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哪些
1、直接融資租賃
中租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製造商購買設備,並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後回租
承租企業將其擁有的設備出售給中租,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中租租入該設備。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3、廠商租賃
廠商租賃是設備製造廠商與中租結成戰略合作夥伴,以融資租賃方式為購買其產品的客戶進行融資,並進行後續設備資產管理的一種業務模式。
適用於設備製造廠商。
4、杠桿租賃
由中租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的租賃方式。中租通過成立一家項目公司,通過投入租賃物購置款項的部分金額,即以此作為財務杠桿,為租賃項目取得全部資金。
適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聯合租賃
中租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
合作夥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
6、委託租賃
中租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一種租賃方式。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
此模式可實現與投資機構、優勢企業進行租賃投資合作。
7、轉租賃
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中租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
(1)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業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外國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2、外商投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2)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3)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
4、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2. 融資租賃業務具體是怎麼開展的
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貨人三方當事人,包括融資租賃、供貨合同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同。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和選擇,與供貨人訂立供貨合同支付貨款,與承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當於設備壽命期。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內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租賃期滿,設備可由承租方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
在工程機械行業中,融資租賃業務也是在近幾年被引入中國,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銷售方式。
融資租賃業務的開展:
融資租賃的業務有很多,因為它可以和任何一個行業或者任何一個企業發生親密的聯系和合作。小到工廠機械購買,大到大型生產設備的購買都包含在內。現在活躍在市場的融資租賃公司一般以租借大型生產設備為主要經營業務,而隨著市場體制的改革融資租賃公司有望擴大其經營業務范圍,加大縱深。
3. 融資租賃資產是什麼科目是什麼資產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融資租賃費根據承租與出租人進行不同科目處理。
一、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3.未確認融資費用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二、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
1.租賃期開始日
(1)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初始直接費用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3)會計處理
借:長期應收款(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貸:融資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融資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的差額)
未實現融資收益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分配方法——按實際利率法分配
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租賃內含利率
(2)會計處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②按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租賃收入
4. 租賃業務有哪些類型
租賃業務包括融資性租賃和經營性租賃兩種類型。
融資性租賃:當客戶需更新或添置大型設備、儀器而資金不足時,由銀行出資購買這些設備出租給客戶,客戶對此具有使用權,並按時交納租金,銀行通過租金逐步收回資金。
經營性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短期設備出租,出租人負責設備的安裝、保養、維修、納稅、支付保險費和提供專門的技術服務等,租金高於融資性租賃。
(4)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業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租賃業務是信託企業的一種業務服務方式。為方便人民群眾、機關團體的臨時的、一次性的需求,信託企業設置租賃門店,對客戶出租餐具、傢具、相機、衣被、車輛等。出租時,按出租的品種和時間收取租賃費用。對租賃收入,在附營業務收入內核算。
用作出租的商品,從庫存商品中各該品名戶中轉出,另外設立租賃商品明細帳記載。在轉出時,先將進價攤銷50%列入成本(可一次性攤銷,也可分期攤銷),其餘價值待該商品報廢時再全部攤銷。價值較高的商品,也可按幾年平均分攤的辦法處理。
5. 請問一般的非金融機構的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不知道您主要向表達「金融租賃」還是「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6. 融資租賃業務是什麼意思
1、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
2、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貨人三方當事人,包括租賃合同、供貨合同等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同。
3、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要求和選擇,與供貨人訂立供貨合同支付貨款,與承租方訂立租賃合同,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當於設備壽命期。
4、租賃期間內,承租方按合同規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內享有設備的使用權。租賃期滿,設備可由承租方留購,續租或退回出租方。
5、在工程機械行業中,融資租賃業務也是在近幾年被引入中國,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銷售方式。
(6)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業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2、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3、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4、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5、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7. 融資租賃業務核算的內容有哪些融資租賃的實質是什麼
核算企業應當分期計入利息費用的未確認融資費用。應當按照未確認融資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未確認融資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購入有關資產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按購買價款的現值,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當期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融資租賃的實質就是通過融物達到融資的目的。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金融企業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備。而融資租賃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受這個政策,出了問題就會加大還款的風險。
(7)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業務包括什麼擴展閱讀: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
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採用這種方法。其他還包括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後租回融資租賃;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等。
8. 請問信託投資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能否詳細說明一下
信託投資公司,在我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設立信託投資公司,必須經金融主管部門批准,並領取《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未經金融主管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任何經營單位不得在其名稱中使用「信託投資」字樣。信託投資公司市場准入條件較嚴,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億元,並且其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程序都必須按照金融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 (一)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二)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三)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四)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五)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六)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七)代保管業務; (八)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九)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受託經營公益信託; (十一)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是專門經營租賃業務的公司,是租賃設備的物主,通過提供租賃設備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金融租賃公司開展業務的過程是: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在租期內,作為承租人的企業只有使用租賃物件的權利,沒有所有權,並要按租賃合同規定,定期向租賃公司交付租金。租期屆滿時,承租人向租賃公司交付少量的租賃物件的名義貸價(即象徵性的租賃物件殘值),雙方即可辦理租賃物件的產權轉移手續。 至此,租賃物件即正式歸承租人所有,稱為「留購」;或者辦理續租手續,繼續租賃。由於租賃業具有投資大、周期長的特點,在負債方面我國允許金融租賃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外匯借款等,作為長期資金來源渠道;在資金運用方面,限定主要從事金融租賃及其相關業務。這樣,金融租賃公司成為兼有融資、投資和促銷多種功能,以金融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租賃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設備投資中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從長遠來看,金融租賃公司在中國同樣有著廣闊前景。 金融租賃公司業務范圍 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本外幣業務: 直接租賃、回租、轉租賃、委託租賃等融資性租賃業務。 經營性租賃業務。 接受法人或機構委託租賃資金。 接受有關租賃當事人的租賃保證金。 向承租人提供租賃項下的流動資金貸款。 有價證券投資、金融機構股權投資。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向金融機構借款。 外匯借款。 同業拆借業務。 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經濟咨詢和擔保。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租賃公司面向大眾,服務對象包括個人、企業(含私營、民營、國營等各類型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的服務運營商、生產加工商、設備製造商及高科技中小企業。
採納哦
9. 你好 我想問問一下 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到底在哪些業務范圍上有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