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上什麼是頭寸和對賭通俗一點
頭寸指的是客戶虧了10,那麼交易所拿一成頭寸,就是一萬,對賭指的是不是你虧,就是交易所虧
B. 什麼叫對賭什麼市黃金對賭什麼是國際金對賭
對賭是客戶下的所有的交易單都沒有放到交易池中進行交易,
如果客戶做錯了,那麼客戶虧的錢交易商就賺到了,
如果客戶做對了,那麼交易商就虧了,
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所有證券監管機構是明令禁止對賭的。
一般國外的外匯交易平台對賭的較多,
香港的現貨黃金交易平台因為香港監管嚴格,
所以從沒出過這種違規的事情。
C. 金融行業怎麼做風控
可以用MobTech。他裡面的數據,能幫你分析各個方面。
D. 期貨對賭盤如何量刑算不算金融詐騙請詳細解釋一下!謝謝!
不知道你所說的期貨對賭盤是什麼意思,能否詳細說明一下。期貨交易是合法的,只要開通了期貨賬戶,一般情況下正常交易都是合法的,除非你有大資金明顯操縱市場。期貨本質上是多空雙方力量的對賭
E. 什麼是對賭機制什麼公司會用
已經有了呀,破碎海灘的5000碎片一個的就是賭裝備的呀,連部位都能讓你選好再賭,沒賭好的是一些880的一般裝備,賭中了,就會變成地下城團隊本裝備,橙裝這些東西
F. 炒白銀虧怎麼對賭
對賭是指交易商將客戶的指令全部都不實際執行,客戶賺多少公司就虧多少,客戶虧多少公司就賺多少。對賭是指交易商將客戶的指令全部都不實際執行,客戶賺多少公司就虧多少,客戶虧多少公司就賺多少。
簡單的來講,在市場上有部分交易商平台不夠活躍,為了提高投資者客戶的訂單的成交效率,就會拿出自己的資金和客戶成交,這種行為成為對賭。
實際上,對賭是客戶下的所有的交易單都沒有放到交易池中進行交易,如果客戶做錯了,那麼客戶虧的錢交易商就賺到了,如果客戶做對了,那麼交易商就虧了,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所有證券監管機構是明令禁止對賭的。
對賭交易是非正規的白銀交易商為了騙取投資者而進行的交易,其和對沖交易的最大區別在於,對賭交易是指交易商將客戶的交易資金流向自己的公司,而並沒有真的把這筆資金拿去做白銀交易,客戶對白銀交易的指令交易所全部都沒有執行。
G. 什麼是融資中的對賭協議
對賭協議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協議時,雙方對於未來不確定情況的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通過條款的設計,對賭協議可以有效保護投資人利益,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對賭協議在我國資本市場還沒有成為一種制度設置,也沒有被經常採用。但在國際企業對國內企業的投資中,對賭協議已經被廣泛採納。在創業型企業投資、成熟型企業投資中,都有對賭協議成功應用的案例,最終企業也取得了不錯的業績。研究國際企業的這些對賭協議案例,對於提高我國上市公司質量,也將有極為現實的指導意義。
H. 如何實現對賭協議的雙贏
對賭協議最初是出現在國外的PE(Private Equity)投資並購中,在國外成熟的市場中,對賭協議應用非常廣泛,條款也非常豐富和多樣化,主要是用於保護投資人利益。在國內的PE投資並購中,對賭條款也早已不是新鮮事物,自2002年蒙牛與大摩、鼎輝、英聯三家外資戰略投資者簽訂對賭協議並成功之後,對賭一詞便在中國投資界聲名大噪。但從中國的PE投資市場來看,對賭的投資方多是國際知名的投資機構,而融資方則是以最具有融資需求的民營成長性企業為主。近年來,雖說國內資本市場對IPO各類對賭是嚴格禁止的,但在股權分置改革、定向增發、重大資產重組等領域都變相引入對賭機制。在重大資產重組並購中,尤其是股權並購中,已經全面而深入地引入了對賭機制,包括業務細節承諾、未來業績對賭、收購款項支付安排、員工股權激勵等各方面。其中,對於擬注入上市公司的標的資產承諾業績進行對賭是最常見的協議安排,如未達到目標時的股份追送、差額補足、一元回購等。在PE並購中,行業人士對於對賭協議頗多詬病,國內PE並購對賭失敗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據不完全統計,對賭協議成功的比例僅為23%。而國內重大資產重組並購中運用對賭機制近年來卻大行其道,並且不斷創新,對賭方式也日趨復雜化。對賭協議其究竟有什麼含義,在不同環境下的適用會帶來怎樣不同的效果?
對賭一詞的英文相對應的名稱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直譯過來的意思是估值調整機制,指投資方(或收購方)和融資方(出讓方)為保證各自利益而做出的一系列金融條款安排,與期權等傳統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功能相類似。對賭實際上是一種財務工具,是一種附條件的價值評估方式。其主要內容是: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則投資方可行使一種估值調整的權利,用以補償高估企業價值的損失,如果約定的條件沒有實現,則融資方行使另一種權利,用以補償企業價值被低估的損失。而這樣一種估值調整機制在中國被翻譯為非常形象的「對賭」一詞,對賭協議實際上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東西,其本質是交易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標的指標,包括凈利潤值、利潤增速、能否上市、股價等,根據不同的指標,設立不同的對賭條件。對賭產生的最主要原因是投資方和融資方的信息不對等以及對企業未來盈利能力的不確定性,融資方經營企業,對企業的實際情況最為了解,而投資方只能通過外部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來對企業進行相對淺顯的了解。投資方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往往要求在投資協議中加入對賭條款。同時,簽訂對賭還有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就是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