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金融是服務行業
要解答這個問題,首先整明白什麼是服務行業這個概念——所謂服務行業是指從事商品迴流答通的行業,也就是從事非商品生產和商品加工的行業。
而金融行業從事的是貨幣流通的行業。那麼,由此可知,金融行業屬於服務行業,而非其他行業。
㈡ 金融保險是不是屬於服務產業
一般來說,為工農業服務的職業都是服務行業,具體來說,學校、醫院是公益單專位,屬政府是管理部門,不是服務行業。醫院很特殊,是公益,又是企業,還想公益化、還想企業化,是「多性人」,但成熟的社會中,它應該是公益部門。金融是流通服務工作,保險是基本生存保障工作、救濟工作,它們是服務行業,服務產業。但在過去的計劃經濟時期、和將來社會高級發展時代,它們具有社會管理職能,不僅僅是服務職能。現在階段是兩種、多種社會形態交匯階段,也是社會管理職能、管理技術、管理手段、管理素質、管理隊伍不發達階段。
㈢ 金融行業是屬於什麼行業
所謂金融,簡單的講就是資金的融通,就是研究錢與錢之間的關系,嚴格定義見下:
金融是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廣義的金融泛指一切與信用貨幣的發行、保管、兌換、結算,融通有關的經濟活動,甚至包括金銀的買賣,狹義的金融專指信用貨幣的融通。
金融的內容可概括為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存款的吸收與付出,貸款的發放與回收,金銀、外匯的買賣,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保險、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結算等。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主要有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還有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投資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證券、金銀、外匯交易所等。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企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租賃業和典當業。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指標性是指金融的指標數據從各個角度反映了國民經濟的整體和個體狀況,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晴雨表。壟斷性一方面是指金融業是政府嚴格控制的行業,未經中央銀行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隨意開設金融機構;另一方面是指具體金融業務的相對壟斷性,信貸業務主要集中在四大商業銀行,證券業務主要集中在國泰、華夏、南方等全國性證券公司,保險業務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風險性是指金融業是巨額資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其任何經營決策的失誤都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效益依賴性是指金融效益取決於國民經濟總體效益,受政策影響很大。高負債經營性是相對於一般工商企業而言,其自有資金比率較低。
㈣ 金融為什麼是屬於服務行業這么說跟不好聽,是嗎
第一產業是農業,第二產業是工業,第三產業就是服務業,金融是第三產業,所以就是服務業,沒毛病~~!
㈤ 金融行業都包括什麼行業
私人銀行服務的內容非常廣泛,資產管理服務、保險服務、信託服務、稅務咨詢和規劃、遺產咨詢和規劃、房地產咨詢等。每位客戶都有專門的財富管理團隊,包括會計師、律師、理財和保險顧問等。一般來說,私人銀行為客戶配備一對一的專職客戶經理,每個客戶經理身後都有一個投資團隊做服務支持;通過一個客戶經理,客戶可以打理分布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基金市場和房地產、大宗商品和私人股本等各類金融資產。
用戶要開設私人銀行服務客戶必須擁有至少100萬美元以上的流動資產,而一般而言客戶存入的資金介於200至500萬美元之間。許多擁有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富豪往往需要使用超過1個私人銀行服務。
中國私人銀行在 2007 年正式起步。2007年3月,中國銀行與其戰略投資者蘇格蘭皇家銀行合作在北京、上海兩地設立私人銀行部。隨後,花旗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外資銀行相繼跟進,開設私人銀行業務。截至 2010 年年底,國內共有 16 家銀行在 22 個城市開設了超過 150 家私人銀行網點,客戶數超過 2 萬,管理資產規模超過 3 萬億元。
2007年3月28日,中國銀行私人銀行部成為國內首家設立私人銀行部的中資銀行。2009年7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全國的范圍內開放私人銀行牌照的申請,允許建立私人銀行專營機構。銀監會只給工農交三家銀行發過私人銀行牌照,且只針對上海設立的私人銀行管理總部。
上海協進教育集團攜手法國蔚藍海岸大學隆重推出EIPB項目,擁有完整的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的課程體系與實踐指南。幫助學生應根據自身職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實現管理金融資產、提升投資策略等專業能力。同時提高服務意識,降低職業風險,實現與國際領先的財富管理私人銀行的金融行業的無縫對接。
㈥ 金融業是第幾產業
金融業 旅遊 餐飲
希望採納
㈦ 金融行業 服務行業,區別是
金融行業跟人服務行業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服務行業可以說是像餐廳服務員這種,而金融行業可能說是像會計以及證券分析師這種
㈧ 我們常說的金融服務業是指金融和服務兩個行業還是服務業一個行業比如銀行也是服務行業>
金融來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自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
金融服務提供者指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務的一成員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金融服務提供者」一詞不包括公共實體。「公共實體」指一成員的政府、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機關,或由一成員擁有或控制的、主要為政府目的執行政府職能或進行的活動的實體,不包括主要在商業條件下從事金融服務提供的實體;或在行使通常由中央銀行或貨幣管理機關行使的職能時的私營實體。
㈨ 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區別:
區別:
(1)金融服務業的營立資金和權益資金的比不同
(2)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的專比很高
(3)社會效屬應大,具有傳染性。
名詞釋義:
金融服務業即從事金融服務業務的行業。我國金融服務業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四個分支:銀行,證券,信託,保險。金融、保險業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業、其他非銀行金融業和保險業等。金融服務業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貸、社會資金收縮、擴放,金融領域消費的管理和設計,對金融產品設計,對消費支付方式提供和創新,金融服務業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