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機構的伺服器必須保證連續工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你好,基本措施有:
1. 多購買幾台伺服器做為備用。
2. 用多台伺服器組集群。
3. 做一套高效實用的災難恢復方案。
② 將軍澳機房託管哪些金融機構的伺服器
香港伺服器託管嗎?我們有直營自建機房
③ 金融機構應從()管理的角度
金融機構應從(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對各項金融業務進行系統性的洗錢風險評估。
④ 夏季機房降溫用什麼方法最有效
機房降溫通常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機房整體降溫,可以使用望爾大功率的工業移動冷氣機可以使機房內的溫度快速降下來,因為其使用的特性,使得在製冷過程中形成空氣迴流,送冷氣排熱氣,這樣使整個機房降溫達到高效降溫。
二是局部降溫,根據望爾工業移動冷氣機的特性,直接進行集中性的點對點式降溫。根據機房內設備的大小,選擇對應的冷氣機機型進行局部降溫。
⑤ 機房管理辦法
一、機房日常運維管理
1、運維人員每天在8:30到達機房進行設備巡檢,每天17:30下班後再次進行設備巡檢,並在《設備日巡檢記錄表》中進行記錄。如發現異常情況,需立即上報機房主管人員,並聯系相關產品服務商獲取技術支持。
2、對任何異常情況及其處理操作應在事件單中被記錄,為日後的問題管理提供依據。
3、機房運維人員每天上、下午均應合理安排時間在機房查看設備運行狀態,包括內存、硬碟、CPU等系統資源狀態,如出現資源運行異常,應查看相關系統設備運行進程並轉入事件管理流程進行處理。
4、保持機房整潔、衛生。所有設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將任何廢棄物品留在機房內。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機房的物品不得私自帶走。
二、機房網路安全管理
1、新購置的設備,在安裝、使用前應當認真經過安檢。使用之前採取防止病毒感染措施,試運行正常後,再投入正式運行。
2、機房設備嚴禁連接互聯網。
3、對於網路設備和伺服器,要制定不同的用戶賬號,賦予不同的用戶操作許可權,並予以登記、備案。禁用guest賬戶,刪除伺服器中的多餘的、過期的以及共享的賬戶。必須定期統計相關信息和操作狀況,並向上級領導。
4、設置登錄伺服器的操作超時鎖定,超過10分鍾不操作即鎖定,需要重新認證後登錄。
5、系統中所涉及的涉密伺服器、終端、以及應用程序的本地登錄和遠程登錄必須進行用戶身份鑒別,並與安全審計相關聯,保證系統內安全事件的可查性。
6、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進行滲透測試,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病毒。
7、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防病毒教育。
8、網路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9、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檢測必須指定專門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負責;負責人員必須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定期採用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的檢測工具對系統進行安全性檢測,檢測工具和版本應及時更新。對於發現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從系統軟體開發商和應用軟體開發商獲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如安裝補丁軟體、制定新的安全策略、升級病毒庫等。
三、機房硬體設備安全管理
1、機房運維人員必須熟知機房內設備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規則,特別是對伺服器、交換機進行熟悉操作,做到及時維護。
2、應定期檢查、整理設備連接線路,定期檢查硬體運作狀態(如設備指示燈、儀表),定期調閱硬體運作自檢報告,從而及時了解設備運作狀態。
3、禁止隨意搬動設備、隨意在設備上進行安裝、拆卸硬體、或隨意更換設備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體復位。
4、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如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應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准確的配置。
5、對會影響到全局的硬體設備的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准備,才能進行硬體設備的更改。
6、對重大設備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和調整,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設備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准備,必要時需要先准備好後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7、不允許任何人在伺服器、交換設備等核心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對核心伺服器和設備進行調整配置。
8、硬體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填寫好《硬體設備維修故障登記表》,詳細填寫故障狀況及故障原因,並報修,故障處理結束後,因填寫處理情況及結果,交由上級驗收、簽字後,存檔備查。
9、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硬體和固件應到具有涉密信息系統數據恢復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10、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設備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最終去向。
四、機房軟體安全使用管理
1、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台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並納入資產管理。
2、妥善保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資料。
3、根據操作說明,正確使用各類應用軟體。
4、須安裝非專用軟體,須經上報並檢測、辦理安裝使用備案手續。
5、軟體必須由專人來保管,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軟體私自拷貝、隨意向外傳播。
6、任何在用軟體的升級均需主管人員書面批准。
五、機房資料、文檔和數據安全管理
1、資料、文檔、數據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硬碟、軟盤、光碟、磁帶、帶存儲功能的設備等涉密信息存儲介質應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
3、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他無關人員。
4、對於牽涉到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工作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檔、資料或者查詢相關和數據的,應由機房相關負責人代為查閱,並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5、重要資料、文檔、數據應採取對應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密、存儲和備份。對於加密的數據保證其還原行,防止遺失重要和數據。
6、嚴禁使用計算機、終端機、網際網路為無關人員查詢、調閱涉密數據;存有秘密信息的磁碟、光碟,嚴禁外借、復制;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網路入口及口令。
7、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和使用的保密筆記本上交,並遞交在調離後一定期限內不失密泄密的保證書。
8、發現失、泄密現象,要及時上報。
9、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涉密信息存儲介質在進行報廢處理時,應進行信息消除或載體銷毀處理,所採用的技術、設備和措施應符合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機房保安管理
1、中心機房應採取有效的門控措施,並裝備「三鐵一器」。
2、出入機房應注意鎖好防盜門。對於有客人進出機房,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3、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要保證伺服器、交換機等設備控制台的密碼處於鎖定狀態。
4、運維人員要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登記制度,不得邀請無關人員到機房參觀,外單位系統、線路維護人員要進入機房需提前與管理人員聯系,批准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進入,並填寫《人員出入登記表》。
5、外來人員進入必須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
6、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漏給其他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泄漏保安信息的情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7、機房人員對機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8、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
9、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七、機房用電安全管理
1、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人員應經常學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備、UPS設備。
3、機房人員應定好UPS放電計劃,對UPS的放電時長做出准確的評估,並做出更換或修復UPS計劃報告相關人事。
4、運維人員定期檢查UPS各項運行參數、負載、電池容量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5、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並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嚴禁把電源排插散落在地。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機房內的電源開關、電源插座要明確標出控制的設備。
6、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上級主管批准,並在保證線路的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7、在發生市電報警要盡快趕往機房查看,並通告相關人員。事件處理完後,應及時復位市電報警設備。
8、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當需要發電機發電時,應計算好機房用電功率合理選擇發電機型號發電,嚴禁發電超負載供電。
9、定期(不長於三個月)對供電設施進行檢測與檢修,保障供電正常。
八、機房空調管理
1、為保證設備良好的工作環境,應保持合適的機房溫度和濕度,機房溫度應保持在22℃--26℃,機房濕度應低於70%。
2、空調運行時,巡檢人員按時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3、定期進行空調機的清理,防止因散熱不良造成空調的工作異常。
4、配備備用電風扇,以防止空調出現故障時機房溫度的快速上升。定期進行備用電風扇可用性檢查。
5、每年春秋換季期對空調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保養,確保機組的正常運行。
6、每天巡檢一次,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如發現故障應及時上報。夏季要提高巡檢頻率,每天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7、機房維護人員應懂得進行一些必要的空調降溫手段,以便在出現溫度升高的狀況下能通過輔助手段降低溫度上升的速度。
九、機房消防安全管理
1、機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消防設備應放在顯眼易取之處,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
3、每日對火災重大風險點如蓄電池組進行巡檢,檢查內容包括電池是否漏水,有無發熱異常,電極觸點是否連接正常。
4、插座及蓄電池附近不得擺放紙箱、說明書等易燃物品。
5、應定期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6、嚴禁在機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如因線路或其他原因引起明火,應及時撥打119和通知相應負責人迅速解決問題。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狀態,保證消防設備可用性。
十、機房應急響應
1、機房停電時,UPS設備將為機房設備提供電力支持,但UPS能夠提供的電力有限,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在停電時,有簡訊報警機制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應馬上通知機房主管人員,並在一小時內趕回機房。
機房維護人員積極配合主管人員協調各供電電路運維方及時檢查處理市電迴路故障。
按照《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只保留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對其餘設備進行關閉。
當UPS電力不足時,應及時關閉所有設備,避免突然斷電造成的系統設備故障。
2、當機房溫度升高時,為保護各設備,需要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達到溫度閾值時,應有簡訊通知機制通知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一小時內到場,馬上啟用備用電風扇。
當機房溫度超過28℃時,維護人員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並積極協調空調維護商盡快處理。
在溫度超過35℃時,可以根據《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關閉非基本設備,只提供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
當機房溫度超過40℃時,應當關閉所有系統設備運行。
3、火災不像供電及空調故障那樣存在一段緩沖期去處理或減少影響,對無人值守機房來說一旦發生火災,勢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對於機房火災應當是預防為主,因此必須重視每日的蓄電池組巡檢。當機房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思想原則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有報警機制通知到所屬地區消防部門,並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及主管人員。並根據預先制定的火災發生時聯系人目錄通知到位。
到場後立即斷開電源,防止由於電源引起的火情進一步擴大。
尋找安全的地點監控火情,並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應對火災。
4、設備發生故障時,使用備用設備替換現有設備,並保證新設備配置和用戶密鑰與舊設備一致、保證新設備配置和數據與舊設備一致。
5、傳輸線路幹路發生故障時,請及時聯系網路供應商,對線路進行檢測維修。
6、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請況時,及時向主管人員匯報,並與相關技術人員聯系,採取妥當的應急辦法進行應急處理。
⑥ 機房管理制度詳細版
一、機房日常運維管理
1、運維人員每天在8:30到達機房進行設備巡檢,每天17:30下班後再次進行設備巡檢,並在《設備日巡檢記錄表》中進行記錄。如發現異常情況,需立即上報機房主管人員,並聯系相關產品服務商獲取技術支持。
2、對任何異常情況及其處理操作應在事件單中被記錄,為日後的問題管理提供依據。
3、機房運維人員每天上、下午均應合理安排時間在機房查看設備運行狀態,包括內存、硬碟、CPU等系統資源狀態,如出現資源運行異常,應查看相關系統設備運行進程並轉入事件管理流程進行處理。
4、保持機房整潔、衛生。所有設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將任何廢棄物品留在機房內。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機房的物品不得私自帶走。
二、機房網路安全管理
1、新購置的設備,在安裝、使用前應當認真經過安檢。使用之前採取防止病毒感染措施,試運行正常後,再投入正式運行。
2、機房設備嚴禁連接互聯網。
3、對於網路設備和伺服器,要制定不同的用戶賬號,賦予不同的用戶操作許可權,並予以登記、備案。禁用guest賬戶,刪除伺服器中的多餘的、過期的以及共享的賬戶。必須定期統計相關信息和操作狀況,並向上級領導。
4、設置登錄伺服器的操作超時鎖定,超過10分鍾不操作即鎖定,需要重新認證後登錄。
5、系統中所涉及的涉密伺服器、終端、以及應用程序的本地登錄和遠程登錄必須進行用戶身份鑒別,並與安全審計相關聯,保證系統內安全事件的可查性。
6、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進行滲透測試,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布病毒。
7、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防病毒教育。
8、網路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9、病毒檢測和網路安全檢測必須指定專門的技術和管理人員負責;負責人員必須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定期採用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的檢測工具對系統進行安全性檢測,檢測工具和版本應及時更新。對於發現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從系統軟體開發商和應用軟體開發商獲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如安裝補丁軟體、制定新的安全策略、升級病毒庫等。
三、機房硬體設備安全管理
1、機房運維人員必須熟知機房內設備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規則,特別是對伺服器、交換機進行熟悉操作,做到及時維護。
2、應定期檢查、整理設備連接線路,定期檢查硬體運作狀態(如設備指示燈、儀表),定期調閱硬體運作自檢報告,從而及時了解設備運作狀態。
3、禁止隨意搬動設備、隨意在設備上進行安裝、拆卸硬體、或隨意更換設備連線、禁止隨意進行硬體復位。
4、禁止在伺服器上進行實驗性質的配置操作,如需要對伺服器進行配置,應在其他可進行試驗的機器上調試通過並確認可行後,才能對伺服器進行准確的配置。
5、對會影響到全局的硬體設備的更改、調試等操作應預先發布通知,並且應有充分的時間、方案、人員准備,才能進行硬體設備的更改。
6、對重大設備配置的更改,必須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經過討論確認可行後,由具備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更改和調整,並應做好詳細的更改和操作記錄。對設備的更改、升級、配置等操作之前,應對更改、升級、配置所帶來的負面後果做好充分的准備,必要時需要先准備好後備配件和應急措施。
7、不允許任何人在伺服器、交換設備等核心設備上進行與工作范圍無關的任何操作。未經上級允許,不得對核心伺服器和設備進行調整配置。
8、硬體設備出現故障時,應填寫好《硬體設備維修故障登記表》,詳細填寫故障狀況及故障原因,並報修,故障處理結束後,因填寫處理情況及結果,交由上級驗收、簽字後,存檔備查。
9、存儲過涉密信息的硬體和固件應到具有涉密信息系統數據恢復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10、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設備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最終去向。
四、機房軟體安全使用管理
1、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台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並納入資產管理。
2、妥善保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資料。
3、根據操作說明,正確使用各類應用軟體。
4、須安裝非專用軟體,須經上報並檢測、辦理安裝使用備案手續。
5、軟體必須由專人來保管,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軟體私自拷貝、隨意向外傳播。
6、任何在用軟體的升級均需主管人員書面批准。
五、機房資料、文檔和數據安全管理
1、資料、文檔、數據等必須有效組織、整理和歸檔備案。
2、硬碟、軟盤、光碟、磁帶、帶存儲功能的設備等涉密信息存儲介質應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
3、禁止任何人員將機房內的資料、文檔、數據、配置參數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給其他無關人員。
4、對於牽涉到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碼、資料、文檔等必須妥善存放。外來工作人員的確需要翻閱文檔、資料或者查詢相關和數據的,應由機房相關負責人代為查閱,並只能向其提供與其當前工作內容相關的數據或資料。
5、重要資料、文檔、數據應採取對應的技術手段進行加密、存儲和備份。對於加密的數據保證其還原行,防止遺失重要和數據。
6、嚴禁使用計算機、終端機、網際網路為無關人員查詢、調閱涉密數據;存有秘密信息的磁碟、光碟,嚴禁外借、復制;不得向無關人員提供網路入口及口令。
7、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和使用的保密筆記本上交,並遞交在調離後一定期限內不失密泄密的保證書。
8、發現失、泄密現象,要及時上報。
9、不再使用或無法使用的涉密信息存儲介質在進行報廢處理時,應進行信息消除或載體銷毀處理,所採用的技術、設備和措施應符合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
六、機房保安管理
1、中心機房應採取有效的門控措施,並裝備「三鐵一器」。
2、出入機房應注意鎖好防盜門。對於有客人進出機房,機房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負責客人的安全防範工作。最後離開機房的人員必須自覺檢查和關閉所有機房門窗、鎖定防盜裝置。應主動拒絕陌生人進出機房。
3、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要保證伺服器、交換機等設備控制台的密碼處於鎖定狀態。
4、運維人員要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登記制度,不得邀請無關人員到機房參觀,外單位系統、線路維護人員要進入機房需提前與管理人員聯系,批准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進入,並填寫《人員出入登記表》。
5、外來人員進入必須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其行為安全。
6、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保安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漏給其他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保安信息保密。對於遺失鑰匙、泄漏保安信息的情況即時上報,並積極主動採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7、機房人員對機房保安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8、絕不允許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機房任何設備。
9、出現機房盜竊、破門、火警、水浸、110報警等嚴重事件時,機房工作人員有義務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協助處理相關的事件。
七、機房用電安全管理
1、機房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機房人員應經常學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機房應安排有專業資質的人員定期檢查供電、用電設備、UPS設備。
3、機房人員應定好UPS放電計劃,對UPS的放電時長做出准確的評估,並做出更換或修復UPS計劃報告相關人事。
4、運維人員定期檢查UPS各項運行參數、負載、電池容量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5、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並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嚴禁把電源排插散落在地。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機房內的電源開關、電源插座要明確標出控制的設備。
6、在使用功率超過特定瓦數的用電設備前,必須得到上級主管批准,並在保證線路的保險的基礎上使用。
7、在發生市電報警要盡快趕往機房查看,並通告相關人員。事件處理完後,應及時復位市電報警設備。
8、在外部供電系統停電時,機房工作人員應全力配合完成停電應急工作。當需要發電機發電時,應計算好機房用電功率合理選擇發電機型號發電,嚴禁發電超負載供電。
9、定期(不長於三個月)對供電設施進行檢測與檢修,保障供電正常。
八、機房空調管理
1、為保證設備良好的工作環境,應保持合適的機房溫度和濕度,機房溫度應保持在22℃--26℃,機房濕度應低於70%。
2、空調運行時,巡檢人員按時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及時調整處理,並做好記錄。
3、定期進行空調機的清理,防止因散熱不良造成空調的工作異常。
4、配備備用電風扇,以防止空調出現故障時機房溫度的快速上升。定期進行備用電風扇可用性檢查。
5、每年春秋換季期對空調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保養,確保機組的正常運行。
6、每天巡檢一次,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如發現故障應及時上報。夏季要提高巡檢頻率,每天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7、機房維護人員應懂得進行一些必要的空調降溫手段,以便在出現溫度升高的狀況下能通過輔助手段降低溫度上升的速度。
九、機房消防安全管理
1、機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機房內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規則,了解消防設備操作原理、掌握消防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2、消防設備應放在顯眼易取之處,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消防系統工作狀態、設備位置。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必須取得主管領導批准。工作人員更應保護消防設備不被破壞。
3、每日對火災重大風險點如蓄電池組進行巡檢,檢查內容包括電池是否漏水,有無發熱異常,電極觸點是否連接正常。
4、插座及蓄電池附近不得擺放紙箱、說明書等易燃物品。
5、應定期消防常識培訓、消防設備使用培訓。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應即時採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6、嚴禁在機房內吸煙和使用明火,如因線路或其他原因引起明火,應及時撥打119和通知相應負責人迅速解決問題。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狀態,保證消防設備可用性。
十、機房應急響應
1、機房停電時,UPS設備將為機房設備提供電力支持,但UPS能夠提供的電力有限,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在停電時,有簡訊報警機制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應馬上通知機房主管人員,並在一小時內趕回機房。
機房維護人員積極配合主管人員協調各供電電路運維方及時檢查處理市電迴路故障。
按照《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只保留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對其餘設備進行關閉。
當UPS電力不足時,應及時關閉所有設備,避免突然斷電造成的系統設備故障。
2、當機房溫度升高時,為保護各設備,需要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達到溫度閾值時,應有簡訊通知機制通知機房維護人員,維護人員一小時內到場,馬上啟用備用電風扇。
當機房溫度超過28℃時,維護人員應立即通知主管人員並積極協調空調維護商盡快處理。
在溫度超過35℃時,可以根據《基本業務服務設備列表》關閉非基本設備,只提供基本業務服務設備運行;
當機房溫度超過40℃時,應當關閉所有系統設備運行。
3、火災不像供電及空調故障那樣存在一段緩沖期去處理或減少影響,對無人值守機房來說一旦發生火災,勢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對於機房火災應當是預防為主,因此必須重視每日的蓄電池組巡檢。當機房發生火災時,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思想原則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具體如下:
有報警機制通知到所屬地區消防部門,並通知到機房維護人員及主管人員。並根據預先制定的火災發生時聯系人目錄通知到位。
到場後立即斷開電源,防止由於電源引起的火情進一步擴大。
尋找安全的地點監控火情,並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應對火災。
4、設備發生故障時,使用備用設備替換現有設備,並保證新設備配置和用戶密鑰與舊設備一致、保證新設備配置和數據與舊設備一致。
5、傳輸線路幹路發生故障時,請及時聯系網路供應商,對線路進行檢測維修。
6、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請況時,及時向主管人員匯報,並與相關技術人員聯系,採取妥當的應急辦法進行應急處理。
⑦ 金融機構風險為本管理原則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效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工作機制防範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貫徹執行家關信息系統管理律、規技術標准落實銀監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析及向本機構專門委員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相關管理信息;
(四)及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告本機構發重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審查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度報告;
(六)做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及其派機構做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業員進行信息系統關業務、技術安全培訓;
(九)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其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或其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戰略規劃、重項目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或其負責風險監督專業委員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定代表或主要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提供科技服務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合格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員應符合要求:
()具備良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專業知識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合格者崗;經考核適宜工作員應及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建立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關律規及規范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指信息系統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面影響全局或共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敏程度各集要素進行析評估並實施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員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授權
第十八條 境外設立我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境內設立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關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評估測試及進行修補更新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機房應符合家關計算機場、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性數據至少應達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C類機房標准數據機房應實行嚴格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自主知識產權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自主知識產權信息系統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電設備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設備應經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家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錯特性並配置適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網路應參照相關標准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產品熟性;網路設備線路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網管監測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產網路與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標准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領取、使用、修改、保管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效管理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資料庫採用適數據加密技術保護敏數據傳輸存取保證數據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程度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式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修訂省域數據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保存省域數據至少實現異數據實備份全性數據實現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存放按規定限保存調用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程形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及產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能影響客戶服務應適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指信息系統研發程組織、規劃、需求、析、設計、編程、測試投產等環節產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立項目工作組重項目應立項目領導組並指定負責項目領導組負責項目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組由業務員、技術員管理員組具體負責整項目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組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組負責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充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析基礎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測試環境保證測試完整性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直接使用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修補系統功能缺陷提高系統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員、技術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條 發程所涉及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員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具由相關負責簽字項目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指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程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環節產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離運行員應實行專職由其員兼任運行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操作維護員應按授權維護規程要求產狀態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維護應非工作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應符合要求:
()制定詳細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間操作范圍、內容、辦、命令及負責員等信息;
(二)提供見簡便操作菜單或命令信息系統啟或停止、運行志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程所現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維護應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統設備系統環境維護外軟體或數據維護必須通特定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數據應通櫃員終端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審計志等便維護審計;
(三)提供維護統計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變更應符合要求:
()制訂嚴密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各崗位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退案授權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確性、安全性合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真實位置內容形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效、全面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應保留初始版本所歷史版本保留所歷史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投產定期內應組織系統評價並根據評價及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機房環境設施實行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現故障應急處理流程預案實交易服務數據應實行24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信息系統造重經濟、聲譽損失重影響事件應即報並處理必要啟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條 外包風險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形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應根據風險控制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原則范圍認真析評估外包存潛風險建立健全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評估機制充審查、評估承包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委託經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相關專業經驗獨立機構完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承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識產權面義務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認識外包服務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直接間接影響並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風險控制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風險提高本機構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符合風險管理標准策略並應建立針外包風險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建立效聯絡、溝通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意外情況能夠實現承包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間斷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敏信息系統及其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客戶隱私數據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應遵守家關律規符合銀監關規定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批准並實施外包前報銀監及其派機構律規規定需要報告機構備案
⑧ 下面哪一個不是系統運行維護階段風險管理的工作內容
機構職責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和工作機制,防範和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下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落實銀監會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對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及時向本機構專門委員會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相關的管理信息; (四)及時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本機構發生的重大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年經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審查後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年度報告; (六)做好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做好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從業人員進行信息系統有關的業務、技術和安全培訓; (九)開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的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和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其他負責風險監督的專業委員會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為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人。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一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和監控,提供日常科技服務和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的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的合格人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的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經考核不適宜的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專業隊伍建設,建立人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和規范地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方面影響全局或共有的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的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的敏感程度對各個集成要素進行分析和評估,並實施有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然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生的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和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的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最小授權。 第十八條 在境外設立的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在境內設立的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成的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有關國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信息系統的評估和測試,及時進行修補和更新,以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機房應符合國家有關計算機場地、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國性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C類機房標准。數據中心機房應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不得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正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系統和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成果。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的電子設備的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的設備應經過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的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充足的容量和一定的容錯特性,並配置適當的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的網路應參照相關的標准和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和產品成熟性;網路設備和線路應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和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的網管中心,監測和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生產網路與開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無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過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有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的管理,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生成、領取、使用、修改、保管和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的有效管理,不得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和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和資料庫,採用適當的數據加密技術以保護敏感數據的傳輸和存取,保證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法生成、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感程度和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方式和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和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和修訂。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地保存,省域數據中心至少實現異地數據實時備份,全國性數據中心實現異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地存放,按規定年限保存,調用時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的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以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以及產生的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可能影響客戶服務時,應以適當方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研發過程中組織、規劃、需求、分析、設計、編程、測試和投產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成立項目工作小組,重大項目還應成立項目領導小組,並指定負責人。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小組由業務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小組人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的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小組負責人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和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可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出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分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和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的測試環境,以保證測試的完整性和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不得直接使用生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果修補系統的功能和缺陷,提高系統的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人員、技術人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分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方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回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一條 開發過程中所涉及的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人員的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出具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的項目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運行與維護過程中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分離,運行人員應實行專職,不得由其他人員兼任。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和操作。維護人員應按授權和維護規程要求對生產狀態的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他維護應在非工作時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運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詳細的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時間,操作范圍、內容、辦法、命令以及負責人員等信息; (二)提供常見和簡便的操作菜單或命令,如信息系統的啟動或停止、運行日誌的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過程中所有現象、操作過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對信息系統設備和系統環境的維護外,對軟體或數據的維護必須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和修改數據應通過櫃員終端,不得對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的日誌信息,包括交易日誌和審計日誌等,以便維護和審計; (三)提供維護的統計和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變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訂嚴密的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中各崗位的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和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和回退方案,無授權不得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方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的正確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的真實位置和內容,形成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有效、全面的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後應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歷史版本,保留所有歷史的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投產後一定時期內,應組織對系統的後評價,並根據評價及時對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機房環境設施實行日常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和預案,有實時交易服務的數據中心應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信息系統造成重大經濟、聲譽損失和重大影響事件,應即時上報並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一條 外包風險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時形成的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時,應根據風險控制和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的原則和范圍,認真分析和評估外包存在的潛在風險,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方評估機制,充分審查、評估承包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和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可委託經國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有相關專業經驗的獨立機構完成。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方在安全、保密、知識產權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分認識外包服務對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的直接和間接影響,並將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和風險控制之中。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生的風險,提高本機構對外包管理的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當符合風險管理標准和策略,並應建立針對外包風險的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方建立有效的聯絡、溝通和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在意外情況下能夠實現承包方的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不間斷的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敏感的信息系統,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數據的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銀監會的有關規定,經過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批准,並在實施外包前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報告的機構備案。
⑨ 求教網路專家:一個典型的機房(想問的是一些金融機構,比如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的一個支行或網點的機房)
路由器,防火牆,交換機,監控系統,UPS,空調。設備大致就這些,剩下的就是裝修建設的了,這方面裝修師傅都知道的,不用你操心。
⑩ 今夏高溫不斷,機房內是否會因此容易發生火災安全如何保障
一般來講,在炎熱的夏季,在空氣流通不暢的房間內,尤其是受到西曬的房間,溫度會比外界更高。確實是會因為高溫的影響增加火災的隱患。
對於機房來說,裡面密布著伺服器及相關設備,這些設備不僅本身價值昂貴,而且其存儲的數據和支持的服務價值更大。火災毫無疑問是一個很大的威脅,實際上溫度一般只要高於了25度,伺服器就有可能因為熱點的出現導致宕機的發生。所以實際上對於機房來說,預防火災和控制溫度是兩個同等重要的事情。
一個好的機房,除了要預防火災和控制好機房內的溫度,實際上為了避免因為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的侵襲,還必須有一定災難抵禦能力,防禦火災也是一樣。比如像成都西信中心這樣的大型IDC機房,如果建築物沒有一定的隔熱、耐火能力,那麼一個地方不幸著了火,周邊的地方也就一並糟了秧,到時候損失就沒法估量了。這樣子肯定是不行的。據了解,像西信這樣的IDC機房,其內部的耐火等級全部符合現行國家標准,機房門窗一律都是使用二級以上耐火等級材料。整體機房消防設施中辦公區和機房是分開的,機房消防系統使用通過消防部門驗收的大樓管網式氣體自動滅火消防系統,採用高靈敏度的煙霧探測系統,能在第一時間及時發現並火災隱患,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至於其他的噴淋系統、氣消系統等滅火系統自是不必說。
因為機房內部要控制溫度,所以機房總是會配備專門的空調設備,好的機房都是2套以上互為備用,夏天外界環境溫度要是實在太高了,還可以2套並用,進一步增加製冷量。所以對於一家好的機房來說,夏季高溫對機房的威脅大可不必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