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怎麼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
首先、要減少政府採取干預政策時獲得的收益。在中央政府層面:建議完善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制度減少政府因財力不足而干預金融的情況,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劃清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做到財權與事權,權利與義務的對等;建議國家應允許條件較為成熟的地區,放行地方政府債券,為地方政府開辟合法的融資渠道,滿足基礎設施建設的龐大資金需求;建議解決我國司法獨立方面存在的問題,防止地方政府權力過大,責任不足造成的過度干預司法的行為,同時提高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追回不良貸款的效率。金融機構方面:強化自身造血功能,完善內部控制及糾錯機制,提高抗干擾能力,確保系統規范、順暢和高效運轉。地方政府方面:改變官員政績考核機制,由原先的單一的以GDP增長為基礎的晉升激勵轉向對社會公正、民眾福利、環境保護等綜合指標考核的激勵機制,如將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作為政府工作重點之一,列入政績考核指標。
其次、要減少不良貸款損失。在中央政府層面:應建設和完善以政府誠信為核心,面向企業、個人、覆蓋社會經濟生活各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應完善以投資擔保公司為主體的信用擔保體系。地方政府方面:要憑借天然公權力,藉助當地的公檢法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工作,加大對金融機構在債權保全、資產接收、資產處置等環節的政策支持,敦促有關部門簡化手續,減免稅率,積極支持金融機構盤活不良貸款,減輕其在追債過程中耗費的時間和人力成本;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杜絕地方政府自身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幫助企業逃廢債務等行為。金融機構方面:應積極引入社會信用體系及定期維護,引入信息挖掘技術,擴大信貸徵信系統信用信息范圍和含量,進一步提升系統的信用預警作用,為銀行防範信貸風險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應積極探索小額貸款管理辦法;行業協會應定期組織信貸風險評價經驗交流,通過相互交流信貸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趨勢,從信貸全過程監控角度探討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方法。
再次、要減少政府在改善金融環境上的投資並提高通過金融生態環境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減少並非指純粹的投資額度上的減少,而是「同時」,即改善金融環境應注重效率,由麥金農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論,緩解金融抑制的基礎是政府首先需要有穩定的財政能力,由於政府本身資金並不充裕,因此改善金融環境的資金並非越多越好,而應注重效率,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強政府與金融機構間的溝通走訪,促進信息交換,改善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從而提高投資效率;政府應多引進金融咨詢服務業,了解如何有效率的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滿足金融機構的長期經營發展需求;改善金融環境,吸引轄區外金融資源進入轄區投資,促進金融集聚區的形成。金融機構方面:加大對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工作的研究的投入,創新金融產品,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加強行業分類管理,防止同質化惡性競爭。
最後、提高地方政府以及金融機構均採取合作策略時獲得的超額收益。中央政府方面:應放寬地方金融准入控制權,調動地方政府發展金融的積極性,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以及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求,從而形成良性互動。地方政府方面:提高政府行政運作透明度,完善市場公平競爭制度建設;強化政府的服務功能,通過調查了解當地優勢產業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求,有針對地推出相關政策,加強產業、研究所、高校、金融機構間的聯系,培育市場為主體的金融資本配置制度,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和降低信息搜集成本;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共同培育符合我國經濟轉型產業結構調整的多元化金融市場,擴寬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減少地方政府改革壓力和成本,同時也讓民間資本有償承擔金融風險,從而建立起多元化的經濟結構相適應的金融組織結構。金融機構方面:積極主動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創新重大項目的信貸方式和管理方法,實行跟蹤管理,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提供有效服務;提高金融企業經營狀況信息透明度,善於引用研究所、高校對當地產業和全國各地經濟發展研究成果,更好的契合當地產業、企業的需求,服務於當地實體經濟發展。
② 掛職與借調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掛職是組織部門有計劃、按程序進行的,掛任職務都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經過正規的組織程序進行任命或者選舉,它是幹部培養的一個重要途徑。
掛職是人事關系留在原單位,到別的部門去有個位置去鍛煉或體驗,一段時間再回到原單位工作。借調也是人事關系留在原單位,人去別的單位去工作,但不一定在回原單位來。
就是說,掛職可以「上掛」,比如基層公務員到上級機關、乃至中央和國家部委掛職;也可以「下掛」,則反之。另外還有橫向交流掛職,即在同等級別的單位,這種情況還包括對口、共建單位等。
借調,是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而採取借調工作人員的形式。通常由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簽訂借調合同。合同中一般應明確規定被借調者的人數,借調事由,借調期限,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般來說,被借調者在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與借調單位職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屬被借調單位編制,如遇調資、提職、職稱評定則享受被借調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借調合同期滿,被借調者仍回原單位工作。借調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公務員法》指出,掛職和調任、轉任一樣,是公務員法定的一種內部交流方式。不過,實際上,掛職人員並不局限於公務員。按照規定,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
③ 金融機構與政府部門有哪些關系
國家政策對於金融機構的經營和發展會產生重要影響,金融機構有必要把政府部門作為一個市場來考慮,並制定以公共關系為主要手段的營銷策略,以保護自身合法經營,消除意料之外的政策風險。
④ 遼寧省金融幹部到政府部門掛職鍛煉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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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政府機關掛職是什麼意思
政府機關掛職就是在不改變幹部行政關系的前提下,委以具體的職務到其他地方,培養鍛煉的一種臨時性任職行為。
國家行政機關有計劃的選派在職國家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擔任一定職務,培養鍛煉一段時間的臨時性任職。
掛職是組織部門培養後備幹部的一個途徑,由所在單位推薦或徵求所在單位意見,經上級組織部批准並安排,所掛職單位不得推脫。內定接班人的事業大事,不會讓無乾的人任意干擾。
按照規定,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可以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掛職鍛煉。
也就是說,掛職可以「上掛」,比如基層公務員到上級機關、乃至中央和國家部委掛職;也可以「下掛」,則反之。另外還有橫向交流掛職,即在同等級別的單位,這種情況還包括對口、共建單位等。
(5)金融機構和政府人員掛職交流擴展閱讀:
掛職鍛煉的特點:
1、掛職鍛煉帶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計劃性,在什麼時候、選派什麼人到什麼地方和單位去掛職鍛煉以及讓公務員掛什麼職、鍛煉的時間多長等問題,都是由機關決定並與接受掛職人員的單位事先協商做好計劃而組織實施的。
2、掛職鍛煉的時間一般是一至兩年,時間過長會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安排,時間過短則有可能達不到鍛煉的目的。對掛職鍛煉的去向范圍規定的是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3、要弄清楚掛職不是「鍍金」,而是鍛煉。但當前,不但掛職者個人,即便選派掛職人員的單位,大多將掛職等同於提拔升遷的跳板。
因而,有必要明確掛職在提拔條件中到底應該占據多大的權重;其次,對掛職幹部的管理主體要明確。掛職幹部名義上仍然屬於派出單位,但派出單位在管理上往往鞭長莫及,而接收單位又出於多種原因不願意管,這就出現了管理的真空。
⑥ 金融與政府的關系
政府和市場關系,這是中國金融改革中經常被提起的問題,但是到現在為止沒有看到一個很明確的思路,到底在金融領域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繫到底如何?政府哪些事情該做,哪些事情不該做?
在中國接近25年改革過程中,我們在其他的各個方面,總體來說改革的政策、實踐基本上是成功的。但是我覺得我們金融體系是一個例外。講金融領域當中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個話題是從哪裡開始呢?是從國際研究開始。這個國際研究當中,研究了銀行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這對我本人有很大的啟發。我首先介紹一下國際的研究,然後談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中的兩個,一個是政府直接經營金融資產,政府在金融市場當中是一個直接市場參與者,他的負面作用是什麼?第二,政府在金融體系監管方面它所發揮的功能以及產生的負面影響。第三,想談一下我個人的看法,為了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為了推動中國金融市場的我們應該做哪些事情。
剛才我提到的市場研究,由四個金融學家研究了世界上的國有銀行,他們的樣本包括世界上92個國家(拉博塔等),在2002年發表的。這4個人中間有一個作者是核心人物,這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人物。因為他的名字比較吃虧,所以被排在最後。我的名字用漢語拼音也比較吃虧,因為是X。這項研究中,一個主要的人物是是Cherber,他是美國興起的一個經濟學家,據說將來也有希望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他的研究有幾個趨勢,是兩大趨勢。第一個趨勢是過去幾十年中間,政府在各國所佔的比重越來越下降,從1970年他們研究的92個國家當中,政府擁有60%的銀行股份,到了1995年的時候,這個比重已經降到42%。下降了10多個百分點。據他們估計,如果把研究的樣本往後拉,拉到今年9月份,政府在各國銀行擁有的股份會繼續降低,這是一個統計的趨勢。第二,國有銀行一般都集中在欠發達國家,集中在產權保護薄弱的國家,集中在政府對經濟有比較強的干預的國家。經濟越不發達,銀行國有程度越高。他們最重要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把金融體系的發展和經濟的發展與銀行國有程度做了一個統計分析,這個統計分析發現金融體系的發展,經濟和生產力的增長與銀行的國有程度成反比,這是這項研究當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也就是說一個銀行的國有程度越高,這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就越不發達,經濟的發展速度慢。生產力的提高就越慢。這個結論是什麼呢?銀行的國家所有制實際上對國家的金融發展、經濟發展有負面作用。這四位學者進一步分析為什麼國家要擁有銀行?
這里學術界提出兩個假說,發展經濟說。持有這種說法的學者認為,在落後國家由於私人信用的缺失使得市場機構無法承擔發展金融的任務,這時候不得不用國家信用代替私人信用,推動國家發展。第二個假說是由科爾曼提出的,他是一個匈牙利籍的美國經濟學家,因為提出了計劃經濟下國有體制預算的約束而享有盛名。科爾曼說國家控制企業以及國家控制銀行並不是為了發展經濟而是為了提供就業和補貼,用就業和補貼換取政治上的支持甚至賄賂,這就是科爾曼提出的政治動機說。這就是美國學者檢驗了兩種不同的假說,認為他們的實際結果傾向於支持後者。如果發展經濟說是能夠成立的話,我們應該發現在發展中國家,凡是國有銀行投入比較高的,經濟和生產力的增長應該也比較高,但是他們的實證結果是在國有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他們的發展都慢於私人銀行佔主導地位的國家。因此傾向於這實際上是非經濟的、非商業的。這個研究使我們想到金融領域中間,在發展我國金融事業當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繫到底是什麼關系?這個問題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不是一個問題。在發達的經濟發展國家,政府的決策非常清晰,他不參與金融業的日常操作,他所起的作用只是為了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非常堅固的法制監管環境,有非常好的制度基礎,這個關系在發展中國家在中國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因為在我們這里,政府是市場的參與者,我們國家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大多數到現在為止仍然是國有企業,政府又是市場的組織者,我們的深交所、上交所都是國營單位。
政府又是市場的監管者,我們所有的監管機構甚至人民銀行都從屬於行政,它是行政體系中的一部分。為什麼研究這個問題呢?研究這個問題就是要看國家到底在哪些方面可以起到推動金融市場發展功能,在哪些方面國家的過多捲入實際上阻礙了我國金融市場發展。這里就要談到金融市場最基本的功能是什麼?金融市場最基本的功能,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不是融資而是為了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定價,以便於全社會在價格的指導下進行資源的配置。這是金融市場的最基本功能。從這個最基本的功能出發,我們要看一下國家在哪些方面促進了金融市場在這些功能方面的發揮,在哪些方面阻礙了金融市場這一基本功能的發揮。我剛才講到今天要談的是兩塊,一塊是國家直接在金融市場中作為一個參與者,他作為一個游戲者,他會有哪些後果。後果實際上我們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了,就是國家直接經營金融資產,效率低下。
⑦ 銀行幹部在政府部門掛職期滿可轉公務員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公務員任職的問題。
我的看法如下——
1、一般來說,銀行幹部的身份屬於企業身份;
2、銀行幹部因為特殊事項在政府部門臨時掛職,僅僅是業務需要,掛職期滿,應當回到銀行單位,不太可能轉公務員;
3、如果銀行的幹部,原本就是事業單位編制或者公務員編制,僅僅是工作需要臨時在銀行任職,後來因為工作需要,在政府部門掛職,掛職期滿,仍然是公務員,並不是轉公務員。
4、如果銀行的幹部在政府部門掛職期間,通過組織部門的考察、選拔、考試、公示程序,可以成為公務員。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⑧ 央企職工到政府機構掛職有什麼好處
央企職工到政府機構掛職的好處是:現在都提倡從基層做起,才有鍛煉價值,才能真正熟悉地方工作。這也是培養後備骨乾的一個舉措。另對本人也是一種政治資本。
《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明確指出,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其中,《公務員法》第六十四條又明確指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據此規定,也就是說國企幹部只要達到一定級別(起碼相當於科級以上領導),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擔任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變身份變為公務員。
(8)金融機構和政府人員掛職交流擴展閱讀: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忠於憲法,模範遵守、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
2、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3、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清正廉潔,公道正派;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5、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守法治,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
⑨ 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從事公務的人員的區別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性質是黨政機關,位在三會(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之上。
除總行部分職位招錄納入國考外,其餘全部是內部人事司自行統一組織全國招錄。
人行總行是公務員編制
通過國考統一招錄,各分支機構全部是參公管理的行員編制,出發點一是保持央行獨立性,二是為內部員工謀福利。
人行分支機構不歸地方政府管,垂直系統。
人行分支機構員工雖然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但會進行集中大型招聘,進入後也屬銀行正式工,待遇自然也不會差。
人行待遇怎樣?
首先人民銀行行員制大多地方的工資比一般的公務員工資高,由於沒有公務員的政策限制,地方人行職工的待遇中績效工資空間較大,受政策限制較少,這也是人行目前待遇普遍高於公務員的主要原因,同時人民銀行的考試壓力相比公務員較小,相比商業銀行競爭較大,往年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總招3000+人,報名人數破8W萬。所有有意向參加人民銀行招聘的同學要及早准備,錢多活少離家近,高薪體面無壓力的工作一定不要錯過。
中國人民銀行招聘對象既包括應屆生,也包括社會人員。詳細地說,包含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當年畢業生,以及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延緩派遣的前兩年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畢業生)、具有2年以上商業性金融機構、經濟部門或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社會在職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