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的市場准入條件都有哪些這些條件對保險業的經營有什麼意義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時承諾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從具體內容可以看出,我國的承
諾充分考慮了我國金融服務業的發展水平、目前實際開放狀況以及WTO對成員國的
要求,入世承諾和金融服務業開放的影響是在可控范圍之內的。當然,由於不同行業
的承諾水平不同,影響也會不同。
開放對銀行業的影響要比證券業和保險業大
與證券業和保險業相比,我國銀行業的競爭力要強一些,做出了開放度較高的承
諾,因此影響可能會更大一些,這些影響將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管理體制和經營決策機制方面,我國的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存在較大的弱勢。與國外銀行相比,長期的壟斷經營和政府對其經營的過多干涉,使
我國的商業銀行管理體制僵化,經營決策缺少自主性和靈活性,活力不足,市場競爭
能力相對較弱。
二是因為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銀行的業務單調,利潤來源渠道
狹窄,不像外資銀行那樣囊括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等業務,通過業務之間的優
勢互補、滿足客戶的多元化需求來吸引客戶。
三是我國銀行在中間業務方面的競爭力明顯不足,而外資銀行的中間業務則已經
發展得非常成熟了。雖然經過多年的發展,國內商業銀行的服務網路已經非常健全,
在人民幣存貸款業務上,外資銀行要想分得一杯羹極其困難,但是,縱觀目前外資銀
行的業務構成,傳統的銀行業務所佔比例已經很小,其利潤只構成總利潤很小的一部
分,相反,以傳統業務為平台,中間業務已經成為銀行利潤的大頭。因此,外資銀行
將會棄短就長,在中間業務上與國內商業銀行一拼高下。
四是外幣業務。經過多年的發展,在外匯業務中,外資銀行已經占據了較大份額
,現在外匯業務已全面放開將可能使其佔有更大的份額。
五是人才的爭奪。由於外資銀行的待遇普遍高於國內商業銀行,在優厚薪水和良
好個人發展前景的吸引下,國內商業銀行的人才流失現象將加劇,這也會進一步削弱
其競爭力。
國外證券經營機構的進入將推動我國證券業的重組
對證券業來說,由於對證券業開放所做的承諾比較有限,對國外證券經營機構的
進入有嚴格限制,因此不會對國內證券經營機構構成整體上的威脅,短期內國內證券
經營機構受到的沖擊會較小。但是,由於被允許通過設立合營公司從事國內證券業務
,市場中將會增添許多新的競爭對手,國內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所以,雖然證券
業的有限開放不會對我國構成實質性的威脅,但從個體上來看,國外證券經營機構的
進入必將改變我國證券市場的結構,加劇國內的競爭,推動證券業的重組高潮,對國
內證券經營機構個體的生存形成強有力的挑戰。
當然,外國證券經營機構的有條件進入也為我們提供了較好的機會,有利於我們
加強與國外同行的合作,促進國內證券經營機構個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業務創新步伐
,加快國際化步伐,盡早適應國際通行的法律體系和市場規則,從而提高在新環境下
的競爭能力。
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後的主要著力點可能會是開拓市場,從而使市場規模擴大
在保險業方面,外國保險公司的大舉進入將會使我國面臨較大沖擊。但是,我國
保險業的實際發展水平和市場准入條件將會對這些沖擊起到一定的緩沖作用,同時還
可能為國內保險業的發展提供較好的發展機會。一方面,在我國,對包括外資企業在
內的所有保險公司均採取嚴格的監管模式,市場准入的門檻很高,如對申請開業的保
險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遠高於一般國家的要求;國外保險公
司要申請進入中國市場,最少需要具有30年以上的連續經營歷史,總資產不低於5
0億美元,在中國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等。另一方面,由於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時間較
短,保險市場的發育很不充分,外國保險公司的進入對現有市場的分割將不是主要問
題,相反,其進入的主要著力點可能會是開拓市場,將市場做大,從而與國內保險公
司形成共同促進與發展的局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什麼叫市場准入機制
一、http://ke..com/view/198455.htm
市場准入
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
簡介
市場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在國際貿易方面兩國政府間為了相互開放市場而對各種進出口貿易的限制措施,其中包括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准許放寬的程度的承諾。
市場准入原則:世貿體制所要求的市場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預見的和不斷擴大的市場准入。所謂有保障、可預見和不斷擴大的市場准入就是強調市場准入的信息必須是公開的、持續的和具有約束性的。世貿成員國通過降低關稅提供市場准入的承諾以及減少非關稅壁壘的承諾都必須按減讓時間表兌現。根據《關貿總協定1994》第28條,一旦承諾關稅水平,在未與主要貿易夥伴進行補償談判前不得再提高。市場准入原則對有關信息的公開性、持續性和約束性的要求是非常明確的。
市場准入原則
WTO一系列協定或協議都要求成員分階段逐步實行貿易自由化,以此擴大市場准入水平,促進市場的合理競爭和適度保護。主要表現在:
1.《1994年關貿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即降低關稅和取消對進口的數量限制,以允許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與國產品進行競爭。這些逐步開放的承諾具有約束性,並通過非歧視貿易原則加以實施,而且一成員要承諾不能隨意把關重新提高到超過約束的水平,除非得到WTO的允許。
2.其他貨物貿易協議也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如《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將現行的對農產品(新聞,行情)貿易的數量限制進行關稅化,並承諾不再使用非關稅措施管理農產品貿易和逐漸降低關稅水平;這類協議還包括《海關估價協議》、《貿易的技術性壁壘協議》、《動植物檢疫協議》等。 3.《服務貿易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服務市場,即在非歧視原則基礎上,通過分階段談判,逐步開放本國服務市場,以促進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間的競爭,減少服務貿易及投資的扭曲,其承諾涉及商業服務、金融、電訊、分銷、旅遊、教育、運輸、醫療與保健、建築、環境、娛樂等服務業。
4.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的其他基本原則,即各成員還可利用爭端解決機制,解決在開放市場方面糾紛和摩擦,積極保護自己;同時,貿易體制的透明度也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
二、這里講的也非常詳細
http://wiki.mbalib.com/wiki/Market_Access
❸ 市場准入原則的定義是什麼
市場准入原則:世貿體制所要求的市場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預見的和不斷擴大的市場准入。所謂有保障、可預見和不斷擴大的市場准入就是強調市場准入的信息必須是公開的、持續的和具有約束性的。世貿成員國通過降低關稅提供市場准入的承諾以及減少非關稅壁壘的承諾都必須按減讓時間表兌現。根據《關貿總協定1994》第28條,一旦承諾關稅水平,在未與主要貿易夥伴進行補償談判前不得再提高。市場准入原則對有關信息的公開性、持續性和約束性的要求是非常明確的。
市場准入原則
WTO一系列協定或協議都要求成員分階段逐步實行貿易自由化,以此擴大市場准入水平,促進市場的合理競爭和適度保護。主要表現在:
1.《1994年關貿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即降低關稅和取消對進口的數量限制,以允許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與國產品進行競爭。這些逐步開放的承諾具有約束性,並通過非歧視貿易原則加以實施,而且一成員要承諾不能隨意把關重新提高到超過約束的水平,除非得到WTO的允許。
2.其他貨物貿易協議也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如《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將現行的對農產品(新聞,行情)貿易的數量限制進行關稅化,並承諾不再使用非關稅措施管理農產品貿易和逐漸降低關稅水平;這類協議還包括《海關估價協議》、《貿易的技術性壁壘協議》、《動植物檢疫協議》等。 3.《服務貿易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服務市場,即在非歧視原則基礎上,通過分階段談判,逐步開放本國服務市場,以促進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間的競爭,減少服務貿易及投資的扭曲,其承諾涉及商業服務、金融、電訊、分銷、旅遊、教育、運輸、醫療與保健、建築、環境、娛樂等服務業。
4.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的其他基本原則,即各成員還可利用爭端解決機制,解決在開放市場方面糾紛和摩擦,積極保護自己;同時,貿易體制的透明度也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
❹ 金融服務業開放或超市場預期嗎
新一輪金融開放版圖已經成型。根據最近財經高官的表態以及金融監管部門日前披露的今年工作重點任務,以銀行業、證券基金業和保險業為代表的金融服務行業的開放將成為2018年金融開放的重頭戲。與此同時,境內外股票市場、債券市場雙向開放以及資本項目可兌換也將在年內穩步推進,但會相對審慎。
按照目前的路線圖,金融服務業的開放程度將大幅提升,甚至超出市場預期。而金融市場雙向開放也將在今年漸次推進。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7日撰文稱,穩步推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證券市場雙向開放。繼續推進境內股票、債券市場開放,完善「債券通」,研究「滬倫通」,支持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改革完善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匯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在更大空間配置資產的便利性,擴大境內商品期貨等衍生品市場對外開放。
❺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❻ 市場准入的主要內容
WTO一系列協定或協議都要求成員分階段逐步實行貿易自由化,以此擴大市場准入水平,促進市場的合理競爭和適度保護。主要表現在:
1.《1994年關貿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即降低關稅和取消對進口的數量限制,以允許外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與國產品進行競爭。這些逐步開放的承諾具有約束性,並通過非歧視貿易原則加以實施,而且一成員要承諾不能隨意把關重新提高到超過約束的水平,除非得到WTO的允許。
2.其他貨物貿易協議也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市場。如《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將現行的對農產品(新聞,行情)貿易的數量限制進行關稅化,並承諾不再使用非關稅措施管理農產品貿易和逐漸降低關稅水平;這類協議還包括《海關估價協議》、《貿易的技術性壁壘協議》、《動植物檢疫協議》等。
3.《服務貿易總協定》要求各成員逐步開放服務市場,即在非歧視原則基礎上,通過分階段談判,逐步開放本國服務市場,以促進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間的競爭,減少服務貿易及投資的扭曲,其承諾涉及商業服務、金融、電訊、分銷、旅遊、教育、運輸、醫療與保健、建築、環境、娛樂等服務業。
4.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的其他基本原則,即各成員還可利用爭端解決機制,解決在開放市場方面糾紛和摩擦,積極保護自己;同時,貿易體制的透明度也有利於擴大市場准入。
❼ 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區別:
區別:
(1)金融服務業的營立資金和權益資金的比不同
(2)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的專比很高
(3)社會效屬應大,具有傳染性。
名詞釋義:
金融服務業即從事金融服務業務的行業。我國金融服務業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四個分支:銀行,證券,信託,保險。金融、保險業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業、其他非銀行金融業和保險業等。金融服務業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貸、社會資金收縮、擴放,金融領域消費的管理和設計,對金融產品設計,對消費支付方式提供和創新,金融服務業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務手段。
❽ 金融服務業如何劃分可抵扣與不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根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27條,用於免徵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❾ 如何分析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異同
1、金融服務業與一般產業的異同之處:
(1)金融服務業的資產回負債表中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答有極高的比率;
(2)金融服務業的營運資本規模是其自有權益資本的十幾、幾十倍,甚至更高;
(3)金融服務業的風 險性很高,同時對整體經濟產生較強的聯動作用;
(4)金融中介機構受到政府的嚴格監管; (5)金融服務業的目標同樣是追求利潤。
2、金融服務業即從事金融服務業務的行業。我國金融服務業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四個分支:銀行,證券,信託,保險。金融、保險業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業、其他非銀行金融業和保險業等。金融服務業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貸、社會資金收縮、擴放,金融領域消費的管理和設計,對金融產品設計,對消費支付方式提供和創新,金融服務業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