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如何在當天的開盤價賣出
集合競價開盤價是按最大成交量原則。一個價位成交的量最大,那麼那個價位就是開回盤價。答你申報的價格都是限價委託。比如9元賣單,也就是限價最低9元賣出。高於九元的價格都可能成交。是有可能在9.5元成交的,只要輪到你
⑵ 開盤價是如何定的
一般個股的開盤價是在9:15至9:25這個時間段通過集合競價的形式產生,但如果這段時間報買最高價格低於報賣的最低價,那開盤價一般是在9:30的第一筆成交價作為其開盤價。注意這個第一筆成交價並不一定是股票軟體所顯示的第一筆分筆成交,原因是股票行情軟體很多時候每五、六秒刷新一次行情的,而所顯示的分筆成交實際上很多時候包含了多筆成交。
⑶ 如何在每天的開盤價賣出股票呢
集合競價開盤價是按最大成交量原則。一個價位成交的量最大,那麼那個價位就是開盤價。一定要賣出的股票,集合競價時掛跌停價,競價出來的價就是你的成交價。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⑷ 股票每天的開盤價是怎麼確定的,是由誰確定的
股票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確定的。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所有人輸入買賣委託申報,在9點25分時,交易所電腦交易主機系統根據集合競價規則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並以同一價格成交,也就是開盤價。
集合競價階段撤單規定,滬深兩市每個交易日9:25至9:30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兩個交易所交易主機都不接受撤單申報。
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兩個交易所規定有所不同。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具體為每個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深交所規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在它接受申報的其它時間里,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集合競價原則: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
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⑸ 每日的開盤價.收盤價是如何確定的
你好,開盤價的確定: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4.2.1條和4.2.2條規定,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通過集合競價產生的,以連續競價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收盤價的確定:
1.滬市: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收盤價。
2.深市:用集合競價的方法產生,若無法產生時,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⑹ 開盤價是怎樣計算出來的開盤漲停是怎麼做到的
開盤價是集合競價出來的。
開漲停就是有大量以漲停價買賣的股民(當然包括莊家機構)。
補充問題回答:
根據深滬兩市的交易規則,股票的開盤價是集合競價產生的。
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9:15開始可以進行集合競價,9:25之前可以撤單,9:25分競價結果報出,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如下:
設股票A在開盤前分別有6筆買入委託和5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 買入價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竟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A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⑺ 開盤價確定方法里涉及到的第一筆交易的價格如何確定
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⑻ 股票怎麼保證在開盤價賣出去
股票在當天的開盤價賣出的方法:
1,集合競價開盤價是按最大成交量原則。一個價位成交的量最大,那麼那個價位就是開盤價。一定要賣出的股票,集合競價時掛跌停價,競價出來的價就是你的成交價。
2,開盤價又稱開市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每個交易日開市後的第一筆每股買賣成交價格。世界上大多數證券交易所都採用成交額最大原則來確定開盤價。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