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加強財務印鑒外出攜帶管理辦法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並註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後,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准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並迅速採取應急措施防範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Ⅱ 銀行網點負責人對"守紀律,講規矩"的心得
農行XX支行在領導的帶領和指導下,經過了一個多月的學習,學習主要分為五個階段,5月11日,在行長的帶領下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中國農業銀行嚴格禁止員工行為的若干規定。5月18日,學習了營業網點防範暴力搶劫銀行應預案,關於近期上海.江蘇分行成功堵截兩起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關於對近期幾起違規事件的特別通報的通知。5月2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營業機構櫃員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徵信管理防範徵信查詢操作風險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自助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定,中國農業銀行XX分行勞動紀律管理規定。6月1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業務操作規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加強行政印章台賬管理的通知。6月8日,學習了關於重申嚴禁XX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打麻將賭博的通知,關於9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隱身衣典型問題的通報,關於認真組織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選編的通知,XX省黨員幹部紀律:「十嚴禁」「十不準」的通知。6月1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2015年安全保衛工作要點的通知。
通過學習,讓我們對制度更加深刻,在學習中完善自己,規范全行員工的服務行為,統一全行服務標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揚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倡導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員工自信從容的新風貌,重塑農行員工的職業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務水平提到一個新的高度。員工行為守則的核心內容是「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基本要求是通過保密義務.利益沖突.客戶關系.公平競爭.廉潔自律.同事關系.日常辦公.職業形象和監督舉報等九個方面的內容來規范員工行為,明確員工正確處理與銀行.客戶.同業.同事和監管關系的行為規范和職業准則。在全行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的道德風尚,培育良好合規文化,改善員工職業形象和農行整體形象。每個星期我們行都會抽出一些時間學習這本手冊對日常工作很有現實的指導意義。對於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概念清晰,生動形象。
不僅要學習,還要從工作中找到和守則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作為年輕人應該有職業自豪感,是農行給了我這個工作的機會,我要珍惜這個崗位,維護農行的利益和形象,不做有損農業銀行形象和聲譽的事。做一個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辦事程序,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通過學習我了解到了員工的不當行為都有可能給銀行帶來合規風險。應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了解崗位合規要求。自覺最受法律法規和銀行內部規章,堅持以最高的道德標准來要求自己,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坦誠相待,才能有良好的協作,才能處理好各項業務。工作服穿戴整潔,工牌佩戴規范,每天以全新的面貌參加晨會。積極參加有益活動,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遵守規定是保護自己,不能馬虎失職,不僅是對於個人還是農行,損失有時候是無法彌補的,依法合規,以更高的道德標准要求自己,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
工作在農行的第一線,我的工作緊張且忙碌,嚴謹並充實。在這里,合規是我們的企業文化,是我們的工作準則,是保護我們自身的避風港。
Ⅲ 銀行預留印鑒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保證資金安全,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規范公司銀行賬戶和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銀行賬戶管理制度、財務管理辦法,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中航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戶為: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第二章 銀行賬戶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
第五條 基本存款賬戶。公司只能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六條 一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是公司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第七條 專用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是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公司應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一)基本建設資金。
(二)更新改造資金。
(三)財政預算外資金。
(四)糧、棉、油收購資金。
(五)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六)期貨交易保證金。
(七)信託基金。
(八)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九)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十)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會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十四)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十五)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第八條 臨時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是公司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有下列情況的,公司應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一)設立臨時機構。
(二)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三)注冊驗資。
第九條 銀行賬戶開立程序
(一)申請開戶。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開戶申請,並准備足以證明必須開立銀行賬戶的相關資料。
(二)審批賬戶。財務部負責人對開戶申請進行審核,並報公司總會計師和總經理批准。
(三)開立賬戶。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由出納代為辦理。被授權人應按照相關要求辦理有關手續,並將賬戶開立信息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第十條 銀行賬戶變更程序。
銀行賬戶使用期間如因公司情況需要變更,出納人員應及時到銀行辦理相關變更手續,並將變更信息進行備案;如因銀行系統升級等外在原因變更公司銀行賬號的,出納應與銀行溝通協商要求銀行出具情況說明,匯報主管領導並提醒相關會計人員在賬務系統中及時進行更新。
第十一條 銀行賬戶撤銷。
銀行賬戶使用期滿時必須撤戶,同時應辦理備案手續。開立的銀行賬戶一年內未發生資金往來業務應作撤銷處理。公司撤銷銀行賬戶,需由總會計師審批。
第十二條 公司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等行為,按照集團公司管理需要如需向集團公司備案的,應由總賬會計及時向集團公司進行備案。
第十三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銀行賬戶數量。公司財務部負責人應掌握銀行賬戶運行情況,及時清理閑置、到期、睡眠等賬戶,做到銀行賬戶的優化高效使用。
第四章 銀行賬戶的具體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出租、出借賬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五條 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除發放工資外,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提供必要的合同、證明。
第十六條 出納每月定期從銀行取得銀行對賬單交由會計人員,會計人員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對未達賬項逐筆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確保賬實相符。
第五章 銀行預留印鑒管理
第十七條 公司應加強對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銀行賬戶預留印鑒、密碼和空白的結算憑證應由財務負責人和出納人員分別掌控,不得向其他部門或個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由財務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Ⅳ 懂規矩守紀律做合格銀行員工
在行長的帶領下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中國農業銀行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處理辦法,中國農業銀行嚴格禁止員工行為的若干規定。5月18日,學習了營業網點防範暴力搶劫銀行應預案,關於近期上海.江蘇分行成功堵截兩起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關於對近期幾起違規事件的特別通報的通知。5月2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營業機構櫃員管理辦法,關於加強徵信管理防範徵信查詢操作風險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自助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定,中國農業銀行XX分行勞動紀律管理規定。6月1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業務操作規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加強行政印章台賬管理的通知。6月8日,學習了關於重申嚴禁XX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與打麻將賭博的通知,關於9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隱身衣典型問題的通報,關於認真組織學習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選編的通知,XX省黨員幹部紀律:「十嚴禁」「十不準」的通知。6月15日,學習了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國農業銀行XX省分行2015年安全保衛工作要點的通知。
通過學習,讓我們對制度更加深刻,在學習中完善自己,規范全行員工的服務行為,統一全行服務標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揚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倡導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員工自信從容的新風貌,重塑農行員工的職業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務水平提到一個新的高度。員工行為守則的核心內容是「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基本要求是通過保密義務.利益沖突.客戶關系.公平競爭.廉潔自律.同事關系.日常辦公.職業形象和監督舉報等九個方面的內容來規范員工行為,明確員工正確處理與銀行.客戶.同業.同事和監管關系的行為規范和職業准則。在全行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勤勉盡職.依法合規」的道德風尚,培育良好合規文化,改善員工職業形象和農行整體形象。每個星期我們行都會抽出一些時間學習這本手冊對日常工作很有現實的指導意義。對於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概念清晰,生動形象。
不僅要學習,還要從工作中找到和守則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作為年輕人應該有職業自豪感,是農行給了我這個工作的機會,我要珍惜這個崗位,維護農行的利益和形象,不做有損農業銀行形象和聲譽的事。做一個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辦事程序,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通過學習我了解到了員工的不當行為都有可能給銀行帶來合規風險。應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了解崗位合規要求。自覺最受法律法規和銀行內部規章,堅持以最高的道德標准來要求自己,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坦誠相待,才能有良好的協作,才能處理好各項業務。工作服穿戴整潔,工牌佩戴規范,每天以全新的面貌參加晨會。積極參加有益活動,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遵守規定是保護自己,不能馬虎失職,不僅是對於個人還是農行,損失有時候是無法彌補的,依法合規,以更高的道德標准要求自己,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
工作在農行的第一線,我的工作緊張且忙碌,嚴謹並充實。在這里,合規是我們的企業文化,是我們的工作準則,是保護我們自身的避風港。
Ⅳ 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業務印章管理實施細則2017》哪些屬於業務印章
業務印章包括會計專用章、業務用公章、結算專用章、票據清算專用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轉訖章、聯行專用章、省轄聯行專用章、匯票專用章等。
會計專用章用於向人民銀行支取款項,應預留給人民銀行印鑒;業務用公章用於簽發撥款限額通知,撥,貸款決算簽證單,帳務聯系書,掛失申請書;結算專用章用於簽發委託收款、托收承付等結算款項及查詢、査復;票據清算專用章用於提出票據交換的款項清算。
現金收訖章用於現金收款憑證及簽發現金存款回單;現金付訖章用於現金付款憑證;轉訖章用於已處理的一切內部轉帳憑證及收帳通知和支款通知;全國聯行專用章用於簽發全國聯行(郵寄)憑證、信匯第三聯、聯行對帳單及聯行轉劃清單。
省轄聯行專用章用於簽發省轄聯行往來憑證及有關省轄聯行事務;匯票專用章用於簽發銀行匯票及銀行承兌匯票。
(5)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印章管理的通知擴展閱讀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Ⅵ 銀行業務專用章在何時何地用
【法規標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印章管理規定》的通知
【類別】金融/金融綜合規定與機構
【發文字型大小】銀發[2001]315號
【批准日期】
【發布部門】國務院各機構/各銀行/中國人民銀行
【發布日期】2001.09.26
【實施日期】2001.09.26
【時效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范性文件
【唯一標志】46628
【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印章管理規定》的通知
(2001年9月26日 銀發[2001]315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金融監管辦事處,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市中心支行: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中國人民銀行印章管理,總行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印章管理規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執行,在執行中若有問題,請及時報告。
各分行、營業管理部應對所轄分支機構的印章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如發現與本管理規定不符的印章,應在2001年底之前,按管理許可權重新制發。
附: 中國人民銀行印章管理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結合中國人民銀行(包括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印章管理的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印章的規格、式樣和制發
第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的印章為圓形,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一),由國務院制發。
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印章為圓形,直徑4.5厘米,中央刊黨徽,黨徽外刊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字樣,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二),由中共中央制發。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各司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金融監管辦事處,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的印章為圓形,直徑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構名稱,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三、圖四),由中國人民銀行制發;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各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黨委,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金融監管辦事處,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黨委(黨組)印章為圓形,直徑為42厘米,中央刊黨徽,黨徽外刊黨的機構名稱,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五),由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制發。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印章為圓形,直徑4.2厘米,中央刊國徽,國徽外刊中國人民銀行國際司字樣,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由國務院制發。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寧波、廈門5個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印章和黨委印章,按第一章第三條的規格、式樣制發,由其管轄的分行管理。
第六條 地市級中心支行的印章為圓形,直徑為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構名稱,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六),由其管轄的分行制發。地市級中心支行黨委印章直徑為4.2厘米,由上一級黨委制發。
第七條 縣支行的印章為圓形,直徑為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構名稱,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見附件圖七),由其管轄的中心支行制發。縣支行黨組印章直徑為4.2厘米,由上一級黨委制發。
第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內設職能部門的印章為圓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職能部門名稱,第三條、第五條所涉機構的職能部門印章直徑為4.2厘米,第六條、第七條所涉機構的職能部門印章直徑為4.0厘米。分支機構內設職能部門印章由分支機構自行制發。
第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的鋼印,直徑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
第十條 確需使用鋼印的分支機構,刻制鋼印應報經其印章制發機關批准。其鋼印直徑不得大於4.0厘米,不得小於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機構名稱,文字自左而右環行排列。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各分支機構的臨時機構原則上不刻制印章,需使用印章時,可由本級機構或相關職能部門代蓋章。
第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駐外代表處的印章,由中國人民銀行制發。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印製文件使用的套印印章,其規格、式樣與正式印章等同,由國務院制發。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印製文件使用的套印印章,其規格、式樣與正式印章等同,按照印章管理許可權制發。......
Ⅶ 求《關於不法分子冒用銀行業金融機構名義開立賬戶風險提示的通知》全文
關於不法分子冒用銀行業金融機構名義開立賬戶風險提示的通知
銀監辦專發[2013]308號
各銀監局.各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
近期,河北、福建等地連續發生轄內農村信用聯社被不法分子冒名在民生銀行、光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分支機構異地開立賬戶,並冒名與其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票據轉貼現、回購業務交易。主要作案手法為盜用信用聯社資料、偽造公章,冒名開戶非法交易。根據開戶留存的身份信息,犯罪嫌疑人主要來自四川南充、遼寧本溪和浙江永康、蒼南等地。
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高度重視相關風險,對異地開戶進行票據買賣、資金交易活動的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信用社,要以有效方式嚴格審核開戶真實性、合規性。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屬地銀監局報告,涉嫌違法犯罪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加強開立賬戶資料及印章管理,對本行社的賬戶開立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憑賬戶查詢密碼到基本賬戶開戶行可以查詢本單位在其他銀行賬戶開立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告知交易對手及開戶行。
Ⅷ 嚴禁櫃台違規行為防範案件風險的工作意見
嚴禁櫃台違規行為防範案件風險的工作意見
2011年,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機構)櫃台業務操作環節發生多起重大惡性案件,涉案金額數以億計,造成巨額資金損失,形成重大聲譽風險。此類案件作案手段簡單卻屢屢得逞,反映出銀行機構櫃員管理和櫃台業務操作控制存在重大問題,櫃台業務操作風險已成為銀行業案件頻發的高危區域。為遏制因櫃員違規操作引發的重大惡性案件風險,對櫃台業務操作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銀行機構要加強櫃台業務的風險控制,強化櫃員和授權人員的合規操作,嚴禁以下行為的發生。
(一)櫃員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復制、盜用、超權持有操作卡、授權卡、密碼(或口令等);2.將個人名章、操作卡、授權卡、密碼(或口令等)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個人名章、操作卡、授權卡、密碼(或口令等)辦理業務。
(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違反領用、登記、交接、作廢和銷毀制度將本人保管的業務印章、有價單證、重要空白憑證等重要物品交給他人保管、使用。
(三)辦理具體櫃台業務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櫃員辦理本人業務;2.不按規定核對預留印鑒或支付密鑰辦理業務;3.代客戶簽名、設置/重置/輸入密碼;4.代客戶申請、購買、簽收、保管重要空白憑證和支付設備(如網銀U盾或令牌、密碼信封、支付密碼器等);5.代客戶保管客戶存單、卡、折、有價單證、票據、印鑒卡、身份證件等重要物品;6.代客戶申請、啟用、操作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業務;7.委派會計(授權經理)對網點負責人干預授權工作不抵制,或對櫃員違規操作行為不制止、不糾正,或授意、指使、強令櫃台人員違規操作;8.櫃員對明知是違規辦理的業務不抵制、不報告。
(四)辦理開戶、變更、掛失等業務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受理企業賬戶開戶、更換或掛失補辦印鑒、法定代表人變更時,不核對企業證明文件原件,不核查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經辦人身份;2.受理個人賬戶開戶(卡)申請或開通網銀時,不按規定核實申請人意願和身份信息。
(五)銀行賬戶管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獲取客戶密碼,泄露、擅自修改客戶信息;2.利用客戶賬戶過渡本人資金;3.通過本人、他人賬戶IJ]集、過渡銀行和客戶資金、套取資金;4.違規使用內部賬戶為客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5.空存、空取資金。
(六)業務授權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不確認客戶真實意願授權;2.不審核憑證授權;3.不核實業務授權;4.超許可權授權。
(七)對賬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制度規定不允許參與對賬的人員參與對賬;2.不按規定審核對賬回執;3.不按規定處理存在問題的對賬回執。
(八)授信方面,不得採取以下手段套取銀行信用:1.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關系人獲取銀行信用;2.使用或串通客戶使用虛假資料獲取銀行信用;3.違規出具信用證或其他保函、票據、存單等。
二、凡發生上述違規行為,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機構要對有關機構和人員嚴厲處罰:
(一)各銀行機構在檢查中發現銀行員工存在以上違規行為的,違規操作人員須立即離崗,依據銀行機構內部違規處罰規定,按該行為處罰高限進行處罰,同時對違規操作的機構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二)各級監管機構或有關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銀行員工存在以上違規行為的,對違規操作人員按照上述要求處理的同時,要對有關管理人員問責,並追究上級機構的管理責任。監管機構可視違規情況對存在違規操作的機構採取暫停新業務准入等嚴厲手段,督促違規機構限期整改。
(三)因上述違規行為引發銀行業案件的,應按照案件問責辦法對違規操作人員、有關管理人員、高管人員及機構嚴肅問責,並從重或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