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犯罪有哪些
在關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方面,有六個方面的具體修正。
--草案增加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追究刑事責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對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行為作出與證券法相銜接的表述;將罰金數額改為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
--草案增加規定: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以及其他委託或者信託財產,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對保險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公眾資金經營、管理機構,違反國家規定運用資金,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法發放貸款、違規為他人出具信用證等金融票證,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的,將受刑事處罰。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對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數額巨大的,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貪污賄賂犯罪和金融犯罪。
在關於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犯罪方面,草案增加了兩方面的規定:上市公司對國家規定應當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責任;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無償佔用或者明顯不允許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給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刑事責任。
『貳』 銀監會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信息統計制度》中所稱案件,包括
第三條本規程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或共同實施,或與外部人員合夥實施的,以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的資金、財產為侵犯對象的,涉嫌觸犯刑法,依法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或已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事件或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外部詐騙、盜竊、搶劫等侵害,依法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事件。
『叄』 常見的金融犯罪都有哪些
在關於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方面,有六個方面的具體修正。
——草案增加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追究刑事責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對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行為作出與證券法相銜接的表述;將罰金數額改為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
——草案增加規定: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以及其他委託或者信託財產,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對保險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公眾資金經營、管理機構,違反國家規定運用資金,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一百八十八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法發放貸款、違規為他人出具信用證等金融票證,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的,將受刑事處罰。
——修改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對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數額巨大的,追究刑事責任。
——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的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貪污賄賂犯罪和金融犯罪。
在關於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犯罪方面,草案增加了兩方面的規定:上市公司對國家規定應當披露的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追究刑事責任;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無償佔用或者明顯不允許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給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刑事責任。
『肆』 持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指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人員,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聘用或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協議從事輔助性金融服務的其他人員。
『伍』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犯罪和金融機構犯罪是不是犯罪主體不同
是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犯罪,犯罪主體是機構的工作人員,屬於職務犯罪。而金融機構犯罪其主體是金融機構,是單位而非其中的某些或所有人員,屬於單位犯罪。
『陸』 誰能幫我弄一份關於金融犯罪情況的調查報告
近來年,金融系統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不斷發生,且呈上升趨勢,不僅擾亂了金融秩序,使國家財產蒙受巨大損失,而且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健康發展,應引起高度重視。近期我院對九九年以來查辦的金融系統職務犯罪案件的特點、原因等進行了認真地分析。一、基本情況和特點這類案件的特點:(1)犯罪數額大,危害嚴重。銀行是經營貨幣的場所,是直接管理資金的職能部門,由於其職能的特殊性和工作上的便利條件,金融系統工作人員大都直接管理和經營貨幣,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犯罪活動機會多,涉及金額也大。如原農業銀行某儲蓄所主任劉某自98年2月至99年6月,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十次挪用公款32萬元,進行營利活動,使國家財產受到損失。(二)發案面廣,基層所、部、科負責人作案比例高。我院查辦的21起30人案件涉及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人民銀行等單位,其中3人為基層負責人,另有1名科級幹部。(三)犯罪手段隱蔽,犯罪案件多為共同私吞「小金庫」。金融系統基層機構是開展各項業務的「窗口」,長期以來,由於點多、面廣、人員雜、職業素質較低,加之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金融基層機構負責人對收入隱瞞不報,私設「小金庫」,從而為濫發獎金、挪用、甚至私分國家財產大開方便之門。並且大部分「小金庫」由有帳記載發展到不建帳或建帳後銷毀,對「小金庫」支配隨意性強,犯罪手段隱蔽。(四)犯罪動機有由貪圖享樂型向投資營利型發展的趨勢。隨著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工作人員因經濟拮據違法犯罪的極為罕見,絕大部分犯罪人員受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影響,不滿足於現狀,企圖謀取更大私利。同時,有的金融系統人員挪用、貪污公款不直接用於個人享樂,而是用於個人、親友投資營利活動,並在這方面有發展的趨勢。二、金融系統職務犯罪案件頻發的原因(一)主觀上經不起金錢的誘惑。金融部門作為經營單位,以追求經濟效益為主,不少單位思想、法制教育工作薄弱,致使工作人員思想不堅定,法律意識不強,對於什麼是違法犯罪模糊不清,在金錢面前,動搖不定, 經不起金錢的誘惑。一是存有僥幸心理,二是得手再次作案。(二)客觀上有掌握財錢的便利。常年從事金融業務,客觀上為職務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有一種不撈白不撈、不要白不要的想法。以福利、辛苦費等名堂,以「紅包」的形式發給個人。 (三)有章不循,違章不糾,內部監督不力,致使犯罪分子多次作案,屢屢得逞。隨著金融行業電腦設備的不斷更新和數量增多,加之缺乏管理經驗,其運營體系和監督機制不完善,有一些金融部門又存在重效益、輕監督的現象,致使多種檢查「走過場」,監督制度得不到貫徹,監督措施不到位,管理混亂,對基層的利益收入情況根本掌握不起來,使這部分資金流入「小金庫」,為實施犯罪提供方便。如劉某任工商銀行某儲蓄所主任期間,在長時間內多次挪用「小金庫」資金達30餘萬元,個人進行營利活動,內部監督部門毫無覺察。(四)金融行業競爭激烈,特別是採取不正當手段競爭,也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在專業銀行向商業商業銀行轉軌過程中,各金融機構之間的攬儲競爭日趨激烈,有些金融機構為穩儲增存,便暗中或變相提高存款利率,給儲戶一定的回扣或「好處費」。單位為支付這筆錢,便採取攬儲戶後不入帳或其他方式設立兩套帳,進行帳外經營、高息貸出,致使大量銀行資金「體外循環」。(五)進人把關不嚴,給犯罪埋下隱患。近年來,由於金融業的迅速發展和職工待遇較高,金融行業成為年青人擇業的熱點。進入金融系統的人員相當一部分沒有通過嚴格的考試、考核而直接上崗,使一些品行不良的人混入金融隊伍,甚至提拔為骨幹,安排在重要崗位上,授予大權,稱為「能人」。當「能人」如魚得水,瘋狂作案,侵吞國有財產被檢察機關立查後,單位才以「沒看準人」而「痛心」。因用人不當給國家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三、對防範金融系統職務犯罪的對策為進一步維護金融秩序,保證金融體制改革,促進金融事業的發展,必須切實做好金融系統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的防範工作。(一)必須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切實把防範措施落到實處。應當說,金融系統內部的機構是健全的,規章制度也是很嚴密的,但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機構的擴大,人員的增加以及外部環境的變化,金融系統在票據結算管理、利率計算和支付以及信貸審批、發放、回收等業務環節上,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因此,金融系統內部應進一步完善多層次的監督體系,嚴格支款憑證和審批制度,增強管理環節,堅決杜絕違法經營、帳外經營、私設「小金庫」等現象發生。此外,要切實保障各項規章制度的督查落實,克服「重現金輕憑證、重防外輕防內」的現象,積極推廣崗位輪換制度和靈活多變的稽核檢查制度,防止稽核流於形式,達到事後監督的最佳效果,防微杜漸,嚴防犯罪發生。(二)以人為本,不斷加強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在當前金融系統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犯罪增多的情況下,特別需要加強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實搞好金融從業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對重點部位要選用思想過硬、業務精通、德才兼備的人員,努力消除因用人不當所帶來的各種隱患,尤其是加強基層所、部、科領導班子建設。同時要嚴把進人關,真正把素質較高的人才錄用到金融行業,安排在關鍵崗位。(三)加大打擊金融犯罪力度,充分發揮法律震懾力作用。政法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對打擊金融犯罪重要性認識,要從講政治、維護大局的高度,把打擊、防範金融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同時要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逐步掌握犯罪的規律、特點,提高辦理這類案件的專業知識和水平。(四)做好預防金融犯罪工作,為金融行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運行秩序。金融部門要很好地運用直接管理同間接管理相結合,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全方位監督,司法機關有打擊金融犯罪活動中,也要與金融部門加強聯系,幫助他們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範工作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檢察機關在查辦案件的同時,應主動加強與金融系統的聯系,積極開展檢企共建活動,並採用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經常給金融行業幹部職工敲警鍾,努力為金融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柒』 金融機構應當對以下哪些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開展實時監測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列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開展實時監測,有合理理由內懷容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資金或者其他資產與名單相關的,應當在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同時,以電子形式或書面形式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其分支機構報告,並按照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依法採取措施。
(一)中國政府發布的或者要求執行的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二)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中所列的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
(三)中國人民銀行要求關注的其他涉嫌恐怖活動的組織及人員名單。
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調整的,金融機構應當立即開展回溯性調查,並按前款規定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對上述名單的監控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捌』 有誰知道在哪裡找有關近幾年來銀行金融犯罪的案例,急需!
落實國九條又一重大舉措上證所獲准推出ETF
買入ETF基金,指數一漲就賺
贖回ETF基金,獲得50隻股票,賣出股票套現。
上海證券交易所7日宣布,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已正式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證所於2003年成立了ETF小組。此後,上證所反復開展研究論證和市場調查,完成了ETF的產品方案和技術方案設計。
這位負責人認為,適時推出ETF不僅有助於解決當前中國基金市場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難題,而且對發展完善中國證券現貨市場也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他表示,今後一段時間,上證所將認真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加緊准備和調試相關的技術系統,制訂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具體業務規則,進一步完善風險監控制度,以確保首隻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的順利推出。
由於ETF簡單易懂,市場接納度高,自1993年在美國首度亮相以來,在全球范圍內發展迅猛。10多年來,全球共有12個國家(地區)相繼推出了280多隻ETF,管理資產規模高達2100多億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中國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不僅有助於吸引保險公司、QFII等機構和個人儲蓄進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資比例,而且能夠活躍二級市場交易,增加市場的深度和廣度。 新華社
嚴防新的金融風險點---金融審計發出的警示
虛假個人消費貸款案、關聯企業騙貸案、票據欺詐案……從去年審計披露的"騙取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貸款案",再到今年披露的"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明昌騙貸74億元案"------近兩年審計署披露出的一起起金融大案令人觸目驚心。
"當前我們明確把防範金融風險作為了審計的重點。"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范鵬表示:"主要以揭露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為突破口,揭示反映金融領域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立足於從政策、制度以及監管等方面提出審計建議。"
從單純檢查"財務收支"到深挖"金融大案"
"審計署成立以來,金融審計工作從只查金融機構的財務開支,到以資產質量真實性為中心重點揭露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再到關注金融機構重大風險和對效益有重大影響的突出問題,走過了三個階段。"范鵬說:"經過20年的發展,金融審計逐漸發揮出了它不可替代的金融監管作用。"
我國的金融審計伴隨國民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深化而不斷變化。1984年,即審計署在成立後的次年,便下發了《審計署關於對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監督的通知》,拉開了金融審計的帷幕。
1995年之前,金融審計以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為主要目標,以重點檢查金融機構財務收支為主要內容,並不涉及信貸計劃的執行情況。"因為當時存在片面認識,不少人認為,金融審計就像過去的財務大檢查一樣,查查銀行的財務開支就行了。而信貸規模的控制等,那是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乾的事情。"范鵬說。
查財務收支賬的階段一直持續到上世紀90年代初期。真正的轉變是在1995年審計法頒布實施之後,法律指出,審計部門可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和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直接進行審計。這樣一來,無論從審計范圍、還是審計內容上,金融審計的實際內容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後,金融審計圍繞資產質量的真實性,以揭露問題為主,著力發現大案要案線索。無論是從審計范圍和審計內容上看,都呈現出了廣泛性、綜合性的特點。金融審計的工作水平和質量邁上了一個新台階。
2002年以後,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金融審計又進一步將審計目標確定為"防範風險、促進管理、提高效益",並大力推進計算機技術,使金融審計工作進入了風險審計階段。
金融風險呈現諸多新苗頭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風險往往會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害。尤其是在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金融體系穩定的基礎正發生變化,金融運行的獨立性更強,金融穩定不能再過多依賴國家信用的支撐和行政措施的庇護。
"近兩年來,新形式的、具有苗頭性的案件不斷,反映為銀企內外勾結、關聯企業騙貸、金融票據詐騙、城市建設貸款和消費信貸風險開始暴露等突出問題,這應引起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的警惕。"范鵬說。
審計情況表明,當前商業銀行金融犯罪呈現出新發案件多、涉案人員層次高、涉案金額大、手段更為隱蔽的特點。究其原因,與銀行的一些分支機構依法經營意識不強,內部控制不完善,特別是對一些分支行的"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力有很大關系,這需要引起監管機關和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
資深審計人員表示,多數騙貸大案都是內外勾結的結果。以馮明昌案為例,如果不是馮明昌與中國工商銀行南海支行相關人員內外勾結,銀行又採取逆程序審批、超許可權審批等種種違規行為,馮明昌絕不能順利貸出74億元的高額貸款。
當前也有一些金融機構人員認為,為了尋求銀行效益,銀行可以對違規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錢收回來,不造成損失就行。"金融機構必須要合規經營,切實防止權力失控。"范鵬說:"違規雖不一定每次都造成損失,但違規容易讓壞人鑽空子。如果讓其一次得逞,就帶來重大損害。"
更為重要的是,當前金融機構內控機制不是沒有,而是很多時候沒有落到實處。"雖然貸款程序執行了,手續也辦了,但只是個形式。"范鵬說:"相關權力監督制約機制根本沒有跟上,內控機制形同虛設,這是引發金融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因。"
早披露 早主動 早治療
范鵬表示:"目前,我們將帶有苗頭性的、具有警示意義的典型案例對外公布,以提醒金融機構注意防範此類金融案件,目的是促進金融機制高效安全穩健運行。"
早披露,早主動,早治療。金融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幾乎所有國家都將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作為政府的重要任務。當有些風險大到難以避免的時候,就必須誠懇披露這些典型案例,才能起到取信於民的作用,這也正表明我們有信心、有能力防範和降低風險。
事實也證明,這些年來,金融審計以公布典型性、苗頭性的金融大案,揭示反映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對促進宏觀經濟健康運行,防範化解金融潛在風險,起到了積極效果。
比如,在2001年審計中國銀行時,通過揭露一些金融機構利用票據市場管理中的漏洞將大量商業銀行資金投向股市等突出問題,促進人民銀行整頓了票據市場,擠出股市泡沫;2002年,通過揭露房地產開發商虛假按揭騙取銀行資金,製造房地產虛假繁榮等突出問題,促進了國家有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有效管理;2003年,通過揭露一些地方政府不顧自身財力利用銀行貸款大搞城市建設等突出問題,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
幾乎沒有人質疑,金融犯罪在所有經濟案件中的查處難度較大。而目前隨著金融業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我國的金融風險又呈現出新的表現形式,金融犯罪的手段也更加詭秘,這均對當前金融風險防範提出了新的挑戰,因此務必要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把金融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新華社
曹鳳岐稱:四大行上市將造成「失血」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近日表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國內上市一定要謹慎。」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的環境並不是很好,如果在市場低迷的情況下發行和上市,不僅籌不到很多資金,而且可能進一步傷害證券市場,有可能造成證券市場資金失血。
對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問題,曹鳳岐呼籲一定要謹慎,「因為目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的條件還不具備。」
對於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問題,曹鳳岐認為,現在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了。而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採用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選擇。(鍾經)四川金融投資報
二、機構論市:
"三低"再現昭示底部臨近
從歷史走勢來看,導致滬深股市每一次調整的深層次原因均是制度創新帶來重新洗牌,而近期這種傾向尤其明顯。
在主板新股跌破或接近發行價的情況下,中小企業板塊的高定位,給投資者帶來價值判斷的混亂,混亂的定位體系下難以形成一個有效健康活躍的市場。當然,這還是短期的行為,對中長期股價定位影響更大的將來自於全流通預期以及"雙Q"(QFII、QDII)制度下的國際化進程。全流通始終是一種預期,但"雙 Q"下的國際化倒是十分真切。我們對同時發行A股與H股的上市公司股價作了比較:在2003年6月13日、12月31日以及2000年4月30日、6月21日的A-H股溢價幅度分別是238%、108%、171%、179%。雖然不同市場有不同的供求關系、不同的投資偏好,但在具有同等股東權益的比價效應驅動下,A股股價中樞必然會繼續下移,QDII預期將加大這種接軌的力度。
與此同時,也不要輕視機構投資者結構缺陷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證券投資基金數量從2003年開始加速擴張,成為當前證券投資機構的絕對主力,但超常規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負面影響。
不規范以及理念單一反而會加大市場波動性。實證研究顯示,目前國內股市中的機構投資者存在著顯著的"羊群"行為,而且在賣出股票時的羊群行為要強於買入股票時的"羊群"行為。另外,開放式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都屬於超長線機構,而中短期活躍機構如券商、私募基金等明顯處於弱勢地位,機構投資者的結構畸形也加大了機構博弈的風險。什麼類型的主力資金決定了什麼樣的行情,我們認為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滬深股市仍然會呈現典型的"單邊市"特徵,即單邊上漲與單邊下跌。
不過,站在中短期角度,股市漲跌與市場成本、歷史趨勢等有更直接的關系。我們通過比較歷史上重要轉折點時的平均股價、市盈率、市凈率等指標,清晰發現目前滬深市場處於歷史低位區域,市盈率、市凈率與"5.19"行情啟動前1049點位置相當,而且重現穩定型股價結構,即5元以下、5-9元、9元以上的股價結構呈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形形態。歷史規律表明,這是一個低風險投資區域。重現歷史低位區域特徵後的上漲行情,其力度又常常超出人們的預期,而且上漲行情可能是單邊的。
從短期走勢上看,也出現了許多"轉勢"信號。首先是反彈陽線數量出現突破,4月7日至5月10日,反彈陽線最多一根。5月11日至6月28日,反彈陽線持續出現兩根;6月29日以來至今,首次出現四根陽線。反彈陽線數量的增加,反映的是信心增強。其次是持續上漲的天數開始增加,上一次反彈(5月底)持續時間只有5天,此次已打破。最後是"地量"出現的密集度明顯上升,這意味著空方力量的衰竭。目前缺的是還沒有找到一個能夠引起市場共鳴的突破口。
上海證券報 廣東證券
三、上市公司新聞:
第二隻「日本概念股」搶灘A股市場 榮事達三洋質地堪憂
首隻「洋股票」寧波東睦上市就高派現的餘音未了,日本三洋又如願登陸A股市場。昨日,合肥榮事達三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招股說明書》,該公司將於7月12日發行8500萬A股。這樣一來,A股市場的前兩只洋股票都是「日本概念股」。
日本人占公司主導地位
《招股說明書》顯示,日本三洋及關聯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49.16%,中方公司榮事達集團持有50.24%,中方公司似乎在企業中占控制地位。實際上,公司主導產品洗衣機和微波爐用的就是日本三洋的商標:「三洋」和「SANY0」,雖然公司並非獨占性使用;自公司創立時即1994年2月起,其生產技術就是從日本三洋引進的,公司稱「今後仍然需要從日本三洋引進」,且不能保證將來新引進的技術日方不給第三方使用或者日方會繼續給予技術提供;自組建榮事達三洋以來,日本三洋就一直在公司重大事情上占據主導地位。
盈利能力堪憂
近幾年來,在其「本國兄弟」和韓國產品的擠壓下,日本三洋在中國的業務疲態盡顯,影響力大不如日資其他企業如索尼、松下。而榮事達三洋本身的公司質地,也難以讓人恭維。
此次榮事達三洋在發行股本高達8500萬股的情況下,僅能夠募集資金20091.65萬元,在A股中,如此大的流通股本和如此弱的募集資金能力都較為少見。其發行價為2.6元/股,也是繼中國聯通之後又一低發行價,但其發行市盈率並不低,按發行前總股本計算為18.18倍。其實,加上如下因素,榮事達三洋才剛剛滿足上市標准:近三年公司從稅務部門返還的增值稅款分別為165.74萬元、170萬元和161.3萬元;因是安徽的「外商投資先進企業」,2002至2004年該公司的所得稅率僅為10%,比一般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率減了一半。
此次發行後,公司將在微波爐項目上投資7814.46萬元,這不由得讓人馬上想起號稱「價格殺手」的國內微波爐巨頭格蘭仕來;用募集來的資金6000萬元投入市場網路建設,雖然和公司大股東有意重振三洋品牌在中國的整體佔有率想法一致,但在國內家電巨頭林立、銷售格局已大變的情況下,這6000萬元巨資到底是否當用、用了會起多大作用的確讓投資者難以放心。
上市前趕緊派現
在此之前,寧波東睦上市即高派現就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榮事達三洋似乎也不甘落後。公司稱,根據公司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發行前公司已「及時」給老股東按每10股送5股派2元進行了利潤分配。這樣,除了正常進行年度分配外,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中,2693.652萬元現金股利也已由老股東單獨享有,目前可由新老股東享用的未分配利潤僅餘440.1443萬元。而去年該公司的每股收益才0.14元。 (記者 楊傑)成都日報
天威500千伏變壓器搶灘國際市場
日前,我國第一個500千伏變壓器出口項目---蘇丹麥羅維大壩輸變電線路變壓器供貨合同在哈爾濱簽字,該項目是由保定天威集團有限公司與哈爾濱電站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聯合中標的。
該項目變壓器共24台,合同總金額1.52億元人民幣。這是繼向美國、伊朗、孟加拉國等出口產品之後,天威集團今年的又一次重大出口項目中標。該項目的中標,為天威集團叩開了通往非洲市場的大門,對其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具有積極意義。 河北日報
四、華龍研究:
每日投資指南04.07.08
昨天兩市股指低開低走,欲振乏力,出現了小幅下跌。其中,滬指低開於1448點,之後指數全天基本上在前日收盤點位下運行,收盤1438點,下跌12點;深成指同樣低開3397點,隨後逐步走低,尾市報收3364點,下跌33點。兩市在成交量方面較前天出現萎縮,總共成交86億。
盤中看,市場熱點依然集中在中期報告的炒做上,「中報」行情的預演仍在繼續。廈門鎢業、大唐電信、中牧股份、深天馬等中期業績有較大幅度增長的股票不僅抗跌,並且還受到市場資金的繼續追捧,逆市上行。業績作為衡量股價的重要標尺,在經歷了去年「價值投資的理念」後,市場對它的理解更加深刻,「漲時重勢,跌時重質」的股訓也引領著資金投向經營有方、業績優良的上市公司中去,相信隨著市場參與者的博弈越來越機構化,股票基本面的好壞將成為投資與否以及定價的重要指標。而在ST宏峰等業績有好轉的ST股票上漲帶領下,該板塊中部分個股出現了低位放量、短線拉升的形態,由於這些公司基本面的不穩定性,建議投資者盡量避開這些品種,或者短線參與,快進快出。與此同時,在兩市跌幅榜上,業績預警預虧的股票則繼續下行,川投長鋼、金自天正等位居跌幅前列,面臨中期報告的來臨,績優、績差股將繼續出現分化。而昨天中小板塊的普遍下跌也帶動了主板市場的科技類股票下跌,進一步加大了指數的壓力,並且在市場出現了一些不確定的擴容利空的影響下,指標股也出現了一定幅度的回落,影響到指數的運行。
技術上看,由於技術面的短線超買,加重了指數調整的壓力。分時圖上看,指數若在1428點上方形成支撐,則反彈仍可期,但該點位若被擊穿,則指數面臨回落1410點的可能,而相應的技術指標顯示已經回落至較低位置,繼續下穿的可能性比較低。均線系統上,滬指回落至5、20日均線之下,下方10日均線將接受考驗。從下降通道的角度看,昨天的下跌是對上軌的一次回抽確認,只要股指不重回到通道內,反彈仍然值得期望!
總體來看,在技術上出現超買、消息上偏空以及短線資金獲利套現的多重因素下,指數出現回落。建議近期密切關注消息面的變化!(華龍證券 吳曉峰)
每日潛力股推薦(2004.7.8)
申達股份(600626)
公司為上海紡織自營出口和全國紡織自營進出口的龍頭企業,隨著出口配額的擴大和取消,公司紡織產品在日本和歐美市場的份額將進一步的提升,從公司的發展環境和產品的規模優勢情況看,公司未來幾年業績增長比較有保證。公司2003年每股收益為0.397元,現市盈率16倍左右,遠低於市場的整體平均市盈率。從股價走勢情況來看,現股價止跌企穩,成交量正不斷放大,正處於底部蓄勢階段。考慮到公司已公布配股方案,建議投資者短線關
注。
山東海化(000822)
公司極具規模優勢,主導產品純鹼生產規模居亞洲第一,也是國內最大的溴素生產企業,2005年新項目投產後,將成為全球最大的合成鹼行業公司。公司主導產品有純鹼、溴素、三聚氰氨、硝鹽、氯化鈣等,在國內市場佔有相當的份額,屬於全國化工類重點企業之一。上市公司業績比較穩定,近兩年上市公司的業績可以持續保持在0.3元之上。從化工行業增長情況和公司業績表現來看,業績持續增長可期。從二級市場走勢來看,前期股價漲幅曾超過90%,機構應該對其基本面有良好的預期,股價跌穿250日線之後,股價呈現企穩的走勢,且大盤反彈以來該股反彈幅度不大,建議關注。 (華龍證券 萬曉偉)
(特別聲明:在本機構、本人所知情的范圍內,本機構、本人以及財產上的利害關系人與所評價或推薦的證券沒有利害關系。)
五、市場傳聞:
7月8日傳聞及參考
據傳,浙江廣廈(600052)公司控股子公司廣廈南京房地產投資實業有限公司目前正在開發南京鄧府巷項目與碑亭巷項目,據測算,項目的總投資約16億元,開發周期約2-3年。由於該項目投資額較大,公司擬進行信託融資。
據傳,上海寶鋼集團近日宣布,該集團下屬的寶鋼上海聯合公司開發的寶優特強化木地板已成功打入市場,近幾個月的銷售猛增,顯示出後來居上的勢頭。
據傳,據韓國雙龍汽車主要債權人之一的朝興銀行透露,雙龍的競標者已經被限定於上汽集團以及美國的一家養老基金。這意味著上汽在和其它公司爭奪雙龍的過程中離目標又近了一步。
據傳,備受關注的波導股份(600130)與德國西門子移動的戰略聯盟日前正式啟動。目前,雙方的合作已經進入具體實施階段,本月內就將開始建立培訓中心。
據傳,日前,萬科與國際專業房地產投資銀行(簡稱HI)簽訂合作協議,為即將開發的中山項目進行境外融資安排。協議主要內容為,HI公司為中山項目提供總額不超過3500萬美元,最長不超過42個月的貸款。同時,萬科公司的深圳萬科17英里項目獲得了新華信託1.9995億元信託貸款。另外,萬科的19.9億可轉債發行也即將實施。
『玖』 金融機構涉及犯罪問題的現象主要有哪些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謂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是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行為。根據《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銀行法規的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或者有關分行發給《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始得營業。凡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開業或者經營金融業務,構成犯罪的,以本罪論處。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相應刑罰。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或過失都不能構成本罪。這就是說,行為人明知設立金融機構應當經過批准,擅自設立屬於違法的行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設立金融機構而仍決意設立之,並希望發生金融機構擅自設立成功的危害結果。至於設立的目的,則是為了牟取非法利潤。如果設立後又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進行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則又牽連觸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這時,應按牽連犯的處罰原則擇一重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