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稅退(免)稅政策vs增值稅免稅政策,到底有啥
在我國,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勞務主要適用於三類政策,即增值稅退(免)稅政策、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增值稅征稅政策。
1、增值稅退(免)稅政策:實行免徵和退還增值稅的政策。
2、增值稅免稅政策:實行免徵增值稅的政策。
3、增值稅征稅政策:按照相關規定徵收增值稅的政策。
政策適用范圍
(一)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對下列出口貨物勞務,除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增值稅征稅政策規定的外,實行增值稅退(免)稅政策。
1、出口企業出口貨物。
2、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貨物。
3、出口企業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二)增值稅免稅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的出口貨物勞務,除適用增值稅征稅政策規定外,實行增值稅免稅政策。
1、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規定的貨物,具體是指: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貨物
(2)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3)軟體產品。其具體范圍是指海關稅則號前四位為「9803」的貨物。
(4)含黃金、鉑金成分的貨物,鑽石及其飾品。
(5)國家計劃內出口的卷煙。
(6)已使用過的設備。其具體范圍是指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但其他相關單證齊全的已使用過的設備。
(7)非出口企業委託出口的貨物。
(8)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
(9)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農產品的具體范圍按照《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1995〕52號)的規定執行〕。
(10)油畫、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出口免稅的貨物。
(11)外貿企業取得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農產品收購發票、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的貨物。
(1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13)特殊區域內的企業出口的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14)以人民幣現金作為結算方式的邊境地區出口企業從所在省(自治區)的邊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國家的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貨物。
(15)以旅遊購物貿易方式報關出口的貨物。
2、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視同出口的下列貨物勞務:
(1)國家批准設立的免稅店銷售的免稅貨物〔包括進口免稅貨物和已實現退(免)稅的貨物〕。
(2)特殊區域內的企業為境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同一特殊區域、不同特殊區域內的企業之間銷售特殊區域內的貨物。
3、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或未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具體是指:
(1)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申報增值稅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勞務。
(2)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出口貨物勞務。
(3)已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卻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增值稅退(免)稅憑證的出口貨物勞務。
補充說明
對於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依照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放棄免稅,並依照增值稅征稅政策的規定繳納增值稅。(一旦放棄免稅,36個月內不得更改)
重點提示
有些外貿企業的出口業務本可以申報增值稅退(免)稅,但是最終經稅務機關審核,結果只能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主要是因為出現了以下情形:
1、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按規定進行單證備案(因出口貨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業沒有有關備案單證的情況除外)的出口貨物,不得申報退(免)稅,適用免稅政策。
2、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須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為收取人民幣,下同),並按規定提供收匯資料;未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除所列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出口貨物外,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3、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一律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一)法定代表人不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的;
(二)法定代表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2. 金礦要交增值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黃金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貫徹國務院關於黃金體制改革決定的要求,規范黃金交易,加強黃金交易的稅收管理,現將黃金交易的有關稅收政策明確如下:
一、黃金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不包括以下品種: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黃金,以下簡稱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徵增值稅;進口黃金(含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黃金交易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准黃金(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憑證》),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單價、金額和稅額的計算公式分別為:
單價=實際成交單價÷(1+增值稅稅率)
金額=數量×單價
稅額=金額×稅率
實際成交單價是指不含黃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的單位價格。
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的標准黃金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
三、黃金出口不退稅;出口黃金飾品,對黃金原料部分不予退稅,只對加工增值部分退稅。
四、對黃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等收入照章徵收營業稅。
五、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的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鉑金及其製品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3]0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規范鉑金交易,加強鉑金交易的稅收管理,經國務院批准,現將鉑金及鉑金製品的稅收政策明確如下:
一、對進口鉑金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對中博世金科貿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銷售的進口鉑金,以上海黃金交易所開具的《上海黃金交易所發票》(結算聯)為依據,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採取按照進口鉑金價格計算退稅的辦法,具體如下:
即征即退的稅額計算公式:
進口鉑金平均單價=Σ{[(當月進口鉑金報關單價×當月進口鉑金數量)+上月末庫存進口鉑金總價值]÷(當月進口鉑金數量+上月末庫存進口鉑金數量)}
金額=銷售數量×進口鉑金平均單價÷(1+17%)
即征即退稅額=金額×17%
中博世金科貿有限責任公司進口的鉑金沒有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銷售的,不得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三、中博世金科貿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銷售的進口鉑金,由上海黃金交易所主管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單價、金額和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單價=實際成交單價÷(1+17%)
----------------------------------------
不懼惡意採納刷分
堅持追求真理真知
3. 為什麼銷售黃金免增值稅
黃金稅收政策規定銷售黃金免收增值稅
為了貫徹國務院關於黃金體制改革決定的要求,規范黃金交易,加強黃金交易的稅收管理,現將黃金交易的有關稅收政策明確如下:
一、黃金生產和經營單位銷售黃金(不包括以下品種:成色為au9999、au9995、au999、au995;規格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黃金,以下簡稱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含伴生金),免徵增值稅;進口黃金(含標准黃金)和黃金礦砂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黃金交易所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准黃金(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憑證》),未發生實物交割的,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的,由稅務機關按照實際成交價格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時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單價、金額和稅額的計算公式分別為:
單價=實際成交單價÷(1+增值稅稅率)
金額=數量×單價
稅額=金額×稅率
實際成交單價是指不含黃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的單位價格。
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的標准黃金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
三、黃金出口不退稅;出口黃金飾品,對黃金原料部分不予退稅,只對加工增值部分退稅。
四、對黃金交易所收取的手續費等收入照章徵收營業稅。
五、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的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4. 增值稅中的即征即退政策是什麼意思
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
指稅務機關將應征的增值稅徵收入庫後,即時退還,比如對軟體企業的超3%稅負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稅機關為稅務機關。具體操作是稅款入庫之後由納稅人申請,審核之後可以退稅。
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並屬於退稅的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
(4)黃金增值稅退稅政策擴展閱讀:
相關項目即征即退政策
1、配售白銀退稅
對各級人民銀行按規定配售白銀徵收的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辦法,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94)財稅字第52號)
2、企業綜合利用產品退稅
企業以林區採伐、造材、加工「三剩物」和次加工材、小徑材、薪材為原料加工的綜合利用產品,2005年底前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財稅字[1998]33號、財稅[2001]72號)
3、軟體產品退稅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或將進口的軟體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稅後,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財稅[2000]25號)
4、集成電路產品退稅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對銷售其自行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按17%的法定稅率征稅後,其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財稅[2000]25號)
5、飛機維修勞務退稅
從2000年1月1日起,對飛機維修勞務,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由稅務機關即征即退的政策。(財稅[2000]102號)。
5. 含黃金的產品出口能享受退稅嗎
對出口企業在2005年5月1日前出口的以黃金為主要原材料加工的出口產品,凡黃金原材料占出口產品材料成本80%以上的出口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要向貨源地稅務機關進行函調,了解供貨企業近年來的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供貨企業與出口企業的交易有無異常之處、供貨企業進項發票是否正常及納稅等情況,對排除騙稅嫌疑的予以退(免)稅,對不能排除騙稅嫌疑的暫不予退(免)稅。
6. 有哪些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符合條件的安置殘疾人就業、軟體、動漫、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新型牆體材料、黃金交易期貨、飛機維修勞務、大型水力發電、光伏發電、管道運輸服務、部分保稅港區提供特定增值稅勞務、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鉑金、風力發電等企業,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優惠資格備案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7. 黃金交易增值稅為什麼即征即退
一是與國際結軌,從國際黃金稅收環境來看,黃金的國際流通環節的去稅是主流,大都對黃金期貨交易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二是從對我們國內市場影響最大的中國香港地區來看,香港是一個稅項少、稅率低的自由港,目前其稅收主要為三大類:利得稅、薪俸稅(個人所得稅)和物業稅,香港並不徵收增值稅、銷售稅或資本增值稅,且只有在香港賺取的收入才須課稅。通過香港的黃金的稅收政策對於中國內地的黃金稅收的比較,可以看出,兩個市場之間稅收差異所形成的定價差異空間促使我國對黃金交易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三是從國內黃金交易上游及下游來看,實行黃金交易增值稅即征即退,可以遏制灰色渠道,促進正常交易,維護良好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