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服務公司注冊要求
注冊設立的條件: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❷ 什麼是金融法金融又包括哪些法律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 金融法的主要內容金融市場准入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分別為(咨詢、服務業)10萬元、(商業零售業)30萬元和(生產經營業)50萬元不等。還沒有超過100萬的要求,但是,金融機構最低限額也要5000萬或者1億元人民幣,可見兩類公司准入條件差別之大。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❸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電子銀行服務協議》的內容有些什麼急急急急!!!!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電子銀行服務協議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規范雙方行為,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個人客戶(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下簡稱「乙方」)電子銀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服務,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如無特殊說明本協議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1.電子銀行:乙方建立的藉助於網際網路技術、電話等電子設備渠道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和金融交易服務的網路自動服務系統。
2.Ukey數字證書:指存放在USB KEY物理介質的客戶身份標識,並對客戶發送的網上銀行敏感信息進行數字簽名的電子文件。
3.動態口令:又稱動態密碼,是在客戶登錄時依據客戶私人身份信息並引入不確定因素產生隨機變化的口令,使客戶每次使用的密碼具有動態變化性和不可預知性。
4.電子銀行交易指令:指客戶以簽約賬(卡)號、用戶名、Ukey數字證書或動態口令以及相應密碼,通過電子銀行渠道向乙方發出的查詢、轉賬、投資理財和網上支付等請求。
5.卡摺合一戶:卡摺合一戶簽約電子銀行且選擇關聯憑證的,卡或折在網銀具有同等的功能及限額,客戶卡或折變更時,電子銀行自動更新賬(卡)號,並與原卡或折功能一致。
第二條電子銀行服務的開通及服務內容
1.網上銀行服務的開通及服務內容
甲方通過銀行網站登記甲方個人基本信息及賬戶信息,並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關操作後,自助開通網上銀行,成為網上注冊的網銀客戶。網上注冊的網銀客戶可享受的服務包括:賬戶查詢、掛失等服務。
甲方到銀行營業網點進行櫃台注冊,並辦理相關手續後,成為櫃面注冊的網銀客戶。櫃面注冊的網銀客戶可享受的服務包括:賬戶查詢、掛失、賬戶管理、轉賬匯款、網上支付、投資理財、外匯交易、貸款業務等服務。電話銀行服務的開通及服務內容
甲方通過95580客戶服務電話登記個人基本信息及賬戶信息,並按照要求完成其他相關操作後,自助開通電話銀行,成為電話銀行自助注冊客戶。自助注冊客戶可享受的服務包括:賬戶查詢、咨詢、投訴、建議、掛失等服務。
甲方到銀行營業網點進行櫃台注冊,成為電話銀行櫃台注冊客戶。電話銀行將根據甲方的選擇開通各項業務服務,如轉賬匯款、投資理財、繳費充值以及賬戶查詢、咨詢、投訴、建議等信息服務。櫃台注冊客戶可申請開通或變更其他電話銀行所提供的功能。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主要權利
1.甲方使用乙方個人網上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留密憑證(本幣個人結算賬戶、外幣一本通、借記卡或信用卡),在銀行櫃台注冊簽約成為個人網上銀行客戶;甲方使用電話銀行服務,必須擁有乙方的本幣個人結算賬戶、外幣一本通、借記卡,在銀行櫃台簽約成為電話銀行客戶。甲方自願申請注冊成為乙方電子銀行客戶,接受《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電子銀行章程》(以下簡稱章程)並遵守乙方相關業務規則和業務規定,經乙方審核通過同意後,有權根據注冊項目享受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
2.甲方對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如有疑問、建議或意見,可撥打乙方客服電話「95580」、登錄乙方網站或到乙方各營業網點進行咨詢和投訴。
二、主要義務
1.網上銀行判別注冊客戶合法性身份和確認交易有效性的標識是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電話銀行判別注冊客戶合法性身份和確認交易有效性的標識是客戶號和相應密碼。甲方應妥善保管客戶號、客戶證書、相應的密碼以及電子銀行注冊賬戶賬號、銀行卡號及其密碼,如因保管不當、密碼泄露等造成風險損失或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凡通過電子銀行客戶號、客戶證書及相應密碼實現的交易,均視作甲方本人所為,由此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法律法規許可和甲方授權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資料和交易記錄。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和其他信息有保密的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甲方應完全了解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是乙方應用電子通訊方式提供的金融服務,甲方通過電子通訊方式使用電子銀行服務可能會出現信息傳送中斷、停頓、延誤、傳送數據錯誤或存在一定的時差等情況,一切在乙方控制以外有關通訊設備故障引致的消息謬誤或訊息未能適時傳達,乙方不負賠償責任。因上述情況造成電子銀行服務未被送達無法辦理或者被取消、暫停或終止,甲方應自行採取其它途徑完成相關交易。
3.甲方辦理網上銀行業務應直接登錄乙方網站(網址:http://www.psbc.com),而不要通過郵件或其他網站提供的鏈接登錄。
4.甲方必須妥善保管用戶名、密碼、銀行卡號、存摺賬號、動態口令及客戶數字證書等信息,並對通過以上信息完成電子銀行交易負責。電子證書和密碼丟失或遺忘,應立即通知銀行,並辦理更換手續。如未及時辦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不慎將電子令牌、Ukey遺失,須立即登錄個人網上銀行進行憑證掛失,甲方承擔掛失前產生的一切後果。
6.甲方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功能申請、業務功能變更、網銀服務暫停、網銀恢復服務、賬戶注銷、客戶注銷等交易,均應按乙方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由此發生的風險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的交易情況,均以乙方系統記錄的資料為准,雙方均承認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合法性。
8.甲方利用網上銀行進行網上支付、外匯、國債、基金、理財等交易應同意與乙方在網上簽署網上銀行投資服務協議等相關協議。甲方應充分認識到投資類業務的風險,並對其網上銀行投資類交易活動產生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主要權利
1.乙方具有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的權利。因乙方對電子銀行系統進行升級、改造而引起的服務取消、暫停或者客戶賬號、服務內容、項目、方式等變化,乙方將通過適當方式提前3天發出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戶。升級、改造期間甲方無法正常使用電子銀行,所造成的甲方損失,乙方免責。
2.乙方有權以公告方式修改本協議條款和章程、相關業務規定、業務規則,不再逐一通知客戶,甲方如拒絕此修改,應在公告規定的合理時間內注銷乙方電子銀行服務,若甲方於生效日期後仍使用乙方電子銀行服務,即視為接納相關修改。如果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主要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發送的有效電子指令,及時、准確地處理甲方已提交的業務請求,並及時向甲方返回業務處理信息,但對於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接收到的電子指令信息不完整或信息內容有誤;
2)甲方賬戶可用余額或信用額度不足;
3)甲方賬戶資金被依法凍結或扣劃;
4)甲方未能按照乙方的有關業務規定正確操作或此操作出於欺詐等惡意目的。
5)不可抗力(戰爭、自然災害等)或其他不可歸因於乙方的原因(設備故障、通訊線路故障及斷電、停電、病毒爆發或交易中偶發因素產生的不可預測、不可控制等因素)。
2.乙方有權規定並調整電子銀行相關服務的單筆交易金額及每日累計交易金額。
3.憑證(矩陣卡、電子令牌、UKey)的使用次數或年限會在個人網上銀行自動提醒,(以櫃面簽約時間為准)如果因甲方未及時更換憑證而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申請資料和賬戶信息等資料保密,但以下情況除外:
1)經客戶同意或授權的;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根據司法、行政機構等有權機構要求的;
3)出於公共利益的;
5.甲方通過乙方個人電子銀行辦理賬戶掛失手續視同臨時掛失,乙方只協助防範,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在臨時掛失後需在5日內(含5日)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正式書面掛失手續,臨時掛失5日後掛失自動失效。
6.為方便甲方的電子銀行交易,乙方從第三方獲取一些金融信息,並通過乙方網站和網上銀行系統提供給甲方,但對從第三方獲取的任何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有權對本行提供網上銀行服務的登錄網址進行變更,乙方將通過適當方式提前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戶。
第五條 免責條款
乙方應當保障電子銀行系統設施設備以及安全控制設施設備的安全,對電子銀行的重要設施設備和數據採取適當保護措施。在乙方履行上述合理義務前提下,因設備故障、通訊線路故障及斷電、停電、病毒爆發或交易中偶發因素產生的不可預測、不可控制等因素,及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時,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六條 費用
乙方有權制定、調整和修改電子銀行業務收費標准、收費方式和收費周期,甲方須按乙方制定的收費標准繳納相應的服務費用、身份認證工具費用、匯劃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乙方上述收費標准、收費方式和收費周期的調整和修改將通過適當方式公告,不再逐一通知客戶。
第七條 差錯處理
甲方在確信本人電子銀行交易指令錯誤發生後3 個工作日內到網點辦理錯賬查詢或致電95580轉人工反映,明確說明發生的可能原因、有關賬號和交易金額等情況。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調查結果並做出解釋。如乙方認為錯誤確已發生並系乙方原因,應在告知甲方調查結果後3個工作日內對錯誤加以糾正。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法律適用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可適用通行的金融慣例。
本協議是乙方的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的補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協議與其他既有協議和約定有沖突,涉及個人電子銀行業務內容的,應以本協議為准。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與中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電子銀行書面銷戶手續之後下一個乙方工作日起終止。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法律原因而被確認無效,都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2. 乙方提供的電子銀行服務受甲方開立電子銀行服務的卡(賬戶)狀態的制約,如該卡(賬戶)因掛失、止付等原因不能使用,相關服務自動中止。甲方卡(賬戶)狀態恢復正常時,乙方重新提供相應服務。
3. 在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其他乙方業務規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協議終止並不意味著終止前所發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銷,也不能消除因終止前的交易所帶來的任何法律後果。
4.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滿前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對方提出終止協議的要求,本協議自動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數限制。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❹ 請問商務部或商務局的職責范圍是什麼
商務部主要職責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草案及制定部門規章,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准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研究擬定葯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相關標准,推進葯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葯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葯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負責制定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頒發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擬訂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負責多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談判意見並簽署和監督執行有關文件,建立多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牽頭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二)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范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四)負責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制對外援助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中國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五)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六)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和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以及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經貿業務指導、隊伍建設、人員選派;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❺ 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是2015-10-21在廣東省珠海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7622。
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440400MA4UJ4997F,企業法人韓勇,目前企業處於注銷狀態。
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章程記載的經營范圍:金融信息服務;能源、化工、石油產品、金屬材料、建材、機械設備、五金交電、電子產品交易服務;投資管理;項目投資;投資咨詢;技術推廣服務;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0家公司,具有1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橫琴鎣酆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❻ 設立金融服務點需求什麼手續
金融服務公司注冊設立的條件: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內規模的投資容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❼ 金融平台出現問題清盤由哪個部門監管
金融平台出現問題,清盤應該有銀行部門監管吧。
❽ 金融法頒布的九部法律,頒布、修改時間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規等都是具體的規范,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它們都直接調整金融關系。
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具體地講,金融法就是國家立法中確立金融機構的設立、組織、性質、地位和職能的法律規范,國家金融主管機關在組織、管理金融事業和調控、監管金融市場過程中所形成的金融調控與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以及調整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活動中發生的經濟交易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2003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是一個集合概念,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中,並不存在一部以「金融法」命名的法律或者法規,但它自成一類規范或「一個法群」(a body of law),被公認是我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不同法律規范的調整對象來看,金融法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金融法專指銀行法,這是因為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銀行法是金融法的基本法;廣義的金融法則除包括銀行法外,還包括貨幣法、票據法、證券法、信託法、基金法、保險法等。一般所稱的金融法,是指廣義上的金融法。金融法是調整金融關系的法律總稱。金融關系包括金融監管關系與金融交易關系。所謂「金融監管關系。 金融法的主要內容金融市場准入 政府金融主管部門規定設立金融機構的標准,也稱為金融市場的准入資格。由於金融市場風險較大,而且屬於系統性風險,各國政府對金融市場准入資格,都進行嚴格審查,都規定了較高的准入資格。 我國的金融市場准入資格,與國際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較高的。例如,設立商業銀行的條件有5項:有符合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規定的章程;有符合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行長)、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其中,注冊資本要求的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相比之下,外國商業銀行注冊資本最低要求是我國規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審查批准,設立綜合類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設立經紀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 在我國,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它的自有資金應該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在我國,設立保險公司需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的最低額為人民幣2億元。 如果將上述條件與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設立條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東參加,最低注冊資本,根據公司經營行業不同,分別為(咨詢、服務業)10萬元、(商業零售業)30萬元和(生產經營業)50萬元不等。還沒有超過100萬的要求,但是,金融機構最低限額也要5000萬或者1億元人民幣,可見兩類公司准入條件差別之大。 我國的市場准入對外資金融機構還有特殊規定:在我國設立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需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其最低注冊資本額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外國銀行在我國設立分行時,也要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該外國總行在提出申請前1年年末的總資產不得少於200億美元,同時,它要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作為設在中國境內分行的營運資金。 除了上述注冊資本要求之外,准入審查還包括,審查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產權結構、經營計劃、經營制度、內部組織結構、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設立金融機構者的財務狀況與經營前景預測、審查申請人關聯公司情況以及業務並表情況。在批准設立金融機構後,還要審查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股權轉讓情況、重大投資與收購情況等。 不但我國金融主管機構嚴格審查准入資格,而且,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建立的國際銀行監管機構「巴塞爾協會」也在其《核心原則》(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審查要求。
❾ 有沒有類似華為基本法的企業章程
華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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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的宗旨
一、核心價值觀
(追求)
第一條 華為的追求是在電子信息領域實現顧客的夢想,並依靠點點滴滴、鍥而不舍的艱苦追求,使我們成為世界級領先企業。
為了使華為成為世界一流的設備供應商,我們將永不進入信息服務業。通過無依賴的市場壓力傳遞,使內部機制永遠處於激活狀態。
(員工)
第二條 認真負責和管理有效的員工是華為最大的財富。尊重知識、尊重個性、集體奮斗和不遷就有功的員工,是我們事業可持續成長的內在要求。
(技術)
第三條 廣泛吸收世界電子信息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虛心向國內外優秀企業學習,在獨立自主的基礎上,開放合作地發展領先的核心技術體系,用我們卓越的產品自立於世界通信列強之林。
(精神)
第四條 愛祖國、愛人民、愛事業和愛生活是我們凝聚力的源泉。責任意識、創新精神、敬業精神與團結合作精神是我們企業文化的精髓。實事求是是我們行為的准則。
(利益)
第五條 華為主張在顧客、員工與合作者之間結成利益共同體。努力探索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內部動力機制。我們決不讓雷鋒吃虧,奉獻者定當得到合理的回報。
(文化)
第六條 資源是會枯竭的,唯有文化才會生生不息。一切工業產品都是人類智慧創造的。華為沒有可以依存的自然資源,唯有在人的頭腦中挖掘出大油田、大森林、大煤礦……。精神是可以轉化成物質的,物質文明有利於鞏固精神文明。我們堅持以精神文明促進物質文明的方針。
這里的文化,不僅僅包含知識、技術、管理、情操……,也包含了一切促進生產力發展的無形因素。
(社會責任)
第七條 華為以產業報國和科教興國為己任,以公司的發展為所在社區作出貢獻。為偉大祖國的繁榮昌盛,為中華民族的振興,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而不懈努力。
二、基本目標
(質量)
第八條 我們的目標是以優異的產品、可靠的質量、優越的終生效能費用比和有效的服務,滿足顧客日益增長的需要。
質量是我們的自尊心。
(人力資本)
第九條 我們強調人力資本不斷增值的目標優先於財務資本增值的目標。
(核心技術)
第十條 我們的目標是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世界領先的電子和信息技術支撐體系。
(利潤)
第十一條 我們將按照我們的事業可持續成長的要求,設立每個時期的合理的利潤率和利潤目標,而不單純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三、公司的成長
(成長領域)
第十二條 我們進入新的成長領域,應當有利於提升公司的核心技術水平,有利於發揮公司資源的綜合優勢,有利於帶動公司的整體擴張。順應技術發展的大趨勢,順應市場變化的大趨勢,順應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就能使我們避免大的風險。
只有當我們看準了時機和有了新的構想,確信能夠在該領域中對顧客作出與眾不同的貢獻時,才進入市場廣闊的相關新領域。
(成長的牽引)
第十三條 機會、人才、技術和產品是公司成長的主要牽引力。這四種力量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機會牽引人才,人才牽引技術,技術牽引產品,產品牽引更多更大的機會。加大這四種力量的牽引力度,促進它們之間的良性循環,就會加快公司的成長。
(成長速度)
第十四條 我們追求在一定利潤率水平上的成長的最大化。我們必須達到和保持高於行業平均的增長速度和行業中主要競爭對手的增長速度,以增強公司的活力,吸引最優秀的人才,和實現公司各種經營資源的最佳配置。在電子信息產業中,要麼成為領先者,要麼被淘汰,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成長管理)
第十五條 我們不單純追求規模上的擴展,而是要使自己變得更優秀。因此,高層領導必須警惕長期高速增長有可能給公司組織造成的脆弱和隱藏的缺點,必須對成長進行有效的管理。在促進公司迅速成為一個大規模企業的同時,必須以更大的管理努力,促使公司更加靈活和更為有效。始終保持造勢與做實的協調發展。
四、價值的分配
(價值創造)
第十六條 我們認為,勞動、知識、企業家和資本創造了公司的全部價值。
(知識資本化)
第十七條 我們是用轉化為資本這種形式,使勞動、知識以及企業家的管理和風險的累積貢獻得到體現和報償;利用股權的安排,形成公司的中堅力量和保持對公司的有效控制,使公司可持續成長。知識資本化與適應技術和社會變化的有活力的產權制度,是我們不斷探索的方向。
我們實行員工持股制度。一方面,普惠認同華為的模範員工,結成公司與員工的利益與命運共同體。另一方面,將不斷地使最有責任心與才能的人進入公司的中堅層。
(價值分配形式)
第十八條 華為可分配的價值,主要為組織權力和經濟利益;其分配形式是:機會、職權、工資、獎金、安全退休金、醫療保障、股權、紅利,以及其他人事待遇。我們實行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相結合的分配方式。
(價值分配原則)
第十九條 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可持續發展,是我們價值分配的基本原則。
按勞分配的依據是:能力、責任、貢獻和工作態度。按勞分配要充分拉開差距,分配曲線要保持連續和不出現拐點。股權分配的依據是:可持續性貢獻、突出才能、品德和所承擔的風險。股權分配要向核心層和中堅層傾斜,股權結構要保持動態合理性。按勞分配與按資分配的比例要適當,分配數量和分配比例的增減應以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為原則。
(價值分配的合理性)
第二十條 我們遵循價值規律,堅持實事求是,在公司內部引入外部市場壓力和公平競爭機制,建立公正客觀的價值評價體系並不斷改進,以使價值分配製度基本合理。衡量價值分配合理性的最終標准,是公司的競爭力和成就,以及全體員工的士氣和對公司的歸屬意識。
第二章 基本經營政策
一、經營重心
(經營方向)
第二十一條 我們中短期經營方向集中在通信產品的技術與質量上,重點突破、系統領先,擺脫在低層次市場上角逐的被動局面,同時發展相關信息產品。公司優先選擇資源共享的項目,產品或事業領域多元化緊緊圍繞資源共享展開,不進行其他有誘惑力的項目,避免分散有限的力量及資金。
我們過去的成功說明,只有大市場才能孵化大企業。選擇大市場仍然是我們今後產業選擇的基本原則。但是,成功並不總是一位引導我們走向未來的可靠向導。我們要嚴格控制進入新的領域。
對規劃外的小項目,我們鼓勵員工的內部創業活動,並將撥出一定的資源,支持員工把出色的創意轉化為顧客需要的產品。
(經營模式)
第二十二條 我們的經營模式是,抓住機遇,靠研究開發的高投入獲得產品技術和性能價格比的領先優勢,通過大規模的席捲式的市場營銷,在最短的時間里形成正反饋的良性循環,充分獲取「機會窗」的超額利潤。不斷優化成熟產品,駕馭市場上的價格競爭,擴大和鞏固在戰略市場上的主導地位。我們將按照這一經營模式的要求建立我們的組織結構和人才隊伍,不斷提高公司的整體運作能力。
在設計中構建技術、質量、成本和服務優勢,是我們競爭力的基礎。日本產品的低成本,德國產品的穩定性,美國產品的先進性,是我們趕超的基準。
(資源配置)
第二十三條 我們堅持「壓強原則」,在成功關鍵因素和選定的戰略生長點上,以超過主要競爭對手的強度配置資源,要麼不做,要做,就極大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實現重點突破。
在資源的分配上,應努力消除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利用的障礙。我們認識到對人、財、物這三種關鍵資源的分配,首先是對優秀人才的分配。我們的方針是使最優秀的人擁有充分的職權和必要的資源去實現分派給他們的任務。
(戰略聯盟)
第二十四條 我們重視廣泛的對等合作和建立戰略夥伴關系,積極探索在互利基礎上的多種外部合作形式。
(服務網路)
第二十五條 華為向顧客提供產品的終生服務承諾。
我們要建立完善的服務網路,向顧客提供專業化和標准化的服務。顧客的利益所在,就是我們生存與發展的最根本的利益所在。
我們要以服務來定隊伍建設的宗旨,以顧客滿意度作為衡量一切工作的准繩。
二、研究與開發
(研究開發政策)
第二十六條 顧客價值觀的演變趨勢引導著我們的產品方向。
我們的產品開發遵循在自主開發的基礎上廣泛開放合作的原則。在選擇研究開發項目時,敢於打破常規,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我們要善於利用有節制的混沌狀態,尋求對未知領域研究的突破;要完善競爭性的理性選擇程序,確保開發過程的成功。
我們保證按銷售額的10%撥付研發經費,有必要且可能時還將加大撥付的比例。
(研究開發系統)
第二十七條 我們要建立互相平行、符合大公司戰略的三大研究系統,即產品發展戰略規劃研究系統,產品研究開發系統,以及產品中間試驗系統。隨著公司的發展,我們還會在國內外具有人才和資源優勢的地區,建立分支研究機構。
在相關的基礎技術領域中,不斷地按「窄頻帶、高振幅」的要求,培養一批基礎技術尖子。在產品開發方面,培養一批跨領域的系統集成帶頭人。把基礎技術研究作為研究開發人員循環流程的一個環節。
沒有基礎技術研究的深度,就沒有系統集成的高水準;沒有市場和系統集成的牽引,基礎技術研究就會偏離正確的方向。
(中間試驗)
第二十八條 我們十分重視新產品、新器件和新工藝的品質論證及測試方法研究。要建立一個裝備精良、測試手段先進、由眾多「寬頻帶、高振幅」的優秀工程專家組成的產品中間試驗中心。為了使我們中間試驗的人才和裝備水平居世界領先地位,我們在全世界只建立一個這樣的大型中心。要經過集中的嚴格篩選過濾新產品和新器件,通過不斷的品質論證提高產品的可靠性,持續不斷地進行容差設計試驗和改進工藝降低產品成本,加快技術開發成果的商品化進程。
三、市場營銷
(市場地位)
第二十九條 華為的市場定位是業界最佳設備供應商。
市場地位是市場營銷的核心目標。我們不滿足於總體銷售額的增長,我們必須清楚公司的每一種主導產品的市場份額是多大,應該達到多大。特別是新產品、新興市場的市場份額和銷售份額更為重要。品牌、營銷網路、服務和市場份額是支撐市場地位的關鍵要素。
(市場拓展)
第三十條 戰略市場的爭奪和具有巨大潛力的市場的開發,是市場營銷的重點。我們既要抓住新興產品市場的快速滲透和擴展,也要奮力推進成熟產品在傳統市場與新興市場上的擴張,形成絕對優勢的市場地位。
作為網路設備供應商,市場戰略的要點是獲取競爭優勢,控制市場主導權的關鍵。市場拓展是公司的一種整體運作,我們要通過影響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傳遞市場壓力,不斷提高公司整體響應能力。
(營銷網路)
第三十一條 營銷系統的構架是按對象建立銷售系統,按產品建立行銷系統,形成矩陣覆蓋的營銷網路。
(營銷隊伍建設)
第三十二條 我們重視培育一支高素質的、具有團隊精神的銷售工程師與營銷管理者隊伍,重視發現和培養戰略營銷管理人才和國際營銷人才。
我們要以長遠目標來建設營銷隊伍,以共同的事業、責任、榮譽來激勵和驅動。
(資源共享)
第三十三條 市場變化的隨機性、市場布局的分散性和公司產品的多樣性,要求前方營銷隊伍必須得到及時強大的綜合支援,要求我們必須能夠迅速調度和組織大量資源搶奪市場先機和形成局部優勢。因此營銷部門必須採取靈活的運作方式,通過事先策劃與現場求助,實現資源的動態最優配置與共享。
四、生產方式
(生產戰略)
第三十四條 我們的生產戰略是在超大規模銷售的基礎上建立敏捷生產體系。因地制宜地採用世界上先進的製造技術和管理方法,堅持永無止境的改進,不斷提高質量,降低成本,縮短交貨期和增強製造柔性,使公司的製造水平和生產管理水平達到世界級大公司的基準。
(生產布局)
第三十五條 順應公司事業領域多元化和經營地域國際化的趨勢,我們將按照規模經濟原則、比較成本原則和貼近顧客原則,集中製造關鍵基礎部件和分散組裝最終產品,在全國和世界范圍內合理規劃生產布局,優化供應鏈。
五、理財與投資
(籌資戰略)
第三十六條 我們努力使籌資方式多樣化,繼續穩健地推行負債經營。開辟資金來源,控制資金成本,加快資金周轉,逐步形成支撐公司長期發展需求的籌資合作關系,確保公司戰略規劃的實現。
(投資戰略)
第三十七條 我們中短期的投資戰略仍堅持產品投資為主,以期最大限度地集中資源,迅速增強公司的技術實力、市場地位和管理能力。我們在制定重大投資決策時,不一定追逐今天的高利潤項目,同時要關注有巨大潛力的新興市場和新產品的成長機會。我們不從事任何分散公司資源和高層管理精力的非相關多元化經營。
(資本經營)
第三十八條 我們在產品領域經營成功的基礎上探索資本經營,利用產權機制更大規模地調動資源。實踐表明,實現這種轉變取決於我們的技術實力、營銷實力、管理實力和時機。外延的擴張依賴於內涵的做實,機會的捕捉取決於事先的准備。
資本知識化是加速資本經營良性循環的關鍵。我們在進行資本擴充時,重點要選擇那些有技術、有市場,以及與我們有互補性的戰略夥伴,其次才是金融資本。
資本經營和外部擴張,應當有利於潛力的增長,有利於效益的增長,有利於公司組織和文化的統一性。公司的上市應當有利於鞏固我們已經形成的價值分配製度的基礎。
第三章 基本組織政策
一、基本原則
(組織建立的方針)
第三十九條 華為組織的建立和健全,必須:
1、有利於強化責任,確保公司目標和戰略的實現。
2、有利於簡化流程,快速響應顧客的需求和市場的變化。
3、有利於提高協作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有利於信息的交流,促進創新和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
5、有利於培養未來的領袖人才,使公司可持續成長。
(組織結構的建立原則)
第四十條 華為將始終是一個整體。這要求我們在任何涉及華為標識的合作形式中保持控制權。
戰略決定結構是我們建立公司組織的基本原則。具有戰略意義的關鍵業務和新事業生長點,應當在組織上有一個明確的負責單位,這些部門是公司組織的基本構成要素。
組織結構的演變不應當是一種自發的過程,其發展具有階段性。組織結構在一定時期內的相對穩定,是穩定政策、穩定幹部隊伍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條件,是提高效率和效果的保證。
(職務的設立原則)
第四十一條 管理職務設立的依據是對職能和業務流程的合理分工,並以實現組織目標所必須從事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為基礎。職務的范圍應設計得足夠大,以強化責任、減少協調和提高任職的挑戰性與成就感。
設立職務的許可權應集中。對設立職務的目的、工作范圍、隸屬關系、職責和職權,以及任職資格應作出明確規定。
(管理者的職責)
第四十二條 管理者的基本職責是依據公司的宗旨主動和負責地開展工作,使公司富有前途,工作富有成效,員工富有成就。管理者履行這三項基本職責的程度,決定了他的權威與合法性被下屬接受的程度。
(組織的擴張)
第四十三條 組織的成長和經營的多元化必然要求向外擴張。組織的擴張要抓住機遇,而我們能否抓住機遇和組織能夠擴張到什麼程度,取決於公司的幹部隊伍素質和管理控制能力。當依靠組織的擴張不能有效地提高組織的效率和效果時,公司將放緩對外擴張的步伐,轉而致力於組織管理能力的提高。
二、組織結構
(基本組織結構)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基本組織結構將是一種二維結構:按戰略性事業劃分的事業部和按地區劃分的地區公司。事業部在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內承擔開發、生產、銷售和用戶服務的職責;地區公司在公司規定的區域市場內有效利用公司的資源開展經營。事業部和地區公司均為利潤中心,承擔實際利潤責任。
(主體結構)
第四十五條 職能專業化原則是建立管理部門的基本原則。對於以提高效率和加強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業務活動領域,一般也應按此原則劃分部門。
公司的管理資源、研究資源、中試資源、認證資源、生產管理資源、市場資源、財政資源、人力資源和信息資源……是公司的公共資源。為了提高公共資源的效率,必須進行審計。按職能專業化原則組織相應的部門,形成公司組織結構的主體。
(事業部)
第四十六條 對象專業化原則是建立新事業部門的基本原則。
事業部的劃分原則可以是以下兩種原則之一,即產品領域原則和工藝過程原則。按產品領域原則建立的事業部是擴張型事業部,按工藝過程原則建立的事業部是服務型事業部。
擴張型事業部是利潤中心,實行集中政策,分權經營。應在控制有效的原則下,使之具備開展獨立經營所需的必要職能,既充分授權,又加強監督。
對於具有相對獨立的市場,經營已達到一定規模,相對獨立運作更有利於擴張和強化最終成果責任的產品或業務領域,應及時選擇更有利於它發展的組織形式。
(地區公司)
第四十七條 地區公司是按地區劃分的、全資或由總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地區公司在規定的區域市場和事業領域內,充分運用公司分派的資源和盡量調動公司的公共資源尋求發展,對利潤承擔全部責任。在地區公司負責的區域市場中,總公司及各事業部不與之進行相同事業的競爭。各事業部如有拓展業務的需要,可採取會同或支持地區公司的方式進行。
(矩陣結構的演進)
第四十八條 當按職能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與按對象專業化原則劃分的部門交叉運作時,就在組織上形成了矩陣結構。
公司組織的矩陣結構,是一個不斷適應戰略和環境變化,從原有的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的動態演進過程。不打破原有的平衡,就不能抓住機會,快速發展;不建立新的平衡,就會給公司組織運作造成長期的不確定性,削弱責任建立的基礎。
為了在矩陣結構下維護統一指揮原則和責權對等原則,減少組織上的不確定性和提高組織的效率,我們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的力度:
1、建立有效的高層管理組織。
2、實行充分授權,加強監督。
3、加強計劃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4、完善考核體系。
5、培育團隊精神。
(求助網路)
第四十九條 我們要在公司的縱向等級結構中適當地引入橫向和逆向的網路動作方式,以激活整個組織,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共享資源。我們既要確保正向直線職能系統制定和實施決策的政令暢通,又要對逆向和橫向的求助系統作出及時靈活的響應,使最貼近顧客,最先覺察到變化和機會的高度負責的基層主管和員工,能夠及時得到組織的支援,為組織目標作出與眾不同的貢獻。
(組織的層次)
第五十條 我們的基本方針是減少組織的層次,以提高組織的靈活性。減少組織層次一方面要減少部門的層次,另一方面要減少職位的層次。
三、高層管理組織
(高層管理組織)
第五十一條 高層管理組織的基本結構為三部分:公司執行委員會、高層管理委員會與公司職能部門。
公司的高層管理委員會有:戰略規劃委員會,人力資源委員會,財經管理委員會。
(高層管理職責)
第五十二條 公司執行委員會負責確定公司未來的使命、戰略與目標,對公司重大問題進行決策,確保公司可持續成長。
高層管理委員會是由資深人員組成的咨詢機構。負責擬制戰略規劃和基本政策,審議預算和重大投資項目,以及審核規劃、基本政策和預算的執行結果。審議結果由總裁辦公會議批准執行。
公司職能部門代表公司總裁對公司公共資源進行管理,對各事業部、子公司、業務部門進行指導和監控。公司職能部門應歸口設立,以盡量避免多頭領導現象。
高層管理任務應以項目形式予以落實。高層管理項目完成後,形成具體工作和制度,並入某職能部門的職責。
(決策制度)
第五十三條 我們遵循民主決策,權威管理的原則。
高層重大決策需經高層管理委員會充分討論。決策的依據是公司的宗旨、目標和基本政策;決策的原則是,從賢不從眾。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裡,要造成一種環境,讓不同意見存在和發表。一經形成決議,就要實行權威管理。
高層委員會集體決策以及部門首長負責制下的辦公會議制度,是實行高層民主決策的重要措施。我們的方針是,放開高層民主,使智慧充分發揮;強化基層執行,使責任落在實處。
各部門首長隸屬於各個專業委員會,這些委員會議事而不管事,對形成的決議有監督權,以防止一長制中的片面性。各部門首長的日常管理決策,應遵循部門首長辦公會確定的原則,對決策後果承擔個人責任。各級首長辦公會的討論結果,以會議紀要的方式向上級呈報。報告上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簽名,報告中要特別註明討論過程中的不同意見。
公司總裁有最後的決策權,在行使這項權力時,要充分聽取意見。
(高層管理者行為准則)
第五十四條 高層管理者應當做到:
1、保持強烈的進取精神和憂患意識。對公司的未來和重大經營決策承擔個人風險。
2、堅持公司利益高於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
3、傾聽不同意見,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
4、加強政治品格的訓練與道德品質的修養,廉潔自律。
5、不斷學習。
第四章 基本人力資源政策
一、人力資源管理准則
(基本目的)
第五十五條 華為的可持續成長,從根本上靠的是組織建設和文化建設。因此,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質、高境界和高度團結的隊伍,以及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為公司的快速成長和高效運作提供保障。
(基本准則)
第五十六條 華為全體員工無論職位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准則是公正、公平和公開。
(公正)
第五十七條 共同的價值觀是我們對員工作出公平評價的准則;對每個員工提出明確的挑戰性目標與任務,是我們對員工的績效改進作出公正評價的依據;員工在完成本職工作中表現出的能力和潛力,是比學歷更重要的評價能力的公正標准。
(公平)
第五十八條 華為奉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我們鼓勵每個員工在真誠合作與責任承諾基礎上,展開競爭;並為員工的發展,提供公平的機會與條件。每個員工應依靠自身的努力與才幹,爭取公司提供的機會;依靠工作和自學提高自身的素質與能力;依靠創造性地完成和改進本職工作滿足自己的成就願望。我們從根本上否定評價與價值分配上的短視、攀比與平均主義。
(公開)
第五十九條 我們認為遵循公開原則是保障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條件。公司重要政策與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徵求意見與協商。抑僥幸,明褒貶,提高制度執行上的透明度。我們從根本上否定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的個人主義行為。
(人力資源管理體制)
第六十條 我們不搞終身僱傭制,但這不等於不能終身在華為工作。我們主張自由僱傭制,但不脫離中國的實際。
(內部勞動力市場)
第六十一條 我們通過建立內部勞動力市場,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引入競爭和選擇機制。通過內部勞動力市場和外部勞動力市場的置換,促進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澱層。並使人適合於職務,使職務適合於人。
(人力資源管理責任者)
第六十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而且是全體管理者的職責。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記錄、指導、支持、激勵與合理評價下屬人員的工作,負有幫助下屬人員成長的責任。下屬人員才乾的發揮與對優秀人才的舉薦,是決定管理者的升遷與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
二、員工的義務和權利
(員工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我們鼓勵員工對公司目標與本職工作的主人翁意識與行為。
每個員工主要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公司目標做貢獻。員工應努力擴大職務視野,深入領會公司目標對自己的要求,養成為他人作貢獻的思維方式,提高協作水平與技巧。另一方面,員工應遵守職責間的制約關系,避免越俎代庖,有節制地暴露因職責不清所掩蓋的管理漏洞與問題。
員工有義務實事求是地越級報告被掩蓋的管理中的弊端與錯誤。允許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便宜行事,為公司把握機會,躲避風險,以及減輕災情作貢獻。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越級報告者或便宜行事者,必須對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承擔責任。
員工必須保守公司的秘密。
(員工的權利)
第六十四條 每個員工都擁有以下基本權利,即咨詢權、建議權、申訴權與保留意見權。
員工在確保工作或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下,有權利向上司提出咨詢,上司有責任作出合理的解釋與說明。
員工對改善經營與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議權。
員工有權對認為不公正的處理,向直接上司的上司提出申訴。申訴必須實事求是,以書面形式提出,不得影響本職工作或干擾組織的正常運作。各級主管對下屬員工的申訴,都必須盡早予以明確?/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