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利用保險單可不可以在銀行抵押貸款
可以的,在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范圍內,投保人可以隨時向與保險公司合作的銀行提出辦理保單貸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擔保人。一般分紅類保險可以貸到現金價值的90%,而2年以上的壽險保單可以貸到現金價值的70%。
銀行抵押貸款流程:
1、首先准備自己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丈夫或者妻子的身份證、夫妻雙方的銀行工資流水單、房產三證(或者已經三證合一的房產證)原件、公積金流水單等來到銀行信貸窗口辦理。
2、然後銀行信貸員會要求你或者夫妻雙方拉出自己的銀行徵信情況單,進行初步評估。
3、經過銀行的個人信用評估後,確定你是否可以貸款,接著評估房產價格,及銀行的貸款額,一般為房產整體價格的60%-70%,當然做為客戶你也可以按照自己實際需要金額降低貸款比例。
4、信貸經理會按照銀行的貸款利率(有上下浮動)還有年限和你商量,這時要簽很多的合同,你千萬要看清楚三個指標額度、貸款年利息、貸款年限。
5、貸款年利息是有浮動的,按照實際的徵信,工資流水,或者公積金流水單制定的,也可以要求信貸經理按照自己的上浮比例拿到低一點的年利息。
6、這里補充一下,在簽署協議時有一覽「貸款用途」最好寫實際用處,還有點結婚的人,必須要雙方夫妻到場,夫妻簽字。
7、一般提交材料後,大概需要7-20個工作日才能發放貸款,具體時間還是要按照不同銀行的規定為准。
8、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貳』 保險單能否辦理抵押貸款
1、不是所有的保單都可以貸款。一般來說,只有具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年金保險以及分紅型保險等人身保險合同才可以申請保單貸款。
而對於大多數健康險、短期意外險和醫療險,由於沒有現金價值或現金價值波動,是沒有貸款功能的。除不具備現金價值外,有的保險公司還規定已經發生保費豁免、減額繳清與保單墊付情況的,不能申請保單貸款。
2、保單貸款只能由投保人本人辦理,不能委託他人。辦理保單貸款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明和保險合同,有的保險公司還會要求被保險人簽名確認。
3、保單抵押貸款的條件有:年齡25-55周歲;戶籍、工作、居住信息三項中需有一項在貸款當地;泰康、新華、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投保人正常繳費3年以上,且繳費期間沒有斷繳,近1年沒有發生投保人變更。
(2)財產險保單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保險單主要內容:
保險單必須明確、完整地記載有關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單上主要載有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名稱、保險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限、賠償或給付的責任范圍以及其他規定事項。
保險單根據投保人的申請,由保險人簽署,交由被保險人收執,保險單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遭受意外事故而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憑證,同時也是保險人收取保險費的依據。保險單的主要內容包括:
1、聲明事項
即將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資料列載於保險合同之內,作為保險人承保危險的依據。如被保險人的姓名與地址,保險標的名稱、坐落地點,保險金額保險期限,已繳保費數額,被保險人對有關危險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事項。
2、保險事項:即保險人應承擔的保險責任。
3、除外事項:即將保險人的責任加以適當的修改或限制,保險人對除外不保的危險所引起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叄』 保險單可不可以做為抵押物
保險單不可以做為抵押物。
按我國<擔保法>第34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作擔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 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財產。
(3)財產險保單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擔保法》笫三十四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作抵押財產。
笫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笫四十七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上述規定體現了房、地一同抵押的原則,其目的是保護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的統一,避免因當事人諸方同時行使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而帶來的沖突。在司法實踐中對此原則應充分理解,才能解決房、地分別抵押所帶來的困惑。
『肆』 什麼樣的保險單可以抵押貸款
只有具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年金保險以及分紅型保險等人身保險合同才可以申請保單貸款。
而對於大多數健康險、短期意外險和醫療險,由於沒有現金價值或現金價值波動,是沒有貸款功能的。除不具備現金價值外,有的保險公司還規定已經發生保費豁免、減額繳清與保單墊付情況的,不能申請保單貸款。
保單抵押貸款的條件有:年齡25-55周歲;戶籍、工作、居住信息三項中需有一項在貸款當地;泰康、新華、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投保人正常繳費3年以上,且繳費期間沒有斷繳,近1年沒有發生投保人變更。
還款時客戶可以選擇一次性全部償還或部分償還。如果在貸款期滿時,客戶未能償還貸款及貸款利息,所欠保單貸款及累積貸款利息將構成新保單貸款,按到期日次日的保單貸款利率計息。如果客戶部分償還貸款,其還款將首先用於償還累積利息,然後用於償還貸款本金。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當貸款本息小於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時,保險合同終止。
辦理保單貸款的注意事項:
1、保單貸款的前提是,投保兩年以上並且其保險賬戶存在現金價值,通常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最大貸款金額為客戶保單現金價值的70%-80%。
2、並非所有保單都能貸款,購買了具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分紅險以及養老險、年金險等保單的企業和個人,可以根據自己所購保險的現金價值以保單質押的方式進行相應額度貸款。
3、保單質押貸款只適合用於短期資金周轉,並不適合用於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4、保單貸款必須由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請,不允許委託辦理;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保單不能辦理質押貸款,此類情況在少兒險中比較常見。
『伍』 保單抵押是什麼意思
保單抵押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單直接抵押給保險公司,按照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若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當貸款本息積累到退保現金價值時,保險公司有權終止保險合同效力。壽險展業過程中,在險種條款里加入保單抵押貸款,已經成為一種時尚。保單抵押應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不是所有保單都能辦理質押貸款。可以用來貸款的是具有儲蓄功能的養老保險、投資分紅型保險及年金保險等人壽保險保單,而醫療費用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以及財產保險都不能質押。 2、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保單不能辦理質押貸款。目前不少保險都設有保費豁免功能,即投保人發生意外後,保單受益人不需繼續繳納保費,可以繼續享受保單保障,保費豁免功能尤其體現在少兒險產品中。但是,根據有關規定,在已經發生保費豁免的情況下,保單將不能辦理質押貸款。
『陸』 平安保險保單抵押貸款
有的,保單貸款一般是以壽險保單的現金價值作擔保,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貸款。這類貸款的一次可貸款金額取決於保單的有效年份;保單簽發時被保人的年齡、死亡賠償金額。 平安保單質押貸款的三大特點: 依、保單本身必須具有現金價值。人身保險合同分為兩類:一類是醫療費用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此類合同屬於損失補償性合同,與財產保險合同一樣,不可以作為質押物;另一類是具有儲蓄功能的養老保險、投資分紅型保險及年金保險等人壽保險合同,此類合同只要投保人繳納保費超過一年,人壽保險單就具有了一定的現金價值,保單持有人可以隨時要求保險公司返還部分現金價值以實現債權,這類保單可以作為質押物。 貳、期限和貸款額度有限制。目前我國保單質押貸款的期限較短,一般最多不超過陸個月,最高貸款余額也不超過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這個比例各個保險公司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在漆0%-吧0%之間,銀行則更為寬松,一般可達到90%。期滿後貸款一定要及時歸還,一旦借款本息超過保單現金價值,保單將永久失效。 三、保單貸款需收取利息。在我國,目前保單貸款的利率還是相對固定的,其利率按照中國保監會規定的預定利率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較高者再加上貳0%計算,其結果高於計算保單現金價值的利率
『柒』 什麼叫保單抵押貸款
直接聯系你的業務員即可去保險公司貸款,不是去銀行。大家都說了,簡單的說你買的保險是有價值的,你把保險單壓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就將其中的一部分借給你。
提醒一下:
1.你能貸款的數量只能是你保單現金價值的百分之七十左右(是現金價值,不是你叫的保險費,可以查保險合同上的現金價值表,應該遠遠低於你交的保險費)
2.還有期限一般不能超過6個月
3.貸款要收取利息的,而且利率比銀行貸款利率高
4.現金價值一般是在繳滿兩年以上保費才有,也就是說你叫滿兩年以上才可以去
所以建議如果不是萬不得已別用保險貸款。
『捌』 財產保險單可以質押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伴隨市場經濟的發展,擔保法所規定的質押種類難以滿足商業銀行貸款質押的需要,保險單質押就是一種新型質押類型。保險單質押,關繫到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業務合作,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關於保險單質押,在實務及理論上都存在很大的分野。保險單分為財產保險單和人壽保險單。關於財產保險單,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4月2日法函(1992)47號《關於財產保險單能否用於抵押的函》明確禁止財產保險單質押。質押物應當是特定的,可以折價或變賣的財產。財產保險單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證明,並不是有價證券,也不是可以折價或變賣的財產。因此財產保險單不能用於質押。關於人壽保險單,《保險法》第55條第2款「依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這幾乎是惟一的一條關於人壽保險單質押的法律規定,即便如此,我們也可以從反面推導出人壽保險單可以質押當屬不爭的事實。保險單質押貸款是指投保人以其持有的個人人壽保險單為質押物,通過保險公司向銀行辦理貸款的短期融資手段,是保險公司為解決客戶在購買保險後短時間內急需用錢的燃眉之急,避免客戶因非自願退保產生經濟損失而推出的一項全新服務措施1。然而,人壽保險單質押不是沒有法律上的問題的,一是依據人壽保險單確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權利期限與質押貸款期限的關系問題,人壽保險的投保和保險金支付期限一般都比較長,很難和貸款期限相銜接,也不利於商業銀行貸款的管理。二是保險單的財產權利屬於受益人,因此受益人是保險單質押貸款的出質人,應由受益人和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但根據保險法規定,不僅被保險人和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而且投保人還可以中途退保,顯然銀行的債權難以得到保障,風險是較難控制的2。三是關於人壽保險單質押的法律規定的缺位,在實務中操作起來是比較困難的。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銀行業和保險業的「混業」的沖動可以帶來彼此的雙贏,人壽保險單質押不會因擔保法沒有規定而失去市場空間。我國《保險法》第21條第3款:「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這對受益人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這只是一條原則性的規定,在實務中,一般還做了分類。保險公司對人身保險業務中的受益人分為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和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前者一般是被保險人本人,後者則可以由被保險人指定。投保人、債權人、保險公司在辦理人壽保單的質押時,應當履行完備的法律手續。因為當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不是同一人時,三者所享有的保單權益是不同的3。投保人對保單價值享有權利;被保險人對生存保險金享有權利;受益人對身故保險金享有權利。所以,商業銀行在設定保單質押貸款時應當明確所有權所涉及的范圍,以免處分了他人權利而產生不必要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