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區別
典當類似於古代的當鋪,但是現在典當有的也從事了金融行業了,貸款也做
小額貸款是信貸公司或是一些銀行分支機構,金融公司成立的以貸款為主的業務,有小額貸款,企業貸款等等
應該說有政府扶持小額貸款的,新聞里你應該也經常有看到;而典當行業在現在社會可能比較少,在人們眼裡可能典當行業就是那種專坑人的當鋪,
比較好的貸款企業就有平安信貸, 中國比較大的典當行就有華夏典當行,寶瑞通典當行等等
市面上出現的那些小廣告好多都是騙子,先騙你交利息的,要不就是放高利貸的,真的要貸款的話可以去那些正規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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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金融牌照有哪些類型
1、商業保理公司
商業保理公司是經過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專門從事應收賬款融資的機構。由於當前國內供應鏈金融主要以應收賬款融資為主,所以目前這個牌照在供應鏈金融行業使用最多。
適用的范圍:對於供應鏈交易貿易項下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轉讓融資,還可以對買方破產或者嚴重拖欠進行擔保(這個擔保業務在國內沒有適用所以場景)。
2、融資租賃公司
融資租賃公司是經過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專門從事固定資產融資的企業。目前融資租賃公司介入供應鏈金融的不少,基本都是另外再單獨成立保理公司進行做業務。但是做融資租賃的從業人員還是停留在傳統信貸的多,缺少對供應鏈金融的理解。
所以融資租賃公司做供應鏈金融做好的不多。傳統的供應鏈金融還是停留在應收賬款融資和存貨融資,其實企業生產經營設備融資也是供應鏈金融不可或缺的。供應鏈金融就是要解決企業采購、生產、銷售、物流等端到端的金融需求。
3、小額貸款公司
近幾年小貸公司的業務做的不怎麼樣,但是小貸公司的牌照還是挺好的,因為它是所有類金融牌照里可以直接發放貸款的牌照。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修改的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對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做出規定,對於主要開展短期過橋、資金拆借的小貸公司影響很大。目前小貸公司做供應鏈金融業務的不多,未來一些有實力的小貸公司可能會轉型供應鏈金融業務。
適用范圍:供應鏈上的存貨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固定資產抵押融資、直接貸款、經過批准可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這些業務都可以做。在供應鏈金融領域,適用的范圍還是相當的廣。
4、典當公司
一說起典當公司,就想起了過去的當鋪。沒錯,現在的典當公司就是過去的當鋪。專門通過當資產實現融資。目前典當公司介入供應鏈金融的不多。大多數還都是做短期拆借、不動產抵押、金銀典當等業務。
適用范圍:供應鏈上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存貨質押融資、票據質押、房地產抵押,這些業務都可以做。
5、融資擔保公司
融資擔保公司,是指融資擔保公司為被擔保人借款、發行債券等債務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司。
根據2017年6月21日《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條例》的規定,沒有經過金融監管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擔保業務,所以供應鏈金融企業想為供應鏈上的企業提供增信服務,必須要取得這個牌照。
適用范圍:主要為供應鏈上的企業融資及非融資提供增信服務。包括企業信用不足,在金融機構准入門檻不夠的時候提供增信服務,還有一些投標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關稅保證等非融資需要擔保的情形。
⑶ 金融分為幾大類做什麼則是最好的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將金融業企業分為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四大類。其次,將貨幣金融服務分為貨幣銀行服務和非貨幣銀行服務兩類,將其他金融業分為金融信託與管理服務、控股公司服務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業三類。
最後,按經濟性質將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企業劃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將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及典當行;將資本市場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證券業金融機構;將保險業金融企業劃為保險業金融機構;將其他金融業企業分為信託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
⑷ 請問專業人士,小型金融公司包括哪些典當公司算不算
不算!
典當行是否屬於金融企業?是否適用金融企業的稅收政策,長期以來業界內一直存在疑問和爭議,國家的稅收政策也似乎莫衷一是。
典當行的行業定位也即當前典當行的法律地位,是典當行比較關切問題之一,也是分析典當行是否屬於金融企業的關鍵所在。目前,有人認為典當行是金融機構,有人認為典當行是特殊的工商企業,有人認為典當行是金融企業,還有的人認為典當行是服務業,等等。典當行究竟應定位為何種行業呢?以下對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加以梳理,分析典當行的變遷,確定典當行的行業定位。
1996年4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下發<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6]119號),並頒布了《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典當行是以實物佔有權轉移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的特殊金融企業。根據銀發[1996]119號文件內容可以看出當時典當行具有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核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頒發的《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顯然此時期典當行既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又是特殊金融企業。
2000年6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原國家經貿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典當行業監管職責交接的通知》(銀發[2000]205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為適應我國經濟和金融改革發展的需要,規范典當行的管理,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對典當行監管體制進行改革,取消典當行金融機構的資格,將原由人民銀行監管的典當行業做為一類特殊的工商企業,交由國家經貿委統一歸口管理。」
2001年8月8日,原國家經貿委根據典當行發展的情況,制訂並頒布了《典當行管理辦法》(國家經貿委令第22號)。200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後,典當行的監管劃歸商務部負責。
2005年2月9日,商務部公安部聯合頒布了現行的《典當管理辦法》。
根據前述通知和規定可知,典當行移交給原國家經貿委以後,典當行被取消了金融機構的資格,之後的《典當行管理辦法》和《典當管理辦法》均將典當行稱為「專門從事典當活動的企業法人」,沒有延續《典當行管理暫行辦法》中的「特殊金融企業」稱謂。因此,此時的典當行根據「交接通知」內容屬於「特殊的工商企業」。
分析至此,我們首先需要弄清楚什麼是「特殊的工商企業」。我們知道,工商企業指從事產品生產和提供服務活動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特殊的工商企業,只能說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工商企業。典當行作為特殊的工商企業,是由其特殊性決定的,其特殊性應該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一、典當行可以作為非金融機構從事動產質押、財產權利質押和房地產抵押典當貸款業務;其二、典當行質押動產涉及治安管理由公安機關作為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關於典當行業監管職責交接的通知》將典當行界定為「特殊的工商企業」,但問題是「特殊的工商企業」的概念過於籠統和寬泛,導致了當前典當行對自身行業定位和法律地位的混亂認識,進一步導致了典當行對有關政策規定的無所適從。在將典當行籠統定位為特殊的工商企業前提下,典當行所從事的典當行的准確行業定位更值得探討。明確了典當行的行業定位,就能明確典當行的法律地位。
根據2003年5月14日《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三次產業劃分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03〕14號),可以發現工商企業是一個橫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概念。根據工商企業的定義顯然典當行屬於第三產業中的商業類企業。無論是工商業、還是商業,都是屬於產業概念,而不是行業概念,也就是說對典當行屬於「特殊的工商企業」的定位,是一個產業定位,而不是行業定位。作為改革開放後恢復並取得長足發展的典當行,不能僅用一個籠統的產業概念來定位,需要有明確的行業定位才能適應當前典當行的發展現狀。
雖然國家沒有專門下文對典當行規定其行業定位,但是我們可以援引其他相關政策規定來分析典當行的行業定位問題。
2002年9月12日,國家統計局下發的《關於貫徹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准(GB/T4754-2002)的通知》(國統字[2002]044號)及其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明確將「典當」分類在J門類(金融業)、71大類(其他金融活動)、715中類和7150小類(典當),對該類的說明是「指以實物質押的放款活動」。2011年8月16日,國家統計局頒布的《關於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國統字〔2011〕69號),進一步將「典當」分類在J門類(金融業)、66大類(貨幣金融服務)、663中類(非貨幣銀行服務)、6633小類(典當),對該類的說明是「指以實物、財產權利質押或抵押的放款活動」。至此對於典當行的行業定位分析已很明確,不論是新版還是舊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均一致將典當分類為金融業。既然典當屬於金融業,那麼從事典當行務的特殊工商企業典當行必然屬於金融企業。
綜上所述,對於當前典當行的行業定位可以得出以下肯定結論:第一、典當行屬於特殊的工商企業;第二、典當行不屬於金融機構,屬於金融企業。
典當行不屬於金融機構而屬於金融企業,需要對二者進行區分。金融機構和金融企業是兩個相互交叉的概念。在我國,具有《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的實體組織才屬於金融機構,不具有《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而從事金融行業的實體組織只能屬於金融企業。金融機構的外延較窄,政策要求比較嚴格,金融企業的外延相對寬泛。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屬於金融機構的不一定是金融企業,屬於金融企業的不一定是金融機構。比如:中國人民銀行是金融機構,但是它不是金融企業而是國家行政機關;各類商業銀行即是金融機構也是金融企業;典當行和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金融企業,但不是金融機構。
金融公司,也稱財務公司,資金的籌集主要靠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票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也從銀行借款,但比重很小。匯集的資金是用於貸放給購買耐用消費品、修繕房屋的消費者及小企業。金融公司分為銷售金融公司、消費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類。
典當行亦稱典當公司或當鋪,是主要以財物作為質押進行有償有期借貸融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設立典當公司依據《典當管理辦法》,需要經過商務部門審批。
⑸ 現在的擔保公司,投資公司,小貸公司,民貸公司,典當行具體區別在哪,包括資金來源,業務范圍,業務流程
1、擔保公司,具體是做企業或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起中間擔保身份作用。擔保公司如果在某家銀行有授信額度,必須向該行所在地分行機構交納一定的保證金方有資格向客戶及銀行提供這種中間擔保服務。保證金一般由擔保公司機構的公司帳戶劃向銀行的固定的企業存款,以凍結的方式存在當地分行機構。一般為該擔保公司的股份里撥出一部分做為某個銀行的保證金,如擔保期間,發生客戶違約則由向其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公司先支付這部分罰金先扣繳給銀行。
業務主要是,中小企業貸款,商業貸款,個人客戶,二手房貸款,抵押貸款,消費貸款,車貸和房貸,等一些法律允許范圍內的貸款中間擔保服務
2、投資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集中資產」是證券投資公司背後的核心含義。在投資公司所建立起來的證券組合之中,每個投資者按照投資數額比例享有對資產組合的要求權。這些投資公司為小型投資者們提供了這樣一種機制:他們可以組織起來,以獲得大規模投資所帶來的好處。
3、小貸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與銀行相比,小額貸款公司更為便捷、迅速,適合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與民間借貸相比,小額貸款更加規范、貸款利息可雙方協商。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財務准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小額貸款公司本身並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對象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業務雖具有「短、頻、快」的特點,貸款高效、靈活、門檻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小企業和農戶融資難的問題,也有助於引導民間借貸行為走向規范化、陽光化。但在小額貸款公司數量爆炸式增長的背後,其面臨的一些問題和掣肘也越來越突出地表現出來。
4、民貸公司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即: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則視為高利貸,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國家逐步放開了民間小額信貸的限制,並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間信貸產業得以快速發展。
5、典當行
典當行,亦稱當鋪,是專門發放質押貸款的非正規邊緣性金融機構,是以貨幣借貸為主和商品銷售為輔的市場中介組織。因其在世界各主要國家的歷史上均曾存在過,故不同民族的語言都用固定的詞彙予以表達。
典當行亦稱典當公司或當鋪,是主要以財物作為質押進行有償有期借貸融資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典當公司的發展為中小企業提供快捷、便利的融資手段,促進了生產的發展,繁榮了金融業,同時還在增加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以物換錢是典當的本質特徵和運作模式。當戶把自己具有一定價值的財產交付典當機構實際佔有作為債權擔保,從而換取一定數額的資金使用,當期屆滿,典當公司通常有兩條營利渠道:一是當戶贖當,收取當金利息和其他費用營利;二是當戶死當,處分當物用於彌補損失並營利。
典當行作為一種既有金融性質又有商業性質的、獨特的社會經濟機構,融資服務功能是顯而易見的。融資服務功能是典當公司最主要的,也是首要的社會功能,是典當行的貨幣交易功能。此外典當公司還發揮著當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當行還有其他一些功能,諸如提供對當物的鑒定、評估、作價等服務功能。
⑹ 小額貸款公司與典當行的區別
小額貸款公司與典當行的區別如下:
1、監管部門不一樣
小額貸款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典當行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 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2、服務對象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主要適用於個人和家庭的日常消費支付與轉賬。客戶可以通過個人網上銀行服務,完成實時查詢、轉賬、網上支付和匯款功能。個人網上銀行服務的出現,標志著銀行的業務觸角直接伸展到個人客戶的家庭PC桌面上.方便使用,真正體現了家庭銀行的風采。
典當行主要針對企業與政府部門等企事業客戶。企事業組織可以通過企業網上銀行服務實時了解企業財務運作情況,及時在組織內部調配資金,輕松處理大批量的網上支付和工資發放業務,並可處理信用證相關業務。
3、對信息的使用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是信息的創造者,而典當行是信息的使用者。
4、培養目標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從比較基礎的會計學原理開始,到中等難度的成本會計、管理會計、會計電算化、審計、審計案例分析、經濟法等,再到比較深奧的稅法、財務管理、高級成本會計、高級管理會計等課程。另外會學一些在內容上有交叉的其他專業的基礎專業課,比如統計學。
而典當行主要學習財務、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財務、金融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財務、金融問題的基本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典當行
網路-小額貸款公司
⑺ 典當行,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這幾類金融與非金融機構自己的發展前景!
圖個安逸,去典當行,想投機學歪門邪道,去擔保公司,想學習民間融資,去小額貸款公司,最後你說的村鎮銀行,我不知道什麼意思是合作聯社,還什麼,如果是合作聯社,或者郵儲,還是農行,我無可厚非告訴你,去你所說的村鎮銀行,畢竟算是規范的正兒八經銀行工作~!
⑻ 典當與小額貸款的區別有哪些
典當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的區別比較多,首先,我們來看兩者的定義。
典當行是指專門發放質押貸款的借貸融資性質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以貨幣借貸為主和商品銷售為輔的市場中介組織,它的業務非常廣泛,而且操作流程也非常便捷,比如:房產典當融資、汽車典當融資、股票典當融資、民品(珠寶、玉石、黃金、鑽石、首飾、手錶、奢侈品等)典當融資、藝術品典當融資和其它財產權利的典當融資等都可進行。
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從事民間貸款的機構,有信用貸款,也有抵押貸款,它與商業銀行、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信託公司這種可以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公司在定義和經營范圍都有所不同。
它們兩者的區別主要有:
1.兩者的經營模式不同。
典當行:資料要求簡單、放款時間快。一般只要質押物手續齊全,三兩天就可以拿到錢,但典當行融資成本普遍較高,比小額貸款公司利率高;
小貸公司:一般發放小額貸款,有抵押貸款,也有信用貸款。小貸公司不吸收存款,且門檻較低,可以沒有抵押物。
2.兩者的注冊要求不同。
典當行注冊資本的規定比較詳細,要求比較嚴格,要求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小額公司的注冊資本一般要求不得低於1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