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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產品創新少

發布時間:2021-07-31 07:32:42

㈠ 當代金融業務創新的體現是什麼

體現在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管理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的創新風險由不同的方面組成,如市場風險、設計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投機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夥伴風險、經營風險等10部分,其中,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因素的作用而使金融創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稱為設計風險;衍生交易中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條款履約而導致的風險為信用風險,或者稱履約風險;內部控制系統或清算系統失靈而導致的風險為操作風險;金融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由於金融產品的復雜性而出現的一系列錯誤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為經營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找不到適當的對手時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將衍生工具出售,這樣所造成的風險為流動性風險;導致金融衍生產品價格變動而產生的風險為市場風險;由於交易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不具備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給交易主體帶來的風險稱為法律風險;由於違反相關法律而給組織金融創新的機構或交易中一方的聲譽帶來的不良影響的風險為聲譽風險。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利用金融創新進行投機而導致的風險為投機風險;金融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夥伴關系而導致的風險為夥伴風險。
金融機構創新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
①非銀行金融機構迅速發展。20世紀初經濟危機以前,非銀行金融機構一直很少,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得以迅速發展,先後出現了保險公司、養老基金、住宅金融機構、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互助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②跨國銀行迅速發展。60年代以來,現代跨國銀行發展的結果形成了三大網路,即國際金融中心網路、發達國家網路、發展中國家網路;並形成了國際銀團貨款、國際聯合銀行等國際銀行聯合組織。
③建立完善的機構體系。過去商業銀行的機構多是單一銀行制和分支銀行制,進入70年代後,幾乎所有大型商業銀行均向連鎖銀行制和集團銀行制發展。西方發達國家的一些大銀行或金融機構都在力爭發展成為一種金融聯合體,或者是辦成一個能向顧客提供任何金融服務的金融超級市場。

㈡ 金融產品創新有哪些方法

1.借鑒產業政策,做好風險防範:目前,不同政策部門和不同專家、學者對金融產品創新的監管思路和發展問題上有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在發展新的金融產品時,必須要先建立規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國際范圍內的經驗和教訓並不相同,不同國家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缺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規則往往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甚至規則始終不得出台,建好的規則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從方法論上看,一切必須先建規則才能實踐,有悖於人類通過實踐提高認識的客觀規律。因此,在現階段的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鑒產業政策的有關做法,通過設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法加以規范和解決。對於那些國際范圍內較為成熟的產品,具有較強風險控制能力的金融機構在開展創新業務時可採取負面清單的做法,也就是說「未經法律明確禁止的業務品種,均可以開發」。而對於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產品,則採取正面清單的方式加以規范。

2.細分市場,尋找利基點:利基市場是指被競爭對手所忽視而又能帶來利潤的細分市場。在做好大眾化產品的開發和營銷的同時,區分細分市場,尋找特殊小群體客戶的需求,已成為開拓新產品的一條有效途徑。尤其是在個人金融市場的產品創新中,客戶在區域、年齡、職業、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會產生不同的需求。如國內一些銀行按客戶群體不同的年齡段開發了「學生投資理財計劃」「婚禮儲蓄」等。

3.金融機構之間互相合作:互相合作開發新產品的趨勢在國外已遍及各類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信託銀行與證券公司、國內銀行與國外銀行之間都可以開發出組合式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方式。

4.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在金融創新產品的過程中,要合理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主要區分面向機構投資者和面向個人的產品。鑒於機構投資者一般擁有機構優勢,有較強的分析判斷和抗風險能力,因此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在許可證上更為寬松,面向個人的金融產品在准入方面應更為謹慎,在信息披露和監管方面應更為嚴格。其中,針對高端客戶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普遍服務的金融創新產品應有所區別。此外,對於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內的定價策略和風險控制更為復雜,面向復雜的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產品也需要在監管上加以區別對待。

5.滿足客戶需求,實現「利益最大化」:金融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從客戶的需求和利益出發,使產品盡可能滿足客戶「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目標,在方便客戶、使客戶滿意的同時,為自身帶來良好效益。

㈢ 為什麼金融機構不斷進行金融產品的開發 創新

金融產品的開發和創新的原動力是增加盈利的需要,但同時,金融創新需要資金、人力等資源版投入,權在當前盈利能力充足的情況下,應當說金融機構創新的積極性不高。
西方國家的金融創新如火如荼是因為西方國家的銀行都是私有銀行,根據《貨幣戰爭》的說法連美聯儲都是私有銀行,那麼國家對銀行的監管也是毫不客氣的,正是嚴厲的監管促使銀行進行金融創新以突破政府監管實現盈利。
金融創新是什麼?就是變著花樣賺錢,帶來的方便那是一不小心,或者是賺錢需要。

㈣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㈤ 中國的金融創新現狀如何

淺談中國金融市場由於創新過度,而造成「脫實入虛」
我認為從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這個例子來看,金融市場過度創新是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造成的偏離實體經濟最具有論證的經驗教訓。從金融危機中汲取經驗教訓的角度,應重視以下問題:一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克服市場自身的缺陷;二是要擺正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的關系;三是要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四是外匯儲備多元化和人民幣結算逐步走向國際化。
中國金融業發展或許已經過度——中國社科院
長期以來,金融發展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的認識深入人心。但是,隨著金融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當金融體系脫離抑制進入深化甚至變得過於發展之後,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的作用究竟如何呢?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被普遍認為是金融過度發展的結果。以此為轉折點,對金融發展有利於經濟增長的質疑和批判之聲變得響亮起來。比如克魯格曼就認為「金融業的過度發展弊大於利」,「金融吸納了整個社會太多的財富與人才」,不少實證研究結論也轉而支持這一判斷。對此,我覺得,無論是美國名目繁多的衍生產品,還是中國日益「創新」的影子銀行體系,都意味著金融發展或許已經過度了。
近幾年來,中國金融業快速增長,工業在整個經濟中所佔的比重快速下滑,表現為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我認為,這種現象反映出金融運行效率的低下,威脅著金融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預示著風險爆發的可能性正在提高,也暗示著金融市場存在創新過度偏離了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宗旨的方向。要從根源上防範這一風險,需要強化金融競爭,完善宏觀調控,控制資產價格泡沫,改革金融監管體系,讓金融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
最後我想藉此文章引申出自己的幾點建議:
1. 穩步推進金融去杠桿,並與實體經濟的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相結合,才能有效消除金融市場創新過度的風險。
2.要向政府諫言改進和完善宏觀調控協調。推進金融領域的監管、改革與開放。
3.增加金融機構與產品供給,通過強化競爭來降低金融業的利潤率
4.遏制資產價格的過快上漲,嚴密防控資產價格泡沫,扭轉持有資產比投資實業更賺錢的局面;進一步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讓金融更好服務於實體經濟。

㈥ 為什麼金融機構不斷進行金融產品的開發和創新 在線等,急啊

金融產品的開發和創新的原動力是增加盈利的需要,但同時,金融創新需專要資金、人力等資源屬投入,在當前盈利能力充足的情況下,應當說金融機構創新的積極性不高。
西方國家的金融創新如火如荼是因為西方國家的銀行都是私有銀行,根據《貨幣戰爭》的說法連美聯儲都是私有銀行,那麼國家對銀行的監管也是毫不客氣的,正是嚴厲的監管促使銀行進行金融創新以突破政府監管實現盈利。
而我國的銀行體系由商業銀行、政策銀行、股份制銀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構成,商業銀行中的大部分國有控股,銀監部門的監管怎麼說都感覺像是機構間的較力,這是因為四大國有銀行的影響力一點都不比銀監系統弱到哪裡,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說不定都是從四大國有銀行調任的。
其他的比如利率政策,我國現有的利率已經是負利率,銀行靠吃利差已經夠活了,沒功夫跟你們玩什麼創新。金融創新是什麼?就是變著花樣賺錢,帶來的方便那是一不小心,或者是賺錢需要。那麼現在我國家是銀行的大股東,政策上下不了重手(哪有自己抽自己的道理),不用創新就能賺錢,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你還要創新嘛?

㈦ 銀行金融創新有哪些

在中國加入WTO後,銀行業將直接面對外資銀行的挑戰,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當務之急恐怕就是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產生或引進的新事物,包括金融制度、金融業務、金融組織結構的創新等。

金融創新工具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首先,金融創新工具具有杠桿性,即以較少的資金成本取得較多的投資,以提高投資收益。一般是以原生工具的價格為基礎,交易時不必繳清相當於相關資產的全部價值,只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證金,便可得到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到一定時期對已交易的金融創新工具進行反方向交易,而進行差價結算。這種「以小博大」的交易方式可能給交易者帶來高收入,也可能帶來巨額損失;

其次,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虛擬性,即證券所具有的獨立於現實資本運動之外,卻能給證券持有者帶來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虛擬特徵的金融創新工具的價格變化脫離了實物運動過程,它一旦形成,就必然會導致一部分貨幣資本停留在這種能夠生息的有價證券之上,以獲得風險利潤的管理權。金融創新工具的虛擬性所產生的市場後果是,金融創新市場的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規模,甚至遠遠地脫離原生市場。

目前,國際金融創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趨勢:

  1. 金融產品、金融工具的創新多樣化。

  2. 表外的重要性日趨增強。

  3. 融資方式證券化。

  4. 金融市場一體化趨勢。

    商業銀行進行金融創新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I)模仿法。主要是指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創新的產品,迅速地加以模仿和運用。其優點是創新成本低、創新速度快。但由於各國的金融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完全模仿不一定能夠適應本國的市場和客戶的需要。
    (2)改進法。是指在借鑒發達國家和國內同行業創新的基礎上,再結合本國和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一些改進後推出。這種創新由於考慮了本國的實際情況,往往容易被接受,其效果也較好。但由於不屬於原創,沒有技術壁壘,容易被其他銀行模仿,形成同質化。
    (3)組合法。是指將各種不同的業務要素或服務方式進行重新組合,形成不同於以前的金融產品。這種組合的內容較多,如活期、定期和儲蓄存款的組合,本、外幣存款的組合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等。這種銀行業務各要素的充分利用,可以滿足不同客戶的需要。
    (4)創造法。是指銀行創造出來的而其他金融機構尚未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是創新的原始來源,也是在競爭中保持優勢的法寶。但這種創新有一定的難度,往往由商業銀行的總行來進行開發,大的商業銀行分行也可以開發,小銀行開發的成本較高,有時還得不償失。

㈧ 金融產品創新的原因

(一)歷史積累方面的原因。

縱觀西方金融產品創新發展史,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可分為避管型創新,轉嫁風險創新,防範風險創新,到如今的各種創新並舉,可以看出商業銀行產品創新需要有歷史的積淀和各個階段創新產品的延續性。我國銀行是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專業性銀行轉變為現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商業銀行,僅有十多年歷史,在經營管理方面、銀行技術設備、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銀行業自有資本金不足、壞帳、呆帳等不良資產問題嚴重,承受風險能力差,這一系列問題顯示出我國銀行業系統的內在脆弱性,不利於金融產品創新的開展。

(二)金融環境方面的原因。

1.國內法制建設相對落後。

近年來,我國經濟金融環境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而相應的法律法規卻跟不上步伐。例如,銀行理財業務和電子服務業務缺乏法律的支持。產品創新的要求與相對滯後的法律法規建設之間的矛盾,會使得新興的產品隱藏著一定法律風險。

.2.金融監管制約著金融創新。

從國際情況來看,金融監管對金融創新有著刺激和抑制兩方面作用,而我國居民的高儲蓄率和政策性的高存貸利差使得銀行無利潤壓力,資本市場尚未完全成熟使得銀行創新缺乏動力,因此,金融監管對我國銀行僅表現出抑製作用。金融監管主要表現在利率管制、外匯管制、銀行業務管制等方面。從利率方面來看,雖然將市場機制引入利率管理,但利率調整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國家經濟形勢影響。政府制定的高存貸利差使銀行穩獲高額利潤,同時利率管制剝奪了銀行對產品創新的定價權,這些使得銀行產生產品創新的惰性,即使有了創新熱情也會因為管制而喪失創新能力。

金融監管還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監管理念保守,遵循一種「法律無明文規定的即為禁止」「規定能夠做的才允許做」。其二,監管體制方面的約束,「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使商業銀行產品創新只能是在傳統業務內的低層次產品創新,即不能在各種金融機構交叉業務上進行更高層次的創新。簡言之,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方式嚴重製約了商業銀行創新的積極性。

㈨ 金融創新產品有哪些

金融創新就是新產品,通常來說不會告訴你的,告訴你了就成老產品了。金融產品沒有著作權,復制方式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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