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包括哪幾類各類業務之間的關系如何
主要包括: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以及表外業務三類業務。
各業務之間的關系:
(1)負債業務是形成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業務,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是其資金運用業務,主要分為放款業務和投資業務兩大類。所以二者的關系是負債業務為資產業務籌措資金,而資產業務為商業性行開展負債業務提供保障。
(2)表外業務主要指中間業務,即商業銀行從事的按會計准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部分中間業務同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關系密切,並在一定條件下會轉為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
商業銀行在開展資產業務與負債業務時會承受一定的風險,同時商業銀行在進行經營活動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商業銀行承受的風險:具體包括信用風險、國家風險和轉移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風險。
商業銀行遵守的原則: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即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為前提。安全性集中體現在流動性方面,而流動性則以效益性為物質基礎。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有效地在三者之間尋求平衡。
B. 銀行和金融機構有什麼不同
簡單的說:銀行是金融機構中的一種,即: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關概念:
金融機構:泛指從事金融業務、協調金融關系、維護金融體系正常運行的機構。 市場經濟制度下,世界各國的金融機構體系一般包括:貨幣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機構;金融業務的經營機構;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機構。 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多種金融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相對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銀行種類: 中央銀行: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具有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的銀行。亦稱為存款貨幣銀行,該類銀行對貨幣運行的影響程度大,因而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專業銀行:專門經營指定范圍業務、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專業銀行是社會分工在金融業中的表現,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 包括經營性專業銀行和政策性專業銀行兩類。
經營性專業銀行包括:
1、儲蓄銀行;
2、投資銀行;
3、抵押銀行;
4、特殊職能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政策性專業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不以盈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標的銀行。
包括:1、開發性銀行;
2、農業性銀行;
3、進出口銀行;
4、中小企業信貸銀行;
5、住宅信貸銀行。
政策性銀行:由政府投資設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為目的的非營利性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而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能夠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機構、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消費信貸機構等。
C. 商業銀行業務間的相互關系如何
商業銀行間業務相互關系聯系緊密。商業銀行間業務可分為傳統業務,包括一般貸款、簡單外匯買賣、貿易融資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網路、業務量來支持。
另外商業銀行間業務是復雜業務,如衍生產品、結構性融資、租賃、引進戰略投資者、收購兼並上市等,這些並不是非常依賴分行網路,是高技術含量、高利潤的業務領域。
商業銀行間業務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銀行與各金融機構的業務交叉關系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間業務的范圍介紹:
1、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和資產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主要由存款業務、借款業務、同業業務等構成。
負債是銀行由於受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2、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現金資產業務。
3、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交易業務、清算業務、銀行卡業務、代理業務、託管業務、擔保業務、承諾業務、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
D. 如何做一個與銀行及金融機構對接的信貸業務公司
得有一定的資金實力以及強大的關系網路,還要有專業的會計金融相關人員,在小地方,人脈關系更主要。在大的城市,人員,高官團隊組建素質更重要。
E. 銀行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銀行機構來與境外金融機構建立代理源或類似業務應經人民銀行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監會),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
F. 交叉性金融業務指什麼
是指跨行業的金融業務。這些業務主要包括銀證通、銀行代銷、組合理財投資、金融資產信託、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信託計劃、集合性受託理財計劃、投資連結產品、多方委託貸款、中國存托憑證等。由於長期以來出現的開發性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業務交叉。
甚至競爭的局面,人們普遍認為,為項目提供資金的功能,能夠而且正在有效地由商業銀行承擔,他們似乎也更有能力規避風險。
(6)銀行與各金融機構的業務交叉關系擴展閱讀:
交叉銷售的功能
其一、通過增加客戶的轉移成本,從而增強客戶忠誠度。如果客戶購買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越多,客戶流失的可能性就越小。來自銀行的數據顯示:購買兩種產品的客戶的流失率是55%,而擁有4個或更多產品或服務的流失率幾乎是0。
其二、降低邊際銷售成本,提高利潤率。實踐證明,將一種產品和服務推銷給一個現有客戶的成本遠低於吸收一個新客戶的成本。來自信用卡公司的數據顯示:平均說來,信用卡客戶要到第三年才能開始有利潤。
G. 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業務的關系和聯系
一、中國人民銀行同商業銀行的關系:
(1)是政企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的金融行政管理機關,商業銀行是專門辦理信用業務的金融企業,它必須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方針、政策、規定和制度。
(2)是存貸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商業銀行是向中國人民銀行存款和申請貸款的企業。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存款,也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貸款,即由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貸款方式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
(3)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中國人民銀行相對與各商業銀行來說,存在著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的關系。
二、中國人民銀行同商業銀行的區別:
中央銀行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可見中央銀行是國家機關。
按照《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是依照《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而設立的,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的主要區別是:
(1)中央銀行是國家機關而商業銀行則是企業法人;
(2)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的國家職能部門,商業銀行則是經營存貸款,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法人;
(3)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業實施管理,而商業銀行則是被管理的對象;
(4)作為中央銀行行長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提名,由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決定,由國家主席任免,而商業銀行組織機構的設置則根據《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的規定辦理。
H. 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區別
1、業務范圍不同
商業銀行為工商企業、公眾及政府提供金融服務。而中央銀行只向政府和金融機構提供服務,創造基礎貨幣,並承擔制定貨幣政策,調控經濟運行,監管金融機構的職責。
商業銀行能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並吸收活期存款;其他金融機構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只能提供某一個方面或某幾個方面的金融服務。
2、目標不同
商業銀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標,以多種金融負債籌集資金,以多種金融資產為其經營對象,能將部分負債作為貨幣流通,同時可進行信用創造,並向客戶提供多功能、綜合性服務的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是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的特殊企業,而中央銀行是國家機構,不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還有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也是政策性機構,不以追求利潤為目的。
3、職能不同
金融機構的職能有: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商業銀行的職能是由它的性質所決定的,概念是區分於中央銀行和投資銀行的,它是儲蓄機構而不是投資機構,主要有五個基本職能:調節經濟、信用創造、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務。
I. 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異同,相互關系以及在整個金融系統中的地位作用
這種劃分標准應該是按照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劃分的。銀行性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是版表內業務,即間接融資權,即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當然還有一些表外業務。非銀行金融機構如投資銀行(我國叫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雖然也募集資金從事資產管理業務,但是這並不是間接融資,因為這些金融機構在金融活動中是投資主體,並不是融資媒介。兩者的相互關系當然是十分緊密,尤其在我國,間接融資仍然是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同時兩者也存在競爭關系,例如在美國存在的金融脫媒現象
J. 中央銀行,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
中央銀行是國家金融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授權,進行貨幣發行、代管國庫資金、制定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發放貸款,以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機構。
(一)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監管 (371)
1、設立商業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由人民銀行總行審理後報國務院批准;設立商業銀行的省級分行或計劃單列市分行,由商業銀行總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總行審核批准;設立地、市級分支行,由商業銀行省級分行提出申請,報人民銀行大區分行批准;設立縣(市)支行、市區辦事處、地市級分行營業部,由商業銀行地市級分、支行提出申請,經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審核,報大區分行批准。
2、對商業銀行的檢查和監管,包括不定期檢查、金融機構年檢和專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機構設立的合法性,執行政策情況,經營情況等;監管商業銀行的全部業務,包括對其資本結構的監管,對其資產負債比例監管和風險資產監管,對其信貸計劃執行的監管,對其存貸款業務活動的監管,對其結算業務的監管,對其利率管理的監管,對其外匯業務的監管等。
3、商業銀行的主要領導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履職。
4、商業銀行依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在對銀行名稱、注冊地點、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等重大事項進行變更之前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5、商業銀行因各種情況不能繼續經營,需要終止的,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才能清算和注銷銀行法人資格。
(二) 商業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央銀行的監管 (254)
1、商業銀行辦理存款業務,須遵循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幅度確定存款利率,其辦理貸款業務時,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幅度確定貸款利率。
2、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使商業銀行的長期貸款、中期貸款、短期貸款、同業拆借業務、國債業務等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各種期限的負債業務也保持合理的期限和結構。
3、商業銀行的重要投資須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進行,並事先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4、商業銀行應定期向人民銀行報送資產負債表等報表和其他資料,接受人民銀行的檢查監督等。
5、商業銀行違反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構成行政責任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同時中央銀行也對其他金融機構實行業務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