更多的法律限制,但是公司的接管市場在外部監管的功能方面還是基本有效的。在我國,絕大多數的上市公司,由於存在著 「一股獨大」的現象,當公司的現任管理層經營無效率時,除非大股東願意進行場外協議轉讓非流通股,否則外部人很難購買足夠的流通股以達到接管公司的目的,即公司的控制權市場的不完善很難起到外部治理的作用。
經理市場的發展程度不同
在英美成熟的市場模式下,形成了完善的經理人市場,經理人的聘用、任免和其職業聲譽有很大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經理努力工作,避免股價的下跌、公司被接管或者企業的破產。但是在我國,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國有時,公司高層人事的任免權掌握在當地黨政部門的手裡,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家族時,高層經理人往往由家族成員來擔任,通過經理市場來聘任的專業經理只佔很少的一部分,高層經理的任免和其以往的職業聲譽沒有太大的關系。
稅收制度不同
在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中,稅收因素是影響金融行為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我國企業所得稅最高法定稅率為33%,但是上市公司整體執行33%的法定稅率的比例很小,普遍享有優惠稅率以及許多非稅率的優惠,而且不同行業、地區和規模的上市公司的法定稅率之間有明顯的區別。這種情況下,很難判斷稅收因素對企業金融行為的影響。 從以上各個方面的因素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和金融決策行為與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的背景有很大的不同。這說明,在研究中國上市公司的金融行為研究中,可以借鑒西方經典金融理論的有關視角和方法,但照搬其來解釋我國上市公司的金融決策行為則是不恰當的。 中方的研究建議及方法 青木昌彥曾經說過:離開一個國家的發展階段和它的制度與習俗歷史來選擇哪種公司治理結構最適用於轉軌經濟,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在設計轉軌經濟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時候,經濟學家必須具體地確定每種公司治理結構模式(或是不同的模式的結合)的運作所需的特定條件,這些條件在轉軌經濟中能否得到,以及實現這些條件的最有效率的途徑,我們不能忽視轉軌過程中的路徑依存(path—dependent)或循序演化的性質。與此對應,在對我國上市公司的研究中,也不能離開中國經濟的路徑依賴性、實際現狀、制度特點,否則結果將會偏離中國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 (一)公司金融研究中要考慮的兩大因素 1.公司的治理結構。由於我國轉軌經濟下的國家整體性制度安排的復雜性和變遷性,形成了完全不同於英美市場主導模式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機制。在我國上市公司的眾多利益相關者中,由於股權的高度集中、貸款銀行缺乏「相機治理」的權力,機構投資者的消極性等因素,核心控股股東對貸款銀行和中小投資者的侵害成為主要的代理問題。由於缺乏制衡機制,這種現象還極為嚴重,這種理財的制度環境對企業的金融目標和金融行為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因此,研究中國的公司金融時應該關注制度因素的影響。 2.資本市場的有效性。由於轉軌經濟的背景,我國股票市場成立的背景和定位是為國有企業脫困改革提供融資、解困的工具,種種轉軌制度的合作博弈的結果是資本市場功能的混亂,尋租現象較多,投資性較濃,很難與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相比,這將對公司的實際金融決策產生下列影響:(1)從績效測量角度來看,市場反應研究只能研究對流通股股東財富的影響,而不能考察非流通股股東財富的影響;(2)股市存在較為強烈的炒作風氣,使得事件研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3)與西方理論不同,股價的變動不會影響到控制權的安全性,對公司經理層沒有太大的壓力;(4)上市公司通過金融決策來進行盈餘管理或者傳遞信息以操縱股價。 (二)有關公司金融研究的基本方法 我國公司金融研究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和最優金融決策研究。 1.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在對上市公司的金融行為的解釋性研究中,要根據公司的治理結構來確定特定金融行為的決策者是誰,他在現實中的目標函數是什麼,有什麼約束條件,由此又導出了什麼樣的公司金融決策。而不能像西方經典公司金融理論那樣,認為公司處於一種理想的公司治理狀態,金融決策者的目標函數都是公司股東價值最大化。例如,在我國,從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中可以判斷出,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是核心大股東,他在現實中的目標函數是為了獲取「控制權租金」的最大化(在不同的具體金融決策范疇中,「控制租金的最大化」可以轉變為不同的具體目標),約束條件是公司治理結構中其他的利益制衡方和資本市場的現實條件,最後由此可以解釋其實際的金融決策行為。 2.最優金融決策研究。在有關上市公司的最優金融決策研究中,首先需要確定金融決策的目標函數是什麼,然後是不同的公司治理理念。在古典的公司治理理論中始終強調「股東中心主義」。但是隨著現代公司的發展,公司目標並不是股票市值最大化或者股東利益最大化,而是要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即產生了「利益相關者理論」。公司治理被描述為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行為和結果,並無一個國際通行的公司治理模式。我國目前正處於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以後的公司治理結構發展方向以及公司治理中採取哪種理念尚無定論。 西方公司金融研究都是以最大化公司的價值為目標,就其本質仍然是以出資者為核心,而且由於其股東的股票為全流通股,債權人的債券也可以交易流通,所以就最大化公司的價值就等同於最大化公司股票和債券市價。但我國有著完全不同的情況:首先,公司債務大部分是銀行貸款,不能交易流通,債權人追求的是公司金融的安全和本金償還性;其次,股東中的大部分股票是非流通股,其只能進行有限的協議轉讓,轉讓價格約等於凈資產,所以,這部分非流通股東若要最大化其價值,必須最大化其所擁有的凈資產額;而流通股股東的股票能在市場流通轉讓,則最大化股票價格就成了其追求的目標。以上三部分的公司出資者的追求目標不同,就決定了在最優化公司金融決策時的目標函數有不同的選擇。可以設想,在目前這種非流通股股東擁有控制權的情況下,金融決策行為體現了控股股東「控制租金的最大化」的意圖。而將來隨著國有股的逐漸全流通、治理結構中引入機構投資者、或者是主銀行制等,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將導致不同的公司金融目標,所以在今後的公司金融研究中,無論在進行行為解釋還是進行最優化設計,都不能離開我國特殊的制度背景。

C. 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

這一部分詳細論述 20 世紀 60 年代以來的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過程。以中介形成與影響發展的主要因素為中線論述。 跨期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可分為個人不確定性和社會不確定性,當面向個人的不確定性在某種程度上結合起來,即從結果上表現為經濟社會總體的不確定性時,社會不確定性就產生了。假定無論社會不確定性還是個人不確定性都是經濟社會所固有的,從某種意義講,個人並不能通過其他資源的使用就減少這些成本。
Bryant(1980) 和 Diamond & Dybvig(1983) 研究了在個人面臨消費不確定性時銀行類中介的作用。在他們的研究中,銀行負債是作為平滑消費波動的機制而出現的,而不是執行交易媒介的功能。銀行為家庭提供防範影響消費需求(路徑)的意外流動性沖擊的保險手段。
Diamond & Dybvig(1983) 模型(以下簡稱 DD 模型)的前提假設為:假定從投資機會中獲得的支付與消費者的期望消費路徑不一致,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是隨機的。除非他們通過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消費沖擊,否則滿足這些隨機消費需求會要求消費者提前結束投資。 Diamond & Dybvig(1983 , 1985) 模型認為在投資者面對獨立流動性沖擊的經濟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進市場配置。而市場不能為防範流動性提供完全保險,因而不能導致有效的資源配置。實際上, DD 模型的金融中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保障。投資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來提高自己在孤立狀態下備用投資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資機會中固有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費需要中固有的風險。在 DD 模型中,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投資者之間可直接訂立合約,以獲得與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資結果。但是,由於道德風險的原因,這樣的私人合約會最終走向解體。
Diamond & Dybvig 假定活期存款是不能交易的,且沒有考慮其他證券市場。 Jacklin(1987) 和 Haubrich & King(1990) 也認為金融中介的存在依賴於上述假定。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考察了在 Diamond & Dybvig 模型中加入其他條件時銀行的功能問題。為了回應 Jacklin(1987) 、 Haubrich & King(1990) 、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 Diamond ( 1997 )發展了一個包含銀行和證券市場的模型,考慮了在市場上代理人有限參與的情況。文章的重點是關於銀行流動性的提供和市場深度的相互作用。代理人參與證券市場越多,銀行提供額外流動性的能力越弱。
Allen & Gale(1997) 考慮了金融中介的不同的平滑功能,也就是所提供的平滑跨代風險轉移機制。在迭代模型中,市場是不完全的,但是 Allen & Gale 指出,長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是提供這種跨期平滑作用的制度機制。中介持有所有資產,為每一代人提供存款合約。在積累了大量儲備之後,中介為每一代人的存款提供獨立於真實紅利實現情況的不變收益。
上述分析主要是針對個人的消費風險所引起的不確定性。投資不確定性會引起風險厭惡型的投資者進行多樣化投資,而金融中介可以減少個人持有多樣化組合的成本。這在下一部分會詳細分析。 交易成本曾經是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一個主要因素,正如 Benston George ( 1976 ) ) 所述:「這一行業(指金融中介業)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貨幣交易成本、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等。其中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放在信息與金融中介部分介紹。
新金融中介理論的先驅格利和肖及其後繼者 Benston George ( 1976 )和 Fama(1980) 認為,由於金融資產交易技術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羅—德布魯範式中理想的無磨擦的完全信息金融市場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參與金融交易;金融中介可視為單個借貸者在交易中克服交易成本、尋求規模經濟的聯合,並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從而開創了新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也可以這樣說,規模經濟和(或)范圍經濟起源於交易成本。若存在與任何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交易成本,那麼,和直接融資情況下借貸雙方一對一的交易相比,通過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規模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規模經濟存在,是因為在金融市場上,當交易量增加時,一項交易的總成本增加得很少。從整個社會的儲蓄投資過程看 ,中介手段有助於提高儲蓄和投資水平以及在各種可能的投資機會之間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儲蓄 ,這被稱之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術」。同時 ,金融中介還可通過協調借貸雙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進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 ,並且依靠中介過程創造出各種受到借貸雙方歡迎的新型金融資產,這被稱之為「中介技術」(孫傑, 1998 ;張傑 2001 )
Klein(1973) 認為多樣化成本是出現金融中介的必要條件,並且注意到這「提供了一種聚合資財的經濟刺激,而中介機構則是如此聚合資財的合乎邏輯的工具」。 Kane & Buser(1979) 研究了美國商業銀行持有證券的多樣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規模經濟還表現在它能更好地開發專門技術來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開發了計算機專門技術,使之能以極低的成本提供多種便利的服務。
另一類型的規模經濟與流動性保險相關。按照大數法則,大的投資者聯合將能夠投資於流動性弱但收益性高的證券,並且保持足夠流動性以滿足單個投資者的需要。這一討論並非僅僅適用於銀行業,對保險活動或存貨管理同樣有效。
Freixas & Rochet(1997 )認為范圍經濟主要涉及支付和存款服務之間,無論在經驗還是理論層次上,范圍經濟並不易准確陳述。 Anthony Saunders(1997) 指出金融中介形成的產品間成本協同節約的能力為范圍經濟。比如說,計算機化可以使有關客戶和他們需求的重要信息得以儲存和共同使用。技術使得金融機構共同使用自己的資源投入(如資本和勞動力),以較低的成本(所謂較低的價格是與這些金融服務產品各自獨立生產時相比)生產出一系列金融服務產品。
80 年代以來有大量文獻考察了不同金融服務行業中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關於銀行,除了最小規模的銀行外,許多早期的研究都沒能發現規模經濟( Benston et al. , 1983 ; Berger et al . , 1987 ; Gilligan & Smirlock , 1984 ; Gilligan , Smirlock & Marshall , 1984 ; Kolari & Zardkoohi , 1987 ; Lawrence , 1989 ; Lawrence & Shay , 1986 )。最近,由於數據的完善和測量技術的提高,人們發現規模在 $1 億到 $50 億之間的銀行存在規模經濟( Mester , 1990 ; Noulas et al. , 1990 ; Shaffer , 1988 ; Hunter et al. , 1990 )。關於范圍經濟,不論是在存款、貸款及以其他傳統銀行產品業務中找證據,還是從表內與表外業務中找證據,有關成本互補的證據最多隻是很弱。對非銀行金融業的研究相對較少,幾乎都說明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不存在 (Mester , 1987 ; Lecompte & Smith , 1990 ; Fields & Murphy , 1989 ; Grace & Timme , 1992 ; Goldberg et al. , 1991 )(上述關於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實證來自於 Anthony Saunders,1997 )。 運用信息不對稱來解釋金融中介的存在,是 20 世紀 70 年代金融中介理論的熱點。我們通常認為關於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文獻可追溯到 Leland & Pyle(1977) 或更早到 Akerlof(1970) 。但 Stiger(1967) 把這一問題追溯到 Keynes(1936) 的關於借款者的風險和貸款者的風險的區別。在回顧了 Keynes 關於諸如獲得借款人的知識和監督他們在貸款期間的行為的「信息成本」的分析之後, Stiger 得出一個經典的定義:「信息成本是指從無知到無所不知轉變的成本,而很少有交易者能夠負擔全過程的成本」。新的文獻通過確認融資過程中獲得信息資源的困難,把以信息成本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導向一個更加基礎的水平。
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的一方對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現象。例如,對於貸款項目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借款者通常比貸款者了解得更多一些。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 兩者都會導致金融市場失靈。
解決逆向選擇問題的一個辦法是讓私人來生產和銷售信息。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產信息而成為知情者,然後把信息出售給不知情者。然而,這引入了「可信度問題」 (reliability problem) , Hirshleifer(1971) 首先指出了這一問題:即不可能使信息生產者可信地保證他事實上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一個相關的問題涉及信息的再出售。如果信息生產者可信地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然後賣給另一代理人,但沒有辦法阻止第二個代理人把該信息賣給第三方,以致第四方等。換句話說,信息的購買者在不必減少自己對信息的使用的情況下把它賣給別人或與人共享。這是所謂的「剽竊問題」 (appropriability problem) 。信息生產者不能完全得到信息生產的回報,這使得信息生產不經濟(見 Grossman & Stiglitz(1980) )。信息生產中的再出售和剽竊問題激發了金融中介的產生。 Leland&Pyle(1977) 首次提出中介可以克服可信度問題。中介通過將它自己的財富投資在資產中以可信地生產信息,這表明它所生產的信息是有價值的。 Leland& Pyle 建議金融中介通過發行證券和將收益投資到證券組合中使得中介成為私人知情者,這樣能有效地解決信息生產中的可信度和剽竊問題。從其委託監督模型出發, Diamond(1984) 從 Leland& Pyle(1977) 模型得出相對於企業主的成本來說,分散化可降低中介的顯示成本。在 Leland& Pyle(1977) 之後,許多文獻尤其著名的是 Campbll & Kracaw(1980) 也探討金融中介存在以生產潛在投資的信息,這些信息在資本市場上不能有效的生產出來。然而,最完整的論述代理人聯盟能夠生產潛在投資的事前信息的是 Boyd & Prescott(1986) 。在 Boyd & Prescott(1986) 模型中,代理人可以評價他自己的項目,然後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支付特定回報的證券。或者,代理人聯盟可以提供給投資者一個組合回報。金融中介就是這樣的代理人聯盟,它可以評價項目,投資到必定會產生高回報的項目,從項目組合中分享回報。金融中介( 尤其是銀行 ) 之所以能從信息生產中獲利,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它們主要發放私人貸款,而不是購買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證券,這避免了「搭便車問題」。
從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選擇導致的成本為:在貸款之前,貸款人在逆向選擇環境下對合適的投資項目和借款人進行搜尋和核實投資項目預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尋成本和核實成本。 Chan(1983) 建立了一個模型 ,認為金融中介的優勢是能將搜尋投資機會的成本分散於眾多投資者之間 ,因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場合 ,每個投資者都要獨立支付一筆搜尋成本 ,而金融中介則可以在不同投資項目之間進行廣泛的搜尋 ,一旦找到了某個有效益的項目 ,還可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項目搜尋方面存在規模經濟。核實成本是對投資效益進行評估的成本 ,要進行評估就要採取措施 ,就要花一筆費用。核實成本的效果是落實所取得投資效益,投資效益是「不能輕易地在投資者中間分享的」。意思是投資效益不容易直接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要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只能通過金融媒介體。金融媒介體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 ,就在於投資效益的一部分能夠讓自己的客戶分享。 Broecker(1990) 研究了逆向選擇環境下進行的項目篩選問題。
解決道德風險的辦法是增加監督,而監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貸款人直接監督借款人,成本會很高,而且同樣會產生「搭便車問題」。而銀行監督則具有規模經濟,所以把它委託給一個特定的機構—銀行是有效率的。銀行相對於其他金融中介的另一個優勢是:由於企業通常在銀行開戶,銀行就可以直接得到重要的信息,銀行就可以通過觀察企業的存款和取款來評定企業的金融狀況( Irena Grosfeld , 1997 )。 Diamond(1984) 首次對金融中介的存在作了一致性的解釋。 Diamond 模型中的金融中介「監督」借款人。 Hellwig(1991) 對此進行了研究。 Holmstrom & Triole(1993) 研究了在項目實施期間防止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問題。 Townsend(1979) , Gale & Hellwig(1985) , Krasa & Villamil(1992 )提出了處罰或審計違約借款者的問題。 Winton(1995a) 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即銀行資本的作用問題,他指出銀行資本是完成委託監督功能的另一機制。同時,中介貸款時所解決的任何能夠增加價值的問題同樣也是借款給金融中介的一方面臨的問題。在 Diamond 模型中,中介代表借款給中介的投資者監督借款人。但是貸款給中介的貸款人自己不得不直接監督中介。這個所謂的監督監督者的問題如何解決? Diamond(1984) 是第一個認識到並解決這一問題的人( Gorton & Winton , 2002 )。更准確地說,「監督監督人」的問題是指:如果監督中介的成本低於貸款人直接貸款給借款人的成本和所導致的監督成本,則借款給中介會減少監督成本。 Diamond 的基本結論顯示,隨著中介規模的增大,如果中介按所承諾的監督借款人,它就會按承諾的支付存款人。如果不是這樣,中介會遭受非金錢的懲罰即破產或聲譽損失。如果貸款的回報是相互隨機獨立的, Krasa & Villanil(1992) 應用大偏差定理表明:只要存款人的監督成本不隨銀行規模成指數增長,對大銀行充分監督的期望成本趨於 0 。其他的關於銀行類中介的理論觀點強調了長期承諾關系的優點。認為銀行會通過建立長期承諾機制來減少投資者、經營者和雇員之間的道德風險( Shleifer & Summers , 1988;Mayer , 1988 , Franks & Mayer , 1990; Irena Grosfeld , 1997 )。 對於金融中介有兩種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種方法視現存的金融中介為給定,認為公共政策的目標就是幫助現有的機構生存和興旺,把這種分析方法簡稱為機構觀;另一種分析方法則不同,視金融中介運作的功能為給定,並探索運作這些功能的最佳機構結構,這種方法稱為功能觀。 Jensen & Meckling(1976) , Leland& & Pyle(1977) , Greembaum & Higgins(1983) , Diamond & Dybvig(1986) , Black(1985) , Williamson(1985 , 1988) , Brennan(1993) , Cossin(1993) , Pierce(1991) 和 Scholes & Wolfson(1992) 都不同程度的論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但系統的論述金融中介的功能並把它提升到金融中介的功能觀層次的是 Bodie & Merton ( 1993 , 2000 )、 Merton & Bodie ( 1993 , 1995 )和 Merton(1995 )的分析。金融中介功能觀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中介理論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金融中介功能觀的核心內容可表述為: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亦即在地域和時間跨度上變化較小;機構的形式隨功能而變化,即機構之間的創新和競爭最終會導致金融系統執行各項職能的效率的提高。而且功能觀首先要問金融體系需要行使哪些經濟功能,然後去尋求一種最好的組織機構,而一種組織機構是否最好,則又進一步取決於時機和現有的技術( Merton , 1995 ;博迪, 2000 )。
當然,這里關注的焦點並不在於金融中介功能的具體內容,而是金融機構的動態變化。 Merton ( 1995 )承認,近年來,金融體系結構( Ross(1989) 把金融機構分為透明的各類證券市場、半透明的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不透明的傳統金融中介如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發生變化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新設計證券的大量涌現,計算機和電訊技術的進步也使得不同證券的大宗交易得以順利完成,部分原因是由於金融理論的重要進步,所有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結果,導致金融市場交易量大幅提高,從而替代了金融中介的某些職能。中介與市場在金融產品的提供上是競爭的,而技術進步與交易成本的持續下降加劇了這種競爭的強度。 Finnerty(1988,1992) 對金融產品創新的大量事件的考察表明,最初由中介提供的金融產品最終都走向了市場,這種範式隱含著:金融中介(特別是非透明中介如銀行)正在被金融市場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上述觀點對於金融中介總體來說是不成立的,中介除了提供定製的產品和服務的明顯功能以外,還具有重要的創造與檢驗新產品的潛在功能。 Merton 根據金融產品的性質對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作了具體「分工」。相比之下,金融市場傾向於交易標准化的或者說成熟的金融產品,這種金融產品能服務於大量的消費者,並在定價時能被交易所充分理解;而金融中介則更適合於量小的新金融產品,這些新產品一般而言是高度定做的,只針對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費者,因此信息也是完全不對稱的。中介和和市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中介通過創造出構成新市場基礎的產品和加大市場上已有產品的交易量來幫助市場成長。反過來,市場通過降低生產產品的成本幫助中介創造新的更加個性化的產品。當我們靜態地審視某一特殊產品的活動時,中介和市場的確是兩個相互競爭的制度。然而當我們動態地看待金融系統的演進時,兩者又恰恰是互補性的制度,在功能的發揮上彼此加強、相互促進。從這種意義上講, Merton 對金融中介理論的貢獻是真正具有建設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
功能需求的穩定性使 Oldfield & Santomero(1997) 認為金融服務,如發行、配置、支付、及融資,比提供服務的機構和滿足客戶要求所提供的特定產品都要穩定。 Eichberger & Harper ( 1997 )也為我們理解中介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新的視角。在他們看來,金融制度發展的特徵實際上就是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之間持續的競爭,金融制度演進的歷史也就成為人們試圖調和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競爭性關系的歷史。 Allen & Santomero (1998) 認為現有的文獻過分強調了中介在減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方面的作用。他們指出,中介是風險轉移的推進器和處理日益復雜的金融工具及市場難題的推進器( Facilitators )。同時指出,為參與金融活動提供便利是金融中介的一項重要服務。減少參與成本(即學習有效利用市場並日復一日地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的成本。)對理解已在金融市場發生了的變化是事關重要的。 Merton(1989) 增加了金融部門的另外一個功能。他認為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參與者之間分配風險的能力。在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於它們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風險的功能。金融中介可以通過動態交易戰略創造大量的合成資產。其業務日漸集中於風險的交易和各種金融合約風險的捆綁和拆分。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許多傳統的金融市場擴大了,新的金融市場產生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信息變得便宜和容易得到,但卻沒有伴隨著中介的減少。反而,金融市場廣度與深度的擴展卻是中介和企業增加運用這些金融工具的結果,也就是說,金融市場的擴大並沒有使人們對金融中介的依賴程度降低,反而,個人參與金融市場的方式急劇轉向通過各種中介。因此,傳統的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對此現象的解釋就存在問題。
針對銀行等金融中介業務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 (1998) 在歸納銀行新業務後認為,風險管理已經成為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業務。 Scholtens & Wensveen(2000) 則認為,風險管理從誕生起就是銀行的核心業務,銀行總是持有風險資產並管理它。而隨著銀行新業務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這一職能大大加強了。管理風險現在是,而且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計所在。依靠在信息生成和處理上的專業化以及分散個體信貸和期間風險,中介一直能夠吸收風險。針對金融中介職能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1998) 認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論視野過於狹窄,需要用風險管理和參與成本來解釋現代金融中介的存在。他們認為,在傳統的以銀行業為基礎的經濟中,金融市場的作用並不顯著,銀行管理風險的辦法是將風險跨期平滑化:在資金充裕的時候吸收大量短期流動性資產,而在資金短缺時用它們作為流動性風險的緩沖劑。但是,近 20 年來,金融市場的發展對銀行業形成的沖擊,使這種風險管理辦法難以為繼了。因為金融市場給投資者提供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因而使資金從銀行流入金融市場。為了生存,銀行不得不對其風險管理辦法動手術:銀行等金融中介繞開分業經營的限制,開拓新業務,進入新市場,進行金融創新,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向「全能銀行」轉變。這樣,與傳統的信貸業務比例下降相伴隨,銀行開始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進行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代理人的角色。參與成本可以解釋銀行的職能轉變。所謂參與成本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花在參與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 Allen & Santomero(1998) 指出,最近 20 年來,隨著人們特別是專業人士的單位時間收入的提高,他們花在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的機會成本大大增加了;二是指由於金融創新,金融工具越來越復雜,使得非金融從業人員了解金融風險交易和風險管理的難度也大大增加了。投資者學習某種金融工具需要花費固定成本,既然如此,雖然交易成本與信息成本可能已經大為下降,但由於伴隨著上述固定成本,投資者的最佳選擇仍然是只持有有限的資產( Brennan , 1975 ), King & Leape ( 1984 )提供了相應的經驗證據。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個人參與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為專業機構,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代理人們進行風險交易和管理,從而大大減少參與成本。在這里,金融中介的職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已不同於傳統的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職能了。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基本同意 Allen & Santomero ( 1998 )的觀點,但是認為他們的分析並不全面。盡管市場不斷向完美市場逼近,信息價格不斷下降,但不對稱信息和交易成本仍然是中介起作用的重要因素。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認為參與成本並不能很好地解釋金融業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巨大變化,諸如共同基金的發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廣泛使用。在他們看來,這些金融產品迅速發展的關鍵仍然是風險而不是參與成本,金融中介理論必須拓展其目前的研究邊界。應當放棄靜態的完美市場範式,採用更為動態的概念,金融中介理論應當包括金融創新的動態過程和在此基礎上的市場差異化。金融中介不是居於最終儲蓄者和投資者之間充當「代理人」,以減少像不對稱信息和參與成本之類的市場非完美性,而是一個獨立行事的市場主體。它能夠創造金融產品,並通過轉換財務風險、期限、規模、地點和流動性而為客戶提供增加值。因此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從而理應成為金融中介理論的核心。當然,價值增值是通過降低人們的參與成本和擴展金融服務來實現的。
基於此, Scholtens & Wensveen 的這種所謂的補充理論( amended theory )自然強調金融中介的顧客導向而不是信息不對稱。也就是說,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顧客出售金融服務並從中獲利的,而傳統理論所謂的節約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對稱以及參與成本等則屬於上述過程的伴隨效應( by-effect )。總之,這種補充理論與傳統理論相比,後者強調成本,而前者則強調價值;後者強調信息不對稱,而前者強調顧客導向(張傑 2001 )。

D. 有誰知道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代理人 工作內容是什麼 好做嗎

既然是代理,肯定是做業務

E. 分別說明有效市場假設,理性人假設和代理理論,並解釋

有效市場理論(EMH:EfficientMarketsHypothesis)是西方主流金融市場理論,又稱有效市場假設,該理論是預期學說在金融學或證券定價中的應用,是現代金融學理論的重要基石,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套利定價理論(APT)以及期權定價模型(OPT)都是在有效市場假設之上建立起來的。有效市場理論有四個假設前提:1、市場信息是被充分披露的,每個市場參與者在同一時間內得到等量等質的信息,信息的發布在時間上不存在前後相關性。2、信息的獲取是沒有成本或幾乎是沒有成本的。3、存在大量的理性投資者,他們為了追逐最大的利潤,積極參與到市場中來,理性的對證券進行分析、定價和交易。這其中有包括三點:第一,假設投資者是理性的,因此投資者可以理性評估資產價值;第二,即使有些投資者不是理性的,但由於他們的交易隨機產生,交易相互抵消,不至於影響資產的價格;第三,即使投資者的非理性行為並非隨機而是具有相關性,他們在市場中將遇到理性的套期保值者,後者將消除前者對價格的影響。4、投資者對新信息會做出全面的、迅速的反應,從而導致股價發生相應變化。有效市場理論的內容在上述的前提條件下,有效市場理論的主要內容包括:1、在證券市場上,信息以隨機的、獨立的方式進入市場,面對剛公布的新信息,價格調整通常是獨立進行的。證券價格的變動是市場對各種信息做出的反映,因此價格的每次變動也是獨立的,與前一次價格變化沒有聯系。2、市場存在著眾多投資者基於利潤最大化的目的,他們能各自獨立地對證券價格進行理性的分析和評價。3、投資者面對新信息,能夠迅速、准確地調整價格反映新信息對價格產生的影響。由於投資者能夠迅速、准確地調整價格,市場對新信息的反映速度足夠快,因此投資者不能獲得非正常報酬,而只能賺取風險調整的平均市場報酬率。這樣,如果在一個證券市場中,證券價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能獲得或利用的信息,每一種證券的價格永遠等於其投資價值,那麼就稱這樣的市場為有效市場。

F. 有沒有人有 讓·梯若爾《公司金融理論》中文版 pdf-急求啊!!

現在還需要嗎

G. 如何理解「利益相關者理論是代理理論的必要結果」

理解「利益相關者理論是代理理論的必要結果」
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基礎是公司的規模龐大,對社會的影響很普遍,因此公司不但要對股東負責,而且還應該對更多的社會部門履行受託責任。
1.利益相關者理論是代理理論的必要結果,因此是一種更適合將公司理論概念化的方式。
2.經過適當的修訂,代理理論最多也只是相關利益者理論的一種狹義形式。
3.代理理論隱含的關於人的行為和動機沖突的假設是矛盾的。
4.所有的關於公司的理論都必須支持一個隱含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它包括某種基本權利、原則,以及對人的行為的假設,這些假設可能需要對其他傳統公司理論進行修改,甚至重新構思。
從長遠來看,代理理論的最終目標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實踐結果是一致的。
利益相關者管理理論是指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為綜合平衡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而進行的管理活動。利益相關者包括公司股東、雇員、供應商、客戶、債權人、公司附近的社區以及公眾,甚至有極端擁護者以為還應該包括環境、動物物種以及人類的後代。

H. 代理理論與利益相關者理論比較各自優缺點是什麼

委託代理理論和利益相關者理論,初看起來,並並具有很強的相關性。但深入思考起來,確實是宿根交錯。 委託代理理論主要是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的契約關系,代理人拿了委託人的錢,根據契約理應按照委託人的最大化利益行事,而基於自利的假設,代理人往往會按照自己的最大化利益行事,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利益相關者理論則主要是說,行為主體應該綜合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而行事。如果把行為主體聚焦為企業,則二者的不同點主要如下: 1、對於企業宗旨的假設不同。委託代理理論最基本的假設是企業(包括各級管理人員)都應該為股東服務,企業經營結果最終受益(承擔)主體只有股東。其中蘊含的假設即是,公司經營的宗旨就是為了賺錢,獲得資本增值,這體現了企業的經濟性特徵。而利益相關者理論則認為,企業運營過程中不僅應該考慮股東利益,還應該綜合考慮員工、社區、消費者、合作方、供應商、甚至競爭對手的利益。其中,蘊含的假設是,企業的宗旨是為社會體系中的相關方提供價值增值,這充分體現了企業的社會性,甚至政治性。 2、契約的性質不同。委託代理理論中,股東和經營者之間的契約多為顯性的經濟契約關系。而委託代理理論中,企業和利益相關方之間的契約多為隱性的、並且很大程度上是心理上的契約關系。 3、關於人性的假設不同。委託代理理論研承了經濟學的基本假設,即人生來就是自私自利的。而利益相關者理論則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企業和人的利他特徵。前者是亞當斯密所謂的「無形之手」揮動的基礎,而後者則是所謂「和諧社會」發展的原動力。

閱讀全文

與公司金融代理人理論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美圈控股集團董事長 瀏覽:460
創始股份截止 瀏覽:162
外匯論文 瀏覽:412
車貸金融公司顯示風控 瀏覽:434
珠海銀隆股東 瀏覽:179
比亞迪金融有限公司怎麼樣啊 瀏覽:8
2016年7月港元匯率 瀏覽:184
小米貸款人工認證不過 瀏覽:436
寧波銀行嘉興分行理財好嗎 瀏覽:83
支付寶穩健型理財產品是什麼 瀏覽:553
廣州騰信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521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股東 瀏覽:79
恆升集團董事長是誰 瀏覽:118
上海發貴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638
河南農信貸款 瀏覽:936
金融機構上市公司合作 瀏覽:576
銀行理財基金到期怎樣贖回 瀏覽:928
法蘭克福外匯交易市場 瀏覽:390
建行理財子基金運營崗 瀏覽:507
理財通余額怎樣增加貨幣基金 瀏覽: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