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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期貨合同交易方

發布時間:2021-06-10 05:01:36

Ⅰ 什麼叫標准化期貨合約

指由期貨交易所經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准化合約。
以下是銅的標准 化合約
交易品種 陰極銅
交易單位 5噸/手
報價單位 元( 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0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3%
合約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 合約交割月份的16日至20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品級 標准品:標准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 標准陰級銅規定,其中主成份銅加銀含量不小於99.95%。替代品:1、高級陰級銅,符合國標GB/T467-1997高級陰級銅規定; 2、LME注冊陰級銅,符合BS EN 1978:1998標准(陰級銅等級牌號Cu-CATH-1)。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最低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 不高於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

Ⅱ 期貨合約雙方為什麼會形成買賣關系

期貨的合約都是同意標準的,比如交貨時間,貨物品質等等,單位價格就是在期貨市場上的競價交易產生的。由於合同固定,那麼剩下的就是根據當前市場的波動情況來預計未來某一時間段的價格了。買方和賣方依據市場的波動都會產生自己的心裡價位,當雙方心理價位相同時,就產生了成交。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Ⅲ 鋼材期貨交易必須以標准合同的方式進行嗎為什麼

如果是期貨交易,那就是必須以標准合同的方式進行,因為期貨交易,交易的本來就是標准化合約,並不是具體的貨物。

Ⅳ 誰知道期貨買賣合同的格式或要求

期貨沒有買賣合同。
這個期貨交易都是和期貨公司簽訂期貨經紀合同之後。
你的買賣直接在電腦軟體上完成。當中不需要其它合同。因為交易雙方買賣都是要交保證金的,在你進行期貨買賣的時候自動從你的期貨賬戶裡面扣錢,保證金在交易所扣押。絕對安全。

如果雙方出現違約情況,交易所將另外一方交的保證金中的一部分交給另外一方作為違約金。
另外。個人幾乎不會出現違約的情況。因為個人無法進入交割月,不會涉及到實貨。企業開戶才能交割真正的商品

Ⅳ 期貨合約的買賣方與標的買賣方關系

期貨合約跟期權合約不一樣,期貨合約本質上是交易所標准化了的遠期合約,合約的買賣關系同標的的買賣關系是一致的。買入合約若拿到交割則買入標的資產,賣出合約交割時要賣出標的資產。交割時用交易所規定的標准倉單。
不清楚的請追問,希望可以幫到你

Ⅵ 誰是期貨的買賣雙方

期貨的買賣雙方是舉行期貨交易的雙方。買方和賣方都有義務到期交割實物,買方必須承當購買現貨的義務,賣方必須承當出售現貨的義務(在交割時,現貨實際是指標准倉單)。

而為了規避交割義務,大部分期貨投資者在交割月之間就平倉,持有大量現金,並計劃將來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買入大量合約持有或到期將持有大量現貨,並計劃通過期貨交易所進行交割的客戶或會員將賣出大量合約,也就期貨持有者。

和商業合同是一樣的,到了交割日手中有持倉的都要履行合同,也就是買方必須買,賣方必須賣,否則任何一方不履行都算是違約。但期貨市場中持有到交割的投資者不是多數,商品期貨中自然人投資者的持倉基本不能進入交割月,因為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

(6)標准期貨合同交易方擴展閱讀:

期貨交易是以現貨交易為基礎,以遠期合同交易為雛形而發展起來的一種高級的交易方式。它是指為轉移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而對那些大批量均質商品所採取的,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內,以公開競爭的形式進行期貨合約的買賣形式。

期貨交易歷史上是在交易大廳通過交易員的口頭喊價進行的。大多數期貨交易是通過電子化交易完成的,交易時,投資者通過期貨公司的電腦系統輸入買賣指令,由交易所的撮合系統進行撮合成交。

Ⅶ 期貨交易是交易雙方在集中交易所市場以公開競價方式所進行的標准化期貨合約交易。那什麼是標准化期貨合約

無論是交易合約的漲跌幅、報價單位還是交割的品質都有嚴格的統一的標準的合約就是標准化合約。如下圖所示就是標準的陰極銅期貨合約。

Ⅷ 簡要對比現貨、期貨、遠期合同三種交易方式。

期貨交易是一種集中交易標准化的遠期合約的交易形式,即交易雙方在期貨或證券交易所通過買賣期貨合約,並根據合約規定的條約,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以某一價格買賣某一種特定數量和質量的商品的交易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期貨交易的目的並不是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迴避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
與現貨交易相比,期貨交易具有如下一些主要特徵:
(1)期貨交易的風險較大。價格不確定是期貨買賣最大的特色。在進行買賣協議時,大家都不能確定幾個月之後的現貨價格,無法預知現貨市場的價格變化,只能憑借各種因素分析估計,可能估錯,也可能估對。這就是買賣期貨的風險所在,就有點像在賭場買大小,估對舊賺錢,估錯就虧本。
(2)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杠桿率高。現貨交易室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有多大的本錢作多大的買賣。與現貨交易不同的是,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在訂立合約時,都不必有用足夠的貨款或實物貨品數量,但為保證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時會履行合約,因此,期貨交易要求買賣雙方均必須繳付保證金。
在期貨交易中,實物商品價格的波動可能決定雙方當事人對履行合約的態度。在合約的價格高於該商品的現貨市場價格時,履行合約所付出的成本比從市場上購買海高,這時,倘若沒有制裁措施,賣方就不遠矣履行合約;相反,如果現貨市場價格高於合約規定的價格,則賣方就會因在現貨市場出售獲利更大,而不願意履行合約。為了確保公平、公正、保證合約正常履行,期貨或證券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都支付一定的保證金。由於期貨或證券交易所及其結算機構為交易雙方提供結算交割服務和履約擔保,並實行嚴格的監管制度,所以,期貨交易的違約風險很小。
保證金通常僅僅是合約價值的很小一個比列,因此,用很少的錢就可以進行大面值的期貨交易,也就是說期貨交易的公幹率很高。
(3)期貨交易的實物交割率低。期貨交易的最初目的是規避現貨交易的價格風險。但是,參與期貨交易的人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以實物交割方式履行合約。賣方不一定想賣,買方不一定相買。事實上期貨市場是投機者居多,他們都無意進行實物的交割,只不過是想利用期貨價格的上下波動而賺取利潤。他們雖然是投機者,卻是期貨市場不可缺少的參與者。沒有投機者,期貨市場的對沖風險功能就會因為沒有轉嫁風險的對象而不能實現。所以,期貨合約的履約並不一定必須履行實際的交貨義務,買賣期貨合約者在規定的交割日前的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進行數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將持有的合約相互抵消,從而無需再履行實際交貨的義務。如某人買進了一張買入日元的期貨合約,但後來不願意履行該合約,那麼,只要在買進一張數額相等的沽出日元的合約,一買一賣之間,買家和賣家都是自己,就可以結算這樁投資合約。因此,期貨交易中的實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於5%。
(4)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制定的,並在交易所內進行交易的標准化合約。合約中的各項條款,比如商品數量、商品質量、保證金比率、交割地點、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標准化的,合約中只有價格一項是通過市場競價形成的自由價格。而在現貨市場,合約並不是標准化的,通常每一筆交易就是一份菲標準的合約。
舉一個例子,在外匯市場上,你用100美元以當日的匯率1:7.727換取人民幣772.7元,這就叫做現貨交易。而你在期貨交易所買進外匯期貨合約,合約約定你在三個月後用100美元以7.727的匯率換取人民幣,而不論三個月後的匯率究竟是多少,這就是期貨交易。如果三個月後,人民幣升值,你就可以賺取匯率的差價;反之,如果人民幣貶值,這樁投資便有損失。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區別可以概括為下表: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區別
現貨交易

期貨交易

交易時間 即時 未來
擁有商品的性質 有價證券、實物商品等 合約
擁有期限 無限制 有特定期限
轉讓性質 可以 不可轉讓、大便卻可以平倉
合約條款 買賣雙方協議,無需標准化 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
價格 買賣雙方在交易時確定 買賣雙方訂約時確認未來交收價格
付款方式 通常為錢貨兩訖 實行保證金制度
交收 通常為實物交收 通常為非實物交收
在現實生活中,還存在一種交易方式,即遠期交易。遠期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分別許諾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購買和提供某種商品。如有時供應商手上可能沒有現貨,在收到訂單之後才開始生產或購進商品,那麼,在簽合約和交貨之間就有一段時間上的距離,這就是遠期交易的形式。
與遠期交易合約一樣,期貨合約也是買賣雙方就未來以某種價格交易某種商品或資產而簽訂的協議。然而,與遠期交易不同的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遠期交易方式。在期貨合約中,交易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交割地點等,都已經標准化,唯一可變的就是價格。這樣,合約的流動性增強,並且即使是對交易商品缺乏知識的「非專家」也可以參與其中。不過,遠期和期貨之間的區別並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些遠期合約中的特殊條款與標准合約的差異很容易被量化並定價的話,這些合約也可以像標准期貨合約一樣,在到期前多次轉手買賣。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主要區別可概括如下: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主要區別
遠期交易

期貨交易

合約規格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合約內容 買賣雙方協議 規格化合約
到期日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交收方式 買賣雙方協議 交易所制定
交易地點 通常為櫃台市場(場外),如銀行、中介機構等 集中在交易所(場內)交易
合約終止方式 大多交收指定商品或資產 大多在交易所平倉
盈虧計算 到期日結算 每交易日均進行結算
監管方式 自我約束 專門機構監管

Ⅸ 期貨合約是誰和誰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包括期貨交易所嗎

期貨合約是看多的期民和看空的期民之間簽訂的合約,簽約雙方不包括期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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