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非銀行金融機構)約定利息借款給個人,合法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
我剛從我的經濟法寫上抄下來給你,希望能幫到你
㈡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融資本身並不是違法的,但融資行為不當有可能造成違法和犯罪內,例如非法集資容、貸款詐騙等就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有以下四點;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㈢ 銀行業金融機構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不得出現哪些行為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收集、保存、使用、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內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容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特別是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原則,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易發生個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環節進行充分排查。央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篡改、違法使用個人金融信息。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符合收集該信息的目的,而且不得出售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向本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
㈣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什麼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信息安全
銀行業金抄融在收集、保存、使用、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特別是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原則,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
同時,銀行業金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易發生個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環節進行充分排查。央行要求,銀行業金融不得篡改、違法使用個人金融信息。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符合收集該信息的目的,而且不得出售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向本金融以外的其他和個人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
㈤ 金融機構合法的有那些
是金融機構都是合法的,不合法的不是金融機構或是准金融機構。
㈥ 民間融資合法嗎個人可以從事嗎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1、民間借貸
這是最常見的民間融資形式,所以一般都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大肆借錢不還或者揮霍,或者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還款大量借款,這都是屬於帶有詐騙性質。如果你要對外借錢,要注意盡量讓對方提供擔保。同時,也不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2、民間票據融資
這種融資方式主要是民營企業較多,但是因為涉及比較專業,風險也很高,需要特別注意。
3、民間有價證券融資
比如存單、債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於抵押、質押貸款,部分借貸人之間還要收取一定的差額利息或手續費。
4、社會集資
比如說民間比較常見的標會(性質不好界定)、企業內部集資等形式,但是可能涉及非法集資問題。
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要求你按照法律規定來操作,一定要防範刑事責任風險,沒有刑事責任一切都好說。不管你選擇哪一種方式,都不要越過法律的底線。
㈦ 金融機構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不得出現哪些行為
您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收集、保存、使用、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版,應當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採取權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濫用。特別是在收集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原則,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信息或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信息。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易發生個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環節進行充分排查。央行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篡改、違法使用個人金融信息。使用個人金融信息時,應當符合收集該信息的目的,而且不得出售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向本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和個人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
謝謝閱讀!
㈧ 個人向朋友集資,幫助他們購買合法金融機構的債券,基金和股票等金融產品,是否非法或者犯罪
看集資者有沒有卷錢跑了,沒跑就不算犯罪,跑了就是犯罪!如果集資款達到一億元並且召內集人跑了,萬一被容抓,這個數目可是夠槍斃好幾個來回的
召集者和投資者之間是信託關系,擬訂合同的時候注意措辭,你這說白了不就是私募基金么……有的時候是合法是非法,都是在字里行間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