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朋友在新疆戈壁灘上撿了一塊石頭,上面看到像黃金顆粒一樣,不知道到哪裡鑒定它到底是什麼東西
可以發個圖片看一下,像黃金顆粒的有幾種常見的可能是黃鐵礦,也可能是雲母。
⑵ 就像最近新疆那個人撿了塊金子,國家要強制收去,如果一開始就說是祖傳的寶貝,國家還有理由收嗎
如果一開始就說是是祖傳的,國家就沒有權利強制收走了。
國家是依照文物強制收走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條,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所以,新疆那個人撿到的東西是歸國家的。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條,屬於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
所以如果一開始就說是是祖傳的,國家就沒有權利強制收走了。因為法理上不通啊。
⑶ 有沒有新疆遍地是黃金這一說
這樣的說法只是一種比喻,意思是說,新疆那個地方,資源豐富,只要勤勞,有許多可以掙錢的渠道。
⑷ 聽說新疆發現大型的金礦,真的嗎
是真的,具體請參考:http://www.kuangchanziyuan.com/news/detail.asp?newsid=1869
新疆托里縣國土資源局獲悉:托里縣黃金深部找礦有所突破,新發現哈圖礦脈帶。以哈圖礦脈帶為主的千米以下,黃金資源量巨大,開采潛力長遠。
據托里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張玉峰介紹,托里縣探明黃金遠景儲量在500噸以上,品位在3-12克/噸之間,發現黃金礦產地187處,日處理礦石1000噸。通過兩年開采和進一步勘探,托里縣600米至1000米黃金儲量巨大。截至目前,千米以下新增儲量15噸。
張玉峰說,目前,在該縣境內探明黃金成礦分布帶主要是達爾布特大斷裂帶、哈圖礦脈帶。這兩大斷裂帶地質構造復雜,但形成了很好的黃金成礦背景。新發現的哈圖千米以下黃金成礦帶,黃金產量將會逐年飆升。
據悉,托里縣境內共發現礦產資源39種,礦產地416處,其中煤炭遠景儲量15億噸,黃金遠景儲量500噸以上,鉻礦遠景儲量250萬噸以上。2008年以來,托里縣黃金產量猛增,號稱「新疆黃金第一縣」。2008年,新疆總產黃金8.21噸,其中托里縣2.9噸;2009年,新疆總產黃金9.15噸,其中托里縣3.5噸。
⑸ 新疆金礦騙局
新疆投資的施國太在考察的過程中,得知阿勒泰地區清河縣具有一座黃金儲備達到2617kg的富礦,在得到了當地政府積極游說和投資優惠的保證後,對於相關的文件進行了查驗。並在2007年10月1日與王崗等人簽訂了《項目合作的協議書》,以及《合作協議》和《股權轉讓》的協議,並於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1日之間分別匯入了200萬、1860萬和1440萬的轉讓款,合計轉讓款達到了3500萬人民幣。在受害人投入巨資,准備進行礦山工程的開發和施工過程中,卻發現其購買的托庫塗金礦實際提供的報告和圖紙都與實際嚴重不符,其中的黃金儲量更是相差將近20倍。新疆有色地質勘查局706隊完成的項目的普查顯示該礦的黃金儲量為147kg,這與原來的洽談,以及提供的黃金八支隊的報告明顯不符。原來之前提供的黃金儲量的報告,以及圖紙均系王崗等人的偽造。(烏魯木齊市公安局、阿勒泰地區公安局曾向黃金八支隊取證,證實黃金八支隊未出具過涉案報告,這些報告系王崗等人偽造)。原來此礦的采礦權是2006年王崗以60萬元從國土資源廳取得(采礦權)。
三年尋訪,兩地會審仍無果?
在2007年到2010年的三年時間里,施先生多次進行取證、追款、舉報和控告,但是其追討合同款並沒有取得任何效果。在確認無效的情況下,2010年4月施國太向新疆公安廳進行報案,後經公安廳指定為烏魯木齊公安局辦理。烏市公安局在刑偵中確認黃金八支隊證實「沒有出具過托庫吐拜金礦的普查地質報告」,並對於王崗等人以詐騙罪進行了立案偵查。2010年9月2日,烏市公安局「萬般無奈」撤銷刑事立案。
2010年10月經過施國太向新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及烏魯木齊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請求。烏市檢察院明確的提出該案件涉嫌合同詐騙,撤案不當。2011年5月烏市檢察院口頭建議向阿勒泰地區公安局另行報案。6月2日阿勒泰地區公安局在次獲得了黃金八支隊 「關於未出具涉案金礦地質報告的證明」等證據。並於6月中旬對於王崗、陳春、蔣建新等人進行了依法刑事拘留。
6月30日公安機關已經掌握證據,案犯已經交代了事實。王崗因為「父親病重」辦理取保候審。7月5日自治區公安廳鑒定部門出具報告,涉案的黃金八支隊報告上所蓋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黃金第八支隊」的印章系偽造。對於犯罪的事實已經得到了進一步的確定。7月22日檢察院對於全部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了不予逮捕的決定,被拘留的嫌疑人全部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
案件很復雜嗎?偵查很無力嗎?
阿勒泰地區公安局負責人曾經表示,一定會依法辦理此案,並且會頂住各方的壓力進行積極的執行。但是在2013年1月阿勒泰地區檢察院的《案件不起訴說明書》中,含糊的指出「詐騙產生時間不清楚,合謀缺乏證明,對於報告的真假依然存在質疑,對於金礦的確切儲量不清楚,是否出示過2617kg的報告存懷疑,施國太的後期投入沒有明確證據,以及對於證人證言不充分等」作為理由,作出了案件不起訴的決定。
對於省公安廳,以及烏市公安局均已經做出了督辦,以及偵辦的案件,為什麼依然是證據不足,是在阿勒泰公安局在偵查中遇到了阻力,還是檢查部門在辦理中遇到了阻力,還是案件錯綜復雜,一時難以有效下手?
探因六年無果,原因在哪裡?
首先施先生最一開始就避開了阿勒泰檢方,向自治區公安廳進行了報案,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可以指出的是施先生在2007-2010年三年的時間里在阿勒泰地區進行了大量的努力,但是卻沒有取得一絲的進展,所以說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請求於自治區公安廳。而後經過烏市公安和檢察院的偵查基本告破的情況下,由於種種的原因案件不能不從阿勒泰開始重新解決。但是在這里案件也並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從2011年的6月到2013年的1月經過一年半的時間犯罪嫌疑人王崗等人不僅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阿勒泰檢方卻做出了案件不起訴的決定。至於其中的原因很難用語言進行精準的概括。
附記:施國太先生其人,遼寧天成礦業有限公司法人,熱心公益事業。在遼陽市政府官網上一篇《大災統大志 大愛戰大難——遼陽市統一戰線系統賑災側記》中寫道,「施國太得知汶川災難的消息後,在第一時間就將1000萬元人民幣匯至國家民政部。」對於一次捐款就達到1000萬的民營企業家,更多的應該是對於其進行關懷和幫助。
⑹ 現在在新疆黃金純度最高的多少錢,要維吾爾族款式的
本周大漲,2014年5月16日交易價到259元左右,首飾黃金315元左右,投資黃金276元,回收255,典當行只有220以下,投資有風險從業需謹慎,鄙視廣告,鄙視知道管理員如需圖片和核實,請追問
⑺ 新疆牧民撿到狗頭金歸國家會引起新疆暴恐嗎
官方表態:狗頭金是礦產
新疆阿勒泰地區青河縣文物局昨天稱,「我們看了,所撿物和文物不搭接,基本上可以確定不屬於文物,只能說它是一種礦產品。」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所撿物屬於比較重要和稀奇罕見的礦產品,比較貴重,是不是金子需要礦產部門進一步確認。
但也有觀點認為,牧民撿到的狗頭金不能算礦產,應歸牧民所有。
該分析人士稱,在以往類似狗頭金事件中,即使認為「狗頭金」應該歸國家所有,一再發生的地方政府對公民進行收繳的行為,也都是非法的。按照前述《礦產資源法》、《民法通則》第3條規定,只有當以總理為法定代表人的國務院作為主體出面收繳或主訴,才可以是合法的,即使國土資源部之類出面也仍然非法,因為國務院對其授權僅僅是「對全國礦產資源分配實施統一管理」,其主詞是「分配」,並不包括對公民個人進行所有權訴求和執法。簡單來說,若要合法收繳,至少在程序上,必須要總理親自出面或簽字授權。
【何兵教授博文】
新疆的一位牧民,運氣爆表,撿到一塊重達7.85公斤的天然金塊,俗稱「狗頭金」。牧民臉上的笑容尚未收起,就有律師在網上棒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牧民如果不上繳,涉嫌侵佔罪。
這位律師判斷的依據是《礦產資源法》,但他沒有援引具體的條文。我搜撿了一下相關法律條文,結果如下:
《憲法》第九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都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自然資源。」
《礦產資源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法。第三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
《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由於「狗頭金」是牧民從「地表」拾得,不是「埋藏物」,也不是「物」,《民法通則》七十九條,不適用本起事件。
《憲法》和《礦產資源法》都規定,礦藏屬於國家所有,但奇怪的是,這些法律都沒有界定什麼是「礦藏」。本案法律上的核心疑點是:這塊精美的「狗頭金」,是法律上的「礦藏」嗎?「狗頭金」雖然值錢,但其實就是一塊精美的石頭,法律雖然規定「礦藏」屬於國家,但沒聽說農民搬幾塊石頭回家,就構成「侵佔罪」。河流屬於國家所有,但從河裡取一桶水,並不構成侵佔國家資源,道理相同。可能有人說,石頭不值錢,而「狗頭金」值錢,但法律沒有規定,值錢的石頭屬於國家,不值錢的石頭,可以歸屬於個人。
我查了一下《現代漢語詞典》。「礦藏」是指:「地下埋藏的各種礦物的統稱」。這個解釋和我心理的預判相當,礦藏是地表或地下具體相當體積和容量的礦石的總稱,一塊石頭不成「礦」!一塊石頭,不能因為他精美或值錢,或者因為他有使用價值,就成了法律上的「礦」,撿一塊石頭,就構成侵佔國家礦藏。相對於現代科技而言,所有的石頭都值錢,所有的石頭都有使用價值,但他們是法律上的「礦」嗎?我認為,法律禁止公民私自采礦,但不禁止公民「撿石頭」,只要不是成規模地挖掘和開采,而是偶然地拾得,都受到法律保護。
《礦產資源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本法。」,拾「狗頭金」,不是采礦行為,不受本法約束。如果撿一塊精美的石頭,都屬於侵佔國有資源,河邊或海邊撿雨花石的違法分子,該有多少啊?
⑻ 新疆的金礦分布在那些縣,那些最為豐富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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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素有「金玉之邦」的美稱。新疆黃金的開采可上溯到漢唐時期。阿爾泰山區歷史上就是重要的黃金礦產地,「阿爾泰山」蒙古語為「金山」。民諺雲:阿爾泰山七十二溝,溝溝產黃金。阿爾泰山不僅產金,而且擁有豐富的鋰輝石、鈹等稀有金屬,被譽為「稀有金屬的寶庫」。
根據區域成礦條件,控礦因素和物化探異常、金礦床(點)的分布及其它有關成礦信息,新疆區內劃分了近40個金礦成礦帶。其中有10個成礦帶引人注目。
——哈巴河金成礦帶 位於阿爾泰山西段南緣哈巴河縣城北部,呈北西向展布,長100公里,寬15公里。本區已知有中型礦床2處(多拉納薩依及托庫孜巴依),大型銅礦床1處(阿舍勒),金礦化點多處。本帶是很有前景的金礦帶。
——扎依爾金成礦帶 位於西准噶爾托里縣東扎依爾山一帶,呈北東向展布,長240公里,寬60公里。該帶已發現金礦床點近百處,其中大型1處,中型2處,小型多處。
——庫布蘇——平頂山金成礦帶 位於東准噶爾富蘊縣、青河縣南部及奇台縣北部卡拉麥里山、北塔山一帶,呈北西向展布,長165公里,寬30公里。該帶已發現金礦床、礦化點近百處及化探異常十餘處。
——喀占奇——肯登高爾金成礦帶 位於伊寧縣——尼勒克縣北部科古琴山一帶,呈北西向展布,長300公里,寬3公里。帶內有新疆目前最大的金礦床——阿希,探明儲量50噸,其外圍尚有二十餘處金礦點,區內金化探異常發育,其中有些異常面積大,強度高,很有找礦前景。
——馬庄山——明水金成礦帶 位於哈密市東南星星峽——雙井子一帶,向東延伸入甘肅,呈近東西向分布,長80公里,寬30公里。已發現金礦床(點)十餘處,其中有中型金礦床1處(馬庄山)以及眾多的金化探異常,在東部甘肅省境內尚有多處中小型金礦。該區在過去十多年曾是新疆主要的產金區。
——東阿賴金成礦帶 位於西南天山烏恰縣西北,向北延伸入吉爾吉斯斯坦,呈現三角形,面積3600平方公里。帶內已知有薩瓦雅爾頓大型低品位金礦床及金礦化蝕變帶、金化探異常多處,金礦化和金異常分布韌性剪切,構造和炭質碎屑岩密切相關,是尋找穆龍套型金礦的重要礦帶。
——阿爾金北緣金成礦帶 位於阿爾金北緣,東西向展布,長250公里,寬30公里,已發現有祥雲、大平溝等金礦點多處,AU及相關元素異常呈帶狀分布,是尋找變質碎屑岩型(穆龍套型)和中酸性岩體外接觸帶型金礦的有利地區。
——哈爾克山金成礦帶 位於昭蘇縣——特克斯縣以南哈爾克山,呈東西向展布,長300公里,寬45公里。帶內金的化探異常和重砂異常發育。本帶西延距國境線60千米的吉爾吉斯斯坦有庫姆托爾金礦(儲量近千噸),是一個以變質碎屑岩型金礦為主的成礦遠景帶。
——天格爾——阿其克布拉克金成礦帶 位於烏魯木齊和昌吉市南部勝利達板一帶,呈北西向展布,長150公里,寬15公里。帶內已知有薩日達拉,望峰等金礦床和礦(化)點多處。多沿韌剪帶分布,並有金化探異常,是形成變質碎屑岩型(穆龍套型)和中酸性侵入體內外,接觸帶型金礦的有利地區。
——康古爾金成礦帶 位於鄯善縣南部,呈東西向展布,長220公里,寬60公里。已發現金礦(化)產地數十處,其中中型礦床3處(康古爾、馬頭灘、石英灘),並有規模大、數量多的金化探異常。金礦床類型主要為海相和陸相火山岩型,是一個很有遠景的金礦成礦帶。該帶是新疆主要產金區之一。
黃金礦產資源豐富的新疆,區內豐富的黃金資源吸引了眾多礦業公司來新疆掘金,從而掀起了新疆的「黃金潮」。
⑼ 在新疆撿金子真不容易,買了幾個黃金探測器都不能用老是叫個不停有沒有好點的黃金探測器啊
我是河北大地公司的,你一定沒有用過澳大利亞的GPX4800黃金探測器和GPX5000黃金探測器吧。這兩款機子是現在抗礦化最好的黃金探測器了,我們用美國進的的幾款機子和國產的機子還有澳大利亞的GPX系列的機子在新疆做了實驗。國產的機子在新疆探測黃金的時候,到那都在叫,我們代理的幾款美國的黃金探測器,也不能完全排出礦化反映,只有澳大利亞的GPX系列的黃金探測器可以,探測的時候非常安靜,還可以找到非常小的黃金顆粒。有需要的可以打我用戶名上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